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 一 部 分 :
上海造币厂印花改扩建工程
工程桩、围护桩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编 制 单 位 : 上 海 市 第 七 建 筑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 一 九 九 九 年 十 二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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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 一 ) 编 制 依 据
上 海 华 东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设 计 的 有 关 施 工 图 纸 、 施 工 现 场 地
质 勘 探 报 告 、 国 家 及 上 海 市 现 行 有 关 施 工 规 范 、 标 准 及 文 件 :
《 地 基 与 基 础 工 程 及 验 收 规 范 》( GBJ202-83);
《 混 凝 土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 GB 50204-92);
《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评 定 标 准 》( GBJ301-88);
《 软 土 地 基 深 层 搅 拌 加 固 法 技 术 规 程 》( YBJ225-91);
上 海 市 《 钻 孔 灌 注 桩 施 工 规 程 》( DBJ08-202-92);
沪 建 股 七 司 ( 1999) 技 字 第 58 号 《 关 于 加 强 一 九 九 九 年 度 建
筑 工 程 冬 期 施 工 管 理 的 通 知 》;
沪 建 安 监 总 ( 1999) 第 035 号 《 关 于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检 查 标 准
>( JGJ59-99) 实 施 要 求 的 通 知 》;
本 工 程 投 标 文 件 、 施 工 总 承 包 合 同 。
( 二 ) 编 制 范 围
工 程 桩 基 和 围 护 工 程 以 及 施 工 现 场 总 体 布 置 。
( 三 ) 上 海 市 第 七 建 筑 有 限 公 司 质 量 保 证 手 册 C 版 及 程 序 文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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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概况
( 一 ) 工 程 性 质
上 海 造 币 厂 印 花 改 扩 建 项 目 , 由 上 海 造 币 厂 投 资 兴 建 , 华 东
建 筑 设 计 院 设 计 ,由 我 上 海 市 第 七 建 筑 有 限 公 司 中 标 总 承 包 施 工 。
( 二 )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及 周 围 环 境 情 况
上 海 造 币 厂 印 花 改 扩 建 工 程 建 设 基 地 位 于 上 海 市 普 陀 区 光 复
西 路 17 号 上 海 造 币 厂 内 。本 工 程 建 筑 基 地 原 为 旧 厂 房 ,现 已 拆 除
并 经 平 整 , 已 实 现 " 三 通 一 平 "。
施 工 基 地 的 中 南 面 为 上 海 市 市 级 保 护 建 筑 ( 厂 部 办 公 楼 ),
北 侧 是 生 产 车 间 , 西 侧 为 综 合 仓 库 , 东 面 为 厂 区 与 大 隆 机 器 厂 围
墙 边 界 。 其 中 市 级 保 护 建 筑 ( 厂 部 办 公 楼 ) 为 独 立 基 础 ; 综 合 库
房 基 础 为 钻 孔 灌 注 桩 ; 生 产 车 间 基 础 为 预 制 桩 基 , 这 些 建 筑 离 开
拟 建 大 楼 较 近 , 尤 其 是 厂 部 办 公 楼 , 它 将 是 本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
详 见 附 图 1 工 程 地 理 环 境 平 面 示 意 图 。
( 三 ) 建 筑 简 况
上 海 造 币 厂 印 花 改 扩 建 工 程 基 地 面 积 2050m , 总 建 筑 面 积 约 为
26245m ,其 中 ,地 下 一 层 建 筑 面 积 约 为 1430m ,地 上 建 筑 面 积 约 为
2
26344 m 。地 下 1 层 ,地 上 18 层 。地 下 一 层 主 要 为 设 备 用 房 及 车 库 ,
一 至 六 层 为 印 花 生 产 车 间 及 其 辅 助 用 房 ,七 至 十 八 层 为 科 研 开 发 及 教
育 培 训 的 用 房 。 建 成 后 将 成 为 上 海 造 币 厂 以 印 花 的 工 艺 生 产 研 究 开
发 、 教 育 培 训 为 一 体 的 综 合 性 智 能 化 大 楼 。
( 四 ) 结 构 简 况
上 海 造 币 厂 印 花 改 扩 建 工 程 结 构 为 全 现 浇 钢 筋 混 凝 土 框 架 -剪 力
墙 结 构 体 系 ,主 体 抗 震 等 级 为 二 级 。基 础 为 f 700 钻 孔 钢 筋 混 凝 土 工
程 灌 注 桩 桩 基 承 载 箱 形 基 础 , 桩 身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为 C30 , 桩 长
43.35~ 47.85m 不 等 , 基 础 底 板 1.0~ 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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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工 程 工 程 桩 钻 孔 灌 注 桩 f 700、 主 筋 10f 18, 共 275 根 ,
其 中 根 据 设 计 要 求 试 桩 2 组 , 每 组 做 锚 桩 4 根 。
( 五 ) 地 质 条 件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地 质 资 料 可 知 ,本 工 程 场 地 表 层 为 第 ① 层 3.7m
厚 杂 填 土 层 , 往 下 为 第 ② 1 层 0.4m 左 右 厚 褐 黄 色 粉 质 黏 土 层 ,再 往 下
为 第 ② 3 层 9.6m 厚 灰 色 砂 质 粉 土 层 ,再 下 面 是 第 ⑤ 1 层 2.8m 厚 灰 色 黏
土 层 ,本 工 程 混 凝 土 灌 注 桩 桩 尖 持 力 层 位 于 第 ⑧ 1 层 灰 色 黏 土 层 ,承 载
力 较 好 。另 ,根 据 地 质 勘 探 报 告 可 知 ,场 地 内 无 暗 浜 存 在 ,整 个 场 地
原 有 混 凝 土 地 坪 及 设 备 基 础 均 已 清 除 。
本 工 程 地 基 土 中 第 ① 层 杂 填 土 层 结 构 松 散 ,透 水 性 好 ,作 为 坑 壁
时 稳 定 性 差 ,故 我 们 采 取 适 当 增 加 护 筒 长 度 的 方 法 来 解 决 ,第 ② 1. 第
② 3 层 土 的 透 水 性 也 较 好 ,尤 其 是 第 ② 3 层 灰 色 砂 质 粉 土 ,易 塌 方 、冒
水 ,极 易 形 成 流 砂 ,无 论 作 为 坑 壁 或 坑 底 ,稳 定 性 均 较 差 ,综 合 以 上
地 质 情 况 ,经 设 计 要 求 在 正 式 施 工 前 ,先 进 行 试 成 孔( 非 工 程 桩 位 置 ),
以 进 一 步 了 解 地 下 土 质 情 况 , 为 工 程 钻 孔 灌 注 桩 施 工 积 累 资 料 。
( 六 ) 围 护 体 系 简 况
本 工 程 围 护 体 系 由 我 公 司 根 据 本 工 程 场 地 条 件 、 周 边 环 境 以
及 实 际 情 况 , 且 重 点 考 虑 对 于 南 侧 市 级 保 护 建 筑 的 保 护 所 设 计 。
主 要 采 用 钻 孔 灌 注 桩 挡 土 , 水 泥 搅 拌 桩 止 水 的 围 护 形 式 , 由 于 北
侧 和 东 侧 因 场 地 较 为 狭 小 , 故 采 用 水 泥 搅 拌 桩 套 打 钢 筋 混 凝 土 灌
注 桩 的 形 式 。 围 护 体 钻 孔 灌 注 桩 主 楼 部 分 为 f 700@850, 深 度 为
-15.4m, 深 坑 处 为 -18.5m, 裙 房 部 分 采 用 f 650@800 灌 注 桩 , 深
度 为 -13.9m, 局 部 深 坑 处 为 -17.4m, 插 入 第 4 层 中 。 围 护 体 搅 拌
桩 为 双 头 f 700@500, 主 楼 和 裙 房 深 度 均 为 -14.8m。
附 图 2-1 支 撑 、 立 柱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
附 图 2-2 支 撑 剖 面 示 意 图 ( 一 );
附 图 2-3 支 撑 剖 面 示 意 图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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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工 程 标 高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施 工 图 纸 以 及 本 工 程 地 质 报 告 ,本 工 程 总 高
度 为 95.80m,室 内 0.000 相 当 于 绝 对 标 高 3.700m,地 下 室 层 高 5.1m,
一 ~ 六 层 为 印 花 生 产 车 间 及 辅 助 用 房 , 层 高 5.10m; 七 层 为 会 议 厅 、
休 息 室 、 健 身 房 等 , 层 高 5.4m; 八 ~ 十 八 层 层 高 为 3.8m。 目 前 场 地
经 平 整 后 自 然 土 平 均 标 高 为 绝 对 标 高 3.200m, 建 成 后 室 内 外 高 差
0.6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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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桩与围护桩施工方案
本 工 程 钻 孔 灌 注 桩 以 及 围 护 体 均 由 机 械 公 司 四 公 司 施 工 , 我 市
建 七 公 司 作 为 总 承 包 ,将 对 桩 基 施 工 单 位 在 整 个 工 程 桩 、围 护 桩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施 工 部 署 及 工 艺 流 程 、主 要 分 项 施 工 技 术 措 施 、质 量 、进 度 、
安 全 以 及 文 明 施 工 等 方 面 采 取 有 效 的 措 施 进 行 总 承 包 管 理 及 控 制 。
( 一 ) 施 工 部 署 及 流 程
1. 硬 地 坪 已 施 工 完 毕 ,在 进 行 试 桩 同 时 ,先 进 行 围 护 体 深 层 搅 拌
桩 施 工 ,搅 拌 桩 机 先 在 靠 厂 部 办 公 楼 一 侧 由 中 间 向 两 边 开 始 施 工 ,同
时 进 行 工 程 桩 试 桩 施 工 ,待 试 桩 施 工 完 毕 后 ,钻 孔 机 转 而 进 行 围 护 体
灌 注 桩 施 工 ,施 工 顺 序 与 搅 拌 桩 相 同 。围 护 结 构 局 部 灌 注 桩 与 搅 拌 桩
套 打 处 , 应 间 隔 3~ 10d 后 施 工 。
2.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电 源 总 功 率 为 300kW, 本 工 程 围 护 桩 施 工
布 置 2 台 深 层 搅 拌 机 及 2 台 钻 孔 桩 机 。
3. 2 台 钻 孔 机 先 进 行 试 桩 , 到 试 桩 结 束 后 , 转 而 进 行 围 护 体 钻 孔
灌 注 桩 施 工 ,待 围 护 体 施 工 及 试 桩 测 试 完 毕 后 ,转 入 工 程 桩 施 工 ,此
时 再 增 加 2 台 钻 孔 桩 机 ,同 时 进 行 工 程 桩 施 工 ,相 邻 工 程 桩 施 工 必 须
跳 打 。
4.在 工 程 桩 以 及 围 护 桩 施 工 的 同 时 穿 插 进 行 围 护 体 压 顶 梁 施 工 。
( 二 ) 测 量 定 位 及 总 体 标 高 控 制
1. 本 工 程 的 总 体 测 量 定 位 工 作 根 据 华 东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设 计
的 总 平 面 图 中 所 确 定 的 坐 标 定 位 点 为 依 据 , 由 我 公 司 测 量 队 进 行
总 体 定 位 , 即 引 测 主 控 轴 线 。
2.定 位 具 体 主 控 轴 线 为 : 东 西 向 以 1、 4、 7 轴 , 南 北 向 以 A、
C、 F 轴 为 主 控 轴 线 ,以 主 控 轴 线 交 点 作 为 轴 线 控 制 点 ,考 虑 到 桩
基 工 程 施 工 中 对 其 影 响 造 成 位 移 , 所 以 将 主 控 轴 线 控 制 点 均 引 测
至 挖 土 范 围 以 外 的 厂 区 建 筑 、 围 墙 及 道 路 上 , 并 且 在 墙 上 采 用 明
显 的 红 漆 标 注 , 道 路 上 用 深 50cm 钢 筋 混 凝 土 保 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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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 见 附 图 3
施 工 轴 线 平 面 控 制 点 布 置 示 意 图
3.本 工 程 高 程 水 准 点 由 勘 测 院 引 至 施 工 现 场 外 ,再 由 我 项 目 部
测 量 员 引 测 至 施 工 现 场 ,并 结 合 硬 地 坪 施 工 做 好 场 地 的 测 平 工 作 。
4. 试 桩 的 放 样 由 工 程 桩 、 围 护 桩 施 工 分 包 单 位 测 量 员 进 行 ,
我 总 承 包 项 目 部 项 目 工 程 师 对 其 进 行 复 测 校 对 , 然 后 报 请 监 理 单
位 进 行 复 核 验 收 。 在 整 个 工 程 桩 基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轴 线 标 高 中 间 控
制 工 作 由 分 包 单 位 进 行 , 总 承 包 项 目 部 测 量 员 及 项 目 工 程 师 进 行
复 合 相 对 , 以 确 保 桩 位 的 准 确 。
5. 为 确 保 本 工 程 轴 线 控 制 的 准 确 性 , 在 整 个 工 程 桩 以 及 围 护
桩 施 工 完 后 , 对 现 场 进 行 轴 线 复 测 。
( 三 ) 施 工 准 备 工 作
1.场 地 准 备
场 地 的 总 体 布 置 ,包 括 围 墙 、硬 地 坪 以 及 仓 库 、工 具 库 、标 养 室
等 临 设 已 施 工 完 毕 , 水 电 均 已 满 足 施 工 要 求 。
2. 施 工 用 电 、 用 水 及 现 场 排 水
( 1) 施 工 用 电 :
本 工 程 施 工 区 域 临 时 施 工 用 电 从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位 于 场 地 西 南
侧 配 电 间 ( 300kW 电 源 ) 接 出 , 分 两 路 采 用 架 空 电 线 沿 临 时 围 墙 接
至 施 工 区 域 ,一 路 供 应 施 工 用 电 ,另 一 路 供 应 现 场 辅 助 设 施 用 电 。并
沿 施 工 现 场 四 周 约 每 隔 20m 设 一 只 固 定 配 电 箱 。 当 电 缆 经 过 主 要 施
工 路 口 时 , 作 6m 高 架 空 , 同 时 设 置 投 光 灯 , 用 于 夜 间 施 工 照 明 。
有 关 本 工 程 施 工 用 电 内 容 具 体 详 见 附 件 二《 施 工 用 电 组 织 设 计 》。
( 2) 施 工 用 水 :
本 工 程 桩 基 施 工 用 水 除 厕 所 卫 生 、 标 养 室 试 块 养 护 用 水 外 , 主
要 用 水 是 工 程 桩 与 围 护 桩 施 工 用 水 ,根 据 计 算 用 水 量 约 5L/s;总 用 水
量 Q=10L/s 设 计 , 则 供 水 管 径 为 :
1/2
D=4Q1000/(pV) =[(4101000)/(3.141.5)]
1/2
6
=92mm
式 中 V— 管 网 中 的 水 流 速 度 ( 一 般 取 1.2~ 1.5m/s)
故 现 场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水 源 管 径 100mm, 能 够 满 足 桩 基 施 工 用
水 量 要 求 。
本 工 程 桩 基 施 工 阶 段 临 时 用 水 采 用 建 设 单 位 已 提 供 的 施 工 区 域
南 侧 f 100 水 源 ,分 二 路 接 出 水 管 ,一 路 为 施 工 用 水 ,另 一 路 为 辅 助
设 施 用 水 , 用 水 管 道 口 径 为 f 50 以 组 成 供 水 网 络 , 并 在 各 需 要 用 水
部 位 留 出 水 龙 头 。
现 场 所 有 水 管 均 沿 围 墙 或 路 下 敷 设 , 穿 越 重 载 车 道 需 作 加 固 处
理 。
详 见 附 图 4《 施 工 临 时 用 水 、 电 布 置 图 》。
( 3) 施 工 排 水 :
由 于 施 工 场 地 条 件 限 制 ,在 桩 基 、围 护 体 施 工 阶 段 暂 不 设 二 级 沉
淀 池 ,施 工 污 水 主 要 利 用 钻 孔 灌 注 桩 施 工 阶 段 设 置 的 纵 横 泥 浆 网 沟 以
及 专 用 泥 浆 沉 淀 池 作 为 排 放 渠 道 ,并 进 行 沉 淀 ,待 稍 微 清 澈 后 用 抽 水
机 抽 入 建 设 单 位 指 定 的 污 水 管 道 。待 压 顶 梁 施 工 完 毕 后 ,立 即 进 行 排
水 沟 施 工 , 并 设 置 二 级 沉 淀 池 。
对 于 临 时 厕 所 生 活 污 水 , 排 入 现 场 现 有 化 粪 池 。
3. 施 工 机 械
4. 施 工 现 场 混 凝 土 硬 地 坪 施 工 :
( 1) 按 照 有 利 文 明 施 工 、安 全 生 产 的 原 则 ,整 个 场 地 铺 设 混 凝
土 硬 地 坪 。根 据 施 工 安 排 、现 场 踏 勘 的 情 况 ,规 划 出 泥 浆 池 、沉 淀 池 、
循 环 槽 、 排 浆 池 的 位 置 , 布 置 主 施 工 干 道 。
( 2)在 现 场 ,放 测 临 时 设 施 的 预 留 位 置 ,其 余 部 分 铺 设 10cm 厚
的 道 碴 、 15cm 厚 的 混 凝 土 地 坪 。
具 体 详 见 附 图 5《 工 程 桩 、 围 护 桩 施 工 阶 段 平 面 布 置 图 》;
附 图 6《 围 护 体 系 与 工 程 桩 施 工 流 程 示 意 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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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围 护 桩 、 工 程 桩 施 工 技 术 措 施
在 组 织 施 工 前 ,由 桩 基 及 围 护 桩 施 工 单 位 编 制《 上 海 造 币 厂 印 花
改 扩 建 工 程 桩 基 及 围 护 施 工 方 案 》。
( 4) 压 顶 梁 施 工
根 据 围 护 设 计 及 基 坑 周 边 建 筑 的 实 际 情 况 ,在 围 护 工 程 桩 顶 部 浇
筑 C30,1200mm600mm 钢 筋 混 凝 土 压 顶 梁 一 道 ,在 围 护 桩 施 工 过 程
中 穿 插 进 行 压 顶 梁 的 施 工 。
压 顶 梁 混 凝 土 施 工 分 两 次 浇 捣 ,先 从 南 面 中 间 开 始 向 两 端 进 行 浇
筑 , 施 工 缝 留 设 在 东 、 西 两 侧 中 间 位 置 。
压 顶 梁 模 板 采 用 小 钢 模 , 钢 管 支 模 。
( 5) 施 工 进 度 控 制 计 划
试 桩 : 1999.12.28~ 1999.12.31;
围 护 灌 注 桩 、 搅 拌 桩 : 1999.12.30~ 2000.3.1;
工 程 桩 : 2000.2.4~ 2000.3.10;
压 顶 梁 : 2000.2.10~ 2000.3.10。
四、对桩基础施工单位的管理协调配合措施
1.由 我 公 司 负 责 进 行 施 工 现 场 障 碍 物 清 除 ,整 平 场 地 ,总 体 定
位 工 作 ,并 修 建 现 场 临 时 彩 钢 板 围 墙 、道 路 ,根 据 打 桩 平 面 布 置 ,
设 置 好 桩 基 以 及 围 护 体 施 工 阶 段 必 须 的 临 时 设 施 ,安 装 水 电 线 路 ,
为 工 程 桩 、 围 护 桩 施 工 单 位 创 造 良 好 的 现 场 施 工 条 件 。
2.在 本 工 程 硬 地 坪 场 地 施 工 完 成 后 , 由 工 程 桩 、 围 护 桩 施 工
单 位 测 量 放 线 人 员 根 据 我 公 司 提 供 的 控 制 线 和 设 计 图 纸 进 行 样 桩
放 测 , 总 承 包 项 目 经 理 部 测 量 员 参 与 配 合 , 并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每 天
对 控 制 轴 线 和 标 高 作 系 统 检 查 , 分 包 单 位 应 对 控 制 点 做 好 保 护 工
作 , 如 需 移 动 时 , 必 须 先 请 示 总 承 包 项 目 经 理 部 项 目 工 程 师 , 再
检 查 其 正 确 性 , 并 做 好 相 应 的 施 工 记 录 。 样 桩 放 测 完 毕 后 , 由 我
总 承 包 部 项 目 工 程 师 进 行 复 核 , 并 协 同 监 理 人 员 验 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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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整 个 测 量 定 位 工 作 由 我 公 司 测 量 队 和 施 工 现 场 测 量 员 ,使 用
高 精 度 全 站 仪 、 水 平 仪 ,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控 制 点 和 水 准 点 等
相 关 资 料 以 及 按 照 设 计 桩 位 布 置 图 , 进 行 定 位 轴 线 及 控 制 线 的 放
测 , 并 将 水 准 点 标 高 引 测 在 沿 线 临 设 和 永 久 建 筑 物 上 , 经 我 公 司
项 目 部 复 合 无 误 后 , 将 有 关 资 料 提 供 工 程 桩 、 围 护 桩 施 工 单 位 ,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 对 轴 线 、 桩 位 以 及 标 高 等 , 全 方 面 进 行 技 术 复 核
工 作 。 样 桩 的 放 样 工 作 由 工 程 桩 、 围 护 桩 施 工 单 位 测 量 员 进 行 ,
我 总 承 包 项 目 工 程 师 对 其 进 行 复 测 , 然 后 由 监 理 复 核 验 收 , 从 而
做 到 多 层 控 制 , 避 免 产 生 较 大 误 差 。 在 每 根 工 程 桩 打 入 前 , 由 我
总 承 包 部 技 术 人 员 再 次 检 验 样 桩 位 置 是 否 正 确 后 ,方 可 进 行 沉 桩 。
4.在 工 程 桩 围 护 桩 施 工 过 程 中 ,制 定 严 格 有 效 的 总 承 包 管 理 措
施 , 实 行 岗 位 责 任 制 , 把 管 理 落 实 到 实 处 , 使 桩 基 施 工 单 位 在 整
个 施 工 过 程 处 于 受 控 的 状 态 下 而 有 序 地 进 行 具 体 施 工 , 对 施 工 中
所 产 生 的 困 难 和 需 要 , 由 我 总 承 包 项 目 经 理 部 及 时 的 进 行 协 调 与
配 合 , 使 工 程 桩 、 围 护 桩 施 工 单 位 在 保 证 施 工 质 量 、 安 全 、 工 期
的 前 提 下 顺 利 完 成 工 程 桩 、 围 护 桩 施 工 。
5.在 桩 机 设 备 进 场 以 及 各 项 准 备 工 作 完 成 后 ,应 汇 同 建 设 单 位
单 位 、 监 理 单 位 、 设 计 单 位 以 及 桩 基 分 包 单 位 等 方 面 有 关 负 责 人
到 场 确 认 检 验 设 备 和 工 艺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 各 项 指 标 是 否 与 设 计 相
符 后 , 即 进 行 试 打 桩 , 如 有 出 入 , 由 总 承 包 部 项 目 工 程 师 及 时 配
合 各 方 进 行 研 究 、 处 理 。
6.在 施 工 前 , 我 总 承 包 部 应 做 好 对 工 程 桩 、 围 护 桩 施 工 单 位
做 好 安 全 及 技 术 交 底 工 作 , 同 时 监 督 分 包 单 位 对 生 产 班 组 相 应 的
技 术 、 安 全 交 底 工 作 , 在 认 真 签 署 好 沉 桩 令 后 , 施 工 分 包 单 位 即
可 按 照 本 工 程 桩 、 围 护 桩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开 始 施 工 。
7.在 整 个 施 工 过 程 中 ,由 总 承 包 部 安 全 员 负 责 施 工 现 场 全 面 的
安 全 管 理 及 监 督 工 作 , 同 时 分 包 单 位 应 严 格 执 行 总 承 包 部 安 全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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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下 达 的 各 项 指 令 ,
8.在 施 工 过 程 中 , 由 总 承 包 部 施 工 员 、 技 术 员 协 同 工 程 桩 、
围 护 桩 施 工 单 位 有 关 人 员 做 好 各 项 施 工 记 录 , 如 发 现 与 设 计 要 求
有 出 入 , 及 时 由 项 目 工 程 师 会 同 有 关 单 位 , 协 商 解 决 。
9.工 程 验 收 :钻 孔 灌 注 桩 工 程 验 收 时 ,施 工 单 位 提 交 总 包 单 位
的 资 料 除 原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已 要 求 的 以 外 , 还 须 增 加 桩 动 、 静 载 试
验 报 告 、 桩 位 实 测 偏 差 竣 工 图 ( 由 设 计 、 监 理 、 建 设 单 位 、 总 承
包 签 字 认 可 )、各 种 技 术 资 料( 如 设 计 变 更 通 知 、技 术 核 定 单 等 )。
五、冬期施工技术措施
本 工 程 工 程 桩 与 围 护 桩 施 工 在 今 年 12 月 下 旬 至 明 年 1、 2 月
份 , 故 气 温 较 低 , 因 此 在 施 工 中 应 严 格 执 行 沪 建 安 监 总 ( 1999)
第 035 号 《 关 于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检 查 标 准 >( JGJ59-99) 实 施 要 求
的 通 知 》, 且 相 应 地 制 定 以 下 措 施 :
1.根 据 以 上 通 知 要 求 ,当 室 外 日 平 均 气 温 连 续 5d 稳 定 于 5℃ ,且
最 低 气 温 低 于 -3℃ 时 , 均 按 冬 期 施 工 规 定 进 行 施 工 。
2.在 进 行 施 工 时 ,应 与 气 象 台 、站 保 持 联 系 ,及 时 收 听 天 气 预 报 ,
防 止 寒 流 突 然 袭 击 。因 此 在 现 场 应 准 备 好 防 冻 保 暖 物 品 ,防 冻 剂 、草
包 等 ,临 时 施 工 供 水 管 应 做 好 防 冻 保 温 工 作 ,采 用 草 绳 缠 绕 进 行 保 护 。
现 场 严 禁 烤 火 , 宿 舍 内 严 禁 使 用 电 炉 。
3.应 及 时 做 好 施 工 现 场 明 沟 排 水 工 作 , 及 时 排 除 泥 浆 沟 内 积 水 。
4.做 好 冬 期 施 工 混 凝 土 、 砂 浆 外 掺 剂 的 试 配 试 验 工 作 , 提 出 施 工
配 合 比 。如 压 顶 梁 混 凝 土 浇 捣 后 应 及 时 覆 盖 塑 料 薄 膜 加 草 包 ,采 取 防
冻 蓄 热 养 护 方 法 ,对 于 混 凝 土 强 度 达 到 设 计 强 度 等 级 的 40%,同 时 亦
2
不 低 于 50kG/cm 之 前 , 应 保 持 草 包 内 混 凝 土 表 面 温 度 不 低 于 5℃ ,
若 气 温 较 低 时 , 对 于 混 凝 土 构 件 应 延 长 养 护 期 , 适 当 延 长 拆 模 时 间 ,
以 保 证 混 凝 土 的 施 工 质 量 。
5.混 凝 土 工 程 、围 护 灌 注 桩 的 冬 期 施 工 ,其 成 孔 应 按 下 列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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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 行 :
对 于 长 螺 旋 钻 孔 机 的 钻 头 宜 选 用 锥 形 钻 头 并 镶 焊 合 金 刀 片 。
钻 进 冻 土 时 应 加 大 钻 杆 对 土 层 的 压 力 , 并 防 止 摆 动 和 偏 位 。 钻 成
的 桩 孔 应 及 时 覆 盖 保 护 。
泥 浆 护 壁 成 孔 灌 注 桩 宜 在 初 冬 或 春 融 期 施 工 , 泥 浆 温 度 不 得
低 于 5℃ , 并 不 得 掺 氯 盐 防 冻 剂 。
人 工 挖 孔 其 孔 口 应 保 温 , 孔 内 应 做 好 通 风 。
6.混 凝 土 工 程 、 围 护 灌 注 桩 的 混 凝 土 施 工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混 凝 土 材 料 的 加 热 、 搅 拌 、 运 输 、 浇 筑 应 符 合 《 建 筑 工 程 冬
期 施 工 规 程 》JGJ104-97 的 有 关 规 定 。混 凝 土 填 入 土 孔 的 温 度 不 应
低 于 5℃ 。
初 冬 或 深 冬 期 节 在 冻 胀 和 强 冻 胀 土 地 基 上 施 工 的 灌 注 桩 , 应
采 取 防 止 或 减 小 桩 身 与 冻 土 之 间 产 生 切 向 冻 胀 力 的 防 护 措 施 。
地 基 土 在 冬 期 处 于 冻 结 状 态 下 进 行 桩 基 静 荷 载 试 验 时 , 应 将
试 桩 周 围 的 冻 土 融 化 或 挖 除 。 在 负 温 下 试 验 时 , 试 桩 四 周 地 表 土
和 锚 桩 横 梁 支 座 均 应 做 保 温 防 冻 处 理 措 施 。
六、安全生产施工技术措施
1.施 工 现 场 安 全 管 理 应 严 格 执 行 政 府 、集 团 等 上 级 单 位 以 及 上
海 造 币 厂 有 关 部 门 就 安 全 生 产 规 定 和 各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文 件 , 严 格
执 行 沪 建 安 监 总( 1999)第 035 号《 关 于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检 查 标 准
>( JGJ59-99)实 施 要 求 的 通 知 》 要 求 , 建 立 健 全 和 落 实 本 工 程 安
全 责 任 制 ,切 实 做 好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工 作 。
2. 所 参 加 施 工 的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经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培 训 合 格 后 方
可 进 入 现 场 进 行 施 工 。 特 殊 工 程 必 须 持 有 操 作 证 上 岗 作 业 , 严 禁
无 证 上 岗 作 业 。 各 分 包 工 程 、 工 序 施 工 前 均 应 由 施 工 负 责 人 进 行
书 面 交 底 。
3. 总 承 包 部 专 职 安 全 员 应 根 据 本 工 程 施 工 特 点 , 结 合 安 全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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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制 度 和 有 关 规 定 , 经 常 进 行 现 场 检 查 督 促 整 改 , 如 发 现 严 重 的
不 安 全 情 况 时 , 有 权 指 令 停 止 施 工 , 并 立 即 报 告 项 目 经 理 , 经 处
理 后 方 可 继 续 施 工 。
4.在 同 一 供 电 系 统 中 , 不 得 将 一 部 分 电 气 设 备 接 地 , 而 将 另 一
部 分 电 气 设 备 接 零 , 电 气 设 备 的 接 地 点 应 以 单 独 的 接 地 与 接 地 干
线 连 接 , 严 禁 在 一 个 接 地 线 中 串 接 几 个 接 地 点 。
5. 在 低 压 线 路 中 严 禁 利 用 大 地 作 零 线 供 电 , 不 得 借 用 机 械 本
身 钢 结 构 做 工 作 零 线 , 保 护 零 线 上 不 得 加 装 熔 断 器 或 断 路 设 备 。
6.电 气 装 置 遇 到 跳 闸 时 , 不 得 强 行 合 闸 , 应 查 明 原 因 , 排 除 故
障 后 再 行 合 闸 。 线 路 故 障 的 检 修 应 挂 牌 告 示 并 由 专 职 电 工 负 责 ,
非 专 业 人 员 不 得 擅 自 开 箱 合 闸 。
7.气 焊 钢 瓶 在 存 放 和 使 用 时 , 须 距 明 火 10m 以 上 , 并 避 免 在 阳
光 下 曝 晒 , 搬 动 时 不 能 碰 撞 钢 瓶 , 并 戴 设 盖 帽 ,应 注 意 氧 气 、 乙 炔
瓶 安 放 间 距 应 大 于 5m, 且 严 禁 置 于 厂 区 高 压 电 线 下 。
8. 氧 气 乙 炔 减 压 器 上 应 有 安 全 阀 和 防 回 火 器 , 高 低 压 表 应 完
好 ,计 量 正 确 。
9. 严 格 动 用 明 火 审 批 手 续 , 动 用 明 火 必 须 同 步 做 好 防 护 监 控
措 施 , 施 工 现 场 必 须 建 立 防 火 档 案 , 并 按 施 工 总 人 数 的 10%比 例
建 立 消 防 组 织 , 并 开 展 正 常 活 动 。
10.施 工 现 场 严 禁 使 用 电 炉 和 电 加 热 器 具 ,生 活 区 域 更 衣 ,宿 舍
的 照 明 采 用 36 伏 低 电 压 。
11. 发 生 事 故 或 事 故 苗 子 , 必 须 做 到 三 不 放 过 原 则 即 事 故 ( 苗
子 )原 因 分 析 不 清 不 放 过 , 事 故 (苗 子 )责 任 者 和 群 众 没 有 受 到 教 育
不 放 过 , 没 有 防 范 措 施 不 放 过 。
12.施 工 现 场 成 立 以 项 目 经 理 负 责 制 , 由 各 专 业 工 种 队 伍 或 专
业 分 包 负 责 人 组 成 的 消 防 安 全 工 作 小 组 , 建 立 工 作 制 度 , 定 期 组
织 进 行 消 防 安 全 检 查 , 落 实 制 度 , 消 防 隐 患 , 尤 其 是 重 点 部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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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 应 制 度 齐 全 ,措 施 到 位 ,有 岗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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