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协议书甲方:(行为人姓名/单位名称)乙方:(行为人姓名/单位名称)鉴于易制毒化学品的合法使用与非法滥用之间的边界模糊,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确保其合法使用并防止滥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1.1 本协议的目的是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合法管理与控制,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发展。1.2 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相关业务活动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1.3 本协议所称的易制毒化学品,包括但不限于被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易制毒化学品及其前体、中间体、溶剂等。第二条 合法使用原则2.1 甲乙双方承诺,在易制毒化学品相关业
2、务活动中,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和要求。2.2 甲乙双方承诺,所有购买、销售或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确保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3 甲乙双方承诺,在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许可等手续,并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查询性。第三条 监管义务3.1 甲方承诺,将依法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销售、储存、使用等行为进行监管,并做好相关记录的保存和备案工作。3.2 乙方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销售等行为,并积极配合甲方对易制毒化学品的
3、监管工作。3.3 甲乙双方承诺,在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业务活动中,发现任何违规行为或异常情况,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甲乙双方承诺,保护易制毒化学品相关业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相关信息。4.2 甲乙双方承诺,在易制毒化学品相关业务活动中,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信息安全和保密。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乙方提供的易制毒化学品是否合法使用,由甲方依法进行审核和判断。5.2 对于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6.2 本协议有效期满前30天,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是否续签。6.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