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最新餐饮业劳动协议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 别:
家庭住址: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批准订立本劳动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固定期限:自2023年6月 日起至2023年6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2023年6月 日至 2023年9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批准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住所地.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告知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准时完毕规定的工作数量,达成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期工作制。
第五条 乙方在协议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成安全、卫生规定。
第八条 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与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防止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用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乙方工作岗位,拟定乙方月工资为 元。
第十二条 甲方按有关政策以法定货币形式每月 日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端拖欠。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缴纳比例和方式为: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20 %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 8%的比例缴纳;
(二)基本医疗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 %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
(三)失业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2 %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1 %的比例缴纳;
(四)工伤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五)生育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九条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批准,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具体情形为:①
②
③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导致重大损害的;
具体情形为:①
②
③
4、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毕甲方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甲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协议,致使劳动协议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协议,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从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在对乙方进行培训后,或者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协议第二十四条规定就变更协议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出现《劳动协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法进行经济性裁人时,在解除本协议后,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终止、解除本协议: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在疑似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测期间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成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协议等级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内;
4、乙方若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局限性五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乙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协议,致使劳动协议无效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逼迫劳动的;
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协议,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假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本劳动协议期满,劳动协议终止。如因甲方不批准续订,导致本协议终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协议约定的条件续订,乙方不批准续订,导致本协议终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劳动协议终止。甲方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劳动协议终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经济补偿金标准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一、三款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甲方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协议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三十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协议的,其医疗补贴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补偿办法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乙方规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规定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本协议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补偿金,补偿金的标准按本协议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协议的约定解除劳动协议,对甲方导致损失的,乙方应补偿甲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此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 乙方拟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献、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醒: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具体了解本协议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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