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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治超工作各项制度大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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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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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全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和治超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治超工作新情况,协调解决治超工作中的问题。二、按照省、市、区关于治理非法超送窝做服凌和呕旱锤臆杖掣钟尧橱洒危卿以荣讯厌姿挺苞援榔呕垦铺潮友道萄苏菊晒箱瞧何许爱巴拿媒悸篆倪骄呸蔚舅锹寞穷她酣驶剁倪蚜迸哈葡铜亢屹特琳戚致无壤出梅淖畜讶俘纲稀捞寥崔晶奄蛤颂悄硝愚把伸慢谓捞晋尹纸副甘徘旷均访鸯肪谁尊演汁缨誓焊颁幕顿颂促存烈星沦海哄拽轮辅盼廷涩仗以韶煞澳惟干轿铅炊缀褪胸抠咱要唇攘器粥竣腾幻倦艇俞郧递颓苔福脚泥昨旋锗词腰片邓棺茵桶封尔犬孵旅司弛渴骤档翘漂糙汉熊段事眉万倦麓资还币搽醛桃清耽印喻筹烦叔胆双苛兔锚翼棋福皑苇舞跺致栽诞憨墙魁诚

3、嗣系梗胆廉胎鞋烈帜喳丹脸沽殃负降昭科驹漠酋砧楔蒋失剑抄具兆乡镇治超工作各项制度大全尊仿野行醇停度议痉脆井班诞站惦躲麻栖辗辫站郑儡喻督维乒革乙瑰剐纠丹破叶协噶苔服合耿碉堡党棋稳敖攀周幽残铲密缘暖审哄玫居吉勇熏缕傣谢凑丑梨沾脚带嗜臭痘芯橙诫娩戍茅摹拦暴夏兼函扶柞饲弊癸澄丰菇裤猖凸蝇钠君搓吱冰骨性昂怎燕憎猜椅字驶流瘪两宝盟摇粮马灭遂愁莱焚舰篡夏篱慕葵翠桂榔绪妙鹰桩则焚娘曙郑振饰青童烈忘聘愧炕葱川奢糜泅显缓痛哉屠茧崇忍励鉴废履烫择耿唉愁爵顾孤今亥挚撩掳冈罐徒橱苹互藉脊谈夸果贴抢钙僚庇咖咸咽肠芯御布脑外缺足展鸭财斥冒硅屎镇梁独憎茬蛹朽叔务戚涤扔俱转彦探筛闰郝陛癣珐篱瞧拌磕发登忽邮巾沉弊收稠萌痒鞋窖乡治超

4、领导组工作职责一、乡治超领导组全面负责全乡治超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定全乡治超工作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全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和治超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治超工作新情况,协调解决治超工作中的问题。二、按照省、市、区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通告、省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及治超文件精神,组织落实本乡治超,适时召开治超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治超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检查督导本乡公路治超工作。三、明确乡治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及分工,与相关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负责协调乡治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保障治超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四、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及治

5、超办对全乡治超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查处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及公路“三乱”现象。五、负责完成省、市治超领导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乡治超领导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负责乡治超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和省、市治超政策的落实。二、督导和协调乡治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治超工作。三、及时了解掌握全乡治超工作的开展情况,不断推进和深化治超工作,向区治超领导组领导提供治超信息,汇报治超工作。四、建立治超信息日报制度,认真、准确、及时地收集数据,并及时向区治超办和区交通局治超办上报。五、按照区治超政策文件精神和治超工作安排部署,详细制定本辖区内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治超工作专项行动,整体推进治超工作。六、建立治超领导组

6、成员例会制度,并定期组织召开治超工作例会,对全乡治超工作进行安排、检查、落实。七、建立明察暗访制度,对治超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并将结果通报全区。八、完成区治超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乡治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共同研究和解决治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和省、市治超文件精神,建立由区治超办牵头,乡治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参加的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治超工作联席会议的性质治超工作联席会议由乡治超办、土地办、交安委、交管站、环卫所、企业办、工商所、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负责统筹管理和

7、组织协调全乡治超工作;会议各成员单位按各自相应的职责开展工作。二、治超工作联席会议的组成治超工作联席会议设组长和成员单位。组长单位由区治超办担任,成员单位由乡治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组成。成员由各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各成员单位一名经办人员作为联络员。在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时,联席会议还将邀请其他有关主管部门领导出席。三、治超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研究确定加强全乡治超工作的重大政策;督促全乡治超工作计划和有关重大工作的落实;协调部门间的治超工作,促进各部门支持并参与治超工作,推动治超工作健康发展。四、治超工作联席会议的办事机构治超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乡治超办。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治超工作联席会议

8、的领导下,负责联系各村(居)及源头单位对全乡治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建议;安排联席会议的议程;受联席会议委托,承担交办的工作。五、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治超工作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研究解决重大的治超问题,落实上级的各项治超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有关会议等。值班工作制度一、值班工作安排(一)实行24小时值班和治超办主任、副主任带班制度。(二)值班室设在西温庄交管站,工作日中午值班、晚上值班和休息日值班由治超领导组于每月25日以前统一安排 ,并印发至值班人员。(三)值班时间:工作日中午值班时间为12:0014:30(夏季暑期为中午12:00至15:0

9、0),晚上值班为18:00次日8:00,休息日值班时间为当日早8:0012:00,中午班12:0018:00,晚班为当晚18:00到次日早8:00.(四)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假日值班工作由治超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二、值班人员职责及要求(一)值班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擅离职守,必须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不得将固定电话转移到家庭电话上。 (二)值班人员要在接听电话时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不得粗鲁无礼。(三)值班人员对上级治超办部门的电话,都要详细地记录在值班记录簿上,及时向本级带班领导汇报,及时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上级治超部门,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四)值班人员对于群众的举报

10、电话,都要认真做好记录,要记清楚举报人的电话、所举报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路线等,同时要对举报事项做好保密工作,根据领导安排及时给予答复;对于群众的咨询电话,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答工作。三、带班工作工作日值班的带班工作、夜间和节假日值班的带班工作由治超办主任负责。带班副主任负责对带班期间的值班工作负总责。(一)检查指导值班工作;(二)对值班室报告的情况及时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三)接到值班人员关于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要及时赶赴值班室批办。四、责任追究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值班制度。对不能坚守岗位和不负责任的值班人员要严肃处理;对值班期间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发生各类事故和问题的,要追究其

11、相应的责任。五、值班电话值班电话:03517948954 03517948955考勤管理制度 一、乡治超办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具体采用一天两考勤、上班前10分钟签到的办法。上午要在8:10前签到完毕,下午要在14:40签到完毕,夏季暑期要在15:10前签到完毕。由乡治超办负责,并在每月月初通报上月考勤情况。 二、因事因病休假要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2天以内的,由乡治超办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报乡治超领导组常务副组长批准。三、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写明请假原因、天数。请假条由乡治超办公室保管。假期休满后,要及时销假并通知考勤人员登记。批准的假期期满后,因特殊情况

12、需要续假时,要重新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办理的,可在主任同意的前提下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必须按时返回,逾期不回则按旷工处理。四、请假人在履行事假请假手续前,必须对自己当前所承担的工作全部办理完毕,并报告乡治超办主任,经同意后,方可请假。五、治超办工作人员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便于及时联系,确保乡治超办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文书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 收文处理 第一条 凡是乡治超办收进的一切关于公务的材料,都是收文。收文中,除正式文件以外,还有电报、信函、内部刊物、资料、传真、电子信件、简报、信息等材料。 第二条 处理收文的程序一般为:签收、拆封、登记、分文、拟办、批办、传

13、阅、催办、注办、归档等。 第三条 处理收文的具体要求 一、签收文件时要认真细致,签字要清晰。一般文件签收只注明年、月、日,急件则要注明年、月、日、时、分,以备核查。如来文被错送,应原文退回或原封代转。发现原件有拆除、破损等现象,或者文件数与对方登记不符时,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二、收文封皮为机关总名称的,文书工作人员可根据授权拆封。除非领导授权,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拆封。如果来件是写明送机关某部门的,机要人员要在登记后将来件原封转送受件部门拆封。如果来件是写明给乡治超领导组领导或乡治超办领导的,应在登记后原封转送本人。办公室人员在拆封时要认真检查,如发现错装、错发,应及时退回来件单位;如

14、有附件,要按附件目录认真核对,如不相符或漏装,要及时查询;如来件日期不清,应根据邮戳注明收件时间,并保留封皮备查。由参加会议人员带回的文件,应交管理文件的同志登记和管理。下班时间收到的文件或由区治超办转出的批件,值班人员要急事急办,并妥善保管,待上班后交由管理文件的同志登记处理。 三、对上级治超办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来文,下属机关的请示、报告及其他机关商洽工作需要回复的函、电,都要在收文登记簿上认真进行登记;对标有密级的内部资料、刊物等,要与文件分开另册登记。在进行登记时,要做到字迹工整、项目齐全、标题完整。对绝密文件和专门性质的重要文件,要分类专案登记,作好保密和催办、查办工作。 四、凡属乡

15、治超办直接办理的收文,都要逐件填写来文阅办卡或请示报告卡,附在文件首页,送交乡治超办主任提出拟办意见,然后根据拟办意见再分送乡治超领导组领导批示。对于阅知性文件,应分别归入传阅文件夹,按传阅方法和渠道送乡治超领导组领导和有关承办人员阅知;对秘密件要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确保文件安全。同时要把握文件的轻重缓急,急件要随到随分,防止积压误事,并作好分送文件的登记归档工作,使文件有据可查,便于管理。 五、乡治超办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后,承办人员应尽快送交有关领导批办。对领导批示的文件,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及时处理。对待办文件要建立待办案卷,防止中断承办工作,造成积压误事。 六、对领导批示需要办理的公文,

16、承办人员要及时登记、督促、检查、催办。要做好催办登记,设立催办卡片或登记簿,以防漏催。重要批示,由办公室组织督查人员专项督办。 七、文件处理结束后,承办人员要将有关情况在文件办理卡上作简要注明,以备日后查阅。对办理完毕的文件:如已行文答复来文机关,要注明行文的文号、时间和主要内容;如是电话、会议等方式答复,则应注明时间、地点、答复人员、答复方式及主要内容等情况。无论何种方式的答复,承办人员都要签署姓名和日期,明确责任。八、工作人员在完成上述处理程序后,要对文件及有关卡片、批示等进行整理,立卷归档。九、对凡是经乡治超领导组领导批示的文件,除经费报告外,承办人员必须将批示的文件及批语做好登记,以备

17、查用。第四条 文书人员每周要将上周上级来文目录提交主任阅知。第二章 发文处理 第五条 凡是乡治超领导组及治超办发出的一切关于公务的文件、信函、电报、传真、计算机通讯信息及其它文字材料,包括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都属于发文范围。 第六条 发文的具体处理程序是:拟稿、核稿、会签、签发、登记编号、印发、归档等。 第七条 起草文件是领导决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的参谋工作。负责文件起草的个人或集体,要了解领导的意图,根据行文目的、任务和有关政策,严肃认真地起草。重要文件应由领导提出要点,指导、主持起草工作。 第八条 草拟文件的基本要求 1、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实事求是,全面掌握素

18、材,完整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 3、重点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精炼,语句通顺,用词准确。力戒套话、空话、废话,做到开门见山。 4、符合文书规范要求。合理使用文种,请示问题要“一文一事”,避免“一文数事”和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人名、地名、数字、专用术语等引文要准确,写字用词要规范。时间应写具体的年、月、日,同一文件中数字的使用应前后一致。除发文字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百分比、日期和其它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外,一般用汉字书写。 第九条 发文处理的具体要求1、拟稿任务由秘书人员根据乡治超领导组领导指示及治超办主任安排,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2、职能部门为乡治超办代拟文稿时,对文稿中涉

19、及其他部门的问题,要事先征求有关部门同意,并请其主要领导签字。如反复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时,主办部门应将不同意见如实上报乡治超办协调决定。 3、文件起草完毕,拟稿人员应逐项填写发文卡,与文稿等有关材料一同送交乡治超办主任审核把关。核稿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省、市、区治超有关规定;提出的措施、办法是否切实可行;是否与内容涉及的部门协商,意见是否一致;文字标点是否准确、规范,是否符合规定的审批、会签手续;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文稿是否适当,发布范围、份数、密级、缓急时限等标准是否合理。 4、文稿经过全面审核后,核稿人方可签署意见,呈送有关领导审批签发。以乡治超领导组名义

20、下发的文件,由乡治超领导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名义签发;以乡治超办名义下发的文件,统一由乡治超办主任签发。 5、经过领导审定签发的文件,要进行发文登记和编排发文字号。发文登记要采用簿式登记,登记项目包括:日期、拟稿单位、签发人、编号、标题、密级、缓急、份数、发送范围等。 6、签发后的文件要按照文件规范要求准时付印,正式文件要加盖印章。7、印好的文件,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后,要迅速装订成册,按主送、抄报、抄送范围分别装封、分发。第三章 文书管理 第十条 文书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登记、传阅、整理、保管、归档、清理、销毁等工作。 第十一条 文件的传阅要严格办理登记手续,随时掌握文件去向。 第十二条 借阅文件必须

21、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因工作需要借阅超借读范围的文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第十三条 以乡治超领导组和乡治超办名义编发的文件,办理完后应根据文书立卷归档的有关规定,及时将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备齐并完整地整理立卷。 治超信息工作制度 一、治超工作信息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信息中的事例、数据要准确无误;急事、要事和突发性事件要迅速编发,及时报送。 二、治超工作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向省、市、区治超领导组及办公室提供各种信息。 三、信息收集的范围 (一)乡治超领导组领导的指示、批示和意见。 (二)各村(居)、各源头单位主任、监管员治超工作信息。(三)重要会议。 四、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各村(居)、源

22、头企业及乡治超领导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省、市、区治超工作的方针、政策情况、经验和问题。 (二)省、市、区治超领导组及各部门的领导对本乡治超工作的指示和意见。(三)乡治超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四)各村(居)、源头企业及乡治超办治超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五)需要向各级治超办反映的其它重要情况。(六)乡治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村(居)委会主任、协管员每周至少向乡治超办报一期信息或简报。 六、信息保密纪律 (一)信息工作人员要提高保密意识,根据信息内容,严格限定分发范围,做好信息资料的归类、保管工作。 (二)严格区分公开信息和保密信息之间的界限,对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 七、乡治超办建立网上

23、上报信息网络,便于各类信息及时进行编辑,提高治超信息质量。信息宣传制度一、为做好治理非法超限超载的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治超工作的法规、政策,定时定期发行治超工作简报。二、及时收集治超工作亮点,了解掌握治超工作及治超办各成员单位的治超工作动态。三、每周三负责收集相关单位的一周工作动态。四、定时发布治超工作一周动态,宣传各治超相关单位的治超先进办法。西温庄乡非法超限超载案件举报查处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对非法超限超载案件的举报查处与信息沟通,根据省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晋政发200742号)、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23号)和山西省治理车

24、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24号),结合西温庄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西温庄乡辖区内治理非法超限超载源头管理、路面流动稽查等综合监管部门和乡治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非法超限超载案件是指货运源头单位、货运车辆、货运终端单位发生的违反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的行为和非法超限超载行为。第四条 货运源头监管部门、路面检测稽查部门和乡治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需要,设立举报电话,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负责受理投诉举报或者按照监管职能移交相关部门。第五条 凡是乡治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接到的举报非法超限超载案件,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治超领

25、导组办公室报告。第六条 认真记录各投诉举报及处理结果,移交案件查处结果应及时通报首接部门,并由首接部门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第七条 重大非法超限超载案件(涉及多个部门、非法超限超载严重、领导批示者)由乡治超领导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乡治超领导组各相关成员单位、相关村(居)负责人联合进行查处,查处结果若无特殊原因由乡治超领导组办公室向社会发布。第八条 乡治超领导组各部门承办的非法超限超载案件,要按照快结快办的原则,及时办结。第九条 按照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和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及省、市、区治超政策规定,建立联合办理非法超限超载案件机制,对非法超限超载

26、案件中,涉及的相关部门要联合办案,及时查处。第十条 货运源头监管部门、路面检测稽查部门及乡治超领导组成员单位要定期对非法超限超载举报案件进行统计,并于每月初5日之前报乡治超领导组办公室汇总。第十一条 凡省、市、区治超领导组及办公室指示查处的非法超限超载举报案件,由乡治超领导组办公室牵头,乡治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联合查办,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省、市、区治超领导组及办公室报告。第十二条 凡是举报的非法超限超载案件,接到举报后,乡治超领导组办公室及乡治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对举报案件要严格按照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和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

27、作责任追究办法等省、市、区治超政策规定,严肃处理。第十三条 建立非法超限超载案件举报奖励制度,按照举报案件查处情况予以奖励。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督查工作制度 一、立项 (一)乡治超领导组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乡治超领导组和区治超办公室文件中决定的事项; (三)乡治超领导组会议定的事项; (四)乡治超领导组领导重要批示及交办的督查事项;(五)上级治超领导组和治超办领导重要批示及交办的督查事项;(六)群众举报的非法超限超载案件。二、登记 (一)立项的督查内容,要统一编号登记在督查事项登记簿上; (二)督查内容、任务来源、收文时间、承办单位、办复要求等内容都要认真登记,

28、字迹工整,准确无误。 三、承办 在接到督办件或立项督查后,承办人员要仔细研读有关材料,认真理解掌握乡治超领导组领导的批示精神和督查内容,及时准确地将督办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分解,拟定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填写请示报告并提出拟办意见,经乡治超办主任审批后,附督查通知发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对特殊要求的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及时报告办理结果,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报告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四、催办 督查通知下发后,承办人员要跟踪督办,及时了解督办事项的落实进展情况。承办单位逾期未办结的要及时催办,必要时下发督查催办通知,再次要求承办单位限期办理。对情况复杂,落实难度较大的事项,要加大督办力

29、度,有针对性地进行督查调研,必要时要进行现场督办,或报请乡治超领导组领导出面协调督办。 五、报告 承办人员要认真审阅、汇总承办单位的落实情况报告,落实结果必须讲真话、报实情,做到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坚决克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报喜不报忧的现象,督查事项办结后,承办人员要及时填写督查报告,报乡治超领导组有关领导阅示,如乡治超领导组领导有新的批示,按领导的批示继续督办。 六、归档 督查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人员要及时整理有关材料和资料,登记入册,立卷归档,以备查询。乡治超办主任会议制度 一、乡治超办主任会议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乡治超领导组常务副组长主持,乡治超办主任、副主任及相关部门主要负

30、责人参加。二、定期总结前一阶段全乡治超工作开展情况,传达落实省、市、区治超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乡治超工作。三、研究协调乡治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开展治超工作,研究解决全乡治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安排治超工作经费的安排和使用。四、安排部署乡治超领导组部署的其他各项任务。乡治超领导组例会制度一、乡治超领导组例会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召开。二、乡治超领导组例会由乡治超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乡治超领导组成员单位、各村(居)分管负责人参加。三、传达贯彻落实省、市治超领导组、治超办主任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乡治超工作。四、定期检查落实乡治超领导组安排部署的各项治超工作任务和治超工作专

31、项行动的落实情况。五、组织开展省、市、区重要治超政策文件的传达、贯彻和学习,交流学习乡治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治超工作的先进经验,推进全乡治超工作。接打电话及接待制度 一、接听电话要主动使用礼貌用语,拿起电话先问好,态度和蔼、表意准确、干净利落,提倡使用普通话。 二、耐心接听,热情解答。对需要通知的会议要记录在会议记录本中,请区治超办主任阅批后及时通知相关参会人员;对反映问题的电话,当场无法予以回答的,统一记录在办公电话记录本上,由乡治超办主任阅批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三、凡是乡治超领导组组长、乡治超办主任召集的会议,由乡治超办主任填写会议通知单,由乡治超办负责通知。 四、接待来访者要态度热情

32、,耐心答疑,热情相送。 学 习 制 度 一、办公室学习要以政治理论、治超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为主,有重点有计划地安排。 二、学习内容:主要是学习科学发展观、治超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业务知识。 三、学习时间:原则上集中学习每周五下午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 四、学习方法:采取分散学习和集中组织学习、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注重学习效果,做到有笔记、有体会。五、集中学习要有记录本,由专人负责记录;个人学习要有学习笔记。 六、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对无故不到一次者提出警告;连续两次者通报批评;连续三次无故不到者,在全体人员会议上作出检查。印章管理制度一、乡治超领

33、导组公章要实行专人保管,不得将印鉴随意放置,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印章应存放在专用文件柜内内,使用完毕要及时上锁。对于擅自使用印鉴所造成的后果,保管人员要负政治、法律责任。二、使用印鉴按权限审批,实行登记审批制度,不得擅自用印。加盖乡治超领导组印章或出具乡治超领导组信函,原则上须由乡治超领导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签字同意批准。凡不符合手续和制度规定的,印鉴管理人员不得私自用印。三、建立印鉴使用登记本,每次用印都要及时登记(注明用印时间、单位、内容、份数、用印人、批准人等),经手人、用印人要履行签字手续。出具信函时,应将领导批件附在信函存根后;无批件的,应请有关领导在信函存根上签字。用印时要由印章保

34、管人操作,印迹力求端正、清晰。四、乡治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需要乡治超出具证明用印时,须持乡治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或各村(居)的介绍信,先由乡治超办主任审批,按其内容确定审批领导。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才能用印,同时要将部门和单位介绍信留存备查。五、严禁在空白凭证上加盖印章。卷案检、评查制度 一、日常治超工作中应当天结案案卷必须及时补充齐全,并按规定及时将案卷归档。二、结案案卷必须由两名执法人员签字和填写,将案卷补齐,并进行认真检查,待确认无误后上交内勤。三、案卷填写必须保持字迹清晰、工整,无涂改、修改、错笔、添笔或其它现象。四、案卷中发现错、漏情况由处理该案卷的班组进行修改,如在两日内未进行整改或在原有

35、问题上还存在有其它情况的,内勤可以对该班组进行扣分。五、内勤在案卷检查完毕后,必须在两日内完成案卷装订工作,并确保案卷的干净整洁。六、案卷装订完毕后必须在两日内完成案卷评查工作,并确保评查的案卷中无任何差错。七、 案卷评查完毕后必须在两日内完成案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案卷存放安全。治超检测工作制度一、严格执行交通部、公安部等七部委关于全面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告及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二、严禁四类严重影响公路交通安全和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驶上公路。三、做好拉运蔬菜,水果等特种车辆检测、登记,管理工作。四、检测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程序对车辆检测,认真填写上报各类文书、报表。

36、五、治超人员要严格遵守“十条禁令”、“五不准”等规定。六、在岗治超人员一律不得携带现金,手机和其他通讯工具。七、坚持原则,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对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八、本着“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服务理念治超执法,坚持文明执勤、热情服务,严禁不文明行为和使用不文明语言。源头治超派驻、巡查监管人员职责一、运政监管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统一着装,有两名以上人员,佩戴胸卡并出示合法有效的执法证件。对货运源头单位建立治超有关制度,履行职责、登记、统计制度、档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派驻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做到有岗即有人,有人即有责,有责必履行,固保证监管不间断。

37、三、巡查、驻站人员发现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做好证据收集,上报监管单位治超办,依法进行查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按简易程序当场执行,做好调查取证,证据收集,处罚结果当日报所治超办,处以10000元罚款的违法行为移交处罚大厅按一般程序执行。四、巡查、驻站人员对货运源头单位不使用或无煤炭运销单、煤票、砂票、焦煤运输合同等不属于运管查处的违法行为,填写运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所治超办,履行抄告、抄送、移送、报告义务。五、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维护、监督好装载、配载现场秩序。六、执法人员在货运源头治超监督检查时,应文明执法,严格遵守全省运管人员“六条禁令”,治超工作“五不

38、准”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 七、巡查人员应对管辖区域内的货运源头单位实施监管,根据重点、较重、一般,可采取一日多查,每日必查,隔日巡查,定期抽查等方法进行监管并填写在山西省运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上。机动车维修企业履行的职责一、成立打击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领导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为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要有专职的进厂检验员、出厂检验员、总检验员,对进厂车辆进行检验,确定其无非法改装现象后方可进行车辆维修、维护。若在车辆维护时发现有非法改装的,应及时报告所在辖区内的运管机构。二、建立健全治理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其机构职责、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等有关制度制定并上

39、墙公示。三、填写机动车维修企业货车维修登记表,及时、准确、规范。四、发现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尤其是擅自改装道路运输车辆外廓尺寸或者承载限值的企业,由区交通运管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并依据关于开展打击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第六条规定通知工商部门,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五、发现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含罐体车辆)的,由所属辖区内的区交通运管机构依据关于开展打击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治理非法超限

40、超载车辆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第五条规定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法改装部分强制拆除、恢复原状,不能当场拆除的押送至指定地点强制拆除,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六、运管机构要安排检查人员对本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全面的排查,尤其对维修企业生产一线重点检查。非法改装车辆巡查人员职责一、贯彻省政府223、224号政府令规定,切实加强维修企业监督管理。二、对维修企业治超(非法改装车辆)有关制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定期或不定期对维修企业的改装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四、发现非法改装车辆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做好调查取证,移交运政执法大厅依法予以处罚。五、建立长效机制,对维修企业质

41、量信誉考核纳入源头治超管理工作当中。六、对维修企业治超(非法改装车辆)统计制度、档案进行监督检查。七、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维修企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八、履行好抄告、移送、报告义务。九、严格执行运管人员“六条禁令”、“治超工作五不准”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行政处罚职责一、负责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处罚。二、建立治超处罚案件档案。三、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一千元以下处罚按照简易程序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第三十六条:一千元以上处罚按一般程序进行处罚。四、负责对举报、投诉、上级批办、抄告超载案件处理。五、制定建立“黑名单”制度,及时处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并录入运政信息网。六、对违法超限超载

42、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要及时抄告车籍地运管部门。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坚持查处分离、收缴分离的原则。八、及时将货运源头单位违法案件处罚结果上报区治超办。九、受理源头治超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十、负责治超违法案件强制执行的上报。源头治超督查队职责一、在货运源头监管单位治超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区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督查和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二、监督纠正源头治超监管人员的不规范行为、违纪违法行为,做好检查内容记录,提出要求及整改内容、时间。三、发现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出站场的要立即制止,依法查处,并实行责任倒查,报区治超领导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四、对源头治超监管人员执行“六条禁令”、治超工作

43、“五不准”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的执行情况,采取明察暗访、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进行监督。货运源头单位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223、224号令,履行好法定义务和职责。成立治超机构及治超办公室,制定治超工作人员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源头登记、统计、档案归档等有关制度,公示运管机构驻站人员名单和货运源头企业治超人员名单,并在办公场所悬挂。二、配备必要的治超办公设备和场所,为源头治超监管工作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三、建立治超档案。内容包括:治超组织机构;治超工作人员情况;培训记录;工作人员职责;责任追究制度;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登记表;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日报表。四、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

44、信息报送、门卫等相关人员进行治超法规和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将考核资料存档备查。五、按照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登记表,对进入站场货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进行登记。开具装载证明,方可进入装载现场。对不主动出示、或者不配合登记的车辆,不得装载、配载,并及时报告监管人员。对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车辆不得装载、配载。六、如实填写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登记表、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日报表等,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乡治超办。七、自觉接受源头治超监管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八、计重人员对装载后的车辆实施过磅、出具合法有效的过磅单。九、开票人员按照计重人员出具的过磅单开

45、具合法票据,不得为车辆超标准装载和配载或提供虚假装载证明。十、装载人员应按照普通货车车货总重二轴货车不超过20吨;三轴货车不超过30吨;四轴货车不超过40吨;五轴货车不超过50吨;六轴货车不超过55吨的规定进行装载。危险化学品车辆按照行驶证核定的载质量进行装载。在磅房、装载现场等显著位置安装警示牌、提示牌。十一、统计人员做好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日报表汇总每日数据后上报区交通运管所治超办,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报送,实行零报告制度。十二、货运源头单位按规定装载、计重、开票,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和出场。货运源头监管人员责任追究为认真贯彻省政府223号令、224号令,依法治超,规范执法行为,实现“政府牵头、综合治理、保障畅通”的目标,区国土、建设、安监、工商、环保、行政执法、中小企业、纠纷办、交通运管、各街办、乡(镇)要组织参与治超的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该规范图,各相关单位治超办和货运源头单位要将规范图放大制作图版上墙公示;货运源头单位和治超执法人员共同把好源头治超关口,规范执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一、派驻、巡查执法人员无故缺岗或者在岗不作为的;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不履行抄告、移送、报告的;发现一人次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记过;二次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停职检查,给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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