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研究592023.10 农村财务会计笔者从事农村财务工作近30年,在农村财务会计报销中一般使用的都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报销审核中易发生错误的环节,笔者浅谈一点认识,此期能为各地提供参考。一、发票规范盖章1.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再加盖其他印章。2.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右下方要盖章,只能盖“发票专用章”,不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等印章。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是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的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发票可以由销售方和购买方自行打印,打印出来的电子发票上不管是否有电子印章,
2、都不需要再进行加盖“发票专用章”。也就是说,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无发票专用章都是有效的。4.定额发票。只能盖“发票专用章”,不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等印章。二、发票盖章疑问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所有的发票应该加盖发票专用章。1.问:开票人如果盖上了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再加盖上发票专 用章可以吗?答:不可以,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发票报销审核中的常见问题 谢风芹工作研究 60农村财务会计 2023.10应该要求对方重新开具,发票上只需加盖正确的发票专用章。2.问:开票人在盖发票专用章时,没有盖清楚或盖错了,然后在旁边重新加盖一次印章,可以吗?答:不可以,遇到盖章不清或者盖章错误的情况,应该要求对方重新
3、开具,并加盖正确的发票专用章。3.问: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还可以报销吗?是否为有效发票?答:可以报销,属于有效发票。4.问:发票上椭圆章内印有“省国家税务局或省地方税务局”字样的发票,原来税务局领取的没有用完,2023年还可以报销使用吗?答:不可以,自2019年1月1日起,定额发票正上方椭圆章内,如果是“省国家税务局或省地方税务局”字样的发票已经停止使用,属于旧版无效发票,2023年只能使用印有“国家税务总局 省税务局”字样的发票。三、发票规范填制1.购买方信息要填写完整,单位全称不能简写;2.销售方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要填写准确;3.加盖的发票专用章要和销售方收款账户名称相符;4.如
4、果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要在备注栏注明。四、审核报销审核1.发票服务名称位置显示“详见销货清单”或“办公用品一批”等汇总字样时,明细清单必须是税控系统打印出来的,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不能使用A4纸打印或手写清单。如:发票上显示“详见销货清单”,而后面附清单是用A4纸打印或手写的清单,这个是不能作为报销凭证的。2.因无法控制电子发票的打印次数,经办人要在电子发票上签名,并承诺注明“仅报销一次,不再重复报销”字样。经办人还需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验证的截图纸质证明。3.定额发票只用于小额费用使用,后面要附收款单位盖章的明细清单。4.审核发票的日期是否正确,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购买方及销售方信息是否正确,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等信息是否正确,盖章是否正确,有无涂改和挖补现象等。CK(作者单位:山东省武城县老城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