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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采购制度(通用1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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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医院药品采购制度(通用12篇) 【篇一】医院药品采购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芬太尼类药品管理工作,严防芬太尼类药品发生流失问题,根据重庆市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芬太尼类药品管理暨开展芬太尼类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永川区市场监管局积极行动,结合年初制定的特殊药品监管工作计划,在全区部署开展了芬太尼类药品使用环节专项整治。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围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依照工作目标积极安排部署全区专项行动,旨在通过专项整治,及时发现芬太尼类药品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23个市监所执法人员196人次,检查医疗机构共60家,其中23家在使用芬太尼类药品,执法人员对芬太尼注射液、贴剂及其他麻精药品的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二是加强宣传,注重防范。由局领导带队到辖区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同时对全部23家使用芬太尼类药品的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针对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政策法律方面的指导,要求药品使用单位注重自查与自律,不断强化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规范芬太尼类药品使用,有效保障合法医疗需求,防患于未然。 三是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执法人员在对芬太尼类药物进行检查的同时,对其他麻精类特殊药物一并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是查制度建立情况,如储存与保管制度、采购验收制度、病历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值班巡查、丢失报告等制度。二是围绕医疗机构是否对麻精药品进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及“双人双锁”进行检查。三是查购进来源使用流向。重点检查货、账、票、款是否一致,购买方资质是否真实,使用流向是否可追踪,是否存在现金交易和第三方转账检查使用记录,药品出入库及配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等情况。对个别单位药房在发放领用药品时未切实落实“双人双锁”,入库台账及使用消耗档案信息记录不全等问题,提出限期整改5次。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掌握了辖区内医疗机构对芬太尼等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提高了医疗机构对芬太尼等麻精药品管理使用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特殊药品流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篇二】医院药品采购制度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廉政谈话是“治未病”的一种有效方法,旨在通过谈心谈话,关口前移、提前预防,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达到教育、挽救和保护干部的目的。今天,县纪委在这里组织新任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活动,这是领导对我们年轻干部关心、爱护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我们始终保持清政廉洁作风、努力当好人民公仆的重要举措。为此,我郑重承诺:在将来的工作过程中,我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做到不辱使命;正确对待自己的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接受监督,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并代表新任职或任新职的年轻干部们表态: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首先,勤奋学习。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把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作为补充精神食粮,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其次,端正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第三,学以致用。通过学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念,坚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时刻摆正自己的位置,在思想感情上贴近群众,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努力当好人民公仆。 二、严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带头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团结、 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领导的功能;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发扬民主、团结共事,坚持在集体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适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做好反腐据变工作。 三、严于律已,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决不以手中的权力谋取任何私利;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坚持与班子成员经常谈心、通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批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自学抵制享乐主义和奢侈之风,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自省、自重、自警、自励,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各种腐朽的思想观念的侵蚀,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同时,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的教育,共同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坚持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官,用好手中的权,管好身边的人,认真做好关乎民生的事,努力当好人民的公仆,为泸水实现率先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篇三】医院药品采购制度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作为一名新提拔的同志,能在这里发言,我感到非常荣幸。首先,感谢县委、县政府对我们这些新提拔同志的关心、信任和厚爱。在10多年的工作经历中。我深深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感受到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做好廉政勤政,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必要性。在此,我表个态,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力争做到以下几点: 一、注重理念学习、提高党性修养 在新的岗位上,我将更加注重学习,尤其是要注重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头脑,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始终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坚持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二、坚持廉洁自律,切实勤政为民 始终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把权力当作责任。在工作中着重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忠。即对党对人民忠诚,对党的事业忠心。二是正。即做到居官无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一身正气,敢抓敢管。三是勤。即勤勉敬业,务实为民,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出实招,干实事,鼓实劲,以谋事、干事凝聚力量。四是廉。即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严把无关,同时,加强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坚持淡泊名利,廉洁奉公。努力做到不为权利所失,不为人情所诱,不为物欲所惑,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 三、加强廉政建设,认真履行职责 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加强队伍廉政建设,把廉政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认真抓好队伍的廉政建设。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强化监督和责任追究,对违纪问题,绝不姑息,树立起清蒸廉洁的风气。 能够有这样一次机会在这里做表态性发言,接受这样的廉政教育,我们要再次感谢组织的帮助与关怀,今后要自觉的组织的监督和考核。我们应该心怀感恩,“做一个组织和群众信任的人,做一个同事和朋友敬重的人。做一个亲属子女可以引以为荣的人。做一个回顾人生能够问心无愧的人。 【篇四】医院药品采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九不准”,强化对医药购销领域中不正之风的源头治理,11月20日,我院召开药品、设备供应商廉洁集体谈话会。市纪委监委常委程科民、市纪委监委派驻五组组长庄建波出席会议。我院党委书记晁奎,党委副书记、院长吴平,院领导班子,药剂科、设备科、采购办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与我院有业务来往的90余家设备、药剂供货商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委员、副院长李慧梅主持。 会上,李慧梅传达学习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徐州市医疗卫生机构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代表管理规定》、《关于协同监督推动全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并要求各供应商切实做到行业自律,守住法律底线,坚决杜绝以“回扣”或“提成”等违规违法方式开展医药产品的推销营销,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双方签订的廉洁购销协议,完善售后服务,与医院建立健康良好的合作关系,营造公平、公正、公开、和谐的环境。 程科民和大家回顾了央视记者曝光的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的专题新闻报道,通过引用卫生行业收受“回扣”的典型案例和医药购销领域存在的重要问题对大家进行了警示。 程科民提出四点意见 一要警钟长鸣,引以为戒,进一步规范廉洁购销行为、杜绝商业贿赂。严禁非法统方,严禁不正当来往。二要认清形势,遵纪守法,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类法律法规,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三要建章立制,源头预防,医院要进一步加强监管,阳光采购,把行风建设落到实处。四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洁意识。 晁奎从目前的大形势、存在的风险点,指出了医药购销领域存在的问题,表示医院党委有责任有义务维护好正常的购销秩序,从源头上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保证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证好医药代表和医务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政治安全。 晁奎结合医院实际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是要求医院干部职工要贯彻落实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相关医务工作人员要增强廉洁意识,严守行业规范,在业务交往过程中严禁收受各类形式的“回扣”、“红包”,杜绝思想和行为上的微腐败,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完善供应商的备案制、供应商清单退出等制度,斩断利益链条,严格把关,规范采购,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医药产品经营秩序,彻底杜绝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在做好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实现与供应商的互利共赢。 二是要求供应商珍惜供货平台,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确保医院药品、设备等阳光供给;各供应商要积极支持并配合医院从源头治腐,以质优价廉促进合作,而不是以“商业贿赂”腐害医生和工作人员;要对一些增加医务工作人员负担的行为进行纠正,对恶性违规手段进行杜绝,做到合理合法的正常合作;要多把先进的技术、项目带给医院,帮助我院开展更多的新项目、新技术,共同服务好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 晁奎强调,医院和供应商双方是平等关系,双方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医药购销业务事项,在正常业务交往中营造清爽干净的合作环境,杜绝一切不正当竞争,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合力构建廉洁高效医院,共同推动医院各项事业健康高质量发展。医院将会监测药品使用动向,更加严格管理,加大管控力度。 供应商代表与医院签订了《药品、试剂、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销售廉洁承诺书》。 【篇五】医院药品采购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2013年4-6月份,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了辖区内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市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15家,其中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医疗机构100家,均持有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从各单位自查和现场检查情况看,我市各级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工作较为重视,能积极采取措施,确保麻精药品使用安全,主要体现在: (一)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法律意识提高。 一是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能够依法审批;二是医疗机构均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到定点药品批发企业采购;三是医疗机构能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四是医疗机构能够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麻精药品管理;五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部分民营医院建立由分管院长负责,医务、药房、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精药品管理组织。 (二)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人员管理加强。 一是大部分医疗机构能积极开展本机构医务人员麻精药品使用与安全管理相关知识培训;二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部分民营医院等能按照规定对培训考核合格的&quot;执业医师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并建立了麻精药品处方医师不定期抽查与考核制度;三是宣城市人民医院、宣城中心医院等部分医疗机构能不定期开展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内部专项检查。 (三)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管理较为规范。 医疗机构基本配备了麻醉、精神药品专用保险柜,门、窗安装有防盗设施。宣城市人民医院、泾县医院等麻精药品专库还安装了红外线报警监控装置;宣城中心医院、宣城市仁杰医院、宣城市骨科医院等医疗机构麻精药品库房内或外安装了监控装置;一些医疗机构对麻精药品库房设有夜间专人值班。大部分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能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五专管理”,建立较完整入库验收、进出库复核及药品消耗、交接、空安瓿回收销毁等记录,药品去向清楚,帐物相符。此次检查中未发现医疗机构有麻精药品失窃、被骗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医疗机构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组织管理不规范。 一些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等未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组织,承担本机构麻精药品日常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变动较大,管理不稳定,工作缺乏连续性。少数医疗机构管理组织职责不明确,分工不具体,对相关业务不熟悉,如宣城九洲医院、宣城朝阳医院等。 (二)医疗机构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知识培训不到位。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对医疗机构使用和管理麻精药品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熟知程度的了解,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院类的一些规模较小医院,责任意识不强,未建立培训制度,从医院分管负责人到药房、医师等,未定期接受过麻精药品使用管理相关法规知识培训。有的分管院长和专职人员虽然了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重要性,但是缺乏管理知识,不知如何落实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职责。 (三)医疗机构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一是部分医疗机构麻精药品库房的防盗门、窗以及保险柜等安全设施不完善。有的医院未安装监控装置,门诊药房、麻醉科等调配的少量麻精药品存放于普通木台抽屉或药品急救车中,“双人双锁”管理制度未能有效落实。 二是少数医疗机构未能严格地实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五专管理”。有的未以文件形式规定麻精药品的专职人员、获得处方资格的医师和获得调剂资格的药师;有的医疗机构专账、专册登记不及时或登记项目、内容不全,专册没有载明发药人、审核人、领药人签名、用药科室等等项目;有的基数管理不清,药品消耗记录不完整,没有空安瓿回收、销毁记录,未及时实行交接;个别医疗机构未使用进出库专用帐册,未实行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出库复核管理,如宣城九洲医院等。 三是一些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调剂不规范。部分民营医院只有药士进行处方调配,缺乏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的审核、核对和发药。个别医疗机构专用处方格式不符合规定,专用处方书写不规范,存在执业医师未经培训合格、未取得处方资格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监管。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管理的重要性,要明确各职能部门管理责任,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要结合工作实际,将专项检查变为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督与管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对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认真总结,要适时开展跟踪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加强整改落实,对逾期不整改、整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依法立案查处。 (二)强化培训,完善制度,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安徽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本机构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麻精药品管理知识,完善管理组织和制度,制定定期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培训,确保专职人员和使用、管理人员熟悉麻精药品使用与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 各有关医疗机构要针对本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和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提出的问题及下达的卫生监督意见书中责令整改意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强化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篇六】医院药品采购制度 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医院药学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 (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及库存情况,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报经院办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正常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房主管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签字后方可入库(入库后系统入库时间不得超过一天),入库后交相关领导签字办理转帐付款手续。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必须坚固、干燥、通风。防火安全设施(灭火器)要齐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近效期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台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药房每月月末盘点一次,盘点过程中及时清查近效期、过期药品,对近效期6个月内、3个月内分别形成纸质报表报院办。院办将近效期药品分别以黄色、红色形成多份纸质报表后分发到各科室每位医生手里,以对临期药品进行有效的处理,对过期药品及时销毁处理,避免因过期而造成不良影响。 (五)药剂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到处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后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为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与医生沟通并建议调整,沟通未果时可即时向上级领导反应,作出及时处理。 (七)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向科室医生介绍药品调整情况,将新进药品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有关资料说明,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更新。 【篇七】医院药品采购制度 各位老师,全体同学: 大家下午好! 新学期到来,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校园廉洁课。刚才我们在各班级观看了警示教育录像,我想,这对促进师德师风教育,确保新学期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也许有的同学会问:“我们还小,反腐倡廉对我们来说似乎还过早。其实我们正处在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形成阶段,最容易受外来不良思想的侵袭,及早进行廉洁教育,就如同提前为我们筑起一道“防腐墙”,让廉洁“植根”在我们的心田,让我们扬起敬廉崇洁之风,立下勤廉报国之志。 让我们一起来回顾在校园、在我们身边同学中,是不是有过这样的风气。举例1:一些同学互相攀比名牌旅游鞋,家境比较好的学生讲阔气;过生日请同学去高档餐厅;有个别同学的手机一直在更新款式,带来学校在班级里炫耀,没有节制的花零用钱等等。我们认为这些学生的行为就是不廉洁的表现。在校园里,我们也经常看到有很多拾金不昧的同学,他们把捡到的钱、物品送到德育处,甚至不留姓名、不求表杨。我们还有一些同学家长给一些零用钱不乱花,都细心的存起来,每逢有同学需要帮助时,都会慷慨解囊。每次学校帮困基金捐款,他们都会高额捐款,献一片爱心,得到学校表演,同学的仰慕。这是做人的良好开端,只要长期维持下去,并发扬光大,那么廉洁文化就会遍布我们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所以我们每个学生要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质。把廉政文化“清风”吹进校园,把着眼点放在“净土”上,这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现在廉洁教育就像一股无形的风吹进了校园。我们提倡同学与廉洁诚信同在,与公正勤俭同行,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 【篇八】医院药品采购制度 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医院药学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 一、西药管理 (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及库存情况,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报经院办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正常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房主管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签字后方可入库(入库后系统入库时间不得超过一天),入库后交相关领导签字办理转帐付款手续。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必须坚固、干燥、通风。防火安全设施(灭火器)要齐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近效期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台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药房每月月末盘点一次,盘点过程中及时清查近效期、过期药品,对近效期6个月内、3个月内分别形成纸质报表报院办。院办将近效期药品分别以黄色、红色形成多份纸质报表后分发到各科室每位医生手里,以对临期药品进行有效的处理,对过期药品及时销毁处理,避免因过期而造成不良影响。 (五)药剂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到处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后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为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与医生沟通并建议调整,沟通未果时可即时向上级领导反应,作出及时处理。 (七)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向科室医生介绍药品调整情况,将新进药品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有关资料说明,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更新。 【篇九】医院药品采购制度 根据县卫生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我院就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为严格管理麻醉药品,我院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机构,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我院在2015年下发了《麻醉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储存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制度》。结合文件精神,多次召开全体职工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专题会议,使全院职工了解并认识到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保管、储存、发放、使用的重要性,防止和杜绝了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现象发生。 二、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严格按照卫生局的要求,办理印鉴卡,并按规定定点采购药品(天水市鼎盛医药公司),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付款。药品验收由两位同志负责,验收于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并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三、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定点放置在药房左侧角落保险柜里,储存、保管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保险柜、专锁,一人负责钥匙,一人负责密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且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保险柜库存数量每天结算,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账、物、批号不相符情况发生,落实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人保管、专柜储存和专帐登记制度。2018全年我院无霉变、无破损及过期失效麻醉、精神药品。 四、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签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留存。精、麻药调配人员严格核对开具的处方。开具的处方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取药者身份证号码、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精、麻药调配专员根据医生开具的精、麻药品专用处方进行详细核对无误方给予调配,并签署姓名、进行登记,再经复核无误方可发放,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配药。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由专册登记,专用帐册、麻醉药品专用处方按相关规定保管。 五、患者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再次调配时将原批号的空瓶收回,并记录收回的空瓶数量收回的空瓶按要求妥善保管。 【篇十】医院药品采购制度 9月9日下午,赣州市中医院召开医院药品、器械、医用耗材供应商集体廉政谈话会。党委书记郑保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副书记、院长李凌主持会议,医院党委班子成员、纪委成员,医院相关供应商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纪委书记朱政仁传达学习了《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精神;党委书记郑保平作了廉政约谈讲话;供应商代表作表态发言;朱政仁代表医院与药品、耗材供应商代表签订《赣州市中医院药品、医用耗材购销活动廉洁承诺书》。 会议目的是进一步从源头上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规范供应服务商及业务人员营销行为,强化对关键领域、重要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洁自律和廉政风险防控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公平、诚信、规范的合作氛围,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医院良好的医疗秩序,实现院商双方的互利双赢。 会议要求,一要认清形势筑牢思想防线。廉洁购销是落实国家卫健委“九不准”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两个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是医院健康发展的长远大计。二要遵纪守法规范合作行为。 廉洁购销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和底线,医院和供应商都务必遵守,做到警钟长鸣。三要从严管理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在医疗机构内的违规营销行为,医院严禁医药代表到门诊、病区、药房等非业务联系部门窜访,严禁与药房、信息技术部等工作人员私自接触,严禁与医生私自接触,严禁以商业为目的的统方行为。对违反承诺书规定的供货公司,医院将终止合同,并列入黑名单,取消其供货资格。医院将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常态化管理工作,对医院各类各级工作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篇十一】医院药品采购制度 各位供应商代表、同志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能齐聚一堂、共同交流,希望大家把握今天这次很好的机会,放下顾虑、畅所欲言,增进共识、推动工作。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市委、市纪委、市卫健委相关会议及县卫健委《“五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今天,我们以集体谈话的方式,在这里召开药品、器械、耗材供应商廉政谈话会,目的就是:进一步从源头上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规范供应服务商及业务人员营销行为,强化对关键领域、重要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洁自律和廉政风险情况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从而维护医院良好的医疗秩序,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合作氛围,在做好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实现院商双方的互利双赢。下面,立足当前医药购销领域新形势,结合我院实际,和大家交流思想、提三点要求,以作共勉。 一、看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廉洁购销是落实国家卫健委“九不准”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两个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是医院健康发展的长远大计。 十八大以来,随着党中央反腐倡廉、廉政责任、廉洁工作相关要求愈来愈严,我国医药购销领域的反腐形势日趋严峻,医疗卫生系统打虎拍蝇的典型案例不胜枚举。就我县来看,据不完全统计,“十八大”以来忠县卫生系统就查处了42起违纪违规案例,其中涉及受贿、接受药品供应商安排的旅游、不履行岗位职责等行为的就占一定比例,由此可见,医院购销领域的潜在风险点不容忽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座的都是和我院合作的重要药械耗材供应商,希望大家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当前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看清党中央对腐败分子的惩处力度和坚定决心,积极适应政治新常态,增强廉洁意识,严守行业规范,及时纠正不正之风,杜绝思想和行为上的微腐败; 同时强化购销双方的相互监督,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杜绝任何商业贿赂现象发生。 二、强化监督从严管理,认真整改突出问题。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创建廉洁医院,是适应新常态下党委政府和卫生计生工作的迫切需要。 当前,我院在医药购销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院商双方的深刻反思,采取有力有效的方法措施,切实整改、规范提升。比如:根据市级专项审计反馈采购部分的问题,去年四季度,市委改革办会同市审计局开展了改革督察与审计联动工作,组织县审计局对我院2017年9月9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今年3月,市审计局下发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渝审调报〔2019〕34号),其中涉及我院在采购程序不合规方面,就存在3大突出问题:一是采购医用耗材应执行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6962.11万元。二是未严格执行医院医用耗材采购内部控制相关规定。具体表现在:线下采购未收集其他医院近期采购同类耗材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作为采购价格不高于其他医院采购价格的依据,价格比选依据不足; 部分高值耗材采购设备科未在医院监督部门和使用部门的参与下进行询价采购,自行采购高值耗材187.14万元,占采购高值耗材总额的5.59%。三是医院以高于挂牌价进行议价采购药品,且议价过程无记录无资料,多支付采购价款70.29万元(备案采购58.77万元,常规采购11.52万元)。针对以上市反馈问题,院方将高度重视、深入自查、对照认领,以从严从实从快的负责任态度,切实整改到位。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经常对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提醒、诫勉的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坚决纠治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设立机构,配齐人员,定期开展内审、内控工作,定期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结合典型案例及身边人、身边事开展“以案说法”教育培训,加强对设备(药品、耗材)采购、公务接待、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的重点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尤其是院各招采购部门,要严格按《高质耗材采购制度》、《采购招标管理制度》等规定要求,认真执行、不打折扣,长期坚持、不留漏洞。 三、健全机制守好底线,合力共建廉洁医院。国有国法,行有行规。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行业法律法规,为我们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提供了基本遵循与行动指南。同时,这些行业法规对于我们敲警钟、防腐败,正确履行岗位所赋予的权力和义务,恪守医疗采购领域的从业规范,都具有重要的约束作用,是我们院商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业准则。 在今后的双方合作中,各药品、器械、耗材供应商要认真遵守以上行业规定,严格执行《重庆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做到“九个严禁”:严禁向医务人员介绍患者购买医药产品给予提成,严禁向科室和个人捐赠资助,严禁提供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提供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的捐赠资助,严禁提供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的捐赠资助,严禁拉拢医务人员提供商业统计,严禁向医务人员提供药品、医疗器械、医院耗材等医药产品回扣,严禁安排、组织医务人员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娱乐活动,严禁向医务人员和亲友以各种名义、形势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的贿赂。今天会议后,各公司要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排查,对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彻底地查找整改,确保此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院领导班子将始终高度重视购销领域的廉洁纪律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医药购销不良行为持续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严禁医院工作人员收受各类形式的“回扣”、“红包”。 同时,各供应服务商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规范经营、诚实守信,确保医院药品、设备、耗材、物资等阳光供给。总之,希望医院购销双方切实增强廉洁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越雷池不踩红线,加强日常监督约束,积极营造清爽干净的合作环境,杜绝一切不正当竞争,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建立形成廉洁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合力构建廉洁高效医院,共同推动医院各项事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我就讲这几点,谢谢大家! 【篇十二】医院药品采购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及、及、、、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 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药品养护人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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