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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德评议制度【七篇】【篇 1】道德评议制度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规范道德评议会工作流程,充分发挥道德评议会作用,深化以德治村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村民道德评议会是在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组织和发动村民进行道德评议的群众组织,是强化道德教育,促进农民道德水平提高和村风民气好转,引导广大农民积极投身思想道德建设实践的有效途径和载体。第三条村民道德评议会宗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善心善行,打造德化之村,第四条村民道德评议会的会长由群众公推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担任,也可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会员按照“为人正直,办事公道,热心公益,威信较高,说理能力强”的要求经村民代表会评选产生。村民道德评议会一般由 610 人组成,下设小组,各村民小组为道德评议小组,村民组长兼任组长。第五条村民道德评议原则上每半年集中进行一次,由道德评议会负责组织,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评议。第六条评议活动前,评议会围绕村“两委”近期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针对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评议要点,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地评议。第七条评议过程中,评议人员根据道德规范的要求,分别采取开会集中评、广播评、板报评等多种形式,就村、组发生的重要事件进行评议,形成决议,向当事人通报。当事人对评议结果不服的,可申请村、组评议会集中评议。第八条评议结束后,要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汇报评议结果,对评出的好人好事通过黑板报、广播等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表扬;对评出的不道德行为,由评议会进行帮扶教育。第九条评议结果及整改情况与农户的评先选优、福利待遇、经济利益挂钩。将星级文明户和五好家庭的评选纳入道德评议会的评议范围。在自愿申报、小组评议结束后,将各户的“得星”情况由道德评议会评议确定后,再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认定。【篇 2】道德评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表彰和约束机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原则和对象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发扬民主、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核对象为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二、考核计分办法按照基本分 100 分,采取加分、扣分、累计计分办法,平时考核每月进行一次,由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分管领导负责记录、打分,党政办负责汇总,并及时公布,集中考核分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平时考核计入年终成绩。(一)会议、出勤考核(10 分)1、乡党委、政府召开各类会议、召集各类活动,需要村干部参加的必须参加,并集中点名,凡迟到或早退一次扣 2 分,无故不参加会议每次扣 4 分。请假须向主持人请假。2、实行村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凡未具备假条或有假条未经批准就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旷工,每次扣 5 分。(二)党群纪检工作(15 分)1、按要求开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并做好记录,计 2 分。缺一次扣 2 分,记录少一次扣 1 分。2、规范并深化村务公开工作,计 2 分;每年 4 次定期村务公开,少一次扣 1 分;严格执行村财乡管制度和三资管理规定,按要求定期向乡财政所报帐,执行好的计 3 分,差的酌情扣分;如由于村务、财务不公开,管理不规范而发生上访的本项不得分。3、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计 6 分。积极抓好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班子建设,计 2 分,班子不健全不得分;两委班子不协调,视情扣分,正常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并利用远程教育抓好正常的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计 2 分,如党员活动开展不正常、远程教育设备运转不正常的,视情扣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计 2 分,发展党员违反规定程序的,每起扣 2 分;缴纳党费不及时的,酌情扣分。4、党风廉政建设计 2 分。自身廉政建设(1 分),视情计分;村内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1 分),酌情计分。(三)经济建设工作(15 分)1、完成乡分解下达的经济指标得 2 分,一般的得 1.5 分,差的不得分。2、制定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且执行情况好的得 2 分,未制定或未执行的不得分;3、集体经济收入逐年增加且及时化解村级债务的得 3 分,与去年持平的 2 分,递减的不得分,收入增加但不化解债务的不得分。4、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占 3 分,好的得 3 分,一般的得 1 分,差的不得分,5 积极发展特色产业,规范和发展农民合作组织,为农民发展生产提供服务,好的得 3 分,一般的得 1 分,差的不得分,6、农民收入占 2 分,农民收入有实质性增加的得 2 分,持平递减不得分。(四)村内基础设施建设(15 分)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等渠道,积极搞好村内公益事业,1、道路建设占 2 分,好的得 2 分,一般的得1 分,差的不得分;2、水利建设占 2 分,好的得 2 分,一般的得 1分,差的不得分;3、设施农业占 4 分,好的得 4 分,一般的得 2分,差的不得分;4、办好教育、文化、卫生等阵地建设的得 3 分,一般的得 2 分,差的不得分;5、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得 4分,一般的得 2 分,差的不得分。(五)社会保障情况(15 分)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落实情况占 4 分,村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 100%的得 4 分,100%-95%得 2 分,90%以下不得分。2、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贫困户等弱势群体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占 2 分,好的得 2 分,一般的得 1 分,农村低保申报及审核出现违规的不得分,3、按时完成新农保群众筹资工作占 4 分,参保率达到 100%的得 4 分,100%-95%得 2 分,95%以下不得分;4、完成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占 5 分,视情况计分。(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20 分)1、及时调处农村各类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村一级,计 8分。遇突发性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或现场实施调解和指挥,达不到要求每起扣 2 分;如不认真研究解决就上交管理区领导的,每起扣 2 分,上交乡党委政府的,每起扣 4 分。2、抓好信访工作,不发生县以上集体上访,计 10 分。未及时发现和劝阻而出现到县、市有关部门集体上访的,每起扣 2 分,去省的每起扣 4 分,去北京的每起扣 6 分,知情不报的每起扣3 分,如因解决不力、不公而造成上访的每起扣 4 分。3、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计 2 分。发生生产事故或火灾一起扣1 分,造成人员伤亡的每起扣 2 分。4、做好平安村创建工作,计 2 分,视情计分。(七)其他工作(10 分)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全面完成乡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计 10 分,视情计分。三、考核程序对村两委班子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划类。村级班子的考核等次分为一类班子、二类班子、三类班子。具体考核标准和细则参照三评工作中的标准制定。在年度考核等次确定过程中,三类班子原则上掌握在 5%左右。对村级班子成员的评议根据工作实绩和有关情况评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1、组织考核。一是总结自查。各村两委班子每半年对工作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书面工作总结。二是述职述廉。乡考核组主持召开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大学生村干部参加的年度述职述廉大会,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分别代表班子进行述职述廉,认真总结半年来的工作特别是所承诺事项的完成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向乡考核组递交年度工作总结。三是进行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结束后,按照关于在全市村级组织开展三评工作的通知(新组通20107 号)要求,对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党员进行评议。四是个别谈话。考核组和村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代表谈话,深入了解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作风等有关情况。五是拟定年度考核等次。考核组在考核的基础上,对照考核指标及民主评议结果,拟定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考核等次,然后报乡党委核定。2、核定考核等次。民主评议村干部和评定村班子的标准,以关于在全市村级组织开展三评工作的通知(新组通20107 号)后附的标准为主。乡党委在汇总乡纪委、人口和计划生育指导站、信访办、党政办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村级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等次。3、公示。研究确定结果在适当范围内公示。4、审批备案。公示期满后,乡党委对各村级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等次进行审批备案。四、制约条件(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三类班子:1、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关系不协调,不团结的;2、连续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3、重复赴市越级集体上访,到省、赴京集体上访或赴京非正常上访一次的;4、计划生育工作受到县级以上黄牌警告的;5、村义务巡逻队组织不力,造成可防性案件发生的,或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力,导致民转刑案件发生的;6、不能按时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和年度目标的;7、村内重大事项没有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引发上访的;8、具有其它严重问题的。(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村“两委”干部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1、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完不成目标任务的;2、与班子成员闹矛盾,严重影响班子团结的;3、因工作失职或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恶性事件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4、受撤销职务以上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5、受党政纪处分的村两委干部不得评为称职或优秀等次6、组织、参与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的;7、民主测评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票在 60%以下或不称职票达到 30%以上的;8、具有其它严重问题的。五、考核结果的运用(一)工作报酬的发放依据村级班子划类和农村干部的评议结果确定。村两委干部工作报酬中的基础补贴每季度进行发放。绩效补贴每年发放一次。(二)对村两委干部每年评议一次。村两委班子为一类的,被评议为优秀或称职的,绩效补贴按 100%发放,基本称职的按 80%进行发放,不称职的不发放;村两委班子划为二类的,被评议为优秀的,绩效补贴按 100%发放,称职的按 90%发放,基本称职的按 60%发放,不称职的不发放;村两委班子划为三类的,被评议为优秀的,绩效补贴按 80%发放,称职的按 60%发放,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不发放。绩效工资的结余部分用于全乡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奖励等。(三)在考核评议的基础上,召开村两委会议,根据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对评议不称职的村干部进行告诫,限期整改,整改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年时间内仍不能整改,是支部委员的,进行组织调整;是村委委员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规定罢免。对评定为三类班子的村,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组织调整。(四)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及享受乡副科级干部工资待遇且在职的农村党组织书记,其工作报酬的发放参照以上规定执行。(五)享受补贴的离职干部,凡经县信访部门确定为非法上访、不配合乡村工作的,停发离职补贴。六、本办法由乡党委负责解释。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篇 3】道德评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规范道德评议会运转程序,充分发挥村道德评议会的作用,深化以德治村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推动村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村民道德评议会是在村党总支和村委会领导下,组织和发动农民进行村民道德评议的群众组织,是强化道德教育,促进农民道德水平提高和村风民气好转,引导广大农民积极投身思想道德建设实践的有效途径和载体。第三条成立村民道德评议会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理念,通过道德评议,在村民中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养文明行为,抵制消极现象,促进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社会风气的形成、巩固和发展。第二章职责第四条评议会协助村(居)两委会制定农民道德规范,开展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科学知识教育,努力提高广大村(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自觉遵守道德规范。第五条协助村组干部做好村(居)民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损人利己、损公肥私、邻里纠纷、夫妻不和、赡养矛盾、教子不当等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有的放矢地开展一事一评的教育评议活动,净化社会风气,淳化村风民风。第六条道德评议会正常开展评议活动。一般每月开展 1 次,遇有特殊情况,随时评议。评议前,搞好调查,确定好评议形式;评议中,依照道德规范,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评议后,做好适时回访,巩固评议效果。第七条评议会应及时、真实地向村(居)两委会提供和反馈农民思想动态,提请村两委会及时做好农民教育引导工作,对严重违背社会道德的群众提出处理建议。第八条道德评议会可以对违背道德规范的文明和谐家庭、诚信和善家庭、清洁和美家庭和先进个人,向村两委会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限改、撤销的建议。第三章原则第九条坚持以正面疏导为主的原则。对遵守道德规范的言行评议褒扬,对不道德的言行评议剖析,以道德的说服力、劝导力教育引导群众唱响主旋律。第十条坚持因人而异、因事制宜的原则。注重评议的针对性、灵活性,对不同的人、不同的事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进行评议,当事人对评议结果不服的,可申请村、组评议会集体评议,不可因评议扩大事态和影响,以免产生消极后果。第十一条坚持双向评议,良性互动的原则。既评议群众,也评议干部,通过双向评议,融洽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第十二条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要一事一评,就事论理,以理服人,评议活动中不得徇私舞弊,不得侮辱人格,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第四章组织第十三条农民道德评议会领导成员由七到九人组成。村党组织书记任会长;村组干部、退休老干部、退休教师、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妇女代表、本村级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德高望重的老者等为成员;各村(居)民小组设立评议组,村(居)民组长任评议组组长,村组干部、退休老干部、退休教师、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妇女代表、本村级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德高望重的老者等为成员。第十四条评议会成员的产生,由群众推荐,村党组织审核批准并发给聘书。会员必须由为人正直,办事公道,思想素质高,说服能力强的党员、干部、群众代表担任。同时,根据需要可在镇对口部门干部中特邀评议员参加。第十五条村、组评议会平时组织活动由会长(组长)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各成员也可根据公民道德规范的要求独立地就村组发生的一人一事进行评议,村(居)民不服的,可申请村组评议会(组)集体评议。第十六条评议会成员必须率先垂范,以德律己,当好严格遵守社会公德的表率。第十七条在评议活动之前,评议会要围绕村“两委”近期的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针对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评议要点,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地进行评议。第十八条评议过程中,评议人员要根据道德规范的要求,分别采取开会集中评、广播评、板报橱窗评等多种形式,就村、组发生的重要事件进行评议,形成决议,向当事人进行通报。当事人对评议结果不服的,可申请村、组评议会集体评议。第十九条评议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向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汇报评议结果,对评出的好人好事要通过黑板报、广播、网站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进行表扬;对评出的不道德行为,由评议会进行批评教育。第二十条村(居)委会要将评议结果及整改情况与农户的评先选优、福利待遇、经济利益挂钩。第二十一条要将十星级文明户和五好家庭的评选纳入道德评议会的评议范围。在自愿申报、小组评议结束后,要将各户的“得星”情况由道德评议会评议确定后,再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认定。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村组成员道德评议会开展评议活动,属义务性质,其成员不计发报酬。村委会对评议会成员实行年终考核,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篇 4】道德评议制度1.林长制工作会议制度:村级林长制工作会议由村级林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村包组林长、组级林长、护林员、监管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林长制关于生态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总结本季度林长制工作,部署安排下季度林长制工作。协助解决林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助解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2.林长制工作信息上报制度:村、组林长将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情况等基本信息层层上报给上级林长,信息报送应当及时、准确、规范,涉密信息的报送,应当遵守保密相关规定。3.村级林长工作职责:负责责任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定期上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合理划分责任区护林员管护区域;加强对责任区护林员的管理;落实上级林长交办的各项工作。4、村、组级林长工作制度:村级林长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安排解决,在其职责范围内暂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乡级林长,由乡级林长协调解决或由其提交林长办、乡联系本乡的副林长。林长要对副林长的职能部门处理问题的过程、结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解决到位,处理完结应由提交问题的林长销号;林长接到群众的举报投诉,应当认真记录、登记,并在一个工作日内赴现场进行初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将投诉举报问题处理情况反馈给举报投诉人。【篇 5】道德评议制度第一条为切实把学习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的任务落实到实处,采取多种形式,广角度、深层次、多渠道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广泛普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大力宣传公民道德知识,加强道德评议工作,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建立道德评议领导小组和评议协会。把那些靠得住、有本事、讲文明、讲道德、威信高的人选入领导班子,成立公民道德建设领导小组、道德评议协会、道德评议分会和道德评议小组。第三条健全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协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第四条把公民道德建设列入乡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公民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和道德评议协会,有具体的任务目标要求,有详实可行的考核实施细则,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考核。第五条制定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具体工作意见,做到有部署、有活动、有检查,并确保取得明显效果。抓好广大干部群众的“三德”教育(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五爱”教育(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制定具体的教育计划,落实教育时间、人员、内容、质量。第六条各村道德评议分会每半年组织村民进行一次道德评议,每年评议 2 次,并将评议结果上报乡道德评议协会。第七条各村参加市、县、乡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有具体的争创计划,工作扎实有效,效果明显;组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农户”、“文明村”和全民读书活动,活动要有计划、有部署、有内容、有检查、有总结。认真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诚信农户”、“好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活动,大力进行表彰奖励。对“十星级文明农户”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评选,年终进行评选,评选档案资料保存完好,“十星级文明农户”挂牌率达 80以上。在这些争创活动中,要重复发挥道德评议组织的作用,使评选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第八条保持农村环境优美。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确保门前卫生整洁,秩序良好,绿化植被保护完好;建筑整齐划一,错落有致,布局合理,无乱搭乱建现象,广告、门市的牌匾整齐美观,书写规范正确,无乱涂乱画现象;主要街道路面保护完好,整洁卫生,达到“四化”要求;卫生设施配套完善,垃圾箱配置合理,有固定的清洁队伍和定点垃圾存放场所。垃圾日产日清,无随意倾倒现象。第九条乡村两级道德评议协会要统一组织村民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村民遵纪守法,无打架斗殴、赌博等现象,无封建迷信现象。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无非法宗教、宗派和宗族活动。邻里之间关系融洽,互帮互助,无损害他人利益的言论和行为,遇事互相谅解,发生纠纷要服从组织调解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夫妻之间相互尊重,和睦相处,有良好的家风。红白理事会组织健全,发挥作用明显。村民倡树新风,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第十条“公民道德建设和评议”要列入乡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专门的领导机构,并经常召开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研究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具体办事机构设在乡综治办,要有具体办事人员,确保机构、人员、教材、经费四到位。第十一条实行“一把手”工程,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要担任道德评议分会的会长和副会长,分别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评议工作的实施。十二条乡道德评议协会要定期召开协调会,了解各村道德评议工作和道德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各村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第十三条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各村要通过抓道德评议工作,抓道德建设做到尽职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篇 6】道德评议制度一、村民道德评议会是新形势下加强村民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为规范村民道德评议会运转程序,进一步加强村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二、村民道德评议会,按照“为人正直、办事公道、威信较高、说理能力强”的要求,由村民推荐、村委党组织审查确定评议会成员。三、村民道德评议会原则上每月集中评议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评议。四、在评议活动之前,评议会会员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针对村民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评议要点,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地进行评议。五、各村委都要在显要位置设立村民道德公示栏,将每月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对好人好事大张旗鼓的宣传,对不文明、不道德现象、行为进行鞭挞,引导村民广泛进行讨论。六、每次集中评议必须有评议记录,并建立档案。七、每次集中评议结束后,要及时向村委党委和村委会汇报评议结果。八、各村委要根据每年的评议情况,在年终评选出本村的“十佳”好人好事,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表彰。【篇 7】道德评议制度为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村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村干部,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根据有关干部考核管理办法,特制定村干部考核制度。一、考核组织:由大潭办事处党工委组织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村干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办事处党工委。二、考核对象:村“两委”班子成员,包括村党总支部(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其他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委会其他委员。三、考核时间:办事处党工委每年底对村干部组织考核一次。四、考核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2、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3、坚持注重实绩的原则;4、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五、考核内容: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1、德:思想坚定,政治立场鲜明,道德意识强,组织原则性强,为人正派,善于团结同志,群众观念强,模范表率作用强。2、能:岗位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水平,能够驾驭本职工作。3、勤:工作勤恳,作风扎实,责任意识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4、绩:工作注重实效,能够创造性地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5、廉: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做到自省、自警、自律、自励。六、考核方式:1、工作述职:村干部在村民代表或党员大会上进行述职。2、民主测评:组织村民代表或党员代表及村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3、个别谈话:由考核小组人员分别找考核对象进行谈话。4、召开座谈会:由考核小组人员与村干部或村民代表或党员代表进行座谈。七、考核评定:考核评定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八、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张榜公布的形式,在适当时间将考核结果予以反馈个人,公布于众。九、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评先荐优、提拔任用的依据,对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和提拔,组织上对其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称职的由办事处党工委按照组织程序予以免职或要求其自行辞职。道德评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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