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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内旅游“一日游”投诉处理合同(GF-2013-2405)
合同编号:GF-2013-2405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一日游”是指旅游者在同一自然日内,由旅游经营者组织安排,从出发地至目的地进行游览、观光、体验等活动,并返回出发地的旅游服务。
本合同所称“投诉”是指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在提供一日游服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或本合同约定,损害其合法权益而向旅游经营者或其指定机构提出的主张。
第二条 当事人
2.1 甲方(旅游经营者):[旅游经营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号码],地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
2.2 乙方(旅游者):[游客姓名],身份证号码:[号码],地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
2.3 丙方(处理机构):[处理机构名称],地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如适用)
第三条 投诉范围
3.1 乙方在参加甲方组织的[具体线路名称或描述]一日游活动中,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
(1)旅游服务项目、内容、标准与合同或宣传材料不符;
(2)行程安排、时间安排与合同约定不符,经协商未能解决;
(3)导游或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行为不规范或存在侵权行为;
(4)强制或变相强制购物、消费;
(5)旅游车辆状况不安全或存在故障;
(6)在旅游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情形。
3.2 乙方提出的投诉应真实、具体、有据,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受理条件。
第四条 投诉处理程序
4.1 自行协商阶段
4.1.1 乙方发现投诉事由后,应首先向甲方提出,并说明具体问题。
4.1.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指派专人负责处理,并向乙方告知处理进度。
4.1.3 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投诉的调查核实,并与乙方进行协商,尝试达成解决方案。
4.1.4 如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应签订书面《投诉处理协商协议书》。如协商不成,甲方应在协商未果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乙方可向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投诉的权利。
4.2 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投诉阶段
4.2.1 如乙方对甲方自行协商结果不满意或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名称]或[有管辖权的行业协会名称]投诉。
4.2.2 乙方投诉时应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旅游合同、发票、行程单、照片、视频等。
4.2.3 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应在收到投诉之日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乙方。
4.3 第三方调解阶段(如适用)
4.3.1 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或由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推荐,双方可共同向丙方申请调解。
4.3.2 丙方应在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应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4.3.3 丙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如调解成功,丙方应出具《投诉调解协议书》。双方应自觉履行协议。如调解不成,丙方应出具《投诉调解终结书》,并告知双方可依法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1 乙方的权利:
(1)有权依法、及时、便捷地提出投诉;
(2)有权了解投诉处理进展情况;
(3)有权获得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
(4)有权要求赔偿因投诉事由所遭受的损失。
5.1.2 乙方的义务:
(1)应如实陈述投诉事实,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证据材料;
(2)应配合甲方的调查核实工作;
(3)应遵守投诉处理程序和相关规定;
(4)不得滥用投诉权利,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诬告陷害。
5.2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2.1 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投诉相关资料;
(2)有权对投诉事由进行调查核实;
(3)有权提出投诉处理解决方案。
5.2.2 甲方的义务:
(1)应设立投诉处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
(2)应认真、及时受理乙方投诉,并按本合同约定时限进行调查处理;
(3)应积极主动与乙方协商,努力达成解决方案;
(4)应就投诉处理情况及时向乙方反馈;
(5)对投诉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予以保密;
(6)应承担因其违反法律法规、合同约定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3 丙方权利与义务(如适用)
5.3.1 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双方当事人如实陈述情况,提供相关证据;
(2)有权根据事实、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独立、公正地进行调解;
(3)有权决定调解的进程和方式。
5.3.2 丙方的义务:
(1)应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
(2)应在约定时限内完成调解工作;
(3)应保守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应按照约定出具调解文书。
第六条 处理结果与效力
6.1 经双方协商解决的,以《投诉处理协商协议书》为准,协议生效后具有约束力。
6.2 经第三方调解解决的,以《投诉调解协议书》为准。协议生效后,双方应自觉履行。调解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如达成仲裁协议)或可在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
6.3 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作出的处理决定,依法具有相应效力。
6.4 如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的,以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为准。
第七条 赔偿责任
7.1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投诉事由成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依法依约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退款、补偿、违约金等。具体赔偿标准和方式由双方协商、调解或依法确定。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 甲乙丙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因接触、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策略、客户信息、财务数据等)或不愿对外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个人信息、具体的投诉细节、处理过程等)均负有保密义务。
8.2 除非法律规定或有权机关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保密信息,也不得利用该保密信息为本方或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名称]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在以下情形之一时终止:
(1)投诉处理完毕,处理结果已生效;
(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4)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处理机构]执[壹]份(如适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如适用):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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