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市(地、院)计 量 工 作 综 合 考 评 规 范
类别
考核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扣分依据及扣分数
得分
1计量管理组织机构
1.1管理机构设立
1.2岗位责任制
1.3年度计量工作计划
1.1. 1查局领导分工及内设机构设立文献
1.2. 1查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1.3. 1查年度计量工作计划
1.1.1.1 有领导分管,且内设管理机构明确,健全合理,能满足工作需要,得10分;否则不得分
1.2.1.1岗位责任制齐全、明确、合理,得10分;否则按比例逐项扣分
1.3.1.1 有工作计划,重点突出、任务明确、目的清楚合理,得10分;否则按比例逐项扣分
2 法定计量单位
2.1法定计量单位使用
2.1.1 查辖区的新闻媒体稿件及出版物
查辖区的行政部门和本局涉及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公文及报表
2.1.1.1随机抽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50处,所有对的得25分;每错一处扣0.5分
3 石油计量
3.1 加油站及所用加油机的登记备案
3.2 加油机的受检率
3.3 石油计量的准确性
3.1.1 查加油站及所用加油机的登记备案表
3.2.1 查加油机的检定证书副本或检定记录
3.3.1 查加油机的计量准确性
3.3.2 核对加油站及油库的计量监督笔录或其计量违法案卷
3.1.1.1按10%的比例(至少5家)进行核对,登记备案齐全,无漏掉得5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3.2.1.1检定证书副本或检定记录齐全,并按10%的比例(至少5家)核查加油机检定证书,受检率100%,证书有效,得10分;否则不得分
3.3.1.1 按加油站的5%(至少2家,最多10家),每站抽取2台加油机进行检查,以标准罐检测其计量准确性,所有合格得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3.3.2.1 对加油站的计量监督,每年监督抽查数量不得少于50%,对油库的监督每年不得少于2次,其笔录或案卷齐全得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4电能计量
4.1电能经销单位及所用电能表和互感器的登记造册
4.2 电能表和互感器的受检率
4.3 电能计量的准确性
4.1.1 查登记造册表
4.2.1查电能表和互感器的检定记录或检定证明材料
4.3.1 核对电能经销单位的计量监督笔录或计量违法案卷
4.1.1.1抽取20个用户核对登记备案,电能经销单位及所用电能表和互感器的登记备案齐全,得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4.2.1.1检定记录或检定证明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得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4.3.1.1 对电能经销单位的计量监督每年不得少于1次,笔录或案卷齐全得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5 煤炭计量
5.1煤炭经销单位及其所用衡器的登记造册
5.2 衡器的受检率
5.3 煤炭计量的准确性
(煤炭经销单位指以衡器称量经销的单位)
5.1.1 查登记造册表
5.2.1 查检定证书副本或检定记录
5.3.1查煤炭经销单位计量监督笔录或其计量违法案卷
5.1.1.1按20%的比例(不得少于3家)抽查进行核对,登记备案齐全,无漏掉得5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5.2.1.1检定证书副本或检定记录齐全,并按20%的比例(不得少于3家)核查煤炭经销单位检定证书,检定无漏掉,证书有效,得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5.3.1.1每年煤炭经销单位计量监督数量,不得少于80%;笔录或案卷齐全得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6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
6.1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及大型经销公司的登记造册
6.2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合格率
* 大型经销公司包含营业面积在200m2以上,其中哈市城区在500 m2以上的零售店,以及连锁超市和商品专业批发市场
6.1.1 查登记造册表
6.2.1 查计量监督检查计划
6.2.2 查抽检报告或计量监督笔录
6.2.3 抽查生产或经销公司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
6.1.1.1 登记备案齐全,登记信息量满足工作需要得5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6.2.1.1 有监督检查计划,切合实际,责任清楚,目的明确,得5分,否则逐项扣分
6.2.2.1 50%的生产公司和每个大型经销公司,每年至少抽查一次,检查报告或监督笔录齐全,内容规范得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6.2.3.1 按辖区定量包装商品公司的数量,选取3~10家,进行净含量抽检(生产公司至少10批、经销公司至少50批),其生产和经销公司的净含量合格率分别在90%以上,得20分;否则分别按比例扣分
7散装零售商品的计量
7.1 重要散装零售商品经销单位及所用的衡器的登记造册
7.2 衡器等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
7.3 衡器等在用计量器具配备合理
7.4计量的准确性
*早夜市集贸市场除外
7.5公平秤受检率
7.1.1查有固定摊位的集贸市场、经营海鲜饭店、大型食品店、金银饰品商店等重要零售商品经销单位及所用衡器登记表
7.2.1 查检定记录或检定证书副本
7.3.1查衡器等在用计量器具配备
7.4.1查散装商品计量监督检查笔录或其计量违法案卷
7.4..2 抽查经销单位的计量行为和所用衡器准确性
7.5.1查集贸市场公平秤检定情况
7.1.1.1抽查核对至少10个单位,登记备案齐全,无漏掉得5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7.2.1.1衡器、天平等检定记录或检定证书副本齐全,对至少5个单位进行核查,检定无漏掉,证书有效,得10分;否则逐项按比例扣分
7.3.1.1抽查5个单位在用计量器具配备,符合规定规定得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7.4.1.1对重要经销单位的计量监督,每年监督检查数量不得少于50%;且笔录、案卷齐全得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7.4.2.1按辖区内重要经销单位的数量,选取3~10家进行经销商品计量行为和所用衡器准确性检查,计量行为规范,衡器计量准确得10分;否则按比例逐项扣分
7.5.1.1抽查3~10台公平秤检查检定记录或检定证书副本,受检率100%得10分,否则不得分
8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和销售
8.1制造、修理和销售计量器具公司的登记造册
8.2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公司的许可证发证质量
(指本地发证质量)
8.3 制造、修理和销售计量器具的产品质量
8.1.1 查登记造册表
8.2.1查本地发证的制造、修理计量器具公司的许可证管理档案
8.2.2 查本地发证制造、修理计量器具公司的制造、修理环境条件及计量器具出厂检定记录
8.3.1核对制造、修理和销售计量器具公司的年度产品质量监督笔录或抽检报告
8.1.1.1 登记备案齐全,得5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8.2.1.1 按30%抽取本地发证公司(2家以下的全抽),其许可证发证档案材料齐全,内容符合规定得10分;否则按比例逐项扣分
8.2.2.1 上款抽查的公司环境条件及出厂检定记录的内容符合规定,记录齐全,得10分;否则按比例逐项扣分
8.3.1.1 列入目录管理的制造、修理和销售的计量器具按品种每年至少监督抽查一次,其监督笔录、抽检报告或检定证书齐全得10分;否则按比例逐项扣分
9 强检计量器具检定
9.1强检计量器具登记造册
9.2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含跨区检定)
9.1.1查强检标准器和强检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表
9.2.1 查检定证书副本或检定记录
9.2.2 抽查强检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或合格证
9.2.3 查强检计量器具年度监督检查笔录
9.1.1.1按品种的20%进行核查;对于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及3t以上地衡、大型医疗设备等重点计量器具,适当抽取5~20台件进行核查,登记备案齐全得20分;否则逐项按比例扣分
(注:直管的强检计量器具应按台件进行逐个登记造册,这种登记在不影响管理的情况下,可在技术机构实行;非直管的,可按品种进行登记造册。)
9.2.1.1 按上款的比例和抽核对象核查检定证书副本或检定记录,记录或证书齐全,内容规范符合规定,得10分;否则逐项按比例扣分
9.2.2.1 除对以上各条款中所涉及的检定证书检查外,另选在用计量器具5种,每种选5件进行检查,检定有效证书齐全得10分;否则逐项按比例扣分
9.2.3.1 本地在用强检计量器具,每年至少检查50%的品种,监督笔录齐全,内容规范得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10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量传质量
10.1本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建标(复查) 质量
10.2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管理
10.3 检定或校准工作质量
10.1.1 查本地主管部门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技术机构)建标项目及检定员的登记备案材料
10.1.2 查所建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
10.1.3 查建标(复查)技术报告
10.1.4 查计量标准复查的测量反复性及稳定性考核
10.1.5 查所建计量标准的检定人员、计量标准器及其重要配套设备检定证书
10.1.6 查所建计量标准(复查)的环境条件
10.1.7查检定员考核管理材料
10.2.1 查计量管理制度
10.2.2 查计量技术档案
10.2.3查本单位在用计量标准器具及其配套设备台帐
10.2.4 查计量器具周检计划
10.2.5查辖区内各有关单位受检计量器具明细表
10.2.6 查质量手册、程序文献及作业指导书
10.3.1 查检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
10.3.2 查检定原始记录及检定证书副本
10.1.1.1登记备案材料齐全得5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10.1.2.1 按项目的50%抽查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其信息齐全、规范,符合规定得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10.1.3.1 抽查2项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技术指标符合规定,评估对的得20分;否则逐项按比例扣分
10.1.4.1 抽查2项计量标准的测量反复性及稳定性考核,记录符合规定得10分,否则逐项按比例扣分
10.1.5.1 按计量标准总数的30%抽取并核对检定员证、计量标准器及其重要配套设备的检定证书,证件齐全、内容符合规定得10分,否则逐项按比例扣分
10.1.6.1 检定工作室面积满足检定工作规定,并与检定人员办公休息室分设得10分,否则逐项按比例扣分
10.1.6.2 检定室温度、湿度等环境符合检定工作需要得10分,否则按项扣分
10.1.7.1按10%比例抽查,考核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得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10.2.1.1管理制度齐全完善并执行,得10分,否则按比例逐项扣分
10.2.2.1按20%抽查,计量技术档案完善得5分,否则按比例逐项扣分
10.2.3.1在用计量标准器具及其配套设备台帐齐全得5分,否则按项扣分
10.2.4.1 有周检计划并执行得5分,否则按比例逐项扣分
10.2.5.1 抽5~10家辖区内有关单位受检计量器具明晰表,底数清楚得5分,否则不得分
10.2.6.1质量手册、程序文献及作业指导书认真执行得10分,否则按比例逐项扣分
10.3.1.1 以5%的检定人员(至少2人)进行实际操作能力考核。能按操作程序和检定规程实行检定,且符合规定得20 分,否则按比例逐项扣分
10.3.1.2 上述检定的原始记录,信息齐全、数据解决对的、书写规范得10 分,否则按比例逐项扣分
10.3.1.3 出具检定证书规范、信息齐全、结论准确得5 分,否则按比例逐项扣分
10.3.2.1 检定原始记录按规定存档,规范完整得10 分,否则按比例逐项扣分
10.3.2.2 检定证书副本按规定存档,规范完整得10 分,否则按比例逐项扣分
11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
12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量传质量
11.1规章制度
11.2设备配备
11.3制配眼镜人员
11.4眼镜计量光学指标
12.1 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管理
12.2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建标(复查)质量
11.1.1查进出货品计量检测验收制度
11.2.1查设备配备及登记造册、检定
11.3.1查制配眼镜人员计量法规、相关计量业务知识掌握情况
11.4.1核对眼镜店计量监督检查笔录或其计量违法案卷
12.1.1查本地主管部门建标项目及检定员的登记备案材料(至少抽2家公司)
12.1.2查计量管理制度
12.1.3查计量技术档案
12.1.4查在用计量标准器具及其配套设备台帐
12.2.1查建标技术报告(至少抽2家公司)
12.2.2查计量标准复查的测量反复性及稳定性考核
12.2.3查所建计量标准的检定人员和计量标准器及其重要配套设备检定证书
11.1.1.1制度齐全并执行,得5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11.2.1.1制配眼镜规定配备设备齐全、登记完整的5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11.2.1.2抽查3~5家眼镜店,在用计量器具检定证书在有效期内,设备完好,得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11.3.1.1查记录等凭证,开展计量法规、业务知识培训一次以上(不少于15人)的10分,否则不得分
11.3.1.2抽查3~5家眼镜店,制配人员基本掌握计量法规、及相关计量业务知识得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11.4.1.1对辖区内眼镜店每年监督检查数量不得少于50%,且笔录案齐全得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12.1.1.1登记备案材料齐全得5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12.1.2.1管理制度齐全完善,并执行得10分,否则按比例逐项扣分
12.1.3.1计量技术档案齐全完善得5分,否则按比例逐项扣分
12.1.4.1在用计量标准器具及其配套设备台帐完善得5分,否则按项扣分
12.2.1.1抽查2项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技术指标符合规定,评估对的得20分;否则逐项按比例扣分
12.2.2.1抽查2项计量标准的测量反复性及稳定性考核,记录符合规定得10分,否则逐项按比例扣分
12.2.3.1按计量标准总数的30%抽取并核对检定员证、计量标准器及其重要配套设备检定证书,证件齐全、内容符合规定得10分,否则逐项按比例扣分
13计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13.1对社会的宣传教育
13.2对系统内部的宣传教育
13.1.1查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对本地计量工作的宣传稿件
13.1.2 查向社会(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等)进行计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凭证(其中涉及公文、图片、宣传单、办培训班以及其他有关凭证
13.2.1 核对系统内部工作人员(涉及有关干部、职工、和技术人员)进行计量管理监督执法、计量检定等有关计量法规和计量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的有关凭证
13.1.1.1 每件不同内容的宣传稿件得1分,最多得分为10分(相同内容的宣传稿件为一份)
13.1.2.1 向社会宣传教育每次(受教育不少于10人)活动得2分;最多得分为20分
*对社会的宣传教育,可以是机关、学校、技术机构、及上街宣传等
13.2.1.1 系统内部宣传教育培训,不同内容每次活动(受教育不少于10人)得2分;最多得分为10分
14计量行政执法
14.1计量行政执法的规范性
14.1.1查计量监督笔录和计量违法行为处罚案卷
14.1.1.1 按20%的比例抽查笔录和案卷(至少5个),其内容齐全、清楚明了,形式规范、符合规定得10分;否则逐项按比例扣分
14.1.1.2相应上款的抽查,在案卷中关于计量违法行为的处罚,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合用法律得当、程序对的得20分;否则逐项按比例扣分
15鼓励项
15.1省和国家统一规定的指令性工作
(考评时省局结合当年工作列项目)
15.2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得到本地政府认可或得到省局、国家局表彰,且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计量工作
15.3以重要身份参与国家或省计量科研项目研究、计量技术法规的起草以及其他有重大影响的计量工作
15.4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C标志
15.5开展眼镜制配或中小公司计量体系确认
15.6目录以外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
15.7早夜市集贸市场计量器具检定及其计量行为的监督
15.1.1查工作成果或有关证明材料
15.2.1查取得成果或有关证明材料(涉及实际成果、工作方案、媒体宣传材料、受表彰凭证等)
15.3.1 查上级部门的指令或取得的成果或有关证明材料
15.4.1 查C标志批准材料
15.5.1 查计量合格确认批准材料
15.6.1查监督笔录、抽检报告或抽检产品检定证书
15.7.1查早夜市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笔录、或抽查集市在用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
15.1.1.1 每项工作按规定完毕得5分,否则不得分(涉及省局2023年开展的“四个工程”“两个年建设”“能源计量和节能降耗服务工程”“公司计量工作总结、典型材料”等)
15.2.1.1 证明材料齐全,并取得成果得20分,否则不得分
15.3.1.1有成果或有充足的证明材料得10分,否则不得分
15.4.1.1 获得C标志,每增一个公司得5分,最高得10分
15.5.1.1 开展此活动,并有公司通过确认得5分,最高得10分
15.6.1.1有监督笔录、抽检报告或抽查检定证书,且不少于5个品种得5分,否则不得分
15.7.1.1 有监督笔录,并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开展所用衡器的检定,达成市场衡器数量的50%以上,得5分,否则不得分
说明:1按比例扣分的计算方法:扣分数=满分×缺项(或不符合项)/应检查项目数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