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作品创作合同协议书甲方: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乙方: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乙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鉴于甲、乙双方均真实意愿合作,共同创作美术作品,鉴于双方均愿意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鉴于双方均愿意遵守公序良俗,基于以上事实,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与乙方合作共同创作美术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绘画、雕塑、摄影等。1.2 合作的创作主题、内容、形式等细节由双方共同商定并在
2、本协议中注明。第二条 合作规定2.1 甲方与乙方应共同保证合作创作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2.2 甲方与乙方应共同承担因合作创作而引发的版权纠纷、侵权行为等责任。2.3 甲方与乙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行为。第三条 权益与分配3.1 合作创作的美术作品享有甲、乙双方共同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署名权、保护权等。3.2 美术作品的使用权、转让权、展示权等在不损害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决定。3.3 双方同意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单方面转让、出售、复制、展示合作创作的美术作品。第四条 合作时间与地点4.1 合作创作的时间、地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中注明。第五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5.1 若甲、乙双方一方发现对方违反了本协议的规定,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要求对方改正违约行为。5.2 若一方违约行为无法改正,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甲、乙双方如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6.2 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七条 其他约定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作创作完成之日止。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