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保密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与乙方在共同合作中需要共享部分涉及机密信息的资料,为保证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性,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保密义务1.1 甲方和乙方均应对对方提供的机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且仅限于为履行本协议目的而使用。1.2 甲方和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以确保机密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或非法使用。第二条 机密信息的定义2.1 “机密信息”指双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前或期间,直接或间接向对方提供的、标有“机密”、“保密”或其他类似字样的书面、口头或电子形式的信息。2.2 “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技术数据、设计图纸、客户名单、销售
2、数据、市场信息等。双方应在信息提供时明确身份,并注明是否为机密信息。第三条 限制使用3.1 甲方和乙方承诺仅在履行本协议相关合约的目的下使用机密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披露、复制、转让、展示或允许第三方使用该机密信息。3.2 对于甲方或乙方内部需要了解机密信息的员工或代理人,双方应确保其理解并遵守本协议中的保密义务。第四条 资料归属4.1 甲方和乙方声明,机密信息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属于信息提供方,接收方不取得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4.2 甲方对向乙方提供的机密信息在知识产权和所有权上享有所有权。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
3、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5.2 在泄露机密信息的情况下,违约方还应承担其他因此而导致的间接损失。第六条 协议终止6.1 本协议于以下任一情况终止:- 双方书面一致同意终止。- 协议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签。-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并在默认方收到书面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的。6.2 协议终止后,双方继续对其所负有的保密义务负有责任。第七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7.2 如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附则8.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项目终止后五年内继续有效。8.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各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_乙方(签字):_签署日期:_地点:_以上是根据您提供的要求所拟定的安全保密协议,确保各方在合作中对机密信息的保护和使用有明确的规定。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协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