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连锁加盟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餐饮连锁加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本协议中,以下术语的定义为:(1)加盟方:指有意愿成为餐饮连锁品牌加盟商的一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与特许方签署合作协议者;(2)特许方:指餐饮连锁品牌的所有权人或特许经营人;(3)餐饮连锁品牌:指特许方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并享有一定知名度的餐饮连锁品牌;(4)加盟店:指由加盟方拥有、经营、管理的加盟特许方品牌的实体店面;(5)协议费用:指加盟方支付给特许方的加盟费、保证金等相关费用;(6)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第二条 良好意愿
2、2.1 加盟方应具备对特许方品牌的良好意愿,遵守特许方的经营管理要求,维护特许方品牌形象。第三条 协议费用3.1 加盟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按照特许方规定的标准及支付方式,及时向特许方支付协议费用,包括加盟费、保证金等。第四条 经营权与义务4.1 特许方对加盟方授予其特许经营特定餐饮连锁品牌的经营权,加盟方在经营加盟店期间享有特许方授予的相关品牌使用权。4.2 加盟方应遵守特许方对经营行为、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并按照特许方的统一标准经营加盟店。4.3 加盟方应履行与特许方约定的品牌形象建设、市场推广、培训等相关义务,并按时向特许方提供相关数据和报告。第五条 保密义务5.1 加盟方
3、应保守特许方提供的商业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模式、经营管理、商业秘密等。5.2 加盟方应妥善保管特许方提供的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相关资料和标识,未经特许方授权不得进行复制、传播及使用。第六条 期限与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签协议,双方重新商定加盟条件、费用等事项。6.2 双方一致同意,在以下情况下,本协议可终止:(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2)加盟方未按照协议规定支付协议费用的;(3)一方违反协议约定,严重损害另一方利益的。第七条 纠纷解决7.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7.2 出现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事项8.1 本协议的附件为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8.2 未尽事项,按照双方友好协商原则处理。特此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确认后签字,以示同意。特许方(盖章): 加盟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