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财政支出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于2002年6月29日颁布,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包括总则、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合同、质疑与投诉、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9章88条。政府采购法是规范我国政府采购活动的根本性法律,也是制定其他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基本依据。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以及防范腐败、支持节能环保和促进自主创新等方面起到了显著作用。(二)政府采购部门规章虽然目前国务院尚未出台有关政府采购方面
2、的行政法规,但国务院各部门,特别是财政部,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政府采购的部门规章,以细化政府采购法中的原则性规定。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部门规章有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三)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各地政府也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颁布了规范本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活动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这些法规和规章都以政府采购法为依据,同时结合了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政府采购的概念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
3、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考点】(一)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政府采购的主体,即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政府采购对象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根据政府采购的定义,政府采购资金为财政性资金。(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中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地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有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三、政府采购的原则【多选,一般全选】(一)公开透明原则(二)公平竞争原则(三)公正原则
4、(四)诚实信用原则 【 归纳:三公一诚】四、政府采购的功能政府采购具有以下功能:【多选,一般全选】(一)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二)强化宏观调控(三)活跃市场经济(四)推进反腐倡廉(五)保护民族产业 【归纳:记住大标题即可】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注意概念和适用范围】(一)集中采购集中采购是指由政府设立的职能机构统一为其政府机构提供采购服务的一种采购组织实施形式。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集中采购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二)分散采购分散采购是指由各预算单位自行开展采购活动的一种采购组织实施形式。分散采购可自行采购,也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考点注意:两种采购的优缺点P23
5、8-239】六、政府采购当事人【考点】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多选】(一)采购人采购人是指政府采购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直接需求者。(二)供应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特别注意可以是自然人】参加政府采购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意年限为3年】(三)采购代理机构具备一定条件,经过政府批准拥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七、政府采购方式【考点】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
6、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特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采购方式。(如:有特殊性的行业)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经分析比较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4.单一来源。单一来源是指采购人采购不具备竞争条件的物品,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取得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情况下,直接向该供应商协商采购的采购方式。5.询价。询价是指采购人向三家以上潜在的供应商发出询价单,对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的价格进行分析比较,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
7、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八、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除此之外,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社会公众等应当在政府采购的监督中发挥应有作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等也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易考:搞清楚那个部门负责】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
8、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