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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 43∕003-2017 (备案号 J 11742-2017)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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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关于发布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湘建科2017J39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省直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由湖南大学主编的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已由我厅组织专家审定通过,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备案号为11742-2017。现批准为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43/003 -2017,自2017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本标准第3.3.1、3.3.5、3.3.6、4.1.1、4.1.2、7.1.3、7.3.8(2)、8.2.8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应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CGB 50189)等现行建筑节能国家、行业

2、标准强制性条文一并严格执行。原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43/ 003 -2010)同时废止。该标准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湖南大学负责标准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2月28日3 修订说明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科函2016J324号文件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相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本标准共分10章10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1.总贝b2.术语;3.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4.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5.给水排水;6.电气;7.能源综合利用;8.监测、控制与计量;9.建筑

3、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10.建筑节能设计管理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 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章节强化和量化了自然通风、建筑外遮阳设计,提高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要求和外窗气密性要求;2.增加了给水排水能源综合利用监测、控制与计量建筑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等章节内容;3.对保留的章节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和完善。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其他属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不再用黑体字标志,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湖南大学湖南省公

4、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编制组(地址:长沙市麓山南路2号),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4 主编单位:湖南大学参编单位: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协会湖南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长沙理工大学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天正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绿建软件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建不二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湖南湖大瑞格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湘联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欧逸莎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巨能合一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刘宏成张国强廖序朱晓呜杨昌智孟焕平袁建新段正湖方厚辉殷昆仑徐峰周晋王柏俊李云尹建新肖敏刘光

5、大欧阳杂陈友明向宏温念珊魏春雨杨伟军罗学农阳小华秦鸿杰曹峰黄建光龙海珊刘健璇丁学贵李辉赵磊仁李鹰贺雄英张虎陈为军李霞曾柳丝主要审查人:付祥钊曾捷陈焰华李建黄一桥姚志强陈宝武彭邢燕5 目次1 总则2 术语.2 3 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 . . . 5 3. 1 一般规定. . 5 3.2 建筑设计. . . . . . 6 3.3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 . 8 3.4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11 4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13 4. 1 一般规定. . . 13 4.2供暖. . . 13 4. 3 空气调节. . . 15 4.4 通风. . 21 4.5 冷热源. . . . 2

6、2 5 给水排水.28 5.1 一般规定. . . . 28 5.2 给水系统. .28 5.3 热水系统. . . 29 5.4 节水器具. . . 30 6 电气. . 31 6. 1 般规定. . 31 6.2 供配电系统. 31 6. 3 照明. . . . 31 6.4 电气设备. . 33 7 能源综合利用. . . . . . . . . . ., ., 34 7.1 一般规定. . 34 6 7.2 太阳能利用. 34 7.3 热泵系统. 7.4 冷热电联供系统.7. 5 余热利用. . . 37 8 监测、控制与计量. 38 8. 1 一般规定. . . 38 8. 2 供暖

7、通风与空气调节. 38 8. 3 给水排水. . 41 8. 4 电气. . 41 9 建筑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43 9.1 一般规定. . . 43 9.2 建筑环境. . . . 43 9.3 资源综合利用. 46 10 建筑节能设计管理. 49 附录A建筑外遮阳系数的简化计算方法附录B空调器室外机位置和搁板的设计规定.57 附录C外墙平均传热系数的计算. 59 附录D湖南省建筑节能常用材料热物理性能参数取值表61附录E常用外窗及玻璃幕墙热工性能参数. .69 附录F门窗、幕墙的太阳得热系数. 78 附录G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计算. 79 附录H室内环境节能设计计算参数.86 附录I管道

8、与设备保温及保冷厚度. 91 附录J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审核表.95 本标准用词说明. . 97 引用标准名录. . . 98 附:条文说明. . . . 99 7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2 Terms . . 2 3 Building and Envelope Thermal Design . 5 3.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5 3. 2 Building Design . 6 3. 3 Building Envelope Thermal Design . 8 3. 4 Building Env巳lopeThe

9、rm且1Performance Trade-oH11 4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 13 4. 1 General Requirements. 13 4.2 Heating . 13 4. 3 Air Conditioning . 15 4. 4 Ventilation .21 4. 5 Heating and Cooling Sources . 22 5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 . . 28 5.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28 5.2 Water Supply System

10、.28 5.3 Hot Water System . 29 5.4 Water-saving Appliances . 30 6 Electric . 31 6.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31 6. 2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System . 31 6. 3 Lighting . 31 6. 4 Electric Equipment .33 7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of Energy . 34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34 8 7.2 Solar Energy Appli

11、cation . 34 7.3 Heat Pump System . 35 7.4 Combined Cooling, Heating and Power System 36 7. 5 Residual-heat Utilization 37 8肌1onitoring,Control and Measure. 38 8.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38 8.2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38 8. 3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41 8. 4 Electric . 41 9 Building

12、 environment and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of Resources . 43 9. 1 General R巳qUlrements439.2 Building Environment43 9.3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of Resources 46 10 Management of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Design 49 Appendix A Simplified Calculation of Building Outer Shade Coefficient . . 51 Appendix

13、 B Design Requirements for Position and Shelf of Air-source Heat Pump Outdoor Unit . 57 Appendix C Calculation of Mean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Walls . 59 Appendix D Thermal Physical Properties Table of General Energy-saving Building Materials in Hunan . 61 Appendix E Thermal Performance Paramet

14、er of General External Windows and Curtain Walls . 69 Appendix F SHGC of Windows, Doors and Curtain Walls . . 78 9 Appendix G Building Envelope Thermal Performance Trade-oH . . . 79 Appendix H Calculating Parameter For Indoor Environment Energy-saving Design . . . . . . . 86 Appendix 1 Insulation Th

15、ickness of Pipes, Ducts and Equipments91 Appendix J Building Envelope Thermal Performance Compliance Form . 95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 . 97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98 Add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99 10 2术语2.0.1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heat transfer coeH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e 在稳定传热条件下

16、,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lK时,在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的传热量,单位为W/(m2 K)。2.0.2 窗墙面积比area ratio of window to wall 某朝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和透明外门)的总面积与该朝向外墙总面积(包括其上的门窗和透光幕墙)之比。2. O. 3 太阳得热系数(SHGC)solar heat gain coeHicient 通过透光围护结构(门窗或透光幕墙)的太阳辐射室内得热量与投射到透光围护结构(门窗或透光幕墙)外表面上的太阳辐射量的比值。太阳辐射室内得热量包括太阳辐射通过辐射透射的得热量和太阳辐射被构件吸收再传人室内的得热量两部分。2.0.4 可见光透射比

17、visible transmittance 透过透光材料的可见光光通量与投射在其表面上的可见光光通量之比。2.0.5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building envelope thermal performance trade-oH 当建筑设计不能满足围护结构热工设计规定指标要求时,计算并比较参照建筑和设计建筑的全年供暖和空调能耗,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t性能是否满足节能设计要求的方法,简称:权衡判断。2.0.6 参照建筑reference building 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时,作为计算满足标准要求的全年供暖和空调能耗用的基准建筑。2. O. 7 输送能效比(ER)ratio of

18、axial power to transferred 2 heat quantity 空调冷热水循环水泵在设计工况点的轴功率,与所输送的冷、热量的比值。2.0.8 名义工况制冷性能系数CCOP) refrigerating coefficient of performance 在名义工况下,制冷机的制冷量与其净输人能量之比。2.0.9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CIPLV)integrated part load value 基于机组部分负荷时的性能系数值,按机组在各种负荷条件下的累积负荷百分比进行加权计算获得的表示空调用冷水机组部分负荷效率的单一数值。2.0.10集中供暖系统耗电输热比CEHR-h

19、)electricity con-sumption to transferred heat quantity ratio 设计工况下,集中供暖系统循环水泵总功耗CkW)与设计热负荷CkW)的比值。2.0.11 空调冷(热)水系统耗电输冷(热)比ECCH)R-aelec-tricity consumption to transferred cooling Cheat) quantity ratio 设计工况下,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总功耗CkW)与设计冷(热)负荷CkW)的比值。2.0.12 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CSCOP) system coefficient of performanc

20、e of electricity driving refrigerator 设计工况下,电驱动的制冷系统的制冷量与制冷机、冷却水泵及冷却塔净输入能量之比。2.0.13 风道系统单位风量耗功率CWs)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air volume of air duct system 设计工况下,空调、通风的风道系统输送单位风量Cm3jh) 所消耗的电功率CW)。2.0.14 照度illuminance 表面上一点的照度是人射在包含该点的面元上的光通量d除以该面元面积dA所得之商,即:3 E=_C!雪-CIA 该量的符号为E,单位为lx,llx=11m/m2。2.0

21、.15 照明功率密度CLPD)lighting power density 单位面积上的照明安装功率(包括光源、镇流器或变压器), 单位为W/m2。2.0.16 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 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2.0.17 热岛强度heat island intensity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2.0.18 通风架空率ventilation area ratio 架空层中,净高超过2

22、.5m的可穿越式通风部分的建筑面积占建筑基地面积的比率C%)。4 3 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3.1一般规定3.1.1 按照建筑能耗特征及供暖空调使用时间长短,将公共建筑划分为甲、乙、丙兰类:1 甲类公共建筑:1)单栋建筑面积20000m2及以上,且有供暖空调需求的建筑;2)单栋建筑面积5000m2及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2 乙类公共建筑:除甲类和丙类之外的所有公共建筑;3 丙类公共建筑:单栋建筑面积300m2的建筑(不包括单栋建筑面积300m2但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时的建筑群)。3.1. 2 建筑群的总体规划应考虑降低热岛强度,总平面设计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冬季日照。3.1. 3 建筑的主体朝向

23、宜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1 建筑物主要使用空间的窗口宜朝南或南偏东15。至南偏西150之内,不宜超出南偏东400至南偏西30。范围;2 建筑物主要使用空间不应在东西方向开设大面积玻璃门窗或透光幕墙,否则应采取外遮阳措施;3 屋顶透明部分应采取通风遮阳措施。3.1. 4 建筑设计应遵循被动式节能措施优先的原则,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合理选择围护结构保温隔热和遮阳措施,降低建筑的用能需求。3.1.5 建筑体形宜规整紧凑,避免过多的凹凸变化,体形系数不宜大于0.4003.1.6 建筑总平面设计及平面布置应合理确定能源设备机房的位置,缩短能源输送距离。同一公共建筑的冷热源机房宜位于或5 靠近冷热负

24、荷中心位置集中设置。3.2建筑设计3.2.1 建筑应能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1 建筑空间、平面布局和构造设计应合理组织气流,改善自然通风效果;2 建筑中庭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降温,必要时可设置机械排风装置。3.2.2 建筑设计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改善室内采光效果。主要功能房间的采光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的规定。天然采光不能满足照明要求的场所,宜采用导光、反光等措施。3.2.3 窗墙面积比(包括透光幕墙)不宜大于O.7。3.2.4 建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透光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应满足表3.2.4的要求。表3.2.4建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透光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窗墙面积

25、比2.5王三0.50外墙(包括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2.5主二0.50非透光幕墙)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2.5三三0.70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三三0.7供暖空调房间与非供暖空调房间三三1.8之间的隔墙或楼板外门非透明部分主三2.5窗墙面积比0.204二3.20.20窗墙面积比0.30三三2.70.40/0.44 外窗0.30窗墙面积比0.402.5 三二0.35/0.40(包括透光。.40窗墙面积比0.50三三2.3三三0.35/0.40幕墙、外门0.500.701.8 夏季0.24/夏季0.30屋顶透明部分(屋顶透明部分面积20%)三三2.0主二0.308 表3.3.1-2Z.类公共

26、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太阳得热系数SHGCW/(m2 K)J (东、南、西向/北向)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IK;2.5主二0.40屋面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2.5主二0.50外墙(包括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IK;2.5主二0.60非透光幕墙)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2.5主三0.80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主三0.70供暖空调房间与非供暖空调房间之间的隔墙或楼板三三2.0外门非透明部分三2.5窗墙面积比0.20主二3.50.20窗墙面积比0.30王三3.0主三0.44/0.48外窗(包括0.30窗墙面积比0.40主三2.6豆二0.40/0.44透光幕墙、0.40窗墙面积比0.

27、50主二2.4运二0.35/0.40外门透明。.50窗墙面积比0.60三三2.2运二0.35/0.40部分)。.600.70三三1. 8采用活动外遮阳夏季0.24/夏季0.30屋顶透明部分(屋顶透明部分面积20%)主三2.6王三0.30表3.3.1-3丙类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 K)J 太阳得热系数SHGC屋丽0.70 外墙(包括非透光幕墙)主二1.0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1.0 外门非透明部分主二3.0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外门透明部分)主三3.0主:;0.52屋顶透明部分屋顶透明部分面积20%)三二3.0骂王0.359 3.3.8外门窗框与墙体

28、及其饰面间,应有两道防水密封措施。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防水密封胶填缝和嵌缝,不得采用水泥砂浆填(嵌)缝。室外窗台宜采用金属成品窗台板,坡向室外并设置滴水。3.4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3.4.1 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前(丙类建筑不参与权衡),应对设计建筑的热工性能进行核查,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时,方可进行权衡判断:1 屋面传热系数0.70W/(m2 K); 2外墙平均传热系数1.OOW/(m2 K); 3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的传热系数1. 00W/(m2 K); 4 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传热系数和太阳得热系数应满足表3.4.1的要求;5 屋顶透明部分传热系数2.4W/(

29、m2 K),太阳得热系数0.30。表3.4.1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热工性能限值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K太阳得热系数SHGCW/(m2 K)J (东、南、西向/北向)外窗(包括窗墙面积比(0.70主三2.70.70 主豆2.4(0.40 3.4.2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应首先计算参照建筑在规定条件下的全年供暖和空调能耗,然后计算设计建筑在相同条件下的全年供暖和空调能耗,当设计建筑的供暖和空调能耗不大于参照建筑的供暖和空调能耗时,应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满足节能要求。当设计建筑的供暖和空调能耗大于参照建筑的供暖和空调能耗时,应调整设计参数重新计算,直至设计建筑的供暖和空调能耗不大于参

30、照建筑的供暖和空调能耗。11 3.4.3 参照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窗墙面积比、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应与设计建筑完全一致。当设计建筑的屋顶透光部分的面积大于本标准第3.3. 1条的规定时,参照建筑的屋顶透光部分的面积应按比例缩小,使参照建筑的屋顶透光部分的面积符合本标准第3.3.1条的规定。3.4.4参照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参数应按本标准第3.3.1条的规定取值。参照建筑的外墙和屋面的构造应与设计建筑一致。当本标准第3.3.1条对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太阳得热系数未作规定时,参照建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太阳得热系数应与设计建筑一致。3.4.5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计算应符合本标准

31、附录G的规定,并应按本标准附录J提供相应的原始信息和计算结果。12 4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4.1一般规定4.1.1 人员长时间停留且有热舒适性要求的公共建筑,应规划或设计供暖空调系统。4.1. 2 供暖空调系统方案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大型公共建筑集中空调系统应进行多方案比较。4.1. 3 甲、乙类公共建筑供暖空调冷热负荷计算应满足下列要求:1 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可按主要功能分区进行冷热负荷估算;2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进行热负荷计算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4.1. 4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系统的供冷和供热工况分别进行水力计算。4.1. 5 室内环境节能设计计算参数宜按附录H选取。4.1. 6

32、冷水(热泵)机组台数及容量的选择和组合,应能适应空调负荷动态变化规律,满足部分负荷时高效运行的要求。4.2供暖4.2.1 人员停留时间短暂的房间和区域可不设置供暖设施。4.2.2集中供暖的热媒应采用热水。采用散热器对流供暖时,供水温度宜采用600C,不宜超过800C,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200C;采用辐射供暖时,供水温度不宜超过500C,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50C。4.2.3 建筑供暖热负荷计算,应考虑室内明装管道、照明、办公设备的得热。13 4.2.4 层高较高的连续供暖房间宜采用辐射供暖方式。4.2.5 集中热水散热器供暖系统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1 合理划分和布置供回水环路,宜按南、北向分

33、环供热;2 系统的划分和布置,应能实现分区热量计量F3 采用双管式系统时,应采取防止垂直水力失调的措施;4 垂直单管式系统应采用跨越式或垂直单双管系统;5 建筑物内的每组(或每个房间)散热器或辐射供暖每个环路,应配置与系统特性相适应的、调节性能可靠的自力式温控或手动调节阀,且阀门应具备闭锁功能;6 应采取随室外气候参数变化而调整热媒参数的措施。4.2.6 集中供暖系统的循环水泵选型应按式4.2.6计算系统耗电输热比(EHR-h)。EHR - h = o. 003096 (G X H/矶)/QA(B+L)/,6.T(4.2.6) 式中EHR-h一一集中供暖系统耗电输热比;G一一每台运行水泵的设计

34、流量(m3/h); H一一每台运行水泵对应的设计扬程(mH20); 弘一一每台运行水泵对应的设计工作点效率;Q一-设计热负荷(kW);,6.T 设计供回水温差CC);A 与水泵流量相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2.6-1选取;B一一与机房及用户的水阻力有关的计算系数,一级泵系统取17,二级泵系统取21;L 热力站至末端(散热器或辐射供暖分集水器)供回水管道的总长度(m);一一与L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2.6-2选取。表4.2.6-1A值水泵设计流量IG.60m3/h 160m3 /h200m3/h A值I0.004225 I 0.003858 I 0.003749 14 表4.2.6-2值管道长度

35、2;L范围(叫2; (400m I 400m2; L10000m3时,宜采用幅射供暖供冷或分层空气调节系统。4.3.10 建筑内存在需要常年供冷的建筑内区时,空调系统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1 建筑物空调内、外区应根据室内进深、分隔、朝向、楼层以及围护结构特点等因素划分。2 内、外区宜分别设置空调系统并注意避免同一空间同时送冷、热风。3 内区较大且常年有稳定的大量余热的办公、商业等建筑,宜设置冬季余热回收系统或装置。4 当建筑物内区空间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时,冬季和过渡季应充分利用室外空气作自然冷源。4.3.11 变风量全空气空调系统的组合式空调机组应采用变频自动调节风机转速的方式调节风量,并应在

36、设计文件中标明每个变风量末端装置的最小送风量。4.3.12 变风量空调系统采用上送风气流组织方式时,应根据冬季和夏季冷热气流不同的特点,采取相应的调节措施。4.3.13 定风量全空气空调系统,应保证系统能按最大所需风量引人新风,并采取可调新风比的措施,排风应满足最大新风量运行要求。新风量的控制与工况的转换,宜采用新风和回风的熔值控制方法。4.3.14在人员密度高且变化大的房间,宜满足变新风量运行要求。4.3.15 宜利用新风系统对空调房间进行预冷或预热,当不能利用新风系统对空调房间进行预热或预冷时,新风系统应能关闭。4.3.16 吊顶上部存在较大发热量,或与其他非空调空间之间不16 密封时,不

37、应直接从吊顶内回风。4.3.17 不宜采用新风系统承担走道等人员较少公共区域的空调负荷。4.3.18 空气过滤器应满足下列要求:1 粗效过滤器的初阻力不大于50Pa(粒径不小于5.0m, 效率:80%E二三20%),终阻力不大于100Pa;2 中效过滤器的初阻力不大于80Pa(粒径不小于1.0m,效率:70%E二三20%),终阻力不大于160Pa;3 全空气空调系统的过滤器,应能满足最大新风运行的需要。4.3.19 不应采用土建风道作为输送经过冷、热处理后的空气的送风道。当条件受限只能使用土建风道时,必须采取防漏风、绝热和隔汽措施。4.3.20 空调系统送风温差应根据空气处理过程计算确定。当空

38、调系统采用上送风气流组织形式时,宜加大夏季设计送风温差,但应符合下列规定:1 送风高度小于或等于5m时,送风温差不宜超过100C;2 送风高度大于5m时,送风温差不宜超过150C;3 当采用诱导送风措施的低温送风系统时,不受上述限制。4.3.21 空调系统的气流组织应使人员活动区处于回流区。有条件时宜采用效率高、空气龄短的置换通风型气流组织模式。4.3.22 空调风系统的空气处理设备应置于系统的负荷中心,且作用距离不宜过大,空调风系统及通风系统的风道系统单位风量耗功率(Ws)应按式4.3.22计算,并不应大于表4.3.22中的规定:Ws = P/(3600r;) 式中Ws 风道系统单位风量耗功

39、率W/(m3jh);P-一风机的全压值(Pa); 包含风机、电机及传动的总效率。(4.3.22) 17 表4.3.22凤道系统单位凤量耗功率WsW/(m3/h)J 空调风系统新风系统机械通风系统初效过滤中效过滤W, 0.24 0.27 0.3 0.27 推荐作用半径(m)60 80 80 60 4.3.23 空调冷、热水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1 按季节进行供冷和供热转换的空调系统,应采用两管制水系统;2 当建筑物内存在需全年供冷的空调区域,其他区域冷、热定期交替供应时,宜采用分区两管制水系统;3 全年运行过程中,供冷和供热工况频繁交替转换或需同时使用的空调系统,宜采用四管制水系统;4应根据使用时

40、间、末端设备的水力特性和各空调房间的负荷,合理划分和均匀布置环路,冷、热源机房宜布置在该系统所负担的负荷中心,并进行水力平衡计算;当环路压力损失相对差额大于15%时,应采取有效的平衡措施;5 系统各环路负荷特性或压力损失相差不大,且能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可靠时,宜采用一次泵变流量系统;6 系统各环路负荷特性或压力损失相差较大时,宜分环路设置水泵系统;7冷水机组的冷水供、回水设计温差不应小于50C;在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宜加大冷水供、回水温差;8 空调水系统的定压和膨胀,应采用高位膨胀水箱方式;当采用膨胀水箱确有困难或不合理时,可采用其他方式。4.3.24 两管制空调冷、热水系统的循环水泵,

41、当总冷负荷Q注1163kW时,冷、热水泵应分别设置;当528kWQl1l63kW 时,冷、热水泵宜分别设置。4.3.25 空调冷热水系统的循环水泵选型,应计算空调冷(热)水系统耗电输冷(热)比EC(H) R-aJ,并标注在施工图的18 设计说明中。空调冷(热)水耗电输冷(热)比按式4.3.25计算。日(H)R-a= 0.003096 L,(G X Hlrb) /QA(B+L,L)/t:,.T (4.3.25) 式中EC(H)R-a一空调冷(热)水系统耗电输冷(热)比;G一一每台运行水泵的设计流量(m3/h); 冷水系统F D H 每台运行水泵对应的设计扬程(mHzO); 1b 每台运行水泵对应

42、的设计工作点效率;Q 设计热负荷(kW);t:,.T规定的设计供回水温差CC),按表4.3.25-1选取;A-一一与水泵流量相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3.25-2选取;B 与机房及用户的水阻力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3.25-3选取;L,L一一从冷热糖、机房出口至该系统最远用户供回水管道的总长度(m),当最远用户为风机盘管时,L,L值应减去100m; 与L,L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3.25-4选取。表4.3.25-1J1.T值(C)热水系统燃气锅炉供热i 空气源热泵供热i水源热泵供热10 5 注:直接供高温冷水的机组,冷水供田水温差按机组实际参数确定。表4.3.25-2A值设计水泵流量IC60

43、时/h60时/hC200m3/h A值I0.004225 0.003858 0.003749 19 4.3.27 空调冷却水系统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1 具有过滤、缓蚀、阻垢、杀菌、灭藻等水处理功能;2 冷却塔应布置在空气流通位置及夏季主导风向的上风向;3 冷却塔如果另设集水池,水池水面的设计标高与冷却塔布水器之间的高差不应超过8mo4.3.28 并联设置的冷却塔,集水池宜设连通管。4.3.29 变制冷剂流量多联机空调系统及房间空调器应满足下列要求:1 制冷工况下满负荷的性能系数不应低于2.80;2 室外机与室内机位置应合理,应减少弯头及配管长度;3 房间空调器的配管等效长度不宜超过5m;多联机

44、空调系统配管等效长度不宜超过70m。4.3.30 空调冷热水管的绝热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的经济厚度和防表面结露厚度的方法计算,也可按本标准附录I的规定选用。4.3.31 空调风管绝热层的最小热阻应符合表4.3.31的规定。表4.3.31空调凤管绝热层的最小热阻风管类型最小热阻(m2 K/W) 一般空调风管0.81 低温空调风管1. 14 4.3.32 空调保冷管道的绝热层外应设置隔汽层和保护层。4.4通风4.4.1 建筑的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采用自然通风排除室内的余热、余温或其他污染物;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室内空间的通风换气要求时,应设置机械

45、通风系统;2 体育馆比赛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应具备在过渡21 季节利用全面通风消除室内余热的条件;3 间歇式运行的大型公共建筑宜具备夜间通风换气功能;4建筑物内产生大量热湿及有害物质的部位,应采用局部排风,必要时辅以全面排风。4.4.2有人员长期停留且不设置集中新风、排风系统的空调区(房间),宜在各空调区(房间)分别安装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4.4.3 集中空调系统的排风热回收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送风量大于或等于3000m3/h的直流式空调系统,且系统运行时间每天不少于他时,宜设置排风热回收装置。2 设计新风量大于或等于4000m3/h的空调系统,且系统运行时间每天不少于6h

46、时,宜设置排风热回收装置。3 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采用排风热回收合理时,宜设置排风热回收装置。4设置了排风热回收装置的系统,在过渡季利用室外空气消除房间余热的运行工况时,新风不应再经过回收装置换热。4.4.4 排风热回收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排风热回收装置(全热和显热)的额定热回收效率不应低于60%;2冬季以排除余湿为主的空调排风系统应选择元湿交换的显热回收装置;3 根据卫生要求新风与排风不应直接接触的系统,应采用显热回收装置;4 其他热回收系统,宜采用全热回收装置。4.5冷热源4.5.1 供暖空调系统冷、热源的选择,应根据建筑规模和使用特征,结合当地能源政策、结构及其价格、环保规定等,经综

47、合论证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余热、废热及地热等低品位能源;22 2 宜采用城市或区域冷热源或余热作为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3 天然气供应充足的地区,宜采用分布式热电冷联产联供和燃气空调系统;4 具有多种能源(热、电、燃气等)的地区,宜采用复合式能源供冷供热;5 具备可集中利用的可再生能源、余热或有热电联产条件时,宜采用区域供冷供热,且满足下列要求:1)热媒参数应根据冷热源制备条件、输配成本和用户需求确定,供回水温差不应小于rc;2)热媒输配系统宜采用分布式二级泵或多级泵系统,系统应采用变流量运行;3)应计算空调系统的综合性能系数CSCOP),并应标注在设计文件中。4

48、.5.2 除无集中热源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建筑外,不得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等作为直接供暖空调系统的主体热源:1 电力充足,供电政策支持和电价优惠地区的建筑;2 以供冷为主,供暖负荷极小且无法利用热泵提供热源的建筑;3 元燃气源,用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严格限制且无法利用热泵提供热源的建筑;4 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蓄热式电锅炉不在昼间用电高峰时段启用、在昼间非高峰时段使用电锅炉的功率不大于配置电锅炉功率10%的建筑;5 采用热泵系统,但电辅助加热器的功率不超过设计热负荷的20%的建筑。4.5.3 燃油、燃气、燃煤锅炉的选配,应满足下列要求:1 锅炉应热效率高、负荷调节性好,额定热效率

49、不应低于表4.5.3中的规定值,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相关规定;23 表4.5.3名义工况和规定条件下锅炉的热效率c%)锅炉额定蒸发量D(t/h) /额定供热量Q(MW) 锅炉类型及燃料种类Dl 1D2 2D6 68 820 Q0.7 O. 7Q:;1. 4 1.4Q4.2 4. 2Q:;5. 6 5. 614 重油86 88 燃油燃气轻油88 90 锅炉燃气88 90 层状燃烧75 78 80 81 82 锅炉抛煤机链条皿类82 83 炉排锅炉烟煤流化床燃84 烧锅炉一一一2 应根据建筑内对热源的多种需求和负荷变化,合理确定锅炉台数和每台锅炉容量。在低于设

50、计用热负荷条件下,单台锅炉的负荷率,燃煤锅炉不应低于50%,燃油、燃气锅炉不应低于30%,以确保在满负荷和变负荷工况下高效率运行;3 燃气锅炉应充分利用烟气的冷凝热,采用冷凝热回收装置或冷凝式炉型,并宜选用配置比例调节燃烧器的炉型。4.5.4 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应采用卸载灵活、可靠,性能系数CCOP)及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CIPLV)较高的机型,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 在额定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数CCOP)不应低于表4.5.4-1的规定值。表4.5.4-1冷水(热泵)机组制冷性能系数类型额定制冷量(kW)性能系数(W/W)活塞式/涡旋式主三5284.20 主二5284.80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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