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一、有专人负责居住在辖区内新生儿的访视工作,及时掌握新生儿出生情况、出院时间,及时访视。二、新生儿访视用品齐全,功能完好,符合卫生消毒要求。三、访视内容完整,认真做好新生儿体检,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四、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转诊。五、对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增加访视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六、访视后,规范填写“新生儿访视记录”,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健康教育工作制度一、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下,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明确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健康教育职责,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组
2、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居民健康教育工作。 二、健康教育人员落实,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规范。 三、利用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刊出疾病预防与保健健康知识,每二个月至少更换一次;为居民举办疾病预防与控制健康知识讲座,每月至少一次。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向居民发放有针对性的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处方及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五、利用病人就诊、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健康教育咨询、孕妇学校等各种时机,开展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服务。 六、不断加强健康教育业务学习,认真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七、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
3、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制度一、按照0岁4次、1岁2次、2岁2次、3-6岁每年体检一次的体检原则,对每名儿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二、6个月以上儿童每年至少检测一次血常规,对结果异常者进行登记管理和治疗。三、8-12月龄儿童建议到县级以上保健院进行一次智力测查,对具有智力高危因素的儿童全部进行智力监测。对智力可疑、异常儿童进行登记、转诊和追踪。四、对0-6岁儿童进行口腔检查和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建议到县级以上保健院进行视力测查,发现听力、视力异常和患龋的儿童都要及时登记、转诊和治疗。五、按照体弱儿童管理常规,对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维生素D缺乏
4、性佝偻病、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营养不良和肥胖儿全部进行登记和管理。 六、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体检结果,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智能发育、疾病预防等方面知识的宣传。 七、规范填写“儿童保健体检记录”及相关登记表、册,认真做好儿童健康体检资料的信息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儿童保健科医师工作职责一、按照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常规工作;开放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二、按照散居儿童管理要求,负责辖区内新生儿访视工作。三、建立本辖区06岁儿童健康档案,掌握本辖区儿童健康状况、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四、在辖区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
5、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五、做好辖区内儿童保健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六、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儿童保健专业技术水平。七、督促各村卫生室做好各项儿童保健工作。八、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儿童保健手册发放管理制度儿童保健手册是完善儿童保健服务评价的有效依据,为规范使用儿童保健手册,我市制订以下发放管理制度。一、从2012年1月1日起全市统一使用由省卫生厅统一编制电子模板,市卫生局统一印制的湖南省儿童保健手册(以下简称保健手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计划到卫生局购买。二
6、、7岁以下儿童在出生时或出生后未领取儿童保健手册的,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首次体检时发放并统一编号。三、各助产机构在新生儿出院前发放保健手册,并告知家长领取保健手册后10日内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统一编号和建立健康档案。四、保健手册丢失或损坏,由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发或换发。已发放辖区内旧版保健手册的儿童,一律不换发新保健手册,儿童家长可继续使用至其满7岁。五、各医疗保健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保健手册的使用、发放和监管,指派专人对保健手册的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和管理。高危儿童管理工作制度、转诊制度一、高危(体弱)儿童管理对象:高危新生儿(早产儿、低出生
7、体重儿、产时窒息、出生缺陷影响生活能力者、母亲孕期患有内科或其它疾病出生者、NICU住院新生儿、新筛阳性、听筛障碍)、中重度营养不良、中重度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单纯性肥胖、先心病等。二、承担辖区内高危儿的定期随诊工作,对高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遇有疑难问题,应组织会诊或转诊。三、严格执行高危儿童的诊断,治疗规程。对高危儿进行专案管理,分析病因、积极治疗,使其恢复健康。高危儿童高危因素消失或疾病治愈后,及时结案并转为健康儿童系统管理。四、高危儿童体检0-6个月每月一次,6个月以后每2-3个月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可增加检查次数。五、对高危儿常规指导视听训练,触觉刺激(游泳、抚触),四肢操等早期家庭干预
8、措施。六、早期筛查、诊断脑损伤综合症,智力低下,行为异常等患儿,并指导接受早期医学干预或康复治疗。七、做好高危儿保健的健康宣教工作,指导喂养、护理及防病知识,提高家庭自我监测能力。八、门诊记录完整,做好统计分析工作。 儿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根据2011年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制定本儿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二、辖区内0-6岁儿童使用统一的儿童健康档案管理台档,儿童健康档案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化。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三、各机构要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儿童健康档案,儿童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儿童健康
9、档案安全。儿童健康档案要分村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四、儿童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儿童健康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五、儿童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六、儿童健康档案管理年龄超过6岁转入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管理,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与监测工作制度一、实行分级管理和逐级上报制度1、村级负责登记、填写、上报
10、“已婚至65岁以下妇女花名册”,“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册”、“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登记册”、“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册”等四册,乡专干进行指导,协助原始资料收集汇总工作。 2、乡级妇幼专干利用每月例会或定期收集出生、死亡、保健服务等各种信息情况,及时填写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孕产妇死亡报告卡;按要求建立“二表二册一档案”,即孕产妇系统管理统计表、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统计表、高危妊娠管理登记册、高危儿童管理登记册、乡村卫生人员档案;及时、完整、准确上报各种报表。 3、公卫办督查指导村级正确收集、汇总各种表、卡、册,会同乡妇保、儿保专干作好各种死亡报告卡的登记,使用全省统一的妇幼卫生统计报表及登记册
11、、表、卡,及时、完整、准确地上报妇幼卫生常规报表、监测报表、项目报表及相关信息。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归口所在县内管理,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收集、汇总、填写、上报表、卡和各种报表。二、建立健全抽查制度 1、要求监测乡级每月随机抽取50%的活产,核实原始资料的准确性,汇总向上级报个案与季度表。 2、严格审查上报的死亡报告卡与各种统计表,认真作好抽查记录,杜绝漏报,以确保监测报表的来源真实性。 3、在各级抽查、考核、补漏等须有原始登记,并连同数据指标一同上报。三、建立例会制度,逐级汇审和反馈要求各乡级每个月召开村保健员例会,定期下村收集资料,并于每季度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四、质控标
12、准1、质量要求:数字准确,逻辑合理,各级自查,上级审查,层层把关。2、具体指标:(1)完整性:100%。(2)项目填写错误率:1%。(3)计算机输入错误率:0.5%。(4)活产、围产儿漏报率:10%。(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5%(孕产妇死亡不能漏报)。(6)死亡个案诊断不明5%。 儿童保健科门诊工作制度一、熟练掌握儿童保健科门诊的各项服务内容,如:生长发育的咨询以及发育儿科学涉及的各个领域的内容,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二、服务态度要热忱,详细询问病史,做好保健手册建档及登记工作。三、认真完成生长发育、营养评估指导,早期发展水平评估及神经系统测评等检查的指导解释工作。四、耐心与家长沟通,对高危
13、儿、生长发育缓慢儿以及有发育及行为问题的学龄前儿童及时转到儿童保健科专家门诊。五、按时上下班,搞好室内环境卫生。六、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
14、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