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委托协议协议书编号: 编号甲方: 委托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身份证号/注册号住所地/注册地址: 住址/注册地址乙方: 受托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身份证号/注册号住所地/注册地址: 住址/注册地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与其有关的一切诉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事项甲方特此委托乙方代理处理以下诉讼事项:1.1 代理甲方参与法院起诉、应诉、执行等一切诉讼程序;1.2 代理甲方进行相关诉讼案件的法律研究、证据收集、文件起草等准备工作;1.3 代甲方出庭应诉、答辩、辩护、申诉、上诉、复议等法律程序;1.4 代甲方进行附带民事
2、诉讼、诉前财产保全、执行异议等相关法律程序;1.5 代甲方进行与诉讼案件相关的调解、和解及仲裁程序。第二条 委托书有效期限本委托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诉讼事项结束。第三条 权利义务3.1 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需如实提供与诉讼案件相关的资料、证据并配合乙方的工作;甲方应按照约定期限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并承担诉讼过程中的其他费用;甲方需遵守法院的相关规定、乙方的指示,并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3.2 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应按照业务需要,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乙方应严格保密甲方的所有相关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以诚信、勤勉、专业的态度代理甲方的诉讼事务,并力争获取最有利的结果。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4.1 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并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和期限进行支付。第五条 协议终止5.1 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终止:5.1.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5.1.2 诉讼事项完成或终结。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若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事项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生效。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