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考前辅导基础知识点精要前言今年本书课程有一定的变化。总体趋势是取消了一些财会金融类的考试内容,最明 显的表现就是取消了第四章公司融资的内容。该章内容原来是本课程理论性最强,最难 理解的一部分。很幸运的是今年取消了。同时,增加了 2010和2011年证监会的一些新 规定。下面看一下全书的结构,总体把握一下本书的内容。第四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和推 荐核准程序第五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操作第二章_ 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第一章_I_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银行业务 _第二早 企业的股份制改组第六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第七章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第八章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第九章债券的发行与承销第十章外资股的发行 第十一章公司收购 第十二章 公司重蛆与财务顾问业务一、课程特点证券发行与承销这门课程主要是讲述证券发行与承销的过程、及其相关的法律 法规知识。全书共分12章。教材结构如下: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也就是第一章,讲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银行业务。是对投 资银行业务以及证券经营机构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资格及要求的总体介绍。第二、三章 是介绍股份有限公司及企业的股份制改革。这两章主要涉及一些基础知识,为后面的知 识做准备。第四至十章,是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债 券、外资股等的具体发行程序,发行方法及其相关法规。这几章涉及的知识和考点比较 第1页共226页多,尤其是法律法规的条款内容比较多,但是,有很多内容是相似的,比如发行的程序、招股书的格式审批的流程等等,大家在学习时,要注意在把握相同点的基础上,对每种 证券的不同点进行重点记忆,这样既方便大家记忆,又能避免大家在关键上混淆。第十 一章公司收购和第十二章公司重组与财务顾问业务,原来同属于第十一章。现在分为两 章的内容。这两章一直是近几年投行业务中比较重要的内容,今年教材又把一章拆分为 两章,说明该部分的考试重要性增加。这里特别给大家提一句,今年和去年证监会连续 的发文规范公司并购、重组和财务顾问的行为。所以,这最后两章涉及很多新的法律法 规规章的内容,而且大纲要求我们大多是需要掌握和熟悉的。故此可以推断,今年考试 的重心会向这两章倾斜。不过这可不是说看这两章就能通过,仅仅是指这两章分值所占 比重预计比往年要多一些,但这一点不足以改变考试分值总体大致平均的格局。这一点 希望大家正确理解和面对。总体来讲,这门课程是证券从业资格五门课中通过率比较低的一门,因为涉及的 知识点比较多,容易混淆,通读教材,然后通过习题加以巩固,以便顺利通过考试。二、证券发行与承销考试特点1.这门课程的考试主要有三种题型,单选题、不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单选60题,每题0.5分,共30分;多选40题,每题1分,共40分;判断题:60题,每题0.5分,共30分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一共答160道题,时间基本上够用,但不要在一道题上犹豫 太久。另外,这里还有个答题的小技巧,有时侯判断题出现的知识点,会在前面的单选 或者多选的选项中出现,大家答题时,如果遇见这种情况,可以做下标记,等全部答完 检查时,再核对下。2.考试方式:机考第2页共226页第一章 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银行业务本章共分4节。第一节投资银行业务的概述大纲要求:熟悉投资银行业的含义。了解国外投资银行业的历史发展。掌握我国投 资银行业发展过程中发行监管制度的演变、股票发行方式的变化、股票发行定价的演变 以及债券管理制度的发展。了解证券公司的业务资格条件。掌握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资格条件。了解国债 的承销业务资格、申报材料。掌握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的总体要求。熟悉承销业务的风险控制。了解证券承销 业务中的不当行为以及对不当行为的处罚措施。了解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熟悉核准制的特点。掌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的内容 以及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监管。了解中国证监会对投资银行业务的非 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知识点一、投资银行业的定义1.狭义的就是指某些资本市场活动,着重指二级市场上的承销、并购和融资活动的 财务顾问。2.广义的包括众多资本市场活动,旬括公司融资、并购顾问、股票和债券等金融产 品的销售和交易、资产管理和风险投资业务等。知识点二、国外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历史(以美国的发展脉络为线索)发展历程:混业经营一-分业经营一-混业经营(一)投资银行业的初期繁荣(混业经营)1.起 源:19世纪美国的私人银行。1864年的国民银行法严厉禁止国民银行从 事证券市场活动,只有私人银行可以通过吸收储户存款,在证券市场上开展投资或承销 活动,私人银行为投资银行的雏形。2.1927 年的麦克法顿法干脆取消了禁止商业银行承销股票的规定,银行业的 两个领域融合,投资银行业的繁荣真正开始。第3页共226页(二)从20世纪30年代确立分业经营框架1背景:30年代经济大萧条,导致美国大量银行倒闭,究其根源,是由于商业银行、证券业、保险业在机构、资金操作上的混合,尤其是商业银行将大量存款放到股票市场 上,导致股市泡沫,在此背景下2.1933 年通过的证券法和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要求银行在证券业务和 存贷业务之间做选择,从法律上规定了分业经营。3.结果: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在业务上严格分离,逐步形成分业经营的制度框架,奠定了美国投资银行业的基础,并且对其它国家银行业的管理模式产生了重大影响。(三)分业经营下投资银行业的业务发展1.背景:20世纪60年代以来,资本市场迅速发展,由于银行储蓄率长期低于市场 利率,证券市场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巨额回报,共同基金兴起,证券公司开办现金管理账 户,商业银行负债业务萎缩,出现所谓“脱媒现象”。而同时欧洲兼容型的金融模式使 得其竞争力越来越强。2.面对这种变化,美国的商业银行迫切需要绕过分业经营的框架,寻求创新以绕过 两法的管制。银行控股公司就是针对分业经营的一种创新。(四)20世纪末期以来投资银行业的混业经营1.背景:20世纪八九十年代,日本、加拿大、西欧等国相继经历金融大爆炸,银 行几可以无限制的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成为美国放松金融管制的外因。20世纪末期,两法对金融自由化的限制已经名存实亡。2.1999年11月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出台,意味着20世纪影响全球各国金融 业分业经营制度框架的终结,并标志着美国乃至全球金融业真正进入了金融自由化和混 业经营时代。(五)美国金融风暴对投资银行业务模式的影响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引发金融风暴,雷曼和贝尔斯登破产,摩根和高盛转变为 银行控股公司,由此,华尔街模式发生了重大转变,投资银行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合并)将会催生出庞大的金融巨头。如何对这种庞大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以规避风险,是个很 值得研究的问题。知识点三、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历史第4页共226页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变化具体表现:发行监管、发行方式、发行定价。(一)发行监管制度的演变1.发行监管制度的核心内容:股票发行决定权的归属。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政府 主导型的,即核准型(我国);一类是市场主导型,即注册型(美国)。2.演变过程:(1)行政审批制度:1998年之前采用行政推荐的办法,对发行规模与发行企业数 量双重控制。(2)股票发行核准制度: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由主承销商推荐、发审委审核、证监会核准,向市场化迈出了意义深远的一步。(3)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2003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2004年2月1日实施。所谓上市保荐制,是指由保荐机构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 件中所载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不仅承担上 市后持续督导的责任,还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保荐制对发行上市的责任体系进行了明确 界定,建立了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机制。(4)2008年8月14日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于创业板推出,2009年4月14日修改,6月14日实施。新增内容:2009年6月,完善新股发行指导意见第一阶段思想改革:完善询 价申购、优化网上发行、网上单个设限、加强新股认购。2010年10月深化新股发行指导意见,完善报价和配售机制;增强信息透明度,强化对询价机构约束;增加承销与配售的灵活性,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注意两个指导意见的区别和时间,不要弄混。(二)股票发行方式的变化当前股票发行共有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两种方式,网上发行主要是针对公众投资 者,网下发行主要是针对机构投资者。1.1984-1992:自办发行。特点是:面值不统一,没有承销商,发行对象是内部职 工和地方公众。2.1991-1992:有限量发售认购证。弊端是易发生抢购风潮,如深圳“8 T0事件”。第5页共226页3.1992:无限量发售认购证。上海率先采用无限量发售认购证摇号中签方式。特点:认购量不确定,认购成本高。4.1993:无限量发售申请表方式与银行储蓄存款挂钩方式。特点:减少了社会资源 的浪费,吸引社会闲资,但出现转售中签表现象。5.1994:上网竞价发行。只在94年哈岁宝等几只股票试行。6,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款即退或转存。特点:占用资金时间短,资金效率高。7.1996以后:上网定价发行。8.1998:基金及法人配售。9.2000: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0.上网发行资金申购:2006年5月20日,深、沪交易所分别颁布了股票上网发 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股份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资金申购方式公开发 行股票。2008年3月,在首发上市中首次采用网下发行电子化方式,标志着我国证券 发行中网下发行电子化方式的启动。有限量发行认购证方式、无限量认购申请表摇号中签方式、全额预缴款方式和与储 蓄存款挂钩方式属于网下发行;上网竞价方式和上网定价方式属于网上发行。(多选题)(三)股票发行定价的演变1.20世纪90年代初期:公司无发行定价权,发行价格基本由证监会决定,采用固 定的市盈率。2.1994:竞价发行(只试点),大部分还是采用固定价格的方式,由主承销商和发 行人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市盈率来确定新股价格。3.2005年1月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制度,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及其保荐人,应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这标志着着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初步建立。4.2006年9月11日、9月19日施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细化询价、定价、证券发售等环节的操作。新增内容:修改发行与承销办法2010年11月1日施行,意味着与指导意见一 致。第6页共226页【例题单选题】2005年1月1日试行(),这标志着我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初步建立。A.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制度 B.上市保荐制度C.上市审核制度 D.股票定价制度正确答案A(四)债券管理制度的发展历史1.国债:有关国债的管理制度主要集中于二级市场方面。2.金融债券(1)开端:1985年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首次发行。(2)发行主体:1994年以后,政策性银行成立后,发行主体由商业银行转为政策 性银行,首次发行人为国家开发银行,随后,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也加 入发行行列,发行政策性金融债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面向金融机构(国有商业银行、区域性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公司、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发行。2005年4月27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主体增加了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 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发布了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 资本的通知,规定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可根据自身 情况,决定是否发行次级定期债务作为附属资本。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定期债务,须向中 国银监会提出申请,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招募说明书、协议文本等规定的资料。(4)中国人民银行于2006年9月6日发布公告,就商业银行发行混合资本债券的 有关事宜进行了规定。3.企业债:泛指各种所有制企业发行的债券。(1)我国企业债发行始于1983年。(2)1993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债券发行必须符 合国务院下达的全国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和规模内的各项指标,并按现定审批。4.公司债券(1)1998年证券法规定,公司债券的发行仍采用审批制,上市交易则采用核 准制。(2)2006年实施的经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发行公司债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 第7页共226页部门核准,并应当符合2006年实施的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5.证券公司债券:证券公司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注意这里的不包括证券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和次级债券。6.企业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按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 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65天的有价 证券。(1)2008年4月12日,短期融资券适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 工具管理办法,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终止执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机构由中国人 民银行变更为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7.中期票据: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 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注:制定发行计划,计划内灵活设计各 期票据的利率形式、期限结构。8.资产支持证券:是指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发行的、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其收益的受益证券。受托机构以信托财 产为限向投资机构承担支付证券收益的义务。9.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指国际开发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发行的、约定在一 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2005年10月9日,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 币债券11.3亿元和10亿元,这是中国债券市场首次引入外资机构发行主体,熊猫证券 由此诞生。10.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小非金 融企业集合票据业务指引。2009年9月11日发布实施行。(2)中小非金融企业是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界定为中小企业的非金融企业。(3)集合票据则是指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非金 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 册发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券融资工具。第8页共226页知识点四、公司法和证券法修订2005年10月27日修订,2006年1月1日实施。第二节投资银行业务资格大纲要求:了解证券公司的业务资格条件。掌握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资格条件。了解国债的承销业务资格、申报材料。证券公司的业务资格条件1.2006年1月1日实施的修订后的证券法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2.经营单项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的,注册咨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证券 承销与保荐业务且经营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一项以上的,注册资 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3.除资本金要求外,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还必须满足2008年12月1 日实施的保荐办法的规定。4.以下业务需要聘请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 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况。知识点一、证券公司申请保荐机构资格1.注册济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2.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相关规定。3.保荐业务部门要有健全的业务规程,内部风险评估和控制系统,内部结构设置合 理,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销售能力等后台支持。4.从业人员不少于延人,近3年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不少于组人。5.符合保荐代表人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不少于生人。6.2叁内未受到行政处罚。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证券公司申请保荐资格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材料。第9页共226页【例题多选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券公司不得申请注册登记为保荐机构()A.净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B.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重大缺陷,风险控制制度不健全或者未有效执行C.最近3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D.从业人员中符合保荐代表人资格条件的有4人正确答案AB知识点二、保荐代表人的资格条件1.个人申请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取得职业证书。2.3年以上保荐业务从业经历。3.近些内在境内证券发行项目中担任过协办人。4.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成绩合格。5.最近一未因不诚信等受中国证监会行政惩罚。6.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通过任职的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材料。知识点三、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核准1.对保荐机构的申请在4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不核准的书面决定。2.对保荐人的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不核准的书面决定。知识点四、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实行注册登记管理知识点五、国债承销业务的资格条件和资格申请目前,我国国债主要分为记账式国债和凭证式国债记账式国债凭证式国债特点无纸化国债不可上市流通的储蓄性债券发行交 易在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和全国间债券市场 发行并交易通过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 行的网点,面向公众投资者 发行第10页共226页承销团成员分为甲类成员和乙类成员中国境内商业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以 及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 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可以申请成为记账式国 债承销团成员中国境内商业银行等存款类 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银行可 以申请成为凭证式国债承销 团成员承销团原则上不超过辿塞,其中甲类成员不超过成员数20家原则上不超过40家量限制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有效期为拉,期满后,成员资格依照办法再次审批。(一)国债的承销业务资格1.基本条件:6条2.申请记账式国债承销团乙类成员资格的申请人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的条 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或者总资产在人民币100亿元以上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或 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的非存款类金融机构。3.申请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资格的申请人除应当具备乙类成员资格条件外,上一年唐记账式国倩业务还应当位于前25名以内。4.申请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的申请人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1)承销团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或者总资产在人民币100亿元以上的 存款类金融机构;(2)营业网点在40个以上。(二)申请与审批1.记账式国债承销成员的济格宙批由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实施,并征 求银监会和保监会的意见。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资格审批由财政部会同实 施,并征求银监会的意见。2.申请人申请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的,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提交财政部和人民 银行。申请人申请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的,申请材料应当提交财政部。【例题单选题】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资格审批,不涉及到()部门。A.财政部 B.中国人民银行C.保监会 D.银监会第11页共226页正确答案c第三节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控制大纲要求:堂握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的总体要求。熟悉承销业务的风险控制。了 房股票承销业务中的不当行为以及对不当行为的处罚措施。知识点一、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的总体要求1.投资银行部门应当遵循内部“防火墙”原则,建立有关隔离制度,做到投资银行 业务与经纪、自营、受托投资管理、证券研究、咨询等在人员、信息、账户、办公地点 上严格分开,以防利益冲突。2.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10条具体要求p22,其中注意:第一,证券公司应重点防范因管理不善、权责不明、未勤勉尽责等原则导致的法律 风险、财务风险和道德风险。第二,证券公司应建立管理制度,内部审核制度,加强项目核算和内部考核。第三,证券公司应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发行人质量评价体系,应在尽职调查的 基础上,在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分别进行立项评价、过程评价和综合评价,提高投资银 行项目的整体质量水平。第四,证券公司应建立尽职调查的工作流程,加强投资银行业务人员的尽职调查管 理,贯彻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业务人员对尽职调查报告所承担的责任;并 按照有关业务标准、道德规范要求,对业务人员尽职调查情况进行检查。第五,证券公司应加强投资银行项目的内核工作和质量控制。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 务风险(质量)控制与投资银行业务运作应适当分离。第六,证券公司应加强证券发行中的定价和配售等关键环节的决策管理,建立完善 的承销风险评估与处理机制,通过事先评估、制订风险处置预案、建立奖惩机制等措施,有效控制包销风险。证券公司应建立对分销商分销能力的评估监测制度。第七,证券公司应加强投资银行项目协议的管理,明确不同类别协议的签署权限;在承接投资银行项目时,应与客户签订相关业务协议,对各自的权利、义务及其他相关 事项作出约定。第八,证券公司应加强投资银行项目的集中管理和控制,对投资银行项目实施合理 第12页共226页的项目进度跟踪、项目投人产出核算和项目利润分配等措施。第九,证券公司应建立与投资银行项目相关的中介机构评价机制,加强同律师事务 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协调配合。第十,证券公司应当杜绝虚假承销行为。知识点二、承销业务的风险控制证券公司应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依据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规 定。(一)净资本净资本是指根据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公司资产负债的流动性特点,在净资产的基 础上对资产负债等项目和有关业务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控制指标。(二)风险控制指标标准1.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2.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 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3.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 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4.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 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三)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I.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2.净资本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3.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4.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知识点三、股票承销业务中的不当行为及相应处罚(P2425)了解自中国证监会确认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参与证券承销:承销未经核准的证券;在 承销过程中,进行虚假或误导投资者的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推介活动,以不正当手段诱使 第13页共226页他人申购股票;在承销过程中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证券 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承担证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外,自中国证监会确认之日 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证券承销:提前泄漏证券发行信息;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 业务;在承销过程中不按规定披露信息;在承销过程中的实际操作与报送中国证监会的 发行方案不一致;违反相关规定撰写或者发布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发行人及其承销商违 反规定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改正;情节 严重的,处以警告、罚款。第四节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大纲要求:了解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熟悉核准制的特点。掌握证券发行上市保投 制度的内容,以及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监管。工鲤中国证监会对投资 银行业务的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知识点一、监管概述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由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管。知识点二、核准制1.核准制是指发行人申请发行证券,不仅要公开披露与发行证券有关的信息而且必 须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中规定的若干实质条件,同时要求发行人将发行申请报 请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审核制度。2.推行股票、转债发行核准制的重要基础是中介机构尽职尽责。(中介机构主要 包括: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3.特点(与审批制的区别)(1)选择和推荐企业上:由保荐人培育、选择和推荐企业,从而增强了保荐机构 的责任。(2)企业发行股票的规模上:由企业根据资本运营的需要来选择,以适应企业按 市场规律持续成长的需要。(3)发行审核上:发行审核将逐步转向强制性信息披露和合规性审核,发挥了股 第14页共226页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独立审核功能。(4)股票发行定价上:由主承销商向机构投资者进行询价,充分反映投资者的需 求,使发行定价真正反映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和投资风险。知识点三、保荐制度(一)建立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管理制度(“双保”要求)企业发行上市不但要有保荐机构进行保荐,还必须要具有保荐代 表人资格的从业人员具体来负责保荐工作。(二)明确保荐期限1.保荐办法规定,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再次公开发行证券均需保 荐人和保荐代表人保荐。两个阶段:尽职推荐阶段、持续督导阶段。从中国证监会正式 受理公司申请文件到完成发行上市为尽职推荐阶段。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投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的时间及其后 2个完整会计年度。主板上市公司再次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的,持续督导期间 为上市当年剩余的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的时间及其 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主板上市公司再次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的,持续督导期 间为上市当年剩余的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三)确立保荐责任要在推荐文件中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发行人独立性和持 续经营能力等做出必要的承诺。(四)监管措施(P28-30)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和内核负责人违反保荐办法,未诚实 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对其采取监管谈话、重点 关注、责令进行业务学习、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 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保荐机构、保荐业务负责人或者内核负责人在1个自然年度内被采取监管措施累计 5次以上,中国证监会可暂停保荐机构的保荐资格3个月,责令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业务 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保荐代表人在两个自然年度内被采取监管措施累计两次以上,中 第15页共226页国证监会可在6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有关具体监管措施规定如下:1.保荐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自确认之日起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3 个月;情节严重的,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6个月,并可以责令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业务负 责人、内核负责人;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其保荐机构资格:(1)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与保荐工作相关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内部控制制度未有效执行。(3)尽职调查制度、内部核查制度、持续督导制度、保荐工作底稿制度未有效执 行。(4)保荐工作底稿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5)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提供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的文件。(6)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审委的审核工作。(7)通过从事保荐业务牟取不正当利益。(8)严重违反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的其他情形。2.保荐代表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 3-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其保荐代 表人资格:(1)尽职调查工作日志缺失或者遗漏、隐瞒重要问题。(2)未完成或者未参加辅导工作。(3)未参加持续督导工作,或者持续督导工作未勤勉尽责。(4)因保荐业务或其具体负责保荐工作的发行人在保荐期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开谴责。(5)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审委的审核工作。(6)严重违反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的其他情形。3.保荐代表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撤销其保荐代表人资格;情节严重 的,对其采取证券市场禁人的措施:(1)在与保荐工作相关文件上签字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但未参加尽职调查 第16页共226页工作,或者尽职调查工作不彻底、不充分,明显不符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2)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3)本人及其配偶持有发行人的股份。(4)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提供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的文件。(5)参与组织编制的与保荐工作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4.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因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期间的,中国证监 会暂不受理该保荐机构的推荐;暂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5.发行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自确认之日起暂停保荐机构的保荐资格 3个月,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1)证券发行募集文件等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即亏损。(3)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6.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 认之日起3-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撤 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1)证券上市当年累计50%以上募集资金的用途与承诺不符。(2)公开发行证券并在主板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50%以上资产或者主营业务发 生重组。(5)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50%以上资产 或者主营业务发生重组,且未在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披露。(6)实际盈利低于盈利预测达20%以上。(7)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者程序违规,涉及金额较大。(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涉及金额较大。(9)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涉及金额较大。第17页共226页(10)违规购买或出售资产、借款、委托资产管理等,涉及金额较大。(1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占发行人利益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 任。(12)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1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四、中国证监会对投资银行业务的检查(一)非现场检查1.非现场检查主要是通过手工或计算机系统对证券公司上报的年度报告等资料进 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统计分析,通过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2.非现场检查主要包括证券公司的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与承销 业务有关的自查内容等内容。3.证券公司的年度报告。证券公司应向中国证监会,沪、深证券交易所,公司住所 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报送年度报告。中 国证监会会鼓励证券公司将年度报告对外公开披露。4.董事会报告。在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部分,证券公司应按以下要求披露证券 承销业务的经营情况:(1)按发行类别(如首次发行、公募增发、配股、债券发行等)分类的本年和以 前年度累计担任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的次数、承销金额以及相应的承销收入。(2)本年和以前年度累计上市推荐次数、项目和收入情况。(3)本年和以前年度累计担任财务顾问次数以及本年财务顾问收入情况。(4)若涉及外币,应按承销期末的汇率将外币折合成人民币。5.财务报表附注。在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部分,证券公司应按以下内容对这 两个报表项目进行注释:(1)代发行证券。按承销方式披露代发行证券的期初未售出数、本期承购或代销 数、本期已售出数、本期转出数和期末结存数。(2)证券发行收入。按承销项目类别股票发行收入、国债发行收入和其他债券发 行收入等)披露本年数、上年数及增减百分比。第18页共226页6.与承销业务有关的自查内容。(1)承销业务的基本情况。(2)合规性自查。(3)存在的问题分析。(4)内部管理措施。【例题多选题】证券公司应该向哪些机构报送年度报告()。A.中国证监会B.沪深证券交易所C.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D.中国证券业协会正确答案ABCD(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证券承销业务的合规性、正常性和安全性。包括对机构、制 度与人员的检查和对业务的检查。1.业务的检查。(1)是否按制定的立项决策程序、操作流程和作业标准操作,以控制风险。(2)有关档案资料和工作底稿的保存是否完备。(3)内核小组的工作是否有效,是否对承销商备案材料的合规性尽职审核。(4)是否按规定组织承销团,承销团中副主承销商的数量是否符合规定。(5)是否按规定收取包销佣金和代销佣金。(6)单项包销金额和同时包销总金额是否符合规定。(7)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是否充分披露。(8)是否按规定按期报送承销商备案材料和承销工作报告。(9)是否有公告的信息与中国证监会审定的内容不一致的情况。(10)作为主承销商,对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是否进行 了核查,是否出现过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11)担任主承销商时,作为知情人对发行人公告前的内幕信息是否有泄露。(12)在承销业务中,是否有向发行人提供融资或变相融资的行为。(13)在首次发行、配股、增发和国有股转配中承担的承销风险大小。第19页共226页(14)是否按规定的程序承销企业债券。(15)承销地方企业债券是否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查与可行性分析,卖不出去时,公司自己包销的金额有多少。(16)已承销尚未到期的企业债券金额有多少,是否超过净资产的80%,是否跟踪,是否存在兑付风险。(17)代垫的到期企业债券金额有多少,是否制订了迫讨方案2.机构、制度与人员的检查。(1)公司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和组织体系,以控制风险和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银行部门的设置和管理架构;项目的立项决策程序、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是否按照“防火墙”原则,在投资银行、自营、经纪、资 产管理、研究咨询等相关部门设定了物理和制度上的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 信息的人员,是否有相应的批准程序和监督机制;是否设立了内核小组或风险控制委 员会及相应的内核程序,内核小组是否在中国证监会备案;是否设立了独立的内部稽 核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投资银行部门进行检查,稽核的方式和频次如何;是否建 立了发行人质量评价体系;是否建立了工作底稿和档案制度。(2)公司负责承销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是否有相应的证券从业资格,或是否通过了从业资格考试。(3)公司对其证券承销业务人员的继续培训计划和职业道德教育的方式、期限、内容。(4)有无专门为承销业务提供咨询的研究部门,是如何与投资银行部门交换研究 成果的。(5)适应核准制的推出,公司在发行人筛选(质量评价体系)、辅导和跟踪、公 司内部的风险控制和激励、提高人员素质及档案管理上做了哪些准备。【例题填空题】某公司的会计审核是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该公司于1月 31日在主板上首次公开发邮,它的保荐人的持续督导期限为()。正确答案35个月。【例题多选题】(2010年3月)证券公司应向()报送年度报告。A.中国证监会B.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第20页共226页C.中国证券业协会D.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正确答案ABCD第二章股份有限公司概述本章一共分为六节第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大纲要求: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原则、方式、条件和程序。了解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的概念、资格及其法律地位。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性质、内容以及章程的修 改。掌握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要 求和变更程序。考点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原则、方式、条件和程序(一)设立原则及设立方式r发起设立、设立方式1I募集设立向特定对象募集Jr准则设立原则公开募集=核准设立制度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公司,社会公众不参 与股份认购。2.募集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募 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2005年10月27日修订的实施的公司法将募 集分为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和公开募集设立。3.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符合公司法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