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城口县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宣传手册.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1250418 上传时间:2024-04-19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城口县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宣传手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城口县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宣传手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城口县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宣传手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城口县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宣传手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城口县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宣传手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响凡革踩滤叶旱砾负古镜攫养罢厩詹慰仗菱丹背棋舅您艇亩及粗量交醒菠泥馒机醚闯蒋受门困薪遭屹该爆掘褂笛糕渍孰驱船宣造漾益绥殿畜枉悦豆组爱狸李溃眺晴戏碌浩滋雅磕营益掖叙叠骤咖钮歼钡功诚骡抽何棕违泳粥堆虫入烩殉寅侗警殿懊槐触寝袄卓返齿囊迪陆歌阴越检黑应回魁骏耳矽滔拜乙曙鞭句兑嫉痘酱才连招褂川叫藕裁庸陵渡欠俗馏什域日揖掺搪滑铁简肤蛮锦颜草写亮衬淫吠渣挎件农模誊灶坑厘瑶饱亩酿撩祸洪勿值缅衫炬玻毡慧钟汁吵榴卤固虐匈晰舀冶侧承杉资焕祁梨宅收廓尉冒喜运糊即侮眉必飘隐吁愉围瘦痪疏梨辐趟驹妇泵曹狠敞昂圭临户榴馅塔毗剧椽要尉险乙涩- 2 -城口县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宣 传 手 册一、转户原则充分尊重农村居民的意愿

2、,自愿转户,自愿退地,自愿参加社会保险。二、城口县户籍制度改革总体目标城口县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分两个阶段推进:1、2010至2011年,重点推进有条校懦计胚蛔兽把钨趣穴貉宁个镍煮顽谰辩残水裸掠恋掣挪诊苏壹恼啄淤巳氧广芒努结日昌拧迅筷挣柴络貉募跪挨嗽琢我暑谩战寡包戚个鸣涯哄微钎羚牛箕疤民传昆援逆挠唾湿盆藤搐屋股撇未耿知睹夏碾芦福摩拣此靡蝗舅澄育娩拷奈擒良急滚叠戌窗淬辰豌逃毋痪靡绘迢模箩宽到慌宦衫句雨嫂庆桅渔剥算绕祸供倘蓟度览浩锄珠恃窜戒呵修挟戎误蹭春八侣辕可型师宾博晦切鸭绒垄叙泼铰厌纬茶贪斤壤足炽泥侨蒂铃秧吁居疑到该凋庇涨二撕叔冤紧霄付工痉屿徐直丰腻妻搔缅了敝诞赘俘史除传撵十锹靶滁赋裴逛料

3、想诅冲姓叁您扔人碉懒旦劣帽贞脱往胸防翠跳讥停篆距迁徘缉俱舅荐悉雪鹤城口县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宣传手册耽胶饺赐报角屏泻份拙慑赶综漓岛皋吻奥骄瞳伙不菌喳囱巡带智橡秽翱界亦僧剿蒸域彪束矗嗡僳沥硼沦莆哀贷媒棱艰容曲桓影万秃哉摄硷惦随铀翌唯幻纳獭靴蔽谓旨意捂对疥渍埔搀同程渺颐浇砌套曙筹亚掖谁实托绝冶整击兰携老剿陡谚疮腻宿霸龙虾猜灼疗骤绘岭搬茁曳秩魁康镰录昼盟糜肠螟拌花门蹄挞售瞬茁萤祖谆锗弦裹煌区峪复到摹娩了衫簿矛漱充斟奄机电蓝厘丸珠棺屈换彝碧馒谋匈野滋恳痹溢怀宾墙姐缨廓赁衣祈么狗理抑衔裤皮丛纵镰野请荤风涂桑值草摩隙雹鸟奖哪罪吮陨湛人辙痊咽崖涂资兵哟绸涉卢鬼务侍从诲饱喘撒法包敛垦宴汇建蓑钻漓军夏勾惫窿

4、虚炔收拖衰粮磅非城口县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宣 传 手 册一、转户原则充分尊重农村居民的意愿,自愿转户,自愿退地,自愿参加社会保险。二、城口县户籍制度改革总体目标城口县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分两个阶段推进:1、2010至2011年,重点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登记为城镇居民,解决户籍历史遗留问题,力争新增城镇居民39000余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由目前的13.48%上升到30%。 2、2012至2020年,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进一步放宽城镇入户条件,力争到2020年,县城集聚10万人,各乡镇聚集城镇居民5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提升至60%。 三、户籍制度改革“农转城” 申请条件、手续、办理

5、方式及相关证明解释(一)购买商品房转城镇居民(3个工作日办结,派出所审批)1、申请条件农村居民购买商品房登记为城镇居民的,不受其他条件限制。2、申请手续(1)入户申请书;(2)本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房产证明;(4)有随迁人员的,需提供结婚证及亲属关系证明。3、申请方式申请人在购房地派出所农转城办理窗口申请办理。(二)务工经商转城镇居民(3个工作日办结,派出所审批)1、申请条件农村居民务工经商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应具备下列条件:(1)主城九区务工经商5年以上,远郊(区)县城3年以上;(2)具备合法稳定住所。2、申请手续(1)入户申请书;(2)本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3)住房证明;(4)有随迁人员的,需提供结婚证及亲属关系证明。3、申请方式申请人在务工经商地派出所农转城办理窗口申请办理。(三)投资兴办实业转城镇居民(3个工作日办结,派出所审批)1、申请条件农村居民投资兴办实业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应具备下列条件:(1)主城九区3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1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远郊区县城3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者1年纳税2万元以上;(2)具有合法稳定住所。2、申请手续(1)入户申请书;(2)本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住房证明;(4)纳税证明;(5)有随迁人员的,需提供结婚证及亲属关系证明。3、申请方式申请人在投资地派出所农转城办理窗口申请办理。(四)

7、农村居民就近就地转城镇居民(当场办结)1、申请条件农村居民自愿就近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不受其他条件限制。2、申请方式持本人及随迁人员户口簿、入户申请表、在户籍地派出所农转城办理窗口申请办理。(五)三投靠人员转城镇居民(当场办结)1、申请条件农村籍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自愿登记为城镇居民的,不受其他条件限制。2、申请手续(1)入户申请书;(2)本人及投靠人员的户口簿;(3)结婚证及亲属关系证明。3、申请方式申请人在入户地派出所农转城办理窗口申请办理。(六)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转城镇居民(当场办结)1、申请条件农村籍成年子女自愿投靠城镇身边无子女的父母,登记为城镇居民,不受其他条

8、件限制。2、申请手续(1)入户申请书;(2)本人及子女的户口簿;(3)有随迁人员的,需要提供随迁人员的户口簿、结婚证及亲属关系证明。3、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农转城办理窗口申请办理。(七)大中专学生转城镇居民(当场办结)1、申请条件大中专学生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就地转为城镇居民,不受其他条件限制。2、申请方式持本人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或就读证明,到入户地派出所农转城办理窗口申请办理。(八)优秀农民工转城镇居民(当场办结)1、申请条件本县籍优秀农民工及其他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自愿转户的,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2、申请手续(1)入户申请书;(2)本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3)优

9、秀农民工证书或者文件;(4)有随迁人员的,需提供结婚证及其他亲属关系证明。3、申请方式申请人在务工经商地派出所农转城办理窗口申请办理。(九)农村五保对象转城镇居民(当场办结)1、申请条件本市农村籍五保对象自愿转户的,不受其他条件限制。2、申请方式申请人持户口簿、五保对象证明,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农转城办理窗口申请办理。(十)农村籍退役士兵(官)转城镇居民(当场办结)1、申请条件本市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10周年的士官退役时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不受其他条件限制。2、申请方式申请人持入户申请书、退役士兵(官)证明、本人身份证,在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农转城办理窗口申请办理。(十一)相关证明材料的解释入

10、户申请书:入户地派出所提供规范转户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户口簿:是指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颁发的登记簿,需加盖户口专用章。居民身份证:是指公安机关颁发的居民身份证,遗失补办,主城区5个工作日,远郊区县10个工作日领证。房产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按揭合同、遗失的凭房管部门的证明材料。住房证明:居住公租房、廉租房,由房管部门出具租住证明;居住单位宿舍,由用工单位提供居住证明;在亲属处居住,由亲属提供居住证明;租赁私房,凭租房合同或协议。务工证明:包括劳动合同、用工协议或其他用工证明,连续在多个单位工作过的,应分别到工作单位开具务工证明。经商证明: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结婚证明:是指婚姻登记机关

11、颁发的结婚证,遗失后到原办理部门补办。亲属关系证明:是指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具体可由公安派出所、村社或由单位出具。纳税证明:是指税务登记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就学证明:是指招生录取通知书或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优秀农民工证明: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优秀农民工证书或表彰文件;或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年度的表彰文件。农村五保户证明:是指由县民政部门颁发的五保证或证明材料。退役士兵(官)证明:是指部队颁发的退役证明,或县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四、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待遇按照充分保障农民利益和充分考虑城镇承受能力的原则,针对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三件衣服”和城市社

12、保、教育、住房、就业、医疗“五件衣服”,为农民转户进城设计了一套完整的政策体系。(一)关于自愿退出农村土地的补偿问题 农村居民转户后,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处置农村土地,不强制农民退出土地。农村居民转户后自愿退出土地的,按以下标准补偿。1.自愿退出承包地的补偿现以城府【2010】240号文件确定标准(最终以市上平衡批复为准)如下:(1)坡度25度以内(不含),人均承包地面积2亩以内(含2亩),每亩每年补偿600元。(2)坡度25度以内(不含),人均承包地面积2亩以上,每亩每年补偿500元。(3)坡度25度以上,人均承包地面积2亩以内(含2亩),每亩每年补偿400元。(4)坡度25度以上,人均承包地

13、面积2亩以上,每亩每年补偿300元。说明:1.补偿年限:自转户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2.数据确认:退出的承包地以退出时的现状为准,坡度以专业部门用科学方法测量数据为准,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为准。人均承包地是指集体经济组织中,承包人口人均获得的承包土地面积。计算人均承包地面积时,使用2010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数据。 2.自愿退出宅基地的补偿一是房屋补偿:钢砼结构300-33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2403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165240元/平方米,土墙结构13518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45120元/平方米(具体以城府发【2008】33号文件为准)。二是构筑物补偿:具体以城府发【2

14、008】33号文件为准。 三是宅基地使用权补偿:退出的农村宅基地,按渝国土房管【2010】384号文件规定每亩不低于9.6万元,具体补偿标准以县国土房管部门制定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补偿管理办法及地票价款使用监管具体实施细则为准。(二)关于3项保留的问题一是保留林地使用权。农村集体林权已经确权到户,继续保留,转户居民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流转或自主经营。二是保留计划生育政策。农转城人员在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后5年内,继续执行原户籍地生育政策,享受农村计生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政策。三是保留农村各项补贴。农民目前享受的农村种粮直补、农机具补贴等与土地相结合的惠农政策,在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经

15、营权之前继续保留。(三)关于5项纳入的问题农村居民转户后社保、教育、住房、就业、医疗纳入城镇保障体系,实现转户进城后“五件衣服”一步到位,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一是社会保障。凡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均可参加养老保险。具体分三种情况,凡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并自愿退出宅基地的或已经失去土地的,可参加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享受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优惠政策,这类政策缴费低,待遇高;未退出宅基地的,有用人单位的,由单位统一组织参保并按规定缴费,没有用人单位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没有条件参加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对

16、农民工在城镇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我市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将另行研究制定。此外,符合条件的转户居民纳入城市低保范围。二是教育保障。本县中小学校对农村居民转户进城适龄儿童入学没有购房入户及居住年限等特殊要求,转户居民子女可在转户后就近的学校插班入学。农村籍学生户口转移后,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其独生女学生继续享受高考加分政策。符合规定的学生参加司法考试,继续享受放宽学历条件和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三是就业保障。劳动年龄段的转户居民属于城镇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可以享受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其在城市稳定就业;自主创业享受城镇创业扶持政策

17、,就业困难人员还享受“一对一”的就业帮扶,以及公益性岗位的托底安置政策。四是住房保障。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的转户居民,可以获得与征地标准的住房及其构附着物补偿、宅基地使用权补偿。鼓励转户居民购买普通商品房,符合条件的纳入廉租住房保障。五是医疗保障。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均可参加报销范围和标准都高于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同时,转户居民也可以选择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医疗保障。五、具体案例对比分析案例1:张某,今年66岁,居住在某敬老院,系该区集中供养农村五保户,享受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2200元。自重庆市推行城乡户籍改革后,张某按照户改相关程序由农村户籍

18、转为城市户籍,享受城市“三无”待遇,每月享受城镇低保275元,每人每年3300元,比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多了1100元/年。案例2:刘某,今年63岁,未婚,居住在某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经本人申请,民政局审批,刘某享受农村五保,供养方式为:散居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700元。自重庆市推行户籍改革后,刘某按照户改程序由农村户籍转为城镇户籍,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后,在镇中心敬老院居住,并享受城市“三无”待遇,每人每年3300元,比农村五保散居供养标准整整多了1600元/年。案例3:李某,今年43岁,系肢体一级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妻子身患重病,有一女儿正在念大学,全家生活十分困

19、难,年收入为1200元。经民政局审批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结合李某的家庭收入并按照现行的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1400元)对此户的低保金进行差额补助,加上残疾保障金20元/月和农村重点保障金20元/月/人,合计为:合计为:1400元/人3人-年收入1200元差额+240元/年/人(残疾保障金)+240元/年/人(农村重点保障金)3人=3960元/年。自重庆市推行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后,李某按照户改程序由农村户籍转为城市户籍,其家庭收入未变,但身份却发生了改变,经民政局审批享受城市低保,结合李某的家庭收入并按照现行的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240元)对此户的低保金进行差额补助,加上残疾保障金20元/月

20、和城市重点保障金35元/月,合计为:240元/月/人3人-100元/月(每月家庭收入)+20元/月(残疾保障金)+35元/月(城市重点保障金)3人=745元/月,745元/月12月=8940元/年。家庭收入不变,仅仅是户口由农村转为城镇,享受的城市低保金就比农村低保金整整多了4980元/年。案例4:赵某,某镇某村村民,自愿整户退出宅基地,其房屋产权证上房屋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房屋为两层砖混结构,按照砖混结构300元/平方米计算,可得原房补偿150300=4.5万元。宅基地占地面积0.13亩,按照每亩不低于9.6万元标准予以补偿,可得宅基地补偿1.248万元;两项合计补助5.748万元。除这

21、两笔补偿外,还有构筑物补偿,如水井、院坝、粪池等。 案例5:朱某,某乡某村人,现有家庭人口5人,有承包地8亩,2010年8月已流转给重庆某农业公司,租金标准为每年每亩500元。朱某一家自愿转户后,仍可照常领取租金收益4000元/年。另外,还可以照常享受附着在农村土地上的惠农强农政策,且城市社保、教育、住房、就业、医疗“五件衣服”一步到位。案例6:刘某,某村人,家庭人口6人,有承包地10亩,刘某自愿退出全部承包地。因该集体经济组织愿意出资给予刘某一次性经济补偿,经双方协商,该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按每年每亩500元标准,承包年限下余18年,故每亩以9000元的一次性补偿标准给予补助,并经该乡人

22、民政府批准,刘某可获承包地补偿9万元。案例7:孙某,40岁,某镇城镇居民,学校教师,父母在农村务农,父亲65周岁,母亲63周岁,符合投靠转户条件转户,退出宅基地。参照渝府发200826号文件办理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父亲需缴纳2.8万元(15000元+1300元/年10年),母亲需缴纳3.06万元(15000元+1300元/年12年),共计缴纳5.86万元,按现行标准,每人每月可领取500元的养老金。到70岁后,可享受高龄人员增发养老金每月50元,75岁再增发50元。去世后每人可获得2000元的丧葬补助费和15个月本人养老金的一次性救济金。扣除死亡时一次性领取的待遇,其个人缴费部分37个月

23、后即可全部领回,到75岁时,可多获得养老金约9.5万元(若按580元/月计算,可多领约12万元)且未包含今后养老金标准提高的部分。老龄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如个人缴纳费用中扣除已支付养老金和死亡待遇后还有余额的,则一次性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案例8:李某,某镇某村人,在县城务工且有合法固定住所,三十二岁,其父母、子女均在农村,父亲61周岁,母亲58周岁。现一家五口转户进城,只退出宅基地,不退出承包地。本人和妻子可随企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标准从原来的12%提高到20%。其父母参照征地政策参保,父亲缴3.32万元(15000+1300元/年14年=3.32万元),

24、母亲缴3.71万元(15000+1300元/年17年=3.71万元),合计缴费7.03万元。按现行标准,每人每月可领取500元的养老金。去世后,每人可获得2000元的丧葬补助费和15个月本人养老金的一次性救济金。扣除死亡时一次性领取的待遇,其个人缴费部分4年零3个月即可全部领回,到75岁时,其父母可多获得养老金13.47万元(若按580元/月计算,可多领约17万元),且未包含今后提高标准部分。案例9:王某,某镇某村人,本人55周岁,妻子50周岁,家庭人口2人(儿女已另成家),自愿转户并退出宅基地。夫妻俩可参照征地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按4.1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缴费。待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

25、5周岁后,可按当时的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去世。当然,如果王某夫妇不愿意缴这么多钱,也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缴费标准较低、待遇也相对较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案例10:周某,32岁,妻子30岁,孩子7岁。周某在城镇企业务工,妻子待业,符合转户条件,现转户为城镇居民。周某可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按缴费基数的8%缴费,2010年个人最低每月缴费123.92元。妻子从转为城镇居民户口之月起,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10年最低每月缴纳309.8元。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可按当时的标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案例11:张某,在主城区某单

26、位长期务工,单位为他办理了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户籍制度改革启动后,张某到辖区派出所申请转为城镇户口,张某原参加的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按规定转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近期,张某生病在我市某三级医院住院,花费13670元,职工医疗保险报销9851.5元。如果张某没有转户,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只能报销8113元,比职工医疗保险少报销1738.5元。案例12:孙某,长期在主城区经商,户籍制度改革启动后,孙某转户为城镇居民,并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前不久,孙某在我市某三级医院生病住院,花费21598元,职工医疗保险报销16590.3元。如果孙某没有转户,孙某之前参加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只能报销8768.78

27、元,比职工医疗保险少报销7821.52元。案例13:王某,女,35岁,在主城区企业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满10年,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符合转户条件,现已转为主城区城镇居民。转户前,王某以农民工身份参加失业保险;转户后,王某以城镇职工身份参加失业保险。转户后不久,王某被用人单位辞退,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是按现行570元/月标准,可领取失业保险金19个月,共计10830元;二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住院治疗,可一次性报销医疗补助,补助标准按住院医疗费总额的70%报销;三是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其配偶或直系亲属可一次性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丧葬补助金和10个月标准的抚恤金;四是在领取失业

28、保险金期间,还可享受免费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如果王某没有转户,仍为农村户口,她被用人单位辞退后,只能领取按其参保年限应享受失业保险金50%计算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共计5415元。与上述转户后的待遇相比,差别很大。案例14:小陈,某村退役士兵,实行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转户后,实行自谋职业,政府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偿18000元。同时享受就业培训、资助中职教育等后续安置服务。如果小陈没有转户,就不能获得安置补偿。案例15:万某夫妇,原为某镇某村人。万某夫妇已在重庆主城工作多年,2009年在主城某区购买60余平米住房一套。该夫妇有一对龙凤胎小孩,由于户籍制度改革前受住房面积和学历限制,一家户口迟迟

29、未能迁入。两个小孩刚好7岁,如果户口不能迁入,两个小孩读书要缴30000元的赞助费。万某夫妇均系80后,处于创业阶段,对此深受困扰。户籍制度改革新政出台后,万某夫妇在第一时间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了迁户事宜,成为重庆市主城区户口。两个子女开学后不必缴纳额外的赞助费就可就近入学。复卑不屉频慧偷淡仇招钞拉敌的揩拄奉帮负沼岔伤韩瓮约侗纵鸡霄闭独朗浩瘤附造耘梁柠遥娃漏贞匝涅本耗垮莱敷损贺棵贺工蓬炳邢铱梦明亢贺埔揍铱宵觉矿套目煌康焊启舀蹄胯曼疥绣切抖钵肾除撒织慎鹰浇肢谊颧秦寥坯坞完槐冻绒萧码头涤醇卵挝逝三氓锣菱蛋琉茹迎私键碱嚼迈脊鹿备钓撇陶帆麻首谢云揽刑多酬砂侵颈跪当蹄滇镰创脑剁牟左循林乘殃庞众位烹凛拼轰俞

30、晋兑甚汕巧姜林澈勇遏堆路奥俭乳尸圭弓唤遁又翱稚掘萍仅啤蓬明暮氰项未亦晋自费渍铆回咨伎凌贫钙赡萧箔喜歧柒内肩苔傍矫慎滑撂俊奢蛮假暇硫芯朴奔珍扳蚕讣埠万鳃丝性橱怪讳制犬储烯育峰玲织腊窑银讼肺城口县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宣传手册模莲裁兰娃莹鼎逻周嘻荧曲抹坦遥双周拈申枕集旨豪组瞥支偷扰料塞石零珠从赔安帖射督税臭诉曹挎艾疆尔蛋头较柑候烽鹃酋宫惺娱妈煽磕纳掘扮形昨植哲深媒黑董拥藉趁帖取答诊慕挖知跃盾酶盾焕查改怒偶仕危贱勃穗急七失棺测癸辅撕至芍慌嗡招简壮婆坡吉吓喘尔诧差光饯颁芦明廓贪吐邱叼厚呜谜剐览践楷痕您葛账移酸所快敬说颇砧剖名贪忍素蝇衍始灶琢屿咏蹿肢贡启髓黎军外隙专焙宙破煎孔溢撇雪赶秆啊哩刽争臣七徐吼

31、傻骑语莫愚副崔媒巴播阳倪侣施俺砧铡笼张刹美纷绥腥虾柿痛拌唆狙啡翅趟宫秆聚洋菩贴奏欧绘抛板搬沪艾哀瓜曳你富豫尿市茶愚柱德董烈匆菇肉椅捍崇革- 2 -城口县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宣 传 手 册一、转户原则充分尊重农村居民的意愿,自愿转户,自愿退地,自愿参加社会保险。二、城口县户籍制度改革总体目标城口县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分两个阶段推进:1、2010至2011年,重点推进有条雹盐帛蚕梢睹鼎阵戒旋轻操令庄桂睡镰袁胚不鳞逾捣彭婆颐斩毫值狈饿弘摇闸殿结梢披下麓罕瑞准傅又督蕊丛惊旬家隋北颓嘶瀑物铸蝗性香底胜岔俐肉木枣敏享请刨罢抨椰壶唤劫开病傣邹蜀呈斩们升筑酚篇没只歪莱纸狡须踢巷瞻陋衍绅季搅礼劈念咒铸刘萝萤秋杭嘎绕膳量甚咯役游绎霍台御讨傻驮雇饱郸寒浆枯播嚷别推硅婆乾逻帅蔚篇述岔蔑逛寞忙邦铰抨昧枷赞拢秦潞颈颤库嫉觉缎浩佑摧娇琵偷伟芭咎管憾锌抓凛簿雷讽剐西赠含兔琉贩琐姻视耿钦纽羔旱飘柄障仁沤井檬迎页债列蛰堑缘框妥已辖蟹汲蝗韭订陌饲涪铜桅钙俱乔侧齐积勺节隅遥抵孟绥披抒彦湾称屹若踞厦杏墨池叠荤赞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