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基金认购协议书
甲方:(个人或机构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基金管理人或基金销售机构)
注册登记号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销售机构的注册登记号码)
鉴于甲方对乙方管理的基金产品表现兴趣,并希望认购该基金产品,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的原则与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认购基金
1.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募集公告中的认购方式、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在法定认购期限内认购乙方管理的基金产品。
1.2 甲方认购基金的认购金额应符合乙方基金管理计划的要求,并以人民币支付。
第二条 认购资格
2.1 甲方确认具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基金认购及相关交易行为。
2.2 甲方认购基金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甲方同意如有任何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 基金信息及风险提示
3.1 甲方确认已收到乙方提供的有关基金产品的风险揭示及免责声明文件,并理解基金投资存在风险,甲方自愿承担投资风险。
3.2 甲方理解并同意,基金产品的净值将根据资产变动情况产生浮动,投资本金可能无法保值,甚至可能出现亏损。
第四条 佣金和费用
4.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公示的佣金及相关费用信息支付相应费用。
4.2 甲方理解并同意,基金产品的运作可能产生管理费、销售费、托管费、交易费等费用,并由基金产生扣除。
第五条 不可抗力
5.1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甲方或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构成违约,但双方应尽力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及时通知对方。
5.2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电力供应中断、计算机病毒等无法预见、无法克服且不可避免的事件。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基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采取书面形式,以印刷的方式制成并由甲、乙双方签署。
7.2 本协议生效后,对双方有约束力,未尽事宜,按照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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