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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局货物运单(GF-91-0403)货运合同保密协议
甲方(承运人):[铁路局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铁路局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铁路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托运人/收货人):[托运人/收货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或负责人姓名]
注册地址/住址:[托运人/收货人注册地址或住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托运人/收货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运输货物事宜,并就运输过程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货物运输
1.1 运输货物:乙方委托甲方运输货物,货物品名[货物具体品名],规格型号[货物规格型号],件数[货物件数],毛重[货物毛重]吨,体积[货物体积]立方米。货物具体信息以乙方填写的铁路货物运单记载为准。
1.2 运输路线:货物自[起运站名称]运至[到达站名称],经由[主要经由线路或车站]。
1.3 运输方式与期限:采用[整车/零担/快运等]方式运输。甲方应按照国家铁路运输规定和乙方要求,在[预计运输天数]内将货物运抵目的地。
1.4 运费与杂费:运输费用按[具体计费标准,如按实重/按体积/按协议价]计算,总额为人民币[运费金额]元。杂费(如包装费、保价费等)按国家铁路规定执行。费用由[乙方/甲方]承担。乙方应在[付款期限]内将运费及应承担的杂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1.5 付款方式:乙方应通过[银行转账/现金/其他]方式支付费用。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甲方账户名]
开户银行:[甲方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甲方银行账号]
1.6 托运人责任:
(1) 乙方应保证其对运输货物的申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因申报不实(如品名、重量、危险性质等)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 乙方应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对货物进行包装,并作出明显、清晰的标记。不符合运输安全要求的包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或拒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负责办理货物的申报、保险(如需)等事宜,并配合甲方办理货物托运、领取运输票据、货物交付等手续。
(4) 乙方应对其托运的货物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国家关于禁止或限制运输特定物品(如危险品、违禁品)的规定。
1.7 承运人责任:
(1) 甲方应按照运单记载的货物、目的地,将货物安全、及时运达。
(2) 在运输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如铁路运输设备故障、操作不当、铁路交通事故等)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甲方应依照国家铁路运输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责任限额按照[《铁路法》规定/双方约定/保价金额]执行。
(3) 甲方应将货物按运单交付给收货人。如收货人与运单记载不符,甲方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8 货物交付:
(1)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应凭有效运输票据(运单副本)到指定车站办理提取货物的手续。
(2) 收货人应核对货物数量、外观状况。如有异状或短缺,应在接收货物的[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协助甲方进行查验。否则,按货物完好接收处理。
(3) 如需保价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发生损失时,按实际损失金额或保价金额中较低者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
第二条 保密义务
2.1 保密信息的定义: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及甲方员工接触、知悉的下列信息属于保密信息:
(1) 乙方及其关联方的商业计划、经营策略、财务数据、客户名单、供应商信息、技术秘密、工艺流程、设计图纸、配方、营销策略等未公开的经营信息。
(2)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甲方知悉的属于乙方上述未公开信息的任何内容。
(3) 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及条款本身。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密信息。
2.2 乙方的保密义务:乙方同意并承诺:
(1) 对在运输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商业秘密(如运输计划、内部管理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或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要求的除外。
(3) 仅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协议约定的货物运输目的。
(4) 采取不低于保护自身同类保密信息的合理安全措施,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防止其被非法获取、使用或泄露。
(5) 确保其员工、代理人等知悉本协议的保密要求,并要求他们遵守不低于本协议标准的保密义务。
2.3 甲方的保密义务:甲方同意并承诺:
(1) 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接触到的乙方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或允许他人使用乙方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乙方另有要求的除外。
(3) 仅将乙方保密信息用于本协议约定的货物运输目的。
(4) 采取不低于保护自身同类保密信息的合理安全措施,保护乙方的保密信息,防止其被非法获取、使用或泄露。
(5) 确保其员工、代理人等知悉本协议的保密要求,并要求他们遵守不低于本协议标准的保密义务。
2.4 保密期限: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自双方接触保密信息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具体年限,如“五”]年;对于商业秘密,保密期限直至其进入公共领域为止。
2.5 例外情况:双方明确,以下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或可以不承担保密义务:
(1) 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或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 在接收保密信息之前,已合法知晓的信息。
(3) 从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信息。
(4) 接收方能够证明在接收信息前已持有该信息且未违反原保密义务的信息。
2.6 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商誉损失)以及为防止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3.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2 本协议的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3.3 任何一方在履行过程中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经对方书面催告后[具体天数,如“三十”]日内仍未纠正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4 协议解除后,双方应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包括保密信息的返还或销毁。
第四条 不可抗力
4.1 因发生地震、洪水、战争、罢工、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4.2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有效证明文件。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协商决定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选择一项: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或 提交[具体仲裁委员会名称]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六条 其他
6.1 本协议是双方关于货物运输及保密事宜的完整协议,取代双方此前就此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谅解。
6.2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能生效。
6.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 本协议一式[份数,如“四”]份,甲方执[份数,如“二”]份,乙方执[份数,如“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铁路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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