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育赛事合作协议甲方:甲方全称/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编:邮编乙方:乙方全称/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编:邮编鉴于甲方作为主办方具备体育赛事组织举办的能力和资源,乙方作为合作方拥有相应的赛事推广渠道和合作伙伴资源,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作协议:第一条 合作项目1.1 甲乙双方合作的项目为体育赛事(具体赛事名称/类型),以及与之相关的赛事推广和合作活动。第二条 合作内容2.1 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赛事举办的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场地、许可证等。2.2
2、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赛事的推广和宣传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媒体宣传、社交媒体推广等。第三条 合作期限3.1 本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从双方签署之日起,持续至赛事结束。3.2 双方在赛事结束后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合作,并签署新的合作协议。第四条 权益与义务4.1 甲方权益和义务: 4.1.1 提供赛事场地、许可证等相关权益; 4.1.2 组织和承办赛事; 4.1.3 合理安排参赛选手和相关人员的食宿、交通等事宜; 4.1.4 协助乙方进行赛事推广和宣传。4.2 乙方权益和义务: 4.2.1 提供赛事推广和宣传支持; 4.2.2 按照约定推广渠道和方式进行赛事宣传; 4.2.3 与甲方协商并确定赛事宣传计划;
3、 4.2.4 协助甲方组织相关赛事活动。第五条 版权保护5.1 甲乙双方对于合作期间涉及到的赛事相关作品、图片、视频等有权进行使用和宣传,但需保证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5.2 协议有效期结束后,双方都将不再使用对方的商标、标识、赛事名称等。第六条 保密条款6.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作协议过程中可能会获悉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合作敏感信息。双方保证将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合作敏感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6.2 本保密条款对合作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在履行本合作协议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至双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八条 其他事项8.1 本合作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强制性规定。8.2 本合作协议是双方的共识,并取代双方之前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8.3 本合作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及解除9.1 协议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9.2 如果甲方、乙方之一方违反本合作协议的任何条款,对方有权解除本合作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签字/盖章):_ 日期:_乙方(签字/盖章):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