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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司法考试复习-考试复习教案九4存在弃置义务的固定资产(1)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2)弃置费用的金额与其现值比较,通常相差较大。需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对于这些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计入财务费用。一般工商企业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报废清理费用不属于弃置费用,应当在发生时作为固定资产处置费用处理。【例 6】经国家审批,某企业计划建造一个核电站,其主体设备核反应堆将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应在该项设备使用期满后将其拆除,并对造成的污染进行整治。207 年 1 月 l 日,该项设备建造完成并交付使用,建造成本共 8000 万元。预计使用寿命 10 年,预计弃置费用为 100 万元。假定折现率(即为实际利率)为 10%。(1)计算已完工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核反应堆属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成本时应考虑弃置费用。207 年 1 月 1 日,弃置费用的现值=1000000(110)10 或者1000000(P/F,10%,10)=10000000.3855=385500(元)固定资产入账价值=80000000+385500=80385500(元)借:固定资产 80385500 贷:在建工程 80000000 预计负债 385500(现值)(2)计算第 1 年应负担的利息借:财务费用 38550 贷:预计负债(38550010)38550(3)计算第 2 年应负担的利息(按实际利率法计算)=(385500+38550)10%=42405(元)借:财务费用 42405 贷:预计负债 42405 以后会计年度的会计处理略。三、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一)固定资产折旧 1折旧范围(1)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从划归为持有待售之日起停止计提折旧(2)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4)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5)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6)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2折旧方法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例 7】说明年度中间购入固定资产如何采用快速折旧法计提折旧甲公司 2007 年 6 月 21 日购置一台不需安装即可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 600 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 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甲公司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每一使用年度应计提的折旧额如下:第 1 年计提折旧金额:6005/15200(万元)(尚可使用年限年数总和)第 2 年计提折旧金额:6004/15160(万元)第 3 年计提折旧金额:6003/15120(万元)第 4 年计提折旧金额:6002/1580(万元)第 5 年计提折旧金额:6001/1540(万元)因此,每一会计年度内应计提的折旧额如下:2007 年 7 月至 12 月计提折旧金额为:200/126100(万元)2008 年度计提折旧金额为200/126160/126180(万元)2009 年度计提折旧金额为:160/126120/126140(万元)2010 年度计提折旧金额为:120/12680/126100(万元)2011 年度计提折旧金额为:80/12640/12660(万元)2012 年度计提折旧金额为:40/12620(万元)3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本文为网络搜集整理,仅做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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