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产权转让协议书甲方:行为人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住所(地址):_乙方:行为人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住所(地址):_鉴于甲方拥有以下矿产权:详细描述甲方拥有的矿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矿产种类、矿床位置等经甲、乙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转让对象及范围1.1 甲方将其所拥有的矿产权向乙方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矿产的开采、利用、管理等权益。1.2 矿产权转让的具体范围、面积、期限等相关详细信息,以甲方与乙方签署的矿产权转让协议附件为准。第二条 转让条件2.1 甲方保证其作为矿产权的法定所有人,具有出售并转让矿产权的合法权利和资格
2、。2.2 乙方同意按照约定支付矿产权转让对应的费用,并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2.3 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矿产权未被司法、行政机关予以限制、冻结、查封或撤销。第三条 转让手续3.1 双方同意在转让本协议生效后,共同履行相关的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矿产权的所有权证书、手续等;(2)乙方按照约定支付矿产权转让对应的费用。3.2 若因双方原因导致转让手续不能完成或延迟,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但应当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四条 权利义务4.1 转让后,乙方成为矿产权的新权利人,享有相应的权益和利益。4.2 甲方放弃对矿产权的所有权,并不再享有任何与矿产权相关的权益和利益。第五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履行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5.2 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议履行中的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其他约定6.1 本协议的所有修改、补充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署协议附件。6.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6.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承办人及职务: 承办人及职务: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