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度款合同协议书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友好协商签订本进度款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和内容1. 本协议的目的在于明确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度款支付的约定。2. 本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施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规模; b) 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比例; c) 进度款支付的时间节点和条件; d) 未按约定支付进度款的违约责任。第二条 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1.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核实并确认,行为人具有足够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和履行本协议。2. 如一方或双方因民事
2、行为能力问题导致的合同无效、终止等情形,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第三条 意思表示真实1.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确保意思表示真实,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2. 对于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隐瞒关键信息而导致的争议,双方应以合法合理手段解决,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第四条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1. 本协议及各方签署的相关合同和协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承诺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2. 如因违反法律法规导致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并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责任。第五条 不违背公序良俗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得违反公
3、序良俗,不得从事任何违法、不正当的活动。2. 如因一方或双方违反公序良俗而导致的争议,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并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第六条 未涉及政治1. 本协议的主题是进度款合同,双方在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不得涉及政治敏感问题,不得以任何方式扩大或影响合同的履行。2. 如因一方或双方违反本条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受到政治风险等影响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 若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八条 其他事项1.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之日。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事项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 本协议的附件为合同相关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