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育赛事主办协议甲方:(主办方名称)乙方:(合作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体育赛事主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体育赛事主办过程中的权责,并规范双方的合作关系,确保体育赛事的成功举办。第二条 协议内容1. 甲方将承担体育赛事的主办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赛事策划、赛事组织、场地搭建、安保、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2. 乙方将协助甲方完成体育赛事的策划、组织和推广等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金、场地、设备和人力资源等支持。3. 甲乙双方应共同商定具体的体育赛事活动安排和时间框架,并在协议签订后
2、及时确认并遵守。第三条 合作义务1. 甲方应按照预定计划和标准,合理安排体育赛事的组织工作。甲方应确保参赛选手、观众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并保障赛事的顺利进行。2.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完成体育赛事的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场地、设备和人力资源等支持,并确保其提供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3. 甲乙双方应在体育赛事活动过程中保持积极的沟通和协调,共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赛事的顺利进行。第四条 违约责任1. 如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与此相关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2.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体育赛事无法举行,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
3、决相关事宜,并尽量达成友好协议。第五条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对协议涉及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涉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将该等信息泄露或用于其他非协议范围的目的。第六条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若协商不能解决,则应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七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甲乙双方达成共识之日起至体育赛事结束之日止。2. 本协议经双方一致同意可以提前终止,提前终止的,应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相关事宜的妥善处理。第八条 附则1. 本协议的变更和补充事宜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确认。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自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空白无偿予以删除)甲方: (签字/盖章)乙方: (签字/盖章)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