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危险源和隐患之间的联系是什么?
我们可以将危险源分为两种类型:“现实型危险源”和“潜在型危险源”。在活动开始之前进行危险源识别时所识别到的危险源属于“潜在型”危险源。举个例子,如果使用螺栓固定的部件可能会出现螺帽松动或脱落的情况,这就是识别出的“潜在型”危险源。通过对这些潜在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我们可以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例如,针对螺帽松动或脱落的情况,加强对螺栓的检查和维护,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相反,如果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活动中发现了螺栓的松动或脱落,那么这就属于已经存在的“现实型”危险源,也就是所谓的“隐患”。隐患是指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潜在危险源,是客观存在的不安全状态。当然,“现实型”危险源也可以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管理上的缺陷导致的。
由于“现实型”危险源是“潜在型”危险源失控的结果,相较于“潜在型”危险源而言,引发事故的风险更高。因此,如果系统内的危险源都处于潜在状态,说明事故预防工作得到了有效的控制,那么该系统应该相对比较安全。相反地,如果大多数“潜在型”危险源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转化为“现实型”危险源——即隐患,那么系统的危险性就会大大增加,甚至可能已经处于即将发生事故的危险阶段。
隐患属于第二类危险源。根据危险源的定义,危险源既包括能量或有害物质等第一类危险源,也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监管缺陷等第二类危险源。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监管缺陷与隐患的定义相吻合。因此,隐患可以被视为危险源中的第二类危险源,即危险源的一种类型。它表现为防止能量或有害物质失控的屏障上的缺陷或漏洞,是导致能量或有害物质失控的外部因素,也是事故发生的外因。
其次,在隐患定义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所指的危险源属于第二类危险源。这是因为第一类危险源表现为各种能量或有害物质本身并不违反相关规定,只有对其管理不当,例如出现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时,才会违反规定。对第一类危险源的管理不当及其造成的问题就是第二类危险源。此外,由于所有隐患都违反了相关规范或要求,所以只要存在隐患,就已经达到了需要控制的标准,无需再进行风险评估,可以直接进行隐患治理。所有的隐患都需要进行治理和整改,因此,隐患是一种可以直接控制的危险源,无需进行评估。
#优质作者榜#(二)风险
风险指的是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安全风险被定义为某种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安全风险主要关注的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包括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以及导致结果的不确定性等。
无论是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还是所发生事件后果的严重性,都是人们在其发生之前做出的主观预测或判断的结果,具有主观性。一旦事件已经发生,成为现实,它就具有确定性,不再被视为风险。安全风险通常被定义为“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的组合”,即风险等于可能性与严重程度的乘积。
第一类危险源(能量或有害物质量值的大小)决定了后果的严重程度,而第二类危险源决定了发生的可能性。这两类危险源共同决定了风险的大小。如果某个危险源具有很高的能量或有害物质量值(导致严重后果),并且对其管控相对宽松(失控可能性高),那么该危险源的风险程度就会很高,反之亦然。
根据前例,如果煤气罐在人烟稀少的偏远地区使用,并且对其检查维护和使用者培训都非常规范和到位,那么风险程度将很低。然而,如果煤气罐只在繁华闹市区使用,并且对其检查维护和使用者培训等都不重视,那么风险程度将非常高。因此,危险源(隐患)与风险之间存在密切关系。
风险与隐患的主要区别在于,隐患是一种客观存在,不受人的意志影响,而风险则是人们对于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的主观评估。因此,对于隐患而言,关键是能否发现并找到它,只有找到后才能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所以需要全员参与隐患的识别。相反,风险是对事故发生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的主观评价,需要尽可能客观地评估其危险程度,以决定是否采取防控措施以及如何防控。因此,对于风险的评价并不需要全员参与,而是需要有经验和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士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隐患和风险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隐患是客观存在的事件,而风险则是主观判断的结果。在安全方面,需要用系统的状态来描述,描述系统在某一时间点的状态需要考虑多个参数,而隐患只是其中一个参数且其值超过了人为设定的危险界限。
事故是一种具有显著特征的事件,而隐患的特征并不明显。其界限通常是根据系统设计、法规规定以及人们不可接受的需要处理或关注的参数值来设定的。当描述状态的这一参数达到或超过隐患设定的值时,通常认为系统已进入危险状态。
系统运行是人机交互的结果,对人来说,危险状态通常被描述为不安全行为。事物的变化总是从量变逐渐发展为质变,事故则是危险状态发展的结果。因此,隐患可被视为系统事故发生前的状态,即所谓的。直接原因。
隐患是系统状态的一个参数,事故必然涉及物质与能量之间的相互作用。仅存在隐患并不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隐患是事故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充分条件(还需要相应的危险源才能构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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