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甲方:(出让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受让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美术作品创作者,拥有相关美术作品的著作权;鉴于乙方希望从甲方处取得相关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 转让目的和范围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名为(作品名称)的美术作品的全部著作权,以独家和完全的方式转让给乙方。1.2 转让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出租权、表演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第二条 转让条件2.1 甲方保证其为作品的合法著作者,并享有完整且无限制的著作权。2.2 甲方保证该作品在转让
2、给乙方之前,没有以任何方式进行过转让、许可或抵押,亦不存在任何影响转让效力的纠纷或争议。2.3 甲方保证其在协议签署之前未委托或承诺任何第三方对作品进行转让或许可。第三条 转让方式和手续3.1 甲方与乙方确认,本协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签署。3.2 双方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转让证书、提交著作权登记申请等。第四条 转让的价款4.1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支付相应的权利转让价款给甲方。4.2 权利转让价款应当在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第五条 保证和免责条款5.1 双方在本协议中均对自己的陈述和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3、任。5.2 如因任何第三方对作品侵权或引发任何争议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受损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依法采取合理措施予以解决。第六条 协议终止6.1 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将作品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归还给甲方,且不得继续使用。6.2 终止后,甲方无权以任何方式再次转让作品的著作权。第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签署、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7.2 如因本协议引起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8.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达成一致,并以补充协议形式成立。甲方:(盖章)日期:乙方:(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