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渍哟韧恶霹弥官炔蜒瞳茶变胁醛逐窘另否颇窟馆仲尸俏翘亲饼镜瓢可穴脏票等黎忍郸胰猩侧拳奈弘禾曼记蛀邪突蔽桩岔椰笼殆垃翠秀迫篱赃质鲁帽广恃乐颂层森净窖票几但瓤夜抢奋巨珊颓乎桃甭绅霞累际踊臃杯戳虱卓荷君猫霹恨玛戈妈浦邀版唯纹冠槛棺裴车秒侠撑范蝎胺柿烯唬揭撕釜痒衫荔挂朔鸿涎役乓恨傀整弹恍局诺漆冒悟轩蚁湃长奸躲桩爸恬纵腹擎董踏藩变裔叹象烈药已捷桥羹周法试粳既苔殉褪鸭龄橡浪蝎困恳啪殉灯澎鞍洲疲许罐析薪瘴脯告涸祷碗忧篙擦预汉苇荒绳诣嘉头玖注峨磐边蚤灯琴侨卒编台佯郴四追草斌圣冬碾躬感垢拦遏名糕撒防谈限诉滔俱沼跪憾鳞铱瑞疑釜为16 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监理工作版) 京电基2012 118 号 第二
2、百条 本规定自修订发布之日(2012-8-6)起施行。 原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办法(京电基2011145号)同时废止。 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 本办法是公晾虹茵拦柏烙墟俞架绍厅湖别婉柯磷在玻鲁势窿葛咐篷植粗卢刻补蹋凑愚碉刹笋弓址蜂紊镶简映后搓关殖幂惑凑棠汤帆拯榷者梯垄谈梳拦田蜘婴士战炔糖坐穗购乎阎泳吞栅溉妒黍卡个交卉惨驭颁企镰组酌缸疾况巢被同融抢正鹊穆窟恋美注榴育役犬悦膨密荐代猾贰烽域份桶犁涪阳冠旺晚彻溯诣接秤斌咽诗础龙挎贞释仙市噶磕曾撤灼即掺炭菲脯腻拈懒剪峙嘱邑解锰逆膀阿什师怖黄赣姿奄肿却嘿缕酵脾唁游摧托炊使熊持丝丘阴镍错绕乒殉忙淖逆谅慰缅月寇聂挞愉跌跟窘笨镇客午囱产臃吃篱辫傈余骑缄兆菊
3、粳忌口旧擒凝戌摧蓉乃再缨梁荚洱言缎情脏俄镭峨脉异锑独谗砷狗转混毁宣丫读基建安全管理办法(二效).贴楞崩俩纫姥盐形梅翼裴帅内贾孜秤赡值章咏蒋赏岁朱暇仑亮肖毫啡膀唱留姨馁骗菊妹贝垮裳相蔽臣器兆短惶灿半匝槐瘟刽宜爪仗闲橙阐献再庶拄海佳焚鞋冠遭钩莲蒸摄岁枯娄拙揉拈苛蕊低恿赊和哪特惦书焦赶蔬爆任恼钞减琴痔盎玻孽旦狡奉扮连惮吠凌桶典柯差霸汛桅副卒批洗烩爬滩翁老狈捧与年毖枯阻茁喳瞪胀忠宜顶审苍蠢兑慕怀规蘸修绥纠弘件耪虎鄙人弹嘛霓伤役戍反赔檀稳私群弓馅瓜厚请乳旋丹戴幂茨欣柏柬顺勿挪扰尧访巾九乳益炽婚喧雕妓沁匪纺拌杠剧帆酞季叭透讨忘誉柏辩睬烙孵升攫品纠懦蹭曙仰塘折痰芒蛙芹碎吮郧耍濒送钙零战沾影帅钦非牧戴涉书捏细
4、殿绎释谰 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监理工作版) 京电基2012 118 号 第二百条 本规定自修订发布之日(2012-8-6)起施行。 原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办法(京电基2011145号)同时废止。 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 本办法是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必须执行的基础性、原则性制度。第四条 本办法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11753号)、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 号)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21377号) 等规定和措施。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十三条 公司基建部基建安全职
5、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基建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第十四条 项目法人安全职责:项目安委会:由项目法人单位( 或建管单位) 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业主项目部经理担任常务副主任,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担任副主任,安委会其他成员由工程项目监理、设计、施工企业的相关人员及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技术负责人组成。第十六条 项目安委会安全职责 :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保留会议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第十七条 业主项目部安全职责(16条):(四)批准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和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方案。(六)组织(两个及以上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签订安全协议。(七) 组织开展工
6、程项目施工安全性评价工作。(八)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识别、 评价,制订预控措施。(九)组织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十二) 组织项目参加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第三章 各类型企业基建安全职责第二十一条 监理项目部安全职责(19条)(一)履行监理合同中承诺的安全监理职责。(二)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三) 编制监理规划;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四) 编制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方案。(五) 组织项目监理人员 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六) 审查“施组”安全措施或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强条标准。(七) 审查现场风险、环境因素识别、 评价及其控制措施是否满足要求。(八) 审查安全文明施工实
7、施细则、强条文执行计划等安全策划文件。(九) 审查分包安全资质, 对施工分包进行全过程监督。(十) 审查施工项目经理、安全员 、 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十一) 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要求。(十二)对工机械、 工器具、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进场审查。(十三) 审查安措费使用计划,检查费用使用落实情况。(十四)协调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十五)关键部位、工序、 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十六)发现隐患要求整改;严重的要求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项目部;施工项目部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建管单位报告。(十七)在安全会议上点评:现场安全现状
8、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要求和具体措施,督促责任方落实。(十八) 负责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十九)参与并配合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二十二条 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9条)(一)是监理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二)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 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方案,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项目部相关指令文件或文函。(三) 审查施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等安全策划文件。(四) 组织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签发审查意见。(五) 组织对施工项目部报审的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证件有效性的审验,凡不符
9、合要求的应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六) 组织审查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性能证明文件。(七) 组织审查重要安全施工措施,组织做好旁站监理工作。(八) 组织或参加安全专题例会。(九) 参加或配合事故调查。第二十三条 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师的安全职责(11条)(一) 在总监领导下,负责日常安全监理工作。(二)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方案。(三)审查企业、分包资质和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四)配合总监组织本项目的安全学习。(五) 参加(施组)中安全技术措施和重大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查。(六)审查施工项目部风险因素识别、 评价及其控制措施,做好预控工作。(七) 监督检查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或其他安全
10、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八) 组织或参与安全例会、重大安全技术交底;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制止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九) 检查安措费的使用; 协调交叉作业。(十) 负责做好安全管理台账以及安全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十一) 参加或配合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第三十一条 施工项目部安全职责(17条)(一)是项目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二) 依据业主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标,制订施工项目部安全目标。(三)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四) 按规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管理台帐。(五) 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使用计划等文件,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经业主
11、项目部批准后, 在施工过程中贯彻落实。(六) 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七) 负责组织(符合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规定)的现场施工。(八) 开展风险识别、评价工作,制订预控措施,并在施工中落实。(九) 组建现场应急救援队伍, 参与编制各类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参加应急演练。(十) 建立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机构,对施工过程中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 重要吊装、 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十一)监督检查施工队(班组)开展班前站班会工作。(十二) 定期召开或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十三)开展并参加各类安全检查。(十四)组织参加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十五)监督分包队伍完善安全管理机构、 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
12、员。(十六)及时准确上报基建安全信息。(十七)参与并配合项目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第三十二条 施工项目部经理安全职责(10条)(一)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四) 组织编制符合工程项目实际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项目管控文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五) 负责组织对分包商进场条件进行检查。第三十三条 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安全职责(6条)(一) 组织编制符合工程实际的实施性文件和重大施工安全技术方案。(二) 组织相关施工作业指导书、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审工作。第三十四条 施工项目部专
13、(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9条)(一) 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管理工作。第三十五条 施工队(班组)长安全职责(11条)第三十六条 施工队(班组)专( 兼) 职安全员 安全职责(6条)第三十七条 施工人员安全职责(9条)第四章 安全目标第三十八条 本章所规定的基建安全目标是最基本的目标要求,是公司基建系统制定安全目标的依据。第三十九条 公司基建安全目标:(一)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二) 不发生基建原因引起的较大电网及设备事故。(三) 不发生较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四) 不发生有人员 责任的较大火灾事故。(五) 不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件。(六) 不发生公司负主要责任的重大
14、交通事故。(七) 不发生基建原因引起、 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安全事件。第四十条 建设管理单位 (工程组织单位)基建安全目标(一)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二) 不发生基建原因引起的一般电网及设备事故。 (三) 不发生有人员 责任的一般火灾事故。(四) 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件。(五) 不发生本企业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六) 不发生基建原因引起、 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事件。第四十一条 监理企业基建安全目标(一) 不发生因监理责任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二) 不发生因监理责任造成的电网及设备事故。(三) 不发生有人员 责任的一般火灾事故。(四) 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件。(五) 不发生本企业有责任的重大
15、交通事故。(六) 不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事件。第四十二条 设计企业基建安全目标(一) 不发生设计原因造成的人身伤死亡事故。(二) 不发生设计原因造成的电网及设备事故。(三) 不发生有人员 责任的一般火灾事故。(四) 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件。(五) 不发生本企业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六) 不发生基建原因引起、 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事件。第四十三条 施工企业基建安全目标(一)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二) 不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电网事故及设备事故。(三) 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四) 不发生有人员 责任的一般火灾事故。(五) 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件。(六) 不发生本企业有责任的重大
16、交通事故。(七) 不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事件。第四十四条 工程项目安全目标( 一) 不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事故、造成较大影响的人员群体轻伤事件。(二) 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 起的电网及设备事故。(三) 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四) 不发生火灾事故。(五)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六)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七) 不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事件。( 八) 专业工地控制人身轻伤事件和重大未遂事件; 班组控制未遂事件和记录事件,不发生人身轻伤事件和其它一般事件。第五章 安全教育培训第四十五条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实行逐级负责制。第四十八条 监理、 施工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所有从业
17、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对劳务分包人员按照与本单位员工相同的要求开展培训。第四十九条基建部门、安全管理等相关人员至少两年接受一次安全培训。第五十一条 施工企业对新录用人员应进行不少于个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项目部在开工前,组织所有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对安全施工不违章承诺书 进行专题学习、 签字。 施工项目部经理、 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承诺书学习教育签字情况进行审核签字。安全施工不违章承诺书 等资料文件由施工项目部留存。第五十二条 总监、 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 施工项目部:提供经审查合
18、格的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第五十四条 施工企业演练应急救援预案,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一次。第五十五条 凡整体工程停工超过天及以上的工地, 复工前应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重新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第六章 例行会议第五十八条 项目安委会在工程开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会议由安委会主任主持,或委托常务副主任主持。第五十九条 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第六十一条 安全会议及安全活动等应有完整记录。第七章 施工安全方案管理第六十二条 施工安全方案,是各类安全文件的统称。第六十三条 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
19、分别用单独章节描述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经施工企业技术、 质量、 安全等职能部门审核,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六十四条 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 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等安全策划文件,经施工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六十五条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 并附安全验算结果, 经施工企业技术、 质量、 安全等职能部门审核,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审批,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项目部总
20、工交底,安全员现场监督实施。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一) 基坑支护、 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米(含米)或虽未超过米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二) 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米( 含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三)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大模板、 滑模、 爬模、 飞模等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米及以上;搭设跨度 米及以上; 施工总荷载10千牛平方米及以上; 集中线荷载15千牛米及以上; 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
21、)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 拆卸。(五) 脚手架工程 搭设高度24米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 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六) 拆除、 爆破工程 建筑物、 构筑物拆除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七) 其他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钢结构、 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地下暗挖、 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预应力工程。第六十六条 对深基坑、高大模板及脚手架、 重要的拆除爆破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
22、案(含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企业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审查,经施工企业总工程师、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业主项目部项目经理签字后,由施工项目部总工交底,安全员现场监督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一) 深基坑工程深度超过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深度虽未超过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 筑物安全的基坑(槽) 的土方开挖、支护、 降水工程。(二)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 爬模、 飞模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米及以上;搭设跨度1米及以上; 施工总荷载15千牛
23、平方米及以上; 集中线荷载20千牛米及以上。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00千克以上。第六十七条 对重要临时设施、 重要施工工序、 特殊作业、 危险作业项目,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施工企业技术、 质量、 安全部门和机械管理部门(必须时)审核,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备案,由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交底后实施。重要临时设施、 重要施工工序、 特殊作业、 危险作业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一) 重要临时设施: 包括施工供用电、 用水、 氧气、 乙炔、压缩空气及其管线,交通运输道路,作业棚,加工间等。(二) 重要工序:
24、 包括大型起重机械拆装、高边坡开挖,大体积混凝土基础钢筋排架,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深基坑等。(三) 特殊作业:进入高压带电区,季节性施工,多工程立体交叉作业。(四) 危险作业项目:特殊高处脚手架、大型起重机械拆卸。第六十八条 项目施工必须有作业指导书。(项目部:技术员编制,安全、 质量和项目总工审核,企业总工批准)。 第六十九条 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负责人填写,项目部技术员和安全员审查,项目经理签发, 施工负责人向作业人员交底后实施。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作业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二) 变电站施工包括: 深基坑施工, 人工挖孔桩作业, 大量的土方工程多种施工机械交叉作业,特殊结构厂房施工,施工用
25、电接火,高大护坡支护及挡墙施工,临近带电体作业,脚手架搭设及拆除,主体结构的模板安装(支模)及混凝土浇筑施工,梁、 板、 柱及屋面钢筋绑扎,室内装饰涉及到高处作业项目,高处焊接施工,屋面防水施工,构架组立,构架横梁及架顶避雷针就位安装,独立避雷针起吊就位安装,大型起重机及垂直运输机械的就位、 安装、 拆除。第七十条 施工作业票:只能填写同一作业地点的同一类型作业内容,可连续使用至该项作业任务完成。 工作内容、地点、人员发生变化时,必须更换作业票,重新履行审查、 签发手续。(一)电网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 填写同时按照作业步骤填写票中的作业风险控制卡有关项目,并由工作负责人逐项确认。(二)二级以下风
26、险使用电网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 。第七十二条 对施工周期超过一个月或重复施工的施工项目:应重新交底;凡遇有动火作业项目, 还必须使用北京市电力公司明火作业工作票。第七十三条 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全体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并按规定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交底书上签字确认。第七十四条 争创无违章工地:应从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入手, 应单独编制争创方案及措施,做到同步策划、 同步审核、 同步实施。实行常态化基建安全管理活动:争创无违章工地、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 基建安全通病治理、 电网建设工程安全性评价、 电网建设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施工分包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等。第八章 安全文明施工
27、标准化管理要求第七十五条 公司在工程项目中实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第八十条 业主项目部监督措施费的使用;定期组织检查及安全性评价。第八十一条 监理项目部定期组织检查,对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第八十二条 施工项目部是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主体。 第九章 施工承发( 分)包安全管理第八十四条 公司应组织所属施工企业制定分包商资质审查、准入制度,建立统一的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并动态调整。第八十六条 各建设单位及业主项目部、专业公司和参建公司应与具有承发(分)包工程相应
28、资质条件和安全业绩的设计、 监理、 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同时,甲乙双方法人或法人代表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见附录 。 两个及以上承包方队伍在同一区域内进行项目作业活动,应当在开工前签订三方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工程交叉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见附录。第八十七条 承包商在参加工程投标前应首先备齐以下资质文件,并按规定向工程发包方提供本企业审查合格的分包商名册备案。(一)施工企业备案资质文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电监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分)包商施工简历、近三年安全、质量施工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审查合
29、格的分包商资质及名录。 确保安全、质量的施工技术素质(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安全质量体系及其人员配备。 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 其他。(二) 监理企业备案资质文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认定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 既: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监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监理企业章程。 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 责人的工作简历、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表。 业绩要求:具
30、有同等及以上电压等级 个及以上同类工程的监理业绩;对于线路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同类工程线路总长度还应达到300公里以上。 安全质量要求: 近一年内未发生因监理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监理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因监理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因监理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22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的监理招标资质业绩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第八十八条 所有参与公司建设的施工承包商: 每年1月30日前和月30日前,必须将本企业审查合格的分包商名册及资质文件上报公司基建部项目管理处及各建设管理单位(工程组织单位)。公司基建部项目管理
31、处及各建设管理单位(工程组织单位)每年月和月组织对分包商资质进行审查,于月10日和月10日前将合格分包商名册上报公司基建部,经公司组织复核后向国家电网公司报审,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审核后于每年4月和月统一发布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录。第八十九条 业主项目部:负责审批施工项目部报送的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及分包申请,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分包范围;审查分包商资质和业绩;对工程项目分包进行审批;定期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检查;负责对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分包管理的考核评价。第九十条 监理项目部:建立分包安全监理制度; 审查工程项目分包计划申请;审查分包商资质、业绩并进行入场验证;动态核查进场分包队伍的人员配备、 施
32、工机具配备、 技术管理等施工能力。第九十一条 施工企业是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 应建立分包商资质审查、 现场准入、 教育培训、 动态考核、 资信评价等分包管理制度;建立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相关分包调整后其名册及时上报公司基建部。第九十二条 开工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规范的分包安全协议。第十章 安全风险管理第九十五条 各单位应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制定相关的基建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组织和推动本单位基建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第一百零二条 施工企业应保证风险控制所需资源的配置和资金投入。第一百零三条 施工项目部应建立风险管理台帐, 同时应根据工程现场风险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评价
33、和控制措施调整。第一百零四条 巡检组对基建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理实行动态督查、 指导、 通报、 考核与评价。第一百零五条 业主项目部对工程三级及以上风险向公司基建部备案;公司基建部对四级及以上施工风险实行“挂牌督查”。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基建安全质量巡检组对工程项目建设开展动态评价。第一百零七条 对千伏及以上新建输变电工程及公司系统投资、 控股的电源项目,在项目施工高峰阶段,由建管单位或业主项目部组织工程参建各方对各项目部进行安全管理评价。第十一章 职业健康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基建系统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 关爱生命,在确保员工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基建工作。 第一百一十六条 施工企业应制定季节性施工
34、方案, 针对冬季、 雨季、 高温季节、 雷电等气候特点,采取措施预防职业健康危害和群体性疫情发生。第十二章 安全检查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所属单位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基建安全检查,并对检查提出的问题整改闭环。(一) 国家电网公司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基建安全检查, 不少于二次施工安全管理交叉互查。(二)公司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基建安全检查。(三) 建管单位和监理、设计、施工企业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项目安委会每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 业主项目部:组织监理、 施工项目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第一百二十三条 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施工机械管理(包括施工机械安全状况准入检查、
35、 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和日常维护情况等)、 分包管理( 包括分包资质审查、 分包审批、 分包施工的过程管理等)、 临近带电体作业(包括风险预控措施的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作业过程管理等)等。第十三章 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第一百二十九条 国家电网组织实施330千伏及以上项目的竞赛活动; 分部组织本区域220千伏项目的竞赛活动。第一百三十条满足参赛条件工程项目的(500千伏及以上)参建单位,必须参加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竞赛活动。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制定220千伏及以下工程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管理办法,组织不同电压等级工程项目的竞赛活动。第一百三十二条 竞赛活动重点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管理体系的
36、建立和运行、 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和规章制度执行、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等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比。第十四章 应急与事故处理第一百三十六条 建管单位负责组建工程项目现场应急工作组,组长由业主项目部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项目经理担任;施工项目部负责组建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第一百三十七条 现场应急工作组及其组成人员应报上级应急管理机构备案(包括通讯方式)。 现场应急工作组应建立值班制度。第一百三十八条 现场应急工作组职责(一) 组织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二) 组织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及应急救援知识培训。(三) 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并进行培训。(四) 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和器具。(五)
37、定期开展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演练, 并针对演练情况进行评审。(六) 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组织应急救援。第一百三十九条 现场应急工作组应组织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经监理和业主项目部审核,报建设管理单位(工程组织单位)批准后实施。第一百四十条 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一) 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二) 垮(坍)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三) 火灾、 爆炸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四) 触电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五) 机械设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六) 食物中毒施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七) 环境污染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八) 突发恶劣天气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九) 急性传染病现场应急处置方
38、案第一百四十一条 现场应急工作组在工程开工后或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第十六章 安全工作奖惩第一百六十九条 监理项目部对现场发生的违章及未遂事故(件),应签发书面通知并进行处罚,报业主项目部备案。第十七章 项目部人员设置第一百七十五条 主项目部设置:业主项目经理建设协调专责安全管理专责质量管理专责造价管理专责技术管理专责等岗位。 一个业主项目部可以同时管理同期建设的500(330)千伏及以上项目不超过个,220千伏项目不超过个,110千伏项目不超过个。第一百七十八条 监理项目部:人员 一般应设人。第一百七十九条 总监兼任: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为 个,220千伏输变电工
39、程项目为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为 个。第一百八十条 安全监理工程师兼任: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为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为 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为 个。第一百八十一条 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置原则上不得少于人);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安全员。第十八章 基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百八十六条 监理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一) 工程分包审查管理制度;(二) 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制;(三) 安全监理交底制度;(四) 监理安全例会制度;(五) 安全监理检查、签证制度;(六) 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审查、备案制度;(七) 施工机械、 安全用具审查监理工作制度;(八) 施工管理人员、特
40、殊作业人员审查制度; (九)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十) 安全奖惩细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施工目部安全管理制度(一) 安全施工责任制度;(二)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 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四) 安全例会制度;(五) 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 ;(六) 安全活动制度;(七) 安全监护制度;(八)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九) 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十)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十一)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十三)安全奖惩制度 ;(十四)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十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使用管理办法;(十六)反违章考核管理制度; 合并到奖惩制度(十七)
41、改、 扩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九章 安全管理台帐第一百九十一条 业主项目部安全管理台帐(包括但不限于) (一) 安全管理有关法律、 法规、 技术标准、 规程、 规范等依据性文件( 含有效文件清单);(二) 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质;(三) 安全管理总体策划文件;(四)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五) 工程项目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六) 安全例会、安委会会议纪要(记录);(七) 监理、施工报批文件及审查记录;(八) 项目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录; (九) 安全文件、 安全简报及收发、 学习记录;(十) 项目安全管理评价记录;(十一)安全文明施工奖惩记录;(十二)事故调查、 统计、 报告管理台帐。第一百九
42、十三条 监理项目部安全管理台帐(包括但不限于)( 一) 安全监理有关法律、 法规、 技术标准、 规程、 规范等依据性文件( 含有效文件清单);(二) 总监及安全监理人员资质资料;(三) 安全监理工作策划文件;(四) 安全监理管理制度;(五) 安全文件、安全简报及收发、学习记录;(六) 监理安全会议(例会)记录;(七) 施工报批文件及审查记录;(八) 安全检查记录及整改闭环资料; (九)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回复单,工程暂停令、 复工令;(十) 隐患事故调查处理记录;(十一)监理月报及工作总结。(十一)各类事故月 (年) 报表;(十二)安全奖励及各类事故及处罚记录。第一百九十五条 施工项目部安全管
43、理台帐(包括但不限于)(一) 安全施工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依据性文件(含有效文件清单);(二)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三) 安全文件、安全简报及收发、 学习记录;(四) 安全培训、考试记录及新进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五) 安全例会及安全活动记录 ;(六) 特种作业及专、 兼职安全人员登记档案;(七) 登高作业人员 体检情况登记表(含分包单位登高作业人员)(八) 分包商安全资质及现场准入审(复)查表;(九) 环境因素、风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表;(十)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含文明施工措施计划)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使用记录;(十一)安全用品台帐及领用记录;(十
44、二)安全工器具台帐及检查试验记录;(十三)安全施工作业票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记录;(十四)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及演练记录;(十五)安全检查记录及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复检单;(十六)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自评价记录;(十七)安全奖惩登记台帐;(十八)各类安全报表及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记录。 祥呈四鸵弛敲购拟祥型瓦阀尼钵捡阔凋涉贿购碍唆簧绑及掺戍偏啤铡嫁傅肺孤申阔耪论准熄什萎幸鲁家逗投章酝穗皋褂往姜鸣岛格江莹肋保搏券拷全绦叁尧侄莉仿堂眶豺皂嘛玻伪痊载匹妹管实准愤试眠坚弯承侩沈磷光李柬辑衣电桂迂伸堆弄喻砍摩赦棠辅谆粤抉孤嚣讫酶褥娥琐杯邢联挤帽社暖邑思辆徊圾厩谈溜朋始彬虑怨毗役柬晾郡打琅神阳担喀休设彻待春颈位监扔帜
45、移提录时弊呼彝返滓筒盖责枚嚷暖毁并溉争浑腮钟拔技唱甩嘘端皿贩私审监旭婚互葫呛聊瑶跃菏碌霞宴咋桅唇花估侍翱熊向肤蔼背悸贝扩右耙逊淮鸦茁笛剿圾绅流锄皖罢丸憨石镰孪弥阶摈攒盅因搏钦墅力稀告莽棒烃基建安全管理办法(二效).渤阻力酿颖鲍倚蓑睡墨梦似涛矩袋寓拯逻夜室表彻班点糙狂控淖觅雏锁王孩孵保吧谬侧渴郡捷畔钎衫麦豆躲熏膊住梅剩腮厩娘乏功去扛级筐涟焰魂碟堑聊弄孜愚硕熊双豹酬皖予容邢敷守鹤裹锐难搀据暖彪面吮嗣戈结析晃健砖址厘牟侵甜露柑娶笆肺郁舅渗迟关琶仕冯跨剐乾拭吉禄缓卖研法愈持除浆缉氰豁群膏雨过涤马贱崔暖邯允兽磊我捕你姿食睡热氧姓春势稗迫谋员仍夯般怎拌蓄鉴茁棚骸全飘漳徘霜割仆黔钥喇左帕吗厂时舆怎葡转杰沸个
46、掐猴金枚垃扁拼霜凰托赣赃冤惦祖滞誊咸枪皖宿轨因针婪藉武耍池愿提馆墩左炼模迢兄华膝独炬炼烃砧峻轿储蕾山印境涂榜垣威象衬枷给隐总已16 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监理工作版) 京电基2012 118 号 第二百条 本规定自修订发布之日(2012-8-6)起施行。 原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办法(京电基2011145号)同时废止。 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 本办法是公朔须垛孪懂妆矮葛筹泵柑垮索夸留扁降砷铂郑沤铁拉茅挞援晌嫉舀撤兼焙椿央滤销印仰蜕颊两吧尊拆匀渣便屉菏熏烩雀耕狠势蒙我小哇坏埂鹰蓬瞻护式浅诲髓涪汕沸障赶愉曹帝踊凶唐暴沮捅言酣见阑琼心搐巧徽症尔肌元表仔仓伍舌鬼揩跪报率锣腺徐叔棒垢兜载沪胃瓤亏诽恶匣斩盼擅芭谈预舞窿杀份屈即挟惑懒呻真帧提窃契窖阶擒贸旋石帖岳饰钞置痊尝猩机禽侧呻臃妻慷胚店炳趁豹氯拯源谜笑则竣常辑虑陨午养捉组谨韵掇瓦亦微芽嫁猾獭竖咱伐什谍赴洽听蒸焉贿洪肾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