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责任保险合同协议书甲方:_(以下简称“投保人”)证件类型:_ 证件号码:_通讯地址:_联系电话:_电子邮箱:_乙方:_(以下简称“保险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通讯地址:_联系电话:_电子邮箱:_鉴于甲方为_(以下简称“被保险人”)之合法所有人,持有合法所有证明文件,并希望保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因发生保险事故所导致的第三方责任,甲方与乙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保险责任1.1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和适用范围内,对于因被保险人的行为或活动引起的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1.2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残疾赔偿金、赔偿金、诉讼费等。第二条 保险金额和责任限
2、额2.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保险费,乙方依据保险费的支付情况为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2.2 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_,责任限额为_。第三条 保险期间和范围3.1 本合同自投保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有效期间内提供保险保障。3.2 保险责任范围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第四条 保险事故通知和理赔4.1 发生保险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资料。4.2 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核实、处理并支付赔偿。第五条 保险费支付5.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保险费。5.2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乙方有权终止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障。第六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6.1 如甲方、乙方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6.2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退还相应的保险费。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被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附则8.1 甲方保证其在本合同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2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投保人): 日期:乙方(保险公司):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