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餐饮经营许可合同协议书
一、主体资格
本协议适用于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餐饮经营者(以下简称"甲方")与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双方应确保自身权益充分保护并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同意以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作事项
1. 餐饮经营许可权转让:甲方将其所持有的餐饮经营许可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获得相关许可后,有权在指定地点开展餐饮经营业务。
2. 相关权益保护:甲方应确保所转让的餐饮经营许可权不存在限制、抵押、担保等问题,并将相关权益无条件转让给乙方。
3. 经营许可手续:乙方应自行负责办理相关的经营许可手续,甲方将予以必要的支持与配合。
4. 知识产权保护: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使用、转让或侵犯甲方的商标、商号、著作权等权益。
三、经营条件
1. 经营方式及范围: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经营方式和范围进行经营,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应共同商定具体的经营方式及范围,并在协议中明确载明。
2. 卫生标准:乙方应确保餐饮经营场所的卫生状况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甲方有权进行卫生抽查及监督,乙方应积极配合。
3. 安全环境:乙方应确保餐饮经营场所的安全环境,包括办理必要的消防安全手续,落实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员工和顾客的人身安全。
四、协议终止
1.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违约情况下,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2. 协议解除:本协议可在以下情况下解除:
a. 经双方协商一致;
b. 当甲方持有的餐饮经营许可权被相关主管部门撤销、注销等情况下;
c.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解除。
五、其他条款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确认。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履行完毕后终止。
附则: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以中文为正式文本。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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