国际货物租赁协议协议书标题:国际货物租赁协议协议要求:1. 参与方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本协议适用于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方应在签署协议前对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提供合法证明。2. 意思表示真实:参与方在协议中所做的所有陈述和声明应真实、准确地反映其意思,并在任何变动时及时通知其他参与方。如因虚假陈述造成损失,责任由虚假陈述方承担。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参与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得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协议内容与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应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4. 不违背公序良俗:参与方不得在协议中做出任何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或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造谣、传播淫秽信息、侮辱、恶意诽谤等行为。5. 不涉及政治:本协议内容严格限制于国际货物租赁范畴,不可包含任何与政治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宣传、组织、参与政治活动等。参与方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执行本协议,并对违反上述要求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和后果负责。本协议经各参与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成为各方之间的合法约束文件。签字日期:_参与方 A:_参与方 B: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