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部人员保密协议协议编号:编号甲方:甲方公司全称/个人姓名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个人:法定代表人/个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乙方:乙方公司全称/个人姓名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个人:法定代表人/个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鉴于甲方与乙方为拟订并履行本协议,经友好协商,特就内部人员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内部人员指在甲方或乙方从事业务活动的员工、雇员、顾问、实习生或任何其他代表甲方或乙方参与相关工作的个人。1.2 保密信息指由甲方或乙方披露给内部人员的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工作流程、技术数据、客户名单、研究成果、财务数据、市场
2、营销策略等。1.3 保密期限指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协议终止日止。第二条 保密义务2.1 内部人员在任职期间及解除任职后仍须对所获得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或乙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转让、复制或使用保密信息,且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2.2 内部人员须尽合理努力防止保密信息被意外泄露或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如发现泄露风险,应立即通知甲方或乙方并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2.3 内部人员承认保密信息是甲方或乙方的独有财产,不得将其作为个人利益或他人利益获取利益。第三条 违约责任3.1 如发现内部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甲方或乙方有权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益
3、,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2 内部人员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可能会对甲方或乙方造成严重损害,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法律后果。第四条 保密信息的归属4.1 保密信息不转移甲方或乙方的任何知识产权,双方在协议终止时不得就此提出任何要求。4.2 保密信息的归属仅限于本协议下规定的目的,未经甲方或乙方事先书面许可,内部人员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目的。第五条 协议终止5.1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得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5.2 本协议解除后,内部人员仍须遵守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对已披露或掌握的保密信息继续承担保密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应依法进行。6.2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七条 附则7.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确定。7.2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限,并自动续签。甲方(盖章/签字):日期:乙方(盖章/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