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募基金协议甲方(以下简称“投资者”)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营业执照号码: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向乙方投资私募基金;鉴于,乙方作为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1.1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私募基金投资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1.2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关于私募基金投资的日常事务。第二条 投资金额和份额2.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提供的募集文件,投资人的数量、投资金额和份额进行投资。2.2 甲方确认已了解并同意基金的风险收益特点,自愿承担由此带
2、来的投资风险。第三条 投资行为3.1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投资方案进行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认购、申购、赎回等行为。3.2 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应付款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第四条 信息披露和保密4.1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要求,向甲方及时公开和披露基金的运作情况、重大事件、投资风险等信息。4.2 甲方同意保守和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非公开信息,并承诺不向第三方披露、泄露该等信息。第五条 监管和投诉处理5.1 基金管理人应配合相关监管机构进行监管和检查,并如实提供所需的文件和信息。5.2 甲方如对基金管理人的服务有任何投诉,应向乙方书面提出,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回复。第六条 协议
3、的终止6.1 协议期限自投资款项到达基金管理人指定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至基金终止或协议到期之日终止。6.2 在协议期限届满前,甲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7.2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第八条 适用法律和管辖8.1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变更、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2 如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九条 其他事项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