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创作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作者”)身份证号码:_住所地:_联系电话:_乙方(以下简称“委托方”)单位名称:_法定代表人:_联系地址:_联系电话:_鉴于:1. 作者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能力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2. 委托方欲委托作者进行美术创作,并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支付相应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作者应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创作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创作主题和风格,完成创作作品。1.2 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美术绘画作品创作、设计方案、插画等。第二条 作品权益及使用2.1 作者创作完成的作品
2、权益归属作者本人所有,委托方不得擅自转让或转让给第三方。2.2 委托方享有作品的非独占性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展示、复制、发布等。委托方在使用作品时应标明作者的姓名或署名。2.3 未经作者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得将作品用于商业宣传、广告或其他牟利目的。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3.1 委托方应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的金额及支付方式支付报酬。3.2 报酬支付方式可采用银行转账、支付宝或微信支付等电子方式进行。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双方对于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其他保密内容应予以保密。4.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泄露保密信息。第五条 协议的终止与解除5.1 协议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完成合作创作并履行完毕应尽的义务后终止。5.2 在履行期间,如双方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附则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特此协议书立定,以作证明。甲方(作者): 乙方(委托方):签名:_ 签名:_日期:_ 日期:_备注:此协议仅供参考,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修改。请在签署协议前确保已详细了解并同意其中的所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