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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备考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综合练习试题(备用卷)附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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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26年备考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综合练习试题(备用卷)附答案 大题(共20题) 一、某引水隧洞工程采用城门洞形断面,断面高7.6m,宽5.7m,隧洞长5.32km,经设计阶段勘察为V类围岩,采用钻爆法施工。施工从隧洞两端相向施工。 【事件】 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施工单位设有3t的炸药库,炸药库设置在距离村庄100m的空地上。事件2:在爆破器材运输中,运输器材人员将雷管和炸药在车上码放整齐,同一辆车运输到现场,然后同时卸至施工现场。事件3:承包人将爆破器材运至现场后,组织非爆破作业人员撤离至指定的安全地点。事件4:由于爆破器材库距离施工现场太远,承包人将部分爆破器材临时存放于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地方,并取得了监理人的同意。第二天,承包人发现爆破器材被盗,立即报告监理人,并组织找寻。事件5:在实施爆破完成后,有多余的爆破器材,由于第二天还要使用,因此就暂存在了施工现场,并派专人保管。事件6:隧洞施工时,爆破完成后,监理人员首先进人洞内查看爆破效果。事件7:隧洞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10m时,装炮前通知另一端暂停工作,退至安全地点。事件8: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在征得了监理人的同意后,对过期的爆破器材进行了销毁。 【问题】 指出事件1?事件8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不妥之处:事件1:炸药库距离村庄100m不妥。理由:炸药库距离村庄不小于300m。事件2:炸药和雷管同车运输、同车装卸不妥。理由:雷管等起爆器材与炸药不允许同时在同一车厢或同一地点装卸。事件3:爆破器材运至现场后再撤离非爆破人员不妥。理由: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撤离之前不应将爆破器材运到工作面。事件4:炸药临时储存和被盗只报给监理人不妥。理由: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处所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并报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若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应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事件5:多余爆破器材暂时存放在施工现场不妥。理由:领取数量不应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事件6:监理人员首先进人洞内查看爆破效果不妥。理由:爆破后应经爆破人员检查,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能进人现场。事件7:相距10m仍相向开挖不妥。理由:当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15m时,一端应停止掘进,单头贯通。事件8:销毁器材仅监理人同意不妥。理由: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备案,在县、市公安局指定的适当地点妥善销毁。销毁工作应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单位领导、安全技术人员以及公安保卫人员参加,并指派有经验的人员进行销毁作业。 二、某泵站枢纽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渠道工程、进水工程、泵房、出水工程、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工程等。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10万m3,土方回填15万m3,混凝土2万m3。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委托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1:渠道工程堤防回填设计压实度为95%,原设计采用开挖料回填。开工后,由于开挖料不满足回填标准要求,承包人另外选择了A料场作为回填料源。事件2:按照土方回填质量检验标准,每层100?150m3取样1个。事件3:由于距离市区较近,采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进场后,承包人认为商品混凝土出厂时已经进行出厂合格检验,因此承包人不应再进行检测。事件4:承包人完成地基承载力试验后,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对地基承载力试验进行平行检测。<1>、对事件1,你认为承包人改变料源后需要做哪些工作?<2>、对事件2,你认为监理人土方回填的平行检测至少取样多少个?说明理由。<3>、对事件3,请指出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4>、对事件4,请指出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1.主要工作包括:①对料源进行检测;②编制工艺试验方案及进行工艺试验;③根据工艺试验结果编制土方回填施工措施计划。 2.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每层按150m3取样1个计算,至少取50个试样。3.不妥之处:承包人对商品混凝土不进行试验。理由:采购的中间产品必须要进行试验并合格,方可用于工程4.不妥之处: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对地基承载力进行平行检测。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地基承载力试验监理人不进行平行检测。 三、某水利枢纽工程由电站、溢洪道和土坝组成。土坝为均质土坝,上游设干砌石护坡,下游设草皮护坡和堆石排水体,坝顶设碎石路,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土坝施工单位将坝体碾压分包给具有良好碾压设备和经验的乙公司承担。合同技术文件中,单元工程的划分标准是:以40m坝长、20cm铺料厚度为单元工程的计算单位,铺料为一个单元工程,碾压为另一个单元工程。事件二:该工程监理单位给施工单位的《监理通知单》如下:“经你单位申请并提出设计变更,我单位复核同意将坝下游排水体改为浆砌石,边坡由1∶ 2.5改为1∶2”。事件三:土坝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结论为:本单位工程划分为30个分部工程,其中质量合格12个,质量优良18个,优良率为60%,主要分部工程(坝顶碎石路)质量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合物质量达到优良;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外观质量得分率为84%。所以,本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事件四:该工程项目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由监理单位填写,土坝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由施工单位主持。 【问题】 1.简要分析事件一中存在的问题及理由。 2.简要分析事件二《监理通知单》存在的问题及理由。3.土坝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优良。依据水利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的有关规定,简要分析事件三中验收结论存在的问题。4.根据水利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的有关规定,指出事件四中存在的不妥之处并改正。 【答案】 四、某省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计划于2014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坝肩施工标段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14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9月20~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投标文件于10月18日下午5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共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评标报告。B、A企业综合得分分别为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4)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5)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答案】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不妥。理由:地方重点水利项目中不适宜公开招标的,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C企业的投标文件无效。理由: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E企业的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或印鉴)的,可按无效标处理。E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10月21日下午开标,不妥。理由: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本案例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10月18日下午4时。(2)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不妥。理由: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4)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有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公证处的人员,不妥。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而言,公证处人员不熟悉工程项目相关业务,也不适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人数为4人,不妥。理由: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本案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比例为4/7,低于规定的比例要求。5)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五、某河道疏浚工程批复投资1500万元,项目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编制了监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不允许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投标人不得伪造许可证件。事件1:A监理企业递交的投标文件部分包括投标函及附录、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监理大纲、资格审查资料四个文件。事件2:B监理企业提交的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提供了总监理工程师李某的身份证、学历证和职称证。施工组织设计采用80m3/h挖泥船施工,排泥区排泥,设退水门口。尾水由排水渠排出。事件3:招标人按照大多数潜在投标人商榷的时间组织投标预备会,澄清、解答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扬踏勘后提出的疑问。所有澄清、解答都逐一回复提出问题的潜在投标人。事件4:由于工程量清单数量计算错误,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10日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监理单位发出纸质通知,删除了相应的工程量,并且维持原投标截止日期不变。事件5:评标过程中发现C监理企业投标文件载明的技术标准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1>、根据背景资料,指出该投标文件的组成文件中应补充的文件有哪些?<2>、B企业针对李某的资料应当补充哪些?<3>、指出事件3中的不妥之处,并指出正确的做法。<4>、针对C监理企业的行为,招标人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1.投标文件还应补充:投标保证金、监理报酬清单、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有)、其他资料。 2.应当补充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同时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不妥之处一:招标人按照大多数潜在投标人商榷的时间组织投标预备会,澄清、解答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扬踏勘后提出的疑问。正确做法: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投标预备会,澄清、解答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扬踏勘后提出的疑问。不妥之处二:所有澄清、解答都逐一回复提出问题的潜在投标人。正确做法:所有澄清、解答都按照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形式予以确认,并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4.C监理企业的行为属于重大偏差,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招标人可按规定做否决投标处理。 六、2013年10月2日,承包人A与发包人按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签署一引水渠道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合同约定: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331573000元;工期天数为730日历天,工期计算以发包人或其监理开工通知书为准。  (2)因承包人A原因未按确认的工程进度完成相关工作,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承包人A应当在合同生效后7日内开出发包人认可的银行开具的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保函。  (4)发包人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并审核无误后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同等金额的预付款。预付款在期中支付证书累计支付总额超过中标合同金额减去暂定金额之差的10%时起扣,每次扣还的金额为每份期中支付证书金额的15%,直至扣完为止。  2014年4月16日,经承包人A申请,某银行向发包人开具了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中,某银行向发包人承诺:我行保证,我行将在收到你方出具的申明乙方(即承包人A)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索赔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偿还不超过人民币66315000元的全部款项。你方无须提交任何证明文件。本保函自开具之日生效,有效期至甲方(即发包人)扣完预付款之前(具体日期或某一事实的发生作为或推断出保函的有效期)。任何书面索赔务必于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行柜台,或者以邮寄、电报等法定方式通知我行。  保函到期后,请将正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履约保函中,除关于担保金额和期限与预付款保函有差异,其他内容与预付款保函相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210247元,保函有效期至乙方根据本分包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之前(具体日期或某一事实的发生作为或推断出保函的有效期)。 【事件】   事件1:2015年10月2日,发包人向承包人A发出《第二次解约意向函》,指出承包人A施工组织不力,资源投人不足,且多次无视发包人、监理的赶工指令。如,渠道填筑计划开展20.6万m3,实际完成9.95万m3;7月、8月完成的工作量未达到目标,因为没有合理的增配资源以促进完工。7月前两周降雨量较大,8月的气候条件对工作极其有利,却没有好好利用,没有采取加班或增加设备等有效措施补救,相反地,却在裁员和减少设施。……直接造成工程完工日期延误。  事件2:2015年11月3日,发包人解除了与承包人A的总承包合同,称“截至今年10月,承包人A施工进度已严重滞后且大面积停工并辞退工人,在既定工期仅剩1个月的现状下,已完全无法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工作义务”。  事件3:2015年11月5日,发包人基于事件2中的原因,向某银行发出《书面索赔通知书》,要求获得预付款保函项下款项66315000元和履约保函项下款项23210247元款项金额。 【问题】 1.承包人A对于事件1中陈述的事实予以承认,但认为截至2015年6月12日不存在施工进度滞后,之后的停工、辞退工人和未完成合同义务等问题均是由于发包人违约造成的,因此指出发包人对保函没有付款请求权。请问:承包人A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问题1:  不正确。理由:由该案例背景所描述的《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可看出,两份保函以发包人为受益人,承诺在发包人请求付款并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时,向其在保函最高金额内付款。同时,保函载明不可撤销、无条件、无需出具任何证明文件。两份保函为独立保函,发包人只要提交了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就具有付款请求权。问题2:(1)不正确。理由:①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工程结算的相关规定,扣减预付款保函金额需经结算并经双方确认,预付款的使用与否并非预付款保函扣减的依据。即使预付款全部已经用于该项目,也不能得出预付款保函已经全额扣减的结论,以及预付款的支付与扣还是过程付款而非结算,总包方尚无权将其收到的预付款确认收人,更无权据此主张预付款保函应予减额。②工期延误违约金是根据基础合同约定而进行计算的,但独立保函的索赔金额,无须考虑基础交易下,保函申请人因违约须赔偿的保函受益人损失金额。否则,将有悖“先赔付,后争议”的基本审理原则。(2)预付款的作用是减轻承包人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的资金压力,其性质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贷款,主要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实施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 七、某引水工程项目,发包人经公开招标后与施工单位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水泥、钢筋两种材料由发包人负责采购,其他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采购。另外,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阶段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甲、乙供货商按照《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2012年版)》分别签订了水泥采购合同和钢筋采购合同。 【事件】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发包人负责采购的水泥到场后,发包人、监理与施工单位共同对甲供货商交付的袋装水泥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签发了收货清单,并交由施工单位保管。随后,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安排对该批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进行检验,发现有不少袋装水泥受潮结块,于是发包人要求甲供货商进行退换,并出具袋装水泥受潮并非保管原因引起的证明材料,甲供货商虽认可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但认为发包人已在收货清单上签字,意味着发包人对该批材料质量已经认可,因此不接受退换的要求。事件2:发包人为了确保供货进度,在与乙供货商的采购合同中规定了延迟交货违约金(10万元),由于乙供货方违约不能按期交货,若停工待料发包人的损失为50万元。发包人为避免停工待料,不得不以较高价格紧急采购,为此多付价款20万元(无其他损失)。 【问题】 1.事件1中,甲供货商不接受退换要求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2.事件2中,供货方应支付的违约赔偿为多少万元?为什么? 【答案】问题1:甲供货商不接受退换要求的做法不合理。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若检验和验收不合格,供货商应予以修补和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问题2:供货方应支付的违约赔偿为20万元。理由:因为供货方违约导致采购方发生损失,且采购方做出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故可以要求供货方承担为防止损失扩大而采取适当措施的费用。 八、某泵站枢纽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渠道工程、进水工程、泵房、出水工程、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工程等。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10万m3,土方回填15万m3,混凝土2万m3。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委托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 【事件】 事件1:渠道工程堤防回填设计压实度为95%,原设计采用开挖料回填。开工后,由于开挖料不满足回填标准要求,承包人另外选择了A料场作为回填料源。事件2:按照土方回填质量检验标准,每层100?150m3取样1个。事件3:由于距离市区较近,采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进场后,承包人认为商品混凝土出厂时已经进行出厂合格检验,因此承包人不应再进行检测。事件4:承包人完成地基承载力试验后,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对地基承载力试验进行平行检测。 【问题】 1.对事件1,你认为承包人改变料源后需要做哪些工作? 2.对事件2,你认为监理人土方回填的平行检测至少取样多少个?说明理由。3.对事件3,请指出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4.对事件4,请指出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1:主要工作包括:①对料源进行检测;②编制工艺试验方案及进行工艺试验;③根据工艺试验结果编制土方回填施工措施计划。问题2: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每层按150m3取样1个计算,至少取50个试样。问题3:不妥之处:承包人对商品混凝土不进行试验。理由:采购的中间产品必须要进行试验并合格,方可用于工程。问题4:不妥之处: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对地基承载力进行平行检测。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地基承载力试验监理人不进行平行检测。 九、某供水工程采用DN2400球墨铸铁管,长约33.4km,设计输水流量6.7m3/S,新建加压泵站1座。泵站选用3台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机组,两用一备,单机流量3.5m3/S。泵站主要构筑物包括泵站主副厂房、清污机、检修闸门、前池等。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副总监理工程师完成了下列工作。(1)审批施工组织设计。(2)审批深基坑开挖方案。(3)主持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4)审批分部工程和分部工程部分工作的开工申请报告。(5)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控制网和原始地形的施测方案。(6)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土方填筑试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金属结构焊接试验的施工工艺试验方案。(7)审批了承包人提交的桩基静载试验方案。(8)签发了基础处理变更的变更指示。(9)要求承包人撤换了不能胜任工作的测量技术人员。事件2:某监理工程师完成了下列工作。 【答案】1.不妥之处:事件1中(1)、(2)、(3)、(8)、(9)事件。理由:根据监理规范要求,(1)、(2)、(3)、(8)、(9)是不能授权给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的。 2.不妥之处:事件2中(1)监理工程师签认了水泥进场使用。理由:根据监理规范,原来料应有厂家证明材料,并经检验合格才能进扬使用。事件2中(4)监理工程师就衬砌施工新设备发表了一篇论文。理由:监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秘密和商务秘密。 一十、某市全部采用市级财政资金投资的堤防工程建设项目,堤防等级为2级。采用资格后审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监理招标。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分为投标函、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均须单独密封。投标保证金10万元,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有A、B、C、D、E、F六个投标人参加了投标。事件1:投标时发生如下情况。(1)投标人A提前一天递交投标文件,其投标函、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全部密封在同一个文件箱内。(2)投标人B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5min送达。(3)投标人C的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汇票。(4)投标人D的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寄达招标人,但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开标时未能及时抵达现场。(5)投标人E的投标文件提前递交,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6)投标人F的投标文件准时递交,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事件2:六家投标人的资质情况如下。(1)投标人A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2)投标人B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3)投标人C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 【答案】1.事件1中,投标人A、投标人B、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应该被拒收。(1)投标人A的投标文件应该被拒收。理由: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函、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分开密封。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2)投标人B的投标文件应该被拒收。理由: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5min送达。按照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3)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应该否决。理由:投标人C虽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但没有足额交纳10万元。按照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是属于重大偏差的情形,按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2.事件2中,本案例的堤防等级为2级,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47号),乙级可以承担堤防2级以下的各等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务。因此:(1)投标人A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不能承担该项目。(2)投标人B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可以承担该项目。(3)投标人C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可以承担诙项目。(4)投标人D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不能承担该项目。(5)投标人E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可以承担该项目。(6)投标人F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可以承担该项目。3.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理由:根据事件1,投标人A、投标人B的投标文件被拒收;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被否决;根据事件2,投标人A、投标人D的资格条件因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被否决。这样本次招标只有投标人E、投标人F的两个有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一十一、某市全部采用市级财政资金投资的堤防工程建设项目,堤防等级为2级。采用资格后审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监理招标。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分为投标函、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均须单独密封。投标保证金10万元,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有A、B、C、D、E、F六个投标人参加了投标。事件1:投标时发生如下情况。(1)投标人A提前一天递交投标文件,其投标函、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全部密封在同一个文件箱内。(2)投标人B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5min送达。(3)投标人C的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汇票。(4)投标人D的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寄达招标人,但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开标时未能及时抵达现场。(5)投标人E的投标文件提前递交,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6)投标人F的投标文件准时递交,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事件2:六家投标人的资质情况如下。(1)投标人A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2)投标人B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3)投标人C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4)投标人D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 【答案】问题1:事件1中,投标人A、投标人B、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应该被拒收。(1)投标人A的投标文件应该被拒收。理由: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函、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分开密封。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2)投标人B的投标文件应该被拒收。理由: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5min送达。按照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3)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应该否决。理由:投标人C虽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但没有足额交纳10万元。按照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是属于重大偏差的情形,按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问题2:事件2中,本案例的堤防等级为2级,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47号),乙级可以承担堤防2级以下的各等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务。因此:(1)投标人A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不能承担该项目。(2)投标人B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可以承担该项目。(3)投标人C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可以承担该项目。(4)投标人D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不能承担该项目。(5)投标人E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可以承担该项目。(6)投标人F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可以承担该项目。 一十二、某引水工程总长2448m,包括河渠交叉建筑物1座(倒虹吸),左岸排水建筑物1座(倒虹吸),渠渠交叉建筑物1座(倒虹吸),节制闸1座,退水闸1座,渠道1981.9m。渠道最大挖深6m左右,最大填高12m左右,沿线岩性以壤土、黄土状壤土、砂卵石为主,全部为土质渠道。度汛设计标准采用20年一遇洪水。施工导流采用明渠导流。   【事件】   建设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资格预审阶段,资格预审文件对项目经理要求为: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担任过大、中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事件2:招标阶段,在工程量清单中要求安全作业环境及措施费用分摊到分类分项清单报价中,不再单独报价。  事件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编制了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编制依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事件4: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渠坡衬砌施工时,设计单位要求采用新研制的大型混凝土衬砌设备。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就新研制的大型混凝土衬砌设备施工工艺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事件5:在渠道开挖施工时,有一处发生了滑坡,施工单位在滑坡处开挖时,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监理单位首先向建设单位进行了报告。  事件6:由于工程跨越重要河道,因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期度汛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并要求施工单位成立防汛指挥部。   【问题】 1.请指出事件1~6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请根据事件3,补充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的主要内容。3.根据事件6,试阐述对于施工度汛,施工单位应该做哪些工作? 【答案】问题1:  不妥之处:  事件1中,对项目经理资格未设置安全生产资格或安全生产考核要求不妥。理由: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事件2中,安全作业环境及措施费用分摊到分类分项清单报价不妥。理由: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应包含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明确投标方应按有关规定计取,单独报价,不得删减。  事件3中,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不妥。理由: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机构或者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事件4中,设计单位要求监理单位提出新型衬砌设备的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不妥。理由:对于新工艺、新设备,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事件5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监理单位首先向建设单位报告不妥。理由: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理单位应首先通知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事件6中,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度汛方案不妥;监理单位审批度汛方案不妥;施工单位成立防汛指挥部不妥。理由: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情况和工程度汛需要,组织制订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或备案。防汛度汛指挥机构应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问题2:  项目法人编制的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还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工程度汛方案、措施等。问题3:  施工单位应根据批准的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制订防汛度汛及抢险措施,报项目法人批准,并按批准的措施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器材、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做好汛期值班,保证汛情、工情、险情信息渠道畅通。 一十三、某大型水闸工程,工程投资2亿元,工期24个月。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布了监理招标文件,招标最高限价为480万元,评标办法为最低价中标。在招投标及履行合同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1:A监理公司和B监理公司拟组成联合体投标,A监理公司为牵头单位。事件2:A监理公司和B监理公司经过成本核算,成本价为314万元。为了抢占市场,双方一致同意投标报价为240万元。最终A、B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事件3:A监理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4:A、B监理联合体协议中明确:B监理公司只负责安全,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与A监理公司无关。事件5:监理过程中,A监理公司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大型塔吊机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A监理公司人员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因此未做任何指示。事件6:因发包人供应的某批粗骨料含泥量过高,粒径也不满足要求,因此总监理工程师指示该批粗骨料不能用于工程。由于工期较紧,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该批骨料。<1>、指出事件1~事件6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事件5中,A监理公司正确的做法应是什么? 【答案】1.事件1无不妥之处。事件2不妥之处:A、B监理公司联合体低于成本价抢占市场、A、B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理由: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事件3不妥之处:仅A监理公司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法人签订监理合同。事件4不妥之处:联合体协议内容不妥。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事件5不妥之处:A监理公司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未做任何指示。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事件6不妥之处: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理由:项目法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更改总监理工程师指令。 2.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A监理公司人员,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 一十四、某水利枢纽工程,主要工程项目有大坝、泄洪闸、引水洞、发电站等,2019年元月开工,2020年5月申报文明建设工地,此时已完成全部建安工程量40%。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为加强质量管理,在工地现场成立了由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及工程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1>、工地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的组成形式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2>、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有关建设管理的规定,简述工程现场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各单位之间在建设管理上的相互关系。<3>、根据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的有关规定,文明工地创建标准包括哪些?<4>、简述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5>、根据水利部有关规定,水利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答案】1.工地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的组成形式不妥当。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规定,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人员有专职质量监督员和兼职质量监督员组成,其中,兼职质量监督员为工程技术人员,凡从事该工程监理、设计、施工、设备制造的人员不得担任该工程的兼职质量监督员。 2.工程现场项目法人和设计、施工、监理之间是合同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是被监督和监督关系。设计和施工、监理之间属于工作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施工和监理之间是被监理和监理的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监理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3.工程现场项目法人和设计、施工、监理之间是合同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是被监督和监督关系。设计和施工、监理之间属于工作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施工和监理之间是被监理和监理的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监理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4.文明工地创建标准包括:体制机制健全、质量管理到位、安全施工到位、环境和谐有序、文明风尚良好、创建措施有力。5.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6.水利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一十五、某引水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泵站1座、输水管道21km、调压设施1座等建设内容,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 【事件】   事件1:总监理工程师认为监理规划与监理大纲内容无区别,于是将监理大纲作为监理规划提交给了发包人。  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给一位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完成后报给发包人。  事件3: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重大技术变更,发包人要求监理人重新报送监理规划,监理人认为监理规划是开工初期提交的,不能进行更改。  事件4:监理人提交的监理规划中未包含费用控制内容,监理规划提交后,发包人认为必须包含质量、进度、费用控制三大目标,因此,让监理人重新修改监理规划。 【问题】 1.事件1中,你认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说法正确吗?请简述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的区别与联系。 2.事件2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3.事件3中,监理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事件4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1:  不正确。与监理大纲相比,监理规划更具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需要结合监理委托合同、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等方面进行细化。问题2:  有不妥之处。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应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问题3:  不正确。监理规划应根据其实施情况、工程建设的重大调整或合同重大变更等对监理工作要求的改变进行修订。问题4:  有不妥之处。监理规划的工作范围是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确定,监理委托合同已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因此监理规划中应不含费用控制内容。 一十六、 【背景】 某新建泵站工程在A市境内,工程总投资约5亿元,监理费批复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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