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运输保险合同协议书一、协议背景本协议是由行为人(A)与行为人(B)就交通运输保险事宜达成的合作协议。甲方作为保险投保人,乙方作为保险公司,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自愿达成本协议。二、保险范围根据本协议,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交通运输保险服务,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运输工具损失险:对于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导致运输工具损坏的情况,乙方将承担相应的保险赔偿责任;2. 第三方责任险:对于因运输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将承担相应的保险赔偿责任;3. 财产保险:对于因运输工具中货物损失或被盗等财产损失的情况,乙方将承担相应的保险赔偿责任。三、保险费用及
2、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保险费率和费用标准支付保险费用;2. 乙方应当及时提供具体的保险费用清单,并告知甲方支付方式;3. 保险费用应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支付。四、保险责任与赔偿1. 甲方需要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合理期限内向乙方进行保险索赔申请;2. 乙方在接到保险索赔申请后,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的评估和决定;3. 乙方应在被依法确认的保险事故范围内,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赔偿支付。五、协议终止与解除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并维持有效期为协议约定的保险期限;2.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3.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对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保留追究违约方责任的权利。六、争议解决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约定1.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协议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