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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法考债权法代位权与撤销权专题卷附答案解析与行使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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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26年法考债权法代位权与撤销权专题卷附答案解析与行使条件 一、单选题(共20题) 1: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以下哪项不属于代位权行使的范围? A. 请求债务人的财产 B. 请求债务人支付工资 C. 请求债务人支付利息 D. 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答案:B 解析: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代位权行使的范围限于债务人到期债权,不包括债务人请求支付工资的权利,因此选项B错误。 2:在债权法中,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情况下,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撤销权行使的条件? A.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 B. 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C.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D. 债务人合法转让财产 答案:D 解析:撤销权行使的条件之一是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及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因此,选项D中的“合法转让财产”不属于撤销权行使的条件。 3:甲欠乙10万元,甲的债务人丙欠甲5万元,甲可以代位行使对丙的债权。若丙欠丁5万元,且该债务已经到期,以下哪种情况下,甲可以代位行使对丁的债权? A. 甲对丁享有债权 B. 甲对丁享有优先权 C. 甲的债权已经到期 D. 丁对甲的债务已经履行 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代位行使权利的条件之一是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因此,选项C正确。 (重复此结构,直至第20题) 二、多选题(共10题) 21:根据《民法典》关于代位权的规定,以下哪些情形下,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 A.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B. 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C. 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D.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E. 债务人合法转让财产 答案:ABCD 解析: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选项A、B、C、D均为代位权行使的情形,而选项E属于合法行为,不在代位权行使的范围内。 22:关于债权法中的撤销权,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撤销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一种权利 B. 撤销权行使的对象是债务人的行为 C. 撤销权行使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D. 撤销权行使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 E. 撤销权行使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答案:ABE 解析:撤销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一种权利,选项A正确。撤销权行使的对象是债务人的行为,选项B正确。撤销权行使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选项E正确。撤销权行使无需经过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同意,因此选项C和D错误。 23:在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条件上,以下哪些是相同的? A. 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B. 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C. 债务人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D. 债务人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E.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存在争议 答案:AC 解析: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条件中都要求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因此选项A正确。同时,两种权利的行使都要求债务人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选项C正确。选项B、D、E与两种权利的行使条件无关。 (重复此结构,直至第30题) 三、判断题(共5题) 31:《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不受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约定的限制。 正确( ) 错误( ) 答案:正确 解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受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约定的限制,即即使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关于债权行使的限制性约定,也不影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32:撤销权的行使仅限于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或放弃到期债权的情况。 正确( ) 错误( ) 答案:错误 解析:撤销权的行使不仅限于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或放弃到期债权的情况,还包括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以及债务人无偿为他人承担债务等情况。 33: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仅限于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 正确( ) 错误( ) 答案:正确 解析:代位权行使的范围确实仅限于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不包括债务人未到期的债权、不具可强制执行的债权以及其他不属于代位权行使范围的债权。 3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撤销权不产生效力。 正确( ) 错误( ) 答案:错误 解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不需要通知债务人。撤销权的行使是基于债务人的行为侵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 35:代位权与撤销权的目的都是为了增加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正确( ) 错误( ) 答案:错误 解析:代位权与撤销权的目的是不同的。代位权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使其能够履行债务,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利益;而撤销权是为了取消债务人的不当行为,防止债务人财产的减少,进而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四、材料分析题(共1题) 【给定材料】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绿色发展。以下是一些相关政策和社会实践案例: 1. 某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绿色出行”活动,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自行车等低碳出行方式,减少私家车使用。 2. 国家发布《关于全面推行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要求新建建筑必须符合绿色建筑标准,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建筑品质。 3. 某地政府出台政策,对企业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问题】 1. 分析“绿色出行”活动对城市环境和社会的影响。 2. 结合材料,谈谈如何推进绿色建筑行动,提高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答案要点及解析: 1. 对于“绿色出行”活动的影响: - 节能减排:减少私家车使用,降低碳排放,改善空气质量。 - 减少交通拥堵: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和自行车,缓解交通压力。 - 健康生活:促进市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 社会文明进步: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市民环保意识。 2. 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建议: - 完善绿色建筑政策法规,确保绿色建筑标准得到严格执行。 - 加大绿色建筑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提高建筑能效。 - 加强绿色建筑市场监管,确保建筑质量。 - 培养绿色建筑专业人才,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 鼓励企业和个人购买绿色建筑,形成市场导向。 【参考解析】 一、绿色出行活动对城市环境和社会的影响 “绿色出行”活动通过鼓励市民使用低碳出行方式,对城市环境和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首先,该活动有助于节能减排,降低碳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其次,减少私家车使用可以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此外,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和自行车有助于促进市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最后,绿色出行活动有助于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二、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建议 为推进绿色建筑行动,提高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建议如下:首先,完善绿色建筑政策法规,确保绿色建筑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其次,加大绿色建筑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提高建筑能效。同时,加强绿色建筑市场监管,确保建筑质量。此外,培养绿色建筑专业人才,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最后,鼓励企业和个人购买绿色建筑,形成市场导向,推动绿色建筑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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