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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措施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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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措施7篇 【篇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措施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近年来,阳泉市委紧紧围绕建强战斗堡垒,先后实施了“基层组织提升年”活动、“五大提升工程”等,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政治功能得到了普遍加强,但还存在八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存在的八个问题 一是党委履行职责“虚化”。少数基层党委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强,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存在不坚决或不到位的现象,核心作用发挥不足。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说得多、干得少,安排部署多、狠抓落实少,工作方式只会耍年初开会、年中发文、年末考核“三板斧”,压力传递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好多工作要求停留在乡镇(街道)一级,没有真正落实到党支部。 二是党支部作用发挥“弱化”。有的农村党支部“一年开不了几次会,一开会不是举拳头就是收党费”,凝聚力战斗力无从谈起。有的基层党组织做工作对“上”负责多,对“下”负责少,对基层干部的工作生活关心不够、给群众办实事不多,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有待提高。有的党员思想保守,观念陈旧,跟不上时代发展步伐,带头致富、带动致富的能力不强,在群众中威信不高。 三是政治功能“淡化”。部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尤其是企业、机关、学校和非公党组织负责人摆不正位置,存在“不干不够意思,多少干点意思意思”的错误思想,存在“不占用党员太多时间和精力,不给中心工作添乱”的错误思想,对于抓党建促进中心工作认识上含糊不清,措施上缺乏创新,效果上成绩平平。有的党组织很少在党内生活中组织党员汇报思想,组织监督和批评自我批评不够,党内政治生活空洞化。部分党员满足于“独善其身”,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足,面对错误言行和坏人坏事不敢旗帜鲜明地站出来勇敢斗争。 四是队伍建设“软化”。有的党组织班子和行政班子团结不够,协调不足,“你敲你的锣,我吹我的号,整体不成调”。有的农村党支部党员队伍“青黄不接”,老的由于身体原因出不了门,年轻的常年在外打工回不了家。有的党员在党不言党,利益来了抢着显示党员身份、讲条件、要待遇,组织需要时“躲猫猫、玩失踪”。有的党员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未真正入党,“党员不党员,就差几块钱(交党费)”。有的党员自我要求不高,党员意识淡薄,责任感、使命感不强,把自已等同于一般群众,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山头主义等不同程度存在。党务工作者尤其是社区干部晋升空间狭窄,工作积极性调动难。 五是制度落实“形式化”。有的党组织负责人民主意识不强,不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要么独断专行、搞“一言堂”,一个人说了算;要么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一群人谁说了也不算,没有形成凝聚力。部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特别是党小组会议不能按时召开。部分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形式“涛声依旧”,教育上宣读式、灌输式教育多,引导式、启发式教育少,缺乏针对性;管理上讲从严管理多、讲关心激励少,不够人性化;监督上监督工作学习多、监督日常生活少,没有形成全天候。有的单位、机关、学校没有专门设置党务工作部门,党务干部培训制度落实难,接受高层次培训机会少,整体素质偏低。 六是工作基础“薄弱化”。突出表现为硬件不硬、软件偏软,投入不足。硬件方面,全市大多数村级党群服务中心面积偏小,功能仅限于“办公场所”,不能满足服务党员群众的功能。全市城区、矿区、开发区共有62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积刚达200平米,占到社区总数的65%,要达到500平米以上的省定标准,没地方、缺资金,困难重重。软件方面,制度牌板上墙较多,但活动记录不经常、不完整,资料档案管理不规范、不到位,没有做到全程留痕、条理清晰。投入方面,受财力影响,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还未得到固定保障,遇到特殊任务要求时,只能通过多渠道筹措、多元化筹集解决“燃眉之急”,未形成长期的稳定的“长流水”。 七是党建创新“碎片化”。党建工作创新浮在表面,零碎而不系统,只抓“点”的选树,在“线”的延伸和“面”的拓展上做得不够。有的只侍弄“盆景”、不培育“森林”,整体效应发挥不足。有的只注重形式、不注重效果,只讲理念创新、实践载体没有配套,口号喊得响、工作无实效。有的片面追求标新立异,提法过时、不准确,甚至还有明显错误。有的只搞体内循环、自娱自乐,群众和驻地单位认可度不高、参与率不高,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不大。 八是问责机制“缺失化”。党建责任落实和问责机制不完善。部分党委(党组)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履行不够,抓党建成了个别部门的事情。党建考核结果运用和问责力度不够,对基层党组织不作为、慢作为的问责机制不健全。近年来因为环保、信访、安全工作被问责的干部不少,但几乎没有因为抓党建而被问责的干部,致使基层干部对抓党建认识不够、重视不足,基层党建抓得不够深入、不够扎实。 原因分析 总体分析,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思想上“错位”,不能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抓党建与抓中心工作的关系,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的建设的情况,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有差距,影响了组织力提升。一些领导干部认为业务工作是不折不扣的“硬杠杠”,党建工作是锦上添花的“虚工作”;认为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是必须完成的中心工作,完不成就要“挨板子”,抓党建是“可有可无、可多可少”的附加品,干不好顶多“排位子”。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党建工作不好抓,在短期内难以取得实效,而业务工作可以“立竿见影”,在抓党建和抓业务上投入的工作时间和精力完全不对称,影响了党组织组织力发挥。 (二)工作上“让位”,不敢“唱主角”、甘愿“跑龙套”,不敢理直气壮抓党建、“犹抱琵琶半遮面”,影响了组织力提升。有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对“党是领导一切的”认识不充分,缺乏抓党建的信心和魄力。一些单位人事安排时将年纪相对大的、素质相对差的、性格相对软的安排到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影响党建工作开展。部分党员干部缺乏开放、创新、服务、统筹的理念,还没有破除就党建抓党建的思维定势,片面认为抓党建就是抓支部、抓党建就是抓党员,抓党建就不能管业务,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有的单位抓党建蜻蜓点水,做表面文章,属于“单兵作战”状态,不能发挥起码作用。部分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硬难打铁”,学习不多、思考不深、素质不高,“老办法不灵,新办法不会,硬办法不敢,软办法没用”,影响了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发挥。 (三)考核机制设置上“缺位”,把党建工作视为“写写画画的虚工作”,党建指标视为“弹性很大的软约束”,影响了组织力提升。一些企事业单位强调业务工作多,安排党建工作少,导致基层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的党委虽然将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纳入了年度考核内容,但考核指标相对粗线条,考核标准不够精细化,主要检查档案资料,对过程性监管考核少,对质量和效果的测评考核少,“检查走形式、监督走过场、整改看着办、通报毛毛雨、追责轻飘飘”等问题依然存在。还存在以“硬件建设”代替活动开展,以“制度上墙”体现工作成效的情况,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发挥不足,影响了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发挥。 解决措施 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是党的十九大对基层组织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为提升组织力、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认为,组织力是一种合力,必须用大手笔、大气魄、大担当构建大党建体系,才能在更深领域、更广范围、更高标准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此,必须做到六个突出,六个提升。 (一)突出政治功能建设,提升政治引领力。一要加强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成果,以县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对党绝对忠诚,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二要压实政治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自觉认责、履责、担责、尽责,不断完善承诺、述职、评议、考核、问责的“五位一体”工作体系。研究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全面推行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制度,探索逆向述评和反向测评等方式,建立基层党建季度督查和巡回督查等制度,把管党治党责任一级一级压紧压实、压力一层一层传导到位。三要提高政治能力。主要是突出政治引领,坚持把政治引领具体化、形象化、“党味”厚。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及其它有条件的基层党组织要统一定制党徽党旗,定点悬挂在支部外墙,让党的标识感和庄重感凸显。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领域,举办红色展览、开展红色招聘等,使“党建+政治功能”随处可见,“党味”处处弥漫。 (二)突出主体功能,提升组织凝聚力。一要严格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开展“领头雁”和两委成员骨干培训,换届后新班子成员培训、轮训,实施党员干部履职能力提升、专业能力等五大提升工程。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发展党员首位,严格标准程序,把好党员入口关,加大在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探索不合格党员处置长效机制,疏通党员出口。总结推广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星级评价等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对流动党员、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员、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新方式,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要探索党建新模式,发挥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自特点抓特色党建。要将党建工作与本县区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贴得紧、行得通、效果实”的党建新模式。大力推广“联村党委、三社联动、地企共建、网格化管理、民事代办、党员挂牌服务”等经验做法,推动在全市各领域实现以城带乡、城乡互促、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共同提高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切实强化党的领导,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三要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基层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构建服务平台,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机制,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全面推行“党员亮牌、戴徽、承诺”行动,深入开展党员先锋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定点扶贫、结对帮扶、联系服务群众等活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广开渠道、广纳民意,办好意见箱、热线电话、信息网络等传播媒介,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使党的形象在群众心中树起来、立起来。 (三)突出组织体系健全,提升工作覆盖力。一要扩大组织覆盖。要抓好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和党员发展力度,积极开展党的工作,增强党的影响力。要紧盯组织覆盖的“盲区、空白点”求突破,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为重点,抓好“两个覆盖”,加大在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以及各类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力度,做到应建尽建,实现横向到边。要加大纵向拓展力度,推进党的组织体系向基层延伸、向末端拓展,把党建工作的链条延伸到每一个领域,确保每个学校、企业班组、机关科室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使每个党员都能及时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使每个党组织的政治功能都能充分发挥。二要创新组织设置。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原则,构建区域内党组织之间的纵向领导和横向协作关系,建立网格化的基层组织体系。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作用相同、优势互补、有利于党员作用发挥的原则,深入探索村村联建、村社联建、村企联建和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等党组织设置形式,积极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激发党组织活力。三要规范组织机构。要切实贯彻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工作程序,严格党组织组建流程,规范基层党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党组织隶属关系、党组织的调整与变更等,开展全市范围的党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党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不断规范完善我市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功能。 (四)突出基层基本建设,提升内生发展力。一要打造基本队伍,夯实基层根基。要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班子,培育素质过硬的“领头雁”。做好换届后集中轮训和“领头雁”培训,统筹抓好选、育、管、用四环节,提升“领头雁”服务能力、带富能力。要继续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党务工作力量,加强专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加强能力培训,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基层党务干部队伍。二要落实基本制度,抓实基层支部。“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要大力实施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1+1”规范化建设,即“三四五六”工作法+务实工作手册,实现组织健全、制度完备、运行规范、档案齐全,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使党组织更有凝聚力、影响力。三要强化基本保障,激发基层活力。形成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鲜明导向,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社区工作经费、农村(社区)“两委”主干报酬要按“三基建设”要求逐年递增。加大党费支持基层组织建设力度,保障党费专列经费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和社区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党日活动。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和基层干部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激发基层干部的工作活力。四要建强基本阵地,提供基础支撑。实施“红色覆盖工程”,实现阵地、工作、服务“三个全覆盖”。在阵地建设方面,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升级改造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建、改扩建,做好红色广场、红色长廊、红色标识等建设工作。抓好机关党建阵地建设,确保“机关党建走在前”。按照“七有”要求,抓好“两新组织”党建阵地建设。特别要按照“党建一流”的目标要求,高标准建设好省级经济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在工作覆盖方面,重点抓好“党建+群建”、“党建+志愿者”、“党建+社会组织”等活动载体,实现党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在服务覆盖方面,要拓展服务渠道、扩大服务范围,将广大群众纳入党组织的服务范畴,将党的主张、党的声音和党的温暖及时传递给广大群众。 (五)突出基层实践探索,提升创新创造力。一要提升服务能力。充分拓展各类党群活动中心综合服务功能,满足党员群众娱乐、学习、养老等需求。深入推进机关干部“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双报到”、党代表进辖区、民事代办、结队帮扶、结对认亲等活动,把服务群众落实到党员的日常行为和经常性活动中,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零距离”“一条龙”的系列服务。以连心共建、结对帮扶为抓手,通过兜底保障全覆盖、基础设施补短板、产业培育强支撑、教育培训拔穷根、易地搬迁挪穷窝、医疗救助保健康六大举措,实施精准扶贫,推进集体经济“破零”,确保我市所有贫困村在2018年底前在全省率先脱贫。二要创新活动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利用新媒介、新技术、新传播手段和新沟通手段,用现代科技元素创新活动方式,增强活动吸引力。机关、国企、社区党组织要探索“开放式组织活动”,将党组织活动适度向没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党员和广大群众开放,增强社会影响力。树立“跳出支部抓党建、跳出党员抓党建”理念,扩大党员与群众的互动与接触,让组织活动走向基层、走向田头、走向车间。逐步打破以往党组织活动内容由党组织决定的做法,从活动策划、主题选定、方案制订到形式确定,都尽可能让党员“按需点菜”,确保“对口味”,提高党员的参与率和积极性。三要推进“智慧党建”。以推动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为目标,用“大数据”管人、管事、管党建。打造我市“智慧党建”平台,建立以党支部为单元的“支部工作”互动平台,逐步实现“三会一课”查验、发展党员纪实、非公和社会组织组建、第一书记精准扶贫、党代表工作室作用发挥的互联互通信息平台。注重组织工作宣传,通过“智慧党建”平台,讲好阳泉故事、宣传山城典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让“墙里开花墙外香”。四要坚持示范引领。着力推进农村、城市基层党建均衡发展、齐头并进,着重培育“百点示范”,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挖掘选树农村、街道社区、机关、企业、学校、非公和社会组织等领域党建先进示范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坚强有力。 (六)突出全面从严治党,提升自我革新力。一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长管长严。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完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责任清单,明确具体目标要求,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党建工作督查考核,重视考核结果运用,坚持责任倒逼,有责必尽、失责必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负起责任,推动形成重视党建、大抓党建的鲜明导向。二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纯净党风政风。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引导党员定期进行“党性体检”,促进党员干部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武器用足用灵用好,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坚持完善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分工与合作、个性与党性的关系,探索强化党内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三要加强关爱激励,鼓励干事创业。要贯彻落实好山西省《三基建设实施办法》中相关政策,拓宽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晋升渠道,在职级晋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中享受优惠政策,让基层干部心里有盼头,工作有劲头。要切实落实我市《鼓励干部改革创新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坚决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让党员领导干部打消顾虑,轻装上阵、开拓创新、勇闯敢拼,汇聚起改革攻坚、转型发展的磅礴力量,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阳泉篇章奠定坚实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篇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措施 首先,健全基层党组织,打造战斗堡垒。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工作的基本单元和战斗力基础;基层党组织是从政治上、思想上团结广大群众的核心。我们务必在所有基层单位(只要有党员),都要全面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无论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是街道社区或社会组织;无论是工农兵学商,还是国有私营企业,等等,务必全面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着力打造战斗堡垒。不能出现有党员的基层单位没有党组织,就像渔网上所有的网结都要牢牢编织一样,不能有遗漏的网结,否则就会出现窟窿,此网就是破网。一个网结有漏洞,有可能越扯越大,倘若网结缺失较多,渔网可能是大破网,就很危险。即使一个单位没有党员,有关联的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都要倾心尽力培养先进分子加入党组织,逐步建起基层党组织,不要遗漏任何一个网结。扎牢一张渔网,就扎牢一个单位;扎牢千万张网,就扎牢了中国。所以,务必在所有基层单位全面健全党组织,从机构到人员、从阵地到活动等方面,都“实打实”组建起来,务实运行,积极开展工作,下力打造战斗堡垒。 基层党组织是联系党员群众的纽带,是把群众和党员组织起来、密切联系起来,拧成一股绳团结协作干工作。基层组织是团结党员群众的力量,把党员群众的心连在一起,齐心协力干工作。党组织是有思想的组织、有抱负的组织,是有政治目标、奋斗纲领的组织,每建强一个基层党组织,就能教育一批群众、团结一批群众,凝心聚力干工作;每建强一个基层党组织,就能带领一个单位的群众和党员,同心同德干好本职工作。一个个党组织凝聚一个个单位,千万单位稳则天下安! 其次,选好领头雁,打造战斗堡垒。一线党组织负责人是基层党组织的“领头雁”,常言道:基层有个好书记,老百姓才有“主心骨”。书记强则基层强,政权则更加牢固,社会则更加稳定。“一名干部就是一根标杆、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俗话讲:“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基层党组织书记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联系服务群众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选好一个干部,能带动一方发展。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抓住“领头雁”。因此,要选准配强带头人,切实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一是认真“选”。在基层中要注重从政治德行业务兼优的人员中选拔,也应不拘一格扩大视野多渠道选贤任能,还可创新选拔培养机制,采取上级选派、跟踪培养、群众推荐等方式,把党性强、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二是精心“育”。基层工作担子重、压力大、情况复杂,要有意识加强教育、跟踪培训和监督管理,育壮苗、剪杂枝、助成长,磨砺素质和能力,培养好能人,提升其综合素质,提升驾驭工作的能力。三是注重“用”。在用中培养、用中锻炼、用中成长,注重监管考核与保障激励相结合,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带领党员群众奋勇前进。 再次,落实各项活动,打造战斗堡垒。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建强基层党组织,与时俱进创新活动方式,凝聚党建工作强大活力。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武装党员干部;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党课,召开好民主生活会等,打造好队伍。每月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围绕“5+X”规定,完成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等规定动作,自主创新开展“创先争优”系列活动,如开展“精准扶贫”、“双联双促”、设岗创星、纪念建党节等主题活动,争创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运用网络新技术,构建党建网络,开通微信、官方微博和短信平台,传播党中央精神;开通党员微信群、QQ群,在线互动征求意见,实现党员教育全覆盖。通过这些活动,组织党员、凝聚党员、服务群众、发动群众。 【篇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措施 实施标准化建设行动,全面夯实党支部建设根基。大力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了“1+1+7”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出台标准化认证办法、责任制问责办法,使每个基层党组织定有标尺、干有方向、评有依据。创新实施“智慧党建”工程,运用“互联网+”思维,建设集全程纪实、视频监控、管理考核、综合服务四位一体的“智慧党建云平台”。截至目前,全县1560个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 实施党支部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深入开展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全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在25个基层党组织中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动全县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在9个领域党组织中结对建立396个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督促指导党支部联系点成员“点对点、手把手”的方式围绕着力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开展指导提升工作。通过结对帮扶、定点指导,进一步推动各领域基层党支部组织力持续增强。 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深党支部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在主题教育期间坚持的有效制度机制,推动完善党支部建设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党性教育十分钟”,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深化为民服务“送到家”,建立党员驿站“微服务”,整合邮政、金融、法律援助等20多项服务项目下沉到村。探索基层治理新方式,以党小组为单位设置网格2371个,由14169名村干部、党员担任网格长,进一步拉近党群干群关系,探索出一条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的有效办法,推动乡村有效治理。 【篇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措施 晋中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回应基层关注和干部期盼,特别是针对“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中基层党员干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广泛走访调研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基层治理,突出实践创新,聚焦促进发展,制定出台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二十五条”措施,进一步激励乡村干部担当作为、奋发有为,并以此推动党的全面领导在基层落细、在乡村扎根。 树鲜明导向,着力激发基层动能。着眼破解乡村两级干部晋升空间狭窄、年龄结构老化、后备人才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等问题,以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动能。突出基层一线。明确提出每年提拔重用具有乡镇党委书记工作经历的干部不少于10%,县(区、市)党政班子中具有乡镇党政正职经历的干部占比不少于60%;并拿出一定比例的市直单位副职岗位,优先安排乡镇干部。建立市县直单位年轻科级干部到乡镇挂职长效机制,经严格考核特别优秀的直接留用担任乡镇党政正职。对于优秀农村“两委”主干或累计任职20年以上的在职农村“两委”主干,经过严格考核可担任乡镇党委兼职委员,并按事业副科工资标准待遇给予相应工作补助。着力梯队建设。各县(区、市)至少配备1名35周岁以下乡镇党委书记、2名乡镇长;年龄55周岁以上或在乡镇工作20年以上的男性乡镇干部,以及在乡镇工作15年以上的女性乡镇干部,经本人申请、乡镇同意、县委批准,可以调任县城工作(县城所在地的乡镇除外)。强化党的领导。大力推行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以及村“两委”干部交叉任职;全面实行村委会向村党支部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各类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拓宽选人渠道。积极鼓励科级以上干部(包括已退休干部,乡镇在职的实职干部除外)回出生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并在保持原有待遇不变(退休干部补齐在职工资差额)基础上,按现行农村“两委”主干工资标准享受工作补贴。 增资金投入,着力夯实基层保障。着眼破解基层运转经费紧张、干部报酬待遇偏低,服务群众、服务发展能力有限等问题,在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基层真正实现有钱办事、有能力办事。经费保障方面,增设乡镇民生事务保障经费,在原有经费基础上,2万人以下乡镇每年增加预算50万元,2万人以上乡镇每年增加预算100万元。待遇报酬方面,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工资待遇,“两委”主干在达到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基础上,按照现行工资标准的20%增加;村会计工资以不低于“两委”主干工资的80%计算。同时,由县级财政兜底,按照10%的增幅,提高在乡镇连续工作20年以上或累计工作25年以上乡镇在职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每年为乡镇干部安排一次标准不低于800元/人的体检;为连续任职20年以上或累计任职25年以上在职农村“两委”主干,代缴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体经济方面,在有条件的村特别是贫困村,组建由农村“两委”主干牵头负责、本村村民参与的集体所有制性质的便民服务工程队,按照有关程序规定,统一承揽资金额度不超50万元、且能够自主实施的村级一般性工程项目,促进群众增收,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重规范创新,着力强化基层管理。着眼破解乡村两级运行机制不畅、服务功能不全、管理效果不佳等问题,以制度的健全规范和从严执行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基层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规范机构设置。结合机构改革,在乡镇按副科级设置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统筹整合县直单位派驻乡镇以及乡镇自有的站所事业人员,并从乡镇事业人员中选任负责人;按照小村不超5人、大村不超7人的要求,对村级社会化管理人员进行整合,建立“行业部门业务指导、乡镇政府监管考核、农村两委日常管理”运行机制,构建“小机构、大服务、全方位”管理服务平台。实行管理考核与工资绩效挂钩,优胜劣汰、动态管理,以激励约束促进作用发挥常态化、实效化。规范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项目资金管理,20万元以上项目按照村级申报实施、乡镇审批监管的机制实施;100万元以上项目,由县(区、市)审核把关,乡镇全程跟踪监管。规范资金监管。将县级农经中心更名为农村事务管理中心,将乡镇农经站(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合并组建为农村事务管理站,每3个乡镇设立1站,每站配备13名工作人员,对东山500人、平川1000人以上村,每年实行一次财务审计,其他村每两年进行一次财务审计。 严考核管理,着力提升基层效能。着眼破解乡村党员干部管理不严、工作考核难以量化、考核结果运用不充分、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坚持结果导向和效果导向,采取有效措施不断优化管理考核,提高工作效能。严格干部管理。驻地距县城15公里以外的乡镇干部每周驻乡镇时间不少于五天三夜,包村(片)乡镇干部每月到所包村(片)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一;农村“两委”主干每周在村时间不少于3天,使乡村干部有时间、有精力履职尽责、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严格党员管理。乡镇组织农村“两委”主干学习培训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长期(6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健全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一约四会”,全面开展星级“美丽人家”创建,以党风带动村风民风。严格考核评价。按交办任务40%、自选任务20%、日常任务40%三方面完成情况,对乡镇工作实施考核。切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市级每年分别从考核优秀的乡镇党政正职和农村“两委”主干中选树10名、50名干部给予重奖;对在急难险重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乡镇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市级每年评选100个标杆村,予以项目奖励和政策扶持。开通市、县(区、市)委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对话联系“直通车”,市、县(区、市)委书记每年和乡镇党委书记代表、重点村支部书记代表进行一次座谈。以严考倒逼乡村干部尽责,以激励推动乡村干部担当。 真减负疏压,着力释放基层活力。着眼破解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工作任务重、工作压力大,基层干部不敢担当、不敢作为等问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关爱,释放基层活力。落实减负精神。年初由县级列出清单,乡镇按照清单实施工作,严禁部门任务随意转嫁乡镇。切实减少会议数量,乡镇党政正职原则上每月回县城开会不超过3次;开展阶段性、临时性工作和评比达标、示范创建活动,以及各类督查,须经县(区、市)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批准;上级各类日常性检查或市县两级领导班子副职到乡镇调研,乡镇党政正职可不作陪同。全面清理债务。各县(区、市)对所辖乡镇本级债务清底审核,对债务手续完善、借贷关系清晰,且由乡镇形成的债务,县级财政纳入偿还债务计划,按照每年还款不低于10%的标准偿还债务。实行容错免责。建立乡村干部容错免责机制。对生态环保、土地卫片、地质灾害、食品安全、信访维稳、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领域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确属乡镇难以解决或者不属于乡镇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乡镇须及时上报,各级各有关部门予以免责处理;如发现上报不及时甚至知情不报、故意隐瞒,给予严肃处理。 【篇5】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措施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生机活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使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基层组织是共和国大厦的基石,不可或缺。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推进农村各项工作的起点和关键,意义非同寻常。 当前绝大多数的基层组织是好的!但是也应当看到:村委会实行直选后,党支部的自身建设较为明显地滞后于村委会建设,如支部成员年龄老化、观念陈旧、文化程度相对落后等。而村委会通过村民直选,班子的年龄、文化结构均往往优于党支部,从而使党支部在许多方面处于劣势,其领导地位受到严重挑战。由于职责不清,村“两委”在日常工作中磨擦增多。直选之前,村党政事务基本合一,大小决策基本上由党支部定夺,村委主任完全是“助手”角色。而直选后村委会权力增大,成为村民自治的主体,而党支部又是农村工作的领导核心,由于两者职责不明确,制度性矛盾日益突出,导致出现“两张皮”现象。同时,直选后一些村支部工作茫然失措,新思路、新办法不多,工作方式、活动方式还停留在过去的一套上,实行的是往往得简单化的所谓一元化领导,从而导致村“两委”在许多问题上产生摩擦。调查情况表明,目前“两委”有摩擦的村居占有相当的比例,个别摩擦严重的村居已到了完全对立、彼此拆台的地步。此外,党支部的核心作用有日趋弱化的态势。由于村委会成员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从一定意义上讲,更能代表民意,工作中也时刻为村民群众着想,因而显现出较强的活力,群众信任度较高。而仅从几十名党员中产生的党支部由于自身建设缓慢,逐步丧失了应有的先进性。工作中应付上级的多,关心群众的少,有些支部成员甚至在经济上、生活作风方面出现较大的问题。此外,少数支部成员和党员出于自身地位和利益的考虑,长期关闭党组织的“大门”。更为严重的是,少数村支部将血缘、宗族关系作为入党的“第一关”,排斥异己,有的“占山为王”,有的“轮流坐庄”。所有这些做法都使得党支部的威信不断下降,凝聚力和战斗力大大减弱,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任务十分艰巨。村委会换届选举为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有利的机遇和强大的动力。建议: (1)应以村委会直选为契机,加大措施,开拓创新,努力把基层组织建设推向新阶段。实践证明,要真正使基层民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最根本的是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对干部来说,必须尽快在以下几方面端正认识:一是基层民主选举不是权宜之计。要通过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理解发展社会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村委会选举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民主政治的一大创造,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二是基层民主建设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它决不是通过几年、十几年时间就可以完成的,而需要经过长期反复的经验总结和实践磨合。对当前民主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认真妥善处理,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悲观失望。三是充分相信和依靠农民群众。农民群众不仅要求实行广泛的民主,而且也能够运用民主手段,有能力管好自己的事情。对农民群众来说,切实加强宣传教育,特别加强对农民的法律知识和选举办法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民主意识和参与能力。引导广大农民正确对待选举,让他们知道选举是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选举结果好坏将对自己带来直接的影响。 (2)一是要精心组织,做细工作。村级换届选举前,各镇(街道)要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抽调精兵强将,加强组织协调,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村情民意进行逐步分析,开展分类指导。对情况复杂、一时力量不足的,可分期分批进行。 (3)二是坚持正面引导。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要做好宣传教育,对每个环节要认真把关。尤其对候选人的学历、年龄、能力等虽不作硬性规定,但要把握方向,引导农民从大局出发投好自己庄严的一票。 (4)三要广泛发动群众,开展自我监督。要十分注重村情民意,放手发动群众,把选举权力真正交给农民自己。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由村民选举产生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工作,明确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放手让他们自我运行,自我监督。 (5)坚决制止选举中的违法行为。对选举过程中产生的贿选、拉票等现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对不公正当选的,取消其村委会成员资格。对党员参与搞派性、拉票的要按党纪条规严肃处理。五是坚持不搞组织意图。要坚持直接、公开、平等、无记名、差额和秘密划票原则,切实做好选举工作。要十分注重处理好组织指导与不搞“暗示”的关系,做好指导工作只对事、不对人,从而让群众真正选出自己满意的“当家人”。 对于“两委”间出现的问题,要进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两委”行为。 一要健全制度,规范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要认真按照《村委会组织法》和《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摆正两者关系,在此基础上,划清职责权限,建立议事规则和程序。哪些职责由党支部行使,哪些职责由村委会行使,哪些职责必须联合讨论,都要予以明确的界定。党支部要避免行政化倾向,将主要精力用于对村的发展方向的把握,对其他村级组织建设的指导和组织之间关系的协调,以及自身建设的加强、重大人事及经济决策的领导等,大量日常行政性工作要放手让村委会独立开展。同时,在组织制度上作积极探索。如村委会主任及成员是党员的,要尽量吸收到党支部中来,避免出现“两张皮”现象。 二要改革村居党支部考核和产生办法,优化内部结构。要把培养和发展新党员作为村支部的重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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