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矿产深海勘探合作协议
1. 鉴于参与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开展矿产深海勘探合作,各方达成以下协议:
2. 目的与范围
2.1 本协议旨在确定参与方之间在矿产深海勘探领域进行合作的基本原则和方式,以推动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2.2 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技术研发、知识共享、资源管理等相关领域。
3. 合作原则
3.1 真实性原则:各方在协议中所做的任何陈述、承诺、声明等均应真实、准确,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支持。
3.2 合法性原则:各方确保协议中的行为和活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规定,并不违反公共道德和公序良俗。
3.3 保密性原则:各方确保协议中的信息、数据、技术和商业机密等保持机密,不得向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披露或泄露。
4. 权利与义务
4.1 合作权利:各方有权在协议确定的合作范围内共同分享矿产深海勘探所获得的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等相关权益。
4.2 合作义务:各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协议确定的合作范围内尽力履行各自的合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力资源、资金等。
5. 保密条款
5.1 保密义务:各方应对协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方案、数据等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泄露或披露相关信息。
5.2 保密期限:除非经其他参与方书面同意,保密义务将始终有效,直至协议终止后的二年内。
6. 协议终止
6.1 协议终止方式:协议可以通过双方一致同意的书面通知终止,或出现不可抗力事件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继续履行义务时,本协议亦可终止。
6.2 终止后的处理:协议终止后,各方应依法合规处理未完结的义务,并妥善处理相关的机密信息、数据和资料。
7. 争议解决
7.1 协商解决:各方对于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仲裁方式:如经协商后仍无法解决,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解决办法。
8. 其他事项
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8.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终止,应经各方书面同意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协议自各方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如遇疑问、解释和争议,以中文版本为准。
(以下为参与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