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一 什么是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第二款:,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什么是煤矿职业危害,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第(三)条,本规定,煤矿职业危害,主要指以下职业危害因素:,粉尘:,煤尘、岩尘、水泥尘等;,化学物质:,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氢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我们辖区煤矿最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就是以上几种。,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什么是职业卫生,职业卫生研究的是人类从事各种职业劳动过程中的卫生问题,它以,职工,的,健康,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为目的,其中包括劳动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以及防止职业性危害的对策。职业卫生实际上是指对各种工作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损害或疾病的预防,属,预防医学,的范畴。,职业卫生监察就是对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监督落实。,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煤肺主要发生在采煤工人,,,致病因素为煤尘。肺如同浸在墨汁中的海绵一样质地柔软而,发,黑。煤斑的重要性在于它是重症煤矽肺病变大块纤维化的形成基础。,煤矽肺的致病因素为煤尘和其中含有的游离二氧化硅。主要见于生产硬煤和无烟煤工人。病变以形成大块纤维化为特征,,,当大块纤维化加重时,将因肺心病而死于充血性心力衰竭。,类风湿尘肺是患有关节炎的煤矿工人尘肺的表现。类风湿尘肺的圆形阴影可逐渐增大,数量增多,有时发生融合,与转移瘤很难区别。,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煤工尘肺是一种进展性疾病,一经发生,即使脱离煤尘作业,仍可继续发展。中、晚期可并发肺结核、自发性气胸与肺心病等,此间患者肺功能和免疫功能低下,在秋、冬季极易诱发肺、支气管感染,使病情加重甚至死亡。煤工尘肺的治疗以综合支持治疗、治疗并发症为主,治疗目标为延缓尘肺进展、改善生活质量。尘肺病是不能治愈的,。,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国家要求企业要做到,“,革、水、密、风、护、管、教、查,”,八字方针,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硫化氢是一种神经毒剂。亦为窒息性和刺激性气体。其毒作用的主要靶器是中枢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亦可伴有,心脏,等多器官损害,对毒作用最敏感的组织是脑和,粘膜,接触部位。硫化氢极毒,人吸入浓度为,1g/m,3,的,H,2,S,在数秒钟内即可死亡。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呼吸系统损害心肌损害。,氮氧化物主要是电气焊过程中产生。,碳氧化物主要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噪音干扰休息和睡眠、使工作效率降低,导致心血管疾病,加速心脏衰老,增加心肌梗塞发病率。调查发现,生活在高速公路旁的居民,心肌梗塞率增加了,30%,左右。,据统计,当今世界上有,7000,多万耳聋者,其中相当部分是由噪声所致。,噪声对,视力,损害。,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噪声不仅会影响听力,而且还对人的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产生不利影响,所以有人称噪声为,“,致人死命的慢性毒药,”,。,噪声对人的心理影响主要是使人烦恼、激动、易怒,甚至失去理智。在噪声下的植物也生长不好,有的甚至死亡。,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噪声是一种恶性刺激物,伤害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出现,神经衰弱,症状,严重者可产生精神错乱。这种症状,药物治疗疗效很差。,噪声可引起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表现在血压升高或降低,,心脏病,加剧。噪声会使人食欲不振,引起,胃溃疡,。,噪声对人的内分泌机能也会产生影响。如:导致女性生理机能紊乱,儿童的智力发育影响,据调查,在噪声环境下生活的儿童,容易导致聋哑,智力发育水平要比正常低,20%,。,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1981,年,在美国举行的一次现代派露天音乐会上,当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响起后,有,300,多名听众突然失去知觉,昏迷不醒,,100,辆救护车到达现场抢救。,1961,年,7,月,一名日本青年从新泻来到东京找工作,由于住在铁路附近,日夜被频繁过往的客货车的噪声折磨,患了失眠症,不堪忍受痛苦,终于自杀身亡。,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高温天气容易使人疲劳、烦躁和发怒,应注意调节情绪。老人、体弱者或高血压、心肺疾病患者应减少活动;如有胸闷、气短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会对人们的工作、生活和身体产生不良影响,容易使人疲劳、烦躁和发怒,各类事故相对增多,甚至犯罪率也会上升。同时,高温时期是脑血管病、心脏病和呼吸道等疾病的多发期,死亡率相应增高。,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2,我国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现状,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好转的态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我国职业、尘肺病报告病例总体呈连续上升趋势,职业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一是接害人员多,患病数量大。,全国劳动力人口,7.5,亿,接害人口有,2.6,亿。,2010,年全国累计职业病例,749970,例;,二是我国职业病报告病例总体呈连续上升趋势。,专家估计,实际发病比报告的例数多,10,倍。,三是新增尘肺病例呈加速增长势头。,2009,年比,2008,年增加,32,,,2010,年比,2009,年增加,50,。,分析,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逐步好转 前路尚远:,我国尘肺病患者多达,55,万,其中,50%,以上的尘肺病患者在煤矿工作。,煤矿工人还处在一种高职业危害的状态之下:,2010,年被调查煤矿(覆盖全国煤矿总数的,61.6%,)中新增职业病人数,4524,人,其中尘肺病,4476,人,累计职业病人数,41289,人。,刻不容缓!,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山东省职业病防治和山东煤矿职业病防治形势,山东省,2010,年全省煤矿统计新增职业病例,217,例,死亡,82,人,同年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9,人,职业病死亡人数是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9,倍。,至,2010,年尘肺病年终患数为,11226,。,责任重于泰山,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在,“两会”期间,职业健康危害已成为热门话题,代表和委员单独或联合提案和建议中,涉及到职业卫生工作的达十数件之多。,国际舆论及,ILO,和,WHO,等联合国专门机构也早已对我国职业健康危害予以高度关注。,我国的尘肺病人数、接触粉尘作业人数均居世界首位,能否有效控制矽肺,直接关系到我国在国际社会的形象和地位。,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开胸验肺”和全国多起恶性职业病新闻事件舆情难平,催生新一轮严厉立法和职业卫生监察执法升级,“开胸验肺”新闻事件始末,张海超,新密市人,,2004,年,6,月到,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作。工作,3,年多后,,2007.10-2009.1,,,被京省,多家医院确诊其为尘肺病,,,但企业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得以被鉴定,郑州职业病防治所却为其作出了“肺结核”的诊断。,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为寻求真相,,2009.6,这位,28,岁的年轻人只好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铁心“开胸验肺”,以此悲壮之举揭穿了谎言。其实,在张海超“开胸验肺”前,郑大一附院的医生便对他坦承,“凭胸片,肉眼就能看出你是尘肺”。,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开胸验肺”暴露的法律尴尬,法定确诊。,京省大医院无权鉴定,职业病鉴定需由法定认证的机构作出。,自证其罪。,但事先需要用人单位出具职业健康监控档案证明材料,从实际效果看,用人单位很少愿意“自证其罪”。,隐瞒结果。,张海超曾经有一次发现自己病情的机会,,2007,年,1,月,他参加过振东公司组织的体检,但公司并没有告知体检结果。直到今年,1,月,6,日他去新密市,防疫站,查询,才知道那次体检就发现肺有问题。,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开胸验肺”推动法治进步,把加强辖区职业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申请职业病诊断资质、健康检查资质,加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为劳动者、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新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诊断的要求。,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三,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1,我国职业卫生监管职能的三次变化,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之初到,1998,年,职业卫生监管主要由劳动部门负责;,新中国成立前夕,,1949,年,9,月,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安全和卫生设备,由劳动部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管理。新中国一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于,1949,年,11,月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在劳动部下设劳动保护司,负责全国的劳动保护工作。劳动部机构几经变迁,但职业卫生职能始终未变;,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第二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将劳动部承担的职业卫生监察职能,交由卫生部承担;,第三阶段:,2003,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意见的通知,对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进行了调整,;,将卫生部承,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划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这个通知的意见,卫生部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发文,关于职业卫生监管,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号,),又明确将此项职能划归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据上述内容负责煤矿企业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即,煤矿这方面的职能划给了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升格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511,号,),。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卫生部负责拟订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2008,年,国家安监总局三定方案里,增设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不负责煤矿),。,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关于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安监总厅,2011,33,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煤矿职业卫生职能划转有关问题的函(煤安监函,2012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鲁编办,2012,142,号),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中,明确职业卫生防治、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病人社会保障三个环节分别由一个部门为主负责,明确了,国家安监部门履行职业卫生监管职责。,(2010.10.8),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一)起草职业卫生监管有关法规,制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相关规章。组织拟订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中的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标准。(二)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三)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四)负责依法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五)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六)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关于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安监总厅,2011,33,号),(,一,),调查司。负责煤矿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综合性工作。,1,拟订煤矿职业卫生监管相关规章,组织起草煤矿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标准。,2,负责煤矿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煤矿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煤矿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3,负责对申请煤矿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专业能力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煤矿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4,会同监察司负责煤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煤矿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5,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煤矿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煤矿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二,),监察司。,参与煤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2,我国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保护青工、女工的特殊利益,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的安全和卫生设备”,宪法,(,54,年),“国家通过国民经济有计划的发展,逐步扩大劳动就业,改善劳动条件和工资待遇以保证公民享受这种权利”,宪法,(,82,年),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第一阶段 初建时期(,1955,年,1957,年),三大规程,1956,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第二阶段 调整时期(,1958,年,1966,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1963,卫生部劳动部全总发布试行,防止矽尘危害工作管理办法,-1963,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第三阶段 动乱时期,(,1966,年,1978,年),无政府主义泛滥,人们正常的思想严重扭曲,将安全和生产极端对立,规章制度被视为“管卡压”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管理和法制建设全面瘫痪。,第四阶段 恢复发展时期,(,1978,年,199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1984,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第五阶段 逐步完善时期,(,1990,年,现在),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日起施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449,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352,号),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1,)宪法,(,2,)职业卫生相关法律,(,3,)职业卫生行政法规,(,4,)职业卫生部门规章,(,5,)地方性职业卫生法规和规章,(,6,)职业卫生标准,(,7,)国际公约,(,8,)其他要求,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常用法律,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2011,修订),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决定了在从事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时,要以其作为依据。即在从事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过程中,原则上不能适用安全生产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在实施行政处罚措施时,尤其必须以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应规范为准绳,确定具体的处罚种类和标准,,力求规范,,以免遭致误用法律规范,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安监总局颁布的配套规章及办法,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2010,年,9,月,1,日起施行(,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9,号,2012,年,6,月,1,日起施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1,号,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劳保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委,2012,年,6,月,29,日起施行,(,安监总安健,2012,89,号,),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2013,年,2,月,1,日,下发,关于印发煤矿职业卫生专家管理办法和公布煤矿职业卫生专家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3,1,号,),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九十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立法宗旨,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工作方针、机制和管理原则,第四条,职业卫生保护,第五条,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第六条,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第七条,参加工伤保险的义务,第八条,职业病防治技术政策措施,第九条,职业卫生监管体制,第十条,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工作责任制,第十一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第十二条,职业卫生标准,第十三条,检举和控告,第二章 前期预防,第十四条,用人单位的一般义务,第十五条,职业卫生要求,第十六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第十七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第十八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第十九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第二十条,特殊作业管理,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二十一条,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第二十二条,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第二十三条,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第二十四条,更新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第二十五条,公布职业病防治情况、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第二十六条,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防护,第二十七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第二十八条,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第二十九条,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第三十条,提供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第三十一条,明令禁止的设备和材料,第三十二条,转移作业,第三十三条,不得隐瞒职业病危害,第三十四条,订立劳动合同时告知职业病危害,第三十五条,职业卫生培训,第三十六条,职业健康检查,第三十七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第三十八条,职业病危害事故,第三十九条,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的保护,第四十条,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第四十一条,工会组织权利,第四十二条,职业病防治费用,第四十三条,监督检查,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四十四条,诊断机构的条件,第四十五条,诊断机构的选择,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3,常用案由,34,条,职业病防治法回答的,5,个问题,是什么?维护劳动者健康权利的国家法律,管什么?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怎么管?通过职业危害评价、申报、监督等法定制度管,管多少?管严重职业危害(粉尘、高毒和放射),按职业病名单(,10,类,,115,种),谁来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工会组织,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共,5,章,61,条,第一章 总则,7,条 第二章 用人单位的职责,31,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9,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10,条,第五章 附则,4,条,主要特点,1.,职责分类归并、集中明了,便于落实;,2.,重要条款细化完善,规定明确,便于执法;,3.,用人单位职责具体,有利主体责任的落实,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共六章三十九条,1.,建设项目的分级管理原则,2.,建设项目的分类管理原则,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与审查,5.,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一、总则,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三、煤矿职业危害申报,四、煤矿粉尘危害防治,五、煤矿噪声危害防治,六、煤矿高温危害防治,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七、煤矿职业中毒防治,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九、监督检查,十、煤矿职业危害事故认定与处理,十一、附则,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共十一部分七十九条,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煤矿现场检查时,建议主要以,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设定的违法行为为案由,主要以,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法,为处理处罚依据。,从现行主要煤矿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中整理出常用案由,34,条,另页列出。,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1,违反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规定案(一级案由,下同),(,1,)适用范围(二级案由,下同),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2,)具体规定(三级案由,下同),未按照规定申报,煤矿职业危害因素种类,。,煤矿企业申报职业危害时,未,提交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煤矿,或煤矿企业未按年度进行,职业危害申报,的,。,煤矿企业发生重大变化的,,未,按照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3,)适用条款,违反,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处罚。,(,4,)行政处罚,警告并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2,违反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规定案,(,1,)适用范围,用人单位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用人单位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2,)适用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罚。,(,3,)行政处罚,警告并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3,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案,(,1,)适用范围 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2,)适用条款 违反,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二款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处罚。,(,3,)行政处罚,警告并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4,违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规定案,(,1,)适用范围,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指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2,)适用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之规定处罚。,(,3,)行政处罚,警告并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6,违反职业病报告规定案,(,1,)适用范围,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2,)适用条款,违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依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处罚。,(,3,)行政处罚,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警告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7,隐瞒职业病危害案,(,1,)适用范围,隐瞒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而采用的;,隐瞒本单位职业卫生真实情况的。,(,2,)适用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一)、(二)项之规定处罚。,(,3,)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治理,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8,急性职业损伤事故防范措施不当案,(,1,)适用范围,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未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2,)适用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处罚。,(,3,)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治理,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9,使用国家禁用的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或材料案,(,1,)适用范围,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材料的。,(,2,)适用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处罚。,(3),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治理,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10,转移职业病危害作业案,(,1,)适用范围,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无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无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2,)适用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处罚。,(,3,)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治理,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11,配备的职业病防护设备或者应急救援设施擅自拆除、停用案,(,1,)适用范围,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或者应急救援设施。,(,2,)适用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六)项之规定处罚。,(,3,)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治理,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12,违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上岗管理规定案,(,1,)适用范围,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指未做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禁忌作业的;,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的。,(,2,)适用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七)项之规定处罚。,(,3,)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治理,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13,违章指挥案,(,1,)适用范围,违章指挥和强令劳动者进行,无,职业病防护措施作业的。,(,2,)适用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八)项之规定处罚。,(,3,)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治理,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14,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案,(,1,)适用范围,因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的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中违反各项规定,导致劳动者发生异常的损害,如短时间内群体发病事件、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等。(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2,)适用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处罚。,(,3,)行政处罚,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15,违反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案,(,1,)适用范围,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或者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15,违反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案,(,2,)适用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之规定,依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处罚。,(,3,)行政处罚,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罚款,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16,违反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评审、变更、试运行规定,案,(,1,)适用范围,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的;,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发生重大变更时,未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办理有关手续,进行施工的;,需要试运行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试运行的。,(,2,)适用条款,违反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十一、十四、十八、十九、二十二、二十七、三十二条,,依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处罚。,(,3,)行政处罚,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17,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评审、验收中弄虚作假,案,(,1,)适用范围,建设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中,中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评审中,中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中,中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2,)适用条款,违反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依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处罚。,(,3,)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18,违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结果,管理规定,案,(,1,)适用范围,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未,存档、上报、公布的;,(,2,),具体规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结果,未,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也未,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的,,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3,)适用条款,违反,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第(十八)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第二款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处罚。,(,3,)行政处罚,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19,未建立健全,或,公布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案,(,1,)适用范围,未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未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未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2,)适用条款,违反,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第(十)、(十八)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二,)项、第(,三,)项之规定处罚。,(,3,)行政处罚,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20,违反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管理规定案,(,1,)适用范围,未,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规定,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未,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未,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2,)适用条款,违反,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第(十六)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处罚。,(,3,)行政处罚,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2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不符合卫生标准案,(,1,)适用范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的。,(,2,)适用条款,违反,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第(三十五)、(四十一)、(五十)、(五十五)、(六十一)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依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一)、(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七十三条第(一)、(五)项之规定处罚。,(,3,)行政处罚,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煤矿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简介,22,违反职业病防护规定案,(,1,)适用范围,用人单位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护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