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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乡村数字治理的路径探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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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 22卷(第 6期)003465 J.Shanxi Agric.Univ.(Social Science Edition)No.6 Vol.22 2023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乡村数字治理的路径探索吴爽1,李哲2(1.渤海大学 法学院,辽宁 锦州 121013;2.渤海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锦州 121013)摘要:乡村数字治理既是解决传统乡村治理难题的迫切需求,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乡村数字治理本质上是多元主体依托数字技术协同共治的过程。以基层党组织、乡镇政府、村委会、村民、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等为代表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是实现乡村数字治理有效

2、的治本之策。当前,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乡村数字治理还面临着多元主体数字参与不足、数字治理合力难以形成、数字治理制度尚不完善、数字治理技术存在短板等困境,未来需要着力提高多元主体数字参与能力、凝聚数字治理合力、完善相关数字治理制度建设及强化数字治理技术供给,促进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乡村数字治理,从而提升乡村治理绩效,实现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关键词:乡村数字治理;多元主体;协同共治中图分类号:D422.6;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16X(2023)06009808一、问题提出与文献梳理 以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日益成熟,为乡村治理转型注入了新动力,提供了

3、重要机遇。作为社会关切的一个研究热点,乡村数字治理既是解决传统乡村治理难题的迫切需求,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方面,伴随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快速流动,传统基层治理模式已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日趋面临着时效性差、决策缺乏科学性、村民参与程度低等挑战,亟需变革。另一方面,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显著,城乡“数字鸿沟”依然存在,党和政府迫切需要通过乡村数字化的战略设计,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在此背景下,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2022 年中央网信办等 十 部 门 印 发 的 数 字 乡 村 发 展 行 动 计 划(20222025)为“十四五”期间

4、数字乡村的发展部署了八大行动,其中就包含数字治理能力提升行动。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由此可见,国家对数字治理在乡村建设中发挥优势作用寄予厚望。如何利用数字化技术所产生的创造力、活力以及塑造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将是未来我国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向和关键内容。乡村数字治理不仅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也是学者们关注的重点内容。从研究进展来看,学术界主要从乡村数字治理必要性、乡村数字治理应用场景、乡村数字治理转型困境及实践路径四个领域展开。一是乡村数字治理必要性的探讨。乡村数

5、字治理不仅是满足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和破解乡村振兴实践难题的创新路径1,也是城乡平衡发展的现实需求,有助于城乡资源合理配置与流动,进一步缩小城乡“数字鸿沟”2,更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政治任务,国家的政治动员与制度安排是乡村数吴爽,李哲.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乡村数字治理的路径探索 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22(6):98105.WU Shuang,LI Zhe.Path exploration for multiple subjects to participate in rural digital governance J.Journal of Shanxi

6、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2023,22(6):98105.DOI:10.13842/ki.issn1671816X.2023.06.011收稿日期:20230720 修回日期:20230817基金项目:辽宁省司法厅项目“法治为本视角下,辽宁乡村三治融合治理体系建设研究”(2023LNFZZX-A11);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乡村振兴战略下辽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研究”(LJKMR20221503)作者简介:吴爽,研究方向:乡村治理。吴爽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乡村数字治理的路径探索字治理的政治基础3。二是乡

7、村数字治理应用场景的研究。数字技术主要在基层党建4、乡村政务管理5、乡村村务管理6、公共服务供给7等应用场景发挥着精准赋能作用,推动乡村治理的数字化转型。三是乡村数字治理现实困境的分析。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在彰显数字赋能显著优势的同时,也暴露出一系列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数据流通受阻8、数据思维不足9、数字人才短板10、数字基础设施薄弱11等。此外,数字治理衍生出的“技术万能论”12“数字形式主义”13带来了技术鸿沟、安全隐患、侵犯权利等诸多风险,产生了负面情感效应14,使乡村数字治理存在异化风险。四是乡村数字治理实践路径的探索。乡村数字治理表现为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场域中的广泛应

8、用,大多数学者从平台建设、理念转变、主体协同、制度保障等方面展开研究,提出了创新治理思维,培育数字治理理念15、建立统一的乡村治理数字化基础平台16、强化公民参与,提升村民在乡村数字治理中的主体性地位17、实现各个治理主体的彼此协调与有效互动18;健立健全乡村数字管理体系19等实践路径。综合而言,现有研究呈现了乡村数字治理的基本蓝图,提出了一些建设性论断,为后续研究提供了有益借鉴,但仍留有可供描绘的探究空间。乡村数字治理本质上是多元主体依托数字技术协同共治的过程20。目前,学术界已意识到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数字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鲜少有文献对此做出专门论述。基于此,本研究从主体视角出发,以多

9、元主体协同共治为分析框架,系统分析多元主体在乡村数字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在此基础上总结实践困境,并探索优化路径,以期为乡村数字治理过程中多元主体精准发挥作用提供借鉴。二、乡村数字治理主体的划分及角色定位 结合目前大多数乡村实际情况,新时代乡村数字治理多元主体具体应该包括基层党组织、乡镇政府、村委会、村民、市场主体及社会组织。这六大主体之间存在着强弱互济、优势互补的关系,通过协调与配合共同推动乡村数字治理进程(如图 1所示)。(一一)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领导核心基层党组织作为乡村数字治理的领导核心,在乡村数字治理过程中发挥着关键的引领作用。一是制定战略规划。基层党组织负责制定乡村数字治理

10、的战略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确保乡村数字治理工作符合国家战略和地方实际需求。二是整合力量。基层党组织发挥自身领导优势,整合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农村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推动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服务提升和数字化技能培训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党支部可以组织党员开展调研和座谈会,深入了解村民对数字乡村建设的期望和需求。通过与村民的面对面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对数字技术的接受程度、需求程度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 难,从 而 引 导 多 元 主 体 共 同 参 与 数 字 乡 村建设。(二二)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主导者主导者乡镇政府在乡村数字治理过程中处

11、于主导地位,发挥着关键的统筹协调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统筹协调资源。乡镇政府在乡村数字治理过程中,需要整合和协调各类资源,包括财政资金、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建设等,确保乡村数字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加强部门协同。乡镇政府通过运用数字技术整合内部资源,打破部门间行政壁垒,建立跨部门的主体和业务协同体系,提高业务处理效率。三是创新发展模式。乡镇政府应当关注乡村数字化发展的创新模式,在工作中敢于接受新事物,鼓励和支持图 1 乡村数字治理中多元主体角色定位99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 22 卷(第 6 期)2023 年各类数字产业发展,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三三)村委会村委会:组织

12、者组织者村委会作为政府与村民之间的桥梁,在乡村数字治理过程中发挥组织与实施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贯彻落实政策。村委会负责将乡镇政府和基层党组织关于乡村数字治理的政策与规划落实到村级层面,确保各项措施在村内得到有效执行。二是参与项目实施。村委会积极参与乡村数字治理项目的实施,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信息化服务等,确保项目能够切实满足村民需求。三是宣传普及数字治理知识。村委会负责对村民进行数字治理相关的宣传教育,普及互联网知识和技能,动员村民参与数字治理项目,增强村民数字治理的参与意识。(四四)村民村民:主体建设者主体建设者作为乡村数字治理过程中的重要主体,村民具有双重角色,既是乡村数字治

13、理的主要受益者,又是乡村数字治理的主体建设者。村民通过数字技术的运用,参与各种数字化服务和活动,参与到村庄的规划、管理和决策中来,成为推动乡村数字治理发展的重要力量。具体体现在:一是施展自觉能动性,积极配合建设的实施。首先,村民对乡村生活的需求和问题了如指掌,他们的反馈对于乡村数字治理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有助于政策更加贴近实际需求。其次,村民可积极参与乡村数字治理项目的实行和监督过程,及时反馈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与其他主体互相交流、协作,建立良好的乡村数字治理合作环境。二是增进自身能力,发挥主体作用。村民在数字治理过程中,通过积极参与线上线下活动、使用数字化平台和服务,有机会提升

14、自身数字素养,为乡村数字治理奠定自治氛围和浓厚的数字环境。(五五)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推动者推动者乡村数字治理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持,市场主体在其中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一是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例如,企业为乡村提供网络设备、服务器、传感器等技术设备,协助乡村建设宽带网络和无线覆盖,为数字化治理提供技术保障。二是收集和分析数据。例如,企业可以通过传感器、监测设备和物联网技术,获取农田、水源、气象等数据,并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处理,提供农作物种植、灾害预警、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决策支持。三是提供数字治理平台。例如,“为村”是腾讯公司面向中国乡村及社区推出的智慧乡村信息服务

15、平台,利用“互联网+”模式助力为乡村数字治理插上翅膀。(六六)社会组织社会组织:辅助者辅助者农村社会组织主要指由村民组织起来的、执行一定社会功能、追求特定社会目标的社会群体,具有自愿性、互助性和非经济性特征,主要包括社会服务类、文化类、经济互助类和政治管理类等,是乡村数字治理中的重要参与力量,在乡村数字治理中起到重要辅助作用。社会组织可以帮助政府部门和村两委更好地了解村民需求,提供专业建议,协助推动项目实施。例如,社会组织可以协助村委会开展互联网技术普及和培训活动,提高村民的数字素养。或者开展社会服务与民生关怀,利用数字化手段,为村民提供各类便捷、高效的社会服务。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乡村数字治

16、理的现实困境 从当前乡村数字治理的实践现状看,基层党组织、乡镇政府、村委会、村民、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基本都能参与其中,多主体间形成了良性互动,创新了一些特色亮点。如张家港市永联村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社会组织、村民等主体在乡村数字治理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协同推动乡村数字治理,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乡村数字治理仍然存在主体参与不足、治理合力难以形成、治理制度尚不完 善、治 理 技 术 供 给 不 足 等 困 境,减 弱 共 治合力。(一一)多元主体数字参与不足多元主体数字参与不足1.基层干部数字素养不高。干部队伍是乡村数字治理的主要发起者和执行者,干部队伍的数字素养将会直

17、接影响乡村数字治理的质量和效果。当前,基层干部普遍存在数字素养不高的问题。一是基层干部传统治理理念转变慢。随着数字治理引进农村,对基层干部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但目前大多基层干部的治理理念仍停留在传统治理观念中,导致数字治理意识较为落后。二100吴爽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乡村数字治理的路径探索是基层干部数字治理能力较弱。由于缺乏专业的数字培训和教育,基层干部利用数字技术处理业务工作的能力不高,对数字技术的认知还仅停留在电子商务活动等粗浅层面,没有追踪数字技术的最新发展动态,利用数字技术进行业务操作的能力有待提升。2.村民主体数字参与弱化。村民是参与乡村数字治理的主体力量,但当前乡村数字治理模式仍大部

18、分以政府为主导,村民参与乡村数字治理的主体性较弱。一方面是受村民自身数字能力贫困的制约。村民参与乡村数字治理的积极性源于对其内涵有较为全面的认知和理解,但由于缺乏必要的数字技能和知识,村民难免被排斥在数字生活之外。另一方面是由于数字平台建设不完备。当前各类乡村信息平台的主要功能仍然主要停留在信息发布和通知通告等基础环节,没有为村民真正提供数字参与渠道,使乡村数字治理流于 表 面 化,村 民 无 法 实 质 参 与 到 乡 村 数 字 治理中21。3.社会组织数字参与深度有限。当前,社会组织在许多乡村出现并日渐增多,但是,从实际效果来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数字治理深度有限。一是农村社会组织总体规模

19、仍然较小,组织相对松散,缺乏明确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二是农村社会组织的社会认可度有待提高。部分村民和政府部门对农村社会组织的能力和作用持保留态度,这对社会组织在乡村数字治理中发挥影响产生了一定的制约。三是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数字治理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不足。农村社会组织数字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普遍不高,动员村民参与数字治理的力量较弱。(二二)数字治理合力难以形成数字治理合力难以形成1.多元主体间利益诉求不一致。随着治理环境多样、治理主体多元、治理关系多维,各主体间的利益协调关系也变得更为复杂,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利益诉求。村民注重享受数字治理带来的便捷化服务,希望数字技术能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教育、医疗、

20、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以及解决他们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市场主体则关注数字治理对其业务运营和发展的影响,希望通过数字化手段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扩大市场。政府部门利益诉求往往与社会公益、可持续发展和治理效能相关。多元主体利益诉求的不一致易造成冲突,阻碍集体合作的成效。2.多元主体间信任缺失。伴随着我国乡村社会结构的转变,以往基于血缘、亲缘和地缘关系形成的紧密社会网络和信任机制遭到冲击和破坏。数字技术的嵌入让本就日益开放与流动的乡村社会又增添新的不确定性,加剧了多元主体间的不信任。一方面,数字技术的嵌入改变了乡村社会的经济和社会结构。新的数字经济模式和商业模式的涌现,使得传统的乡村经济活动面临着新

21、的竞争和变革。另一方面,数字技术的普及也对乡村社会的社会关系和传统文化产生了影响,使得人们面临着新的社会关系和价值观的重构,增加了社会结构的不确定性。(三三)数字治理制度尚不完善数字治理制度尚不完善1.多元主体间权责边界不清。虽然国家已颁布了系列政策文件,规定了不同主体在乡村治理中所处地位和所应发挥的作用,但由于政策细化不够,导致主体间边界模糊,易出现多元主体掣肘、推诿的现象。一是村委会与乡镇政府权力边界模糊。数字治理强化了政府对乡村社会的动态管理,一定程度上会使村委会的自治功能受到削弱。二是村委会和村支部权责关系交叉。由于对两种权力的职责权限和互动方式规定不明确,在合作治理中经常出现两者职权

22、叠加或相分离的现象22,增 加 了 治 理 成 本,降 低 了 协 同 治 理 的效率。2.数字治理成果评估制度不健全。治理的好坏,归根结底要看治理的效果,而对治理结果进行评估检验是检验治理效果的重要途径。乡村数字治理的参与方包括政府、市场主体、村民等多元主体,乡村数字治理成果的考核也应该由多元主体构成,尤其普通村民对治理结果的评价和满意度至关重要。然而,当前考核形式主要以政府政绩考核为主,考核内容也主要关注平台访问量、点击率等量化指标,对发展质量和民众感受的关注不够。因此,无论从考核主体、考核形式还是考核内容来看,多元主体参与数字治理评估制度的建设任重而道远。(四四)数字治理技术供给不足数字

23、治理技术供给不足1.乡村数字基础设施薄弱23。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乡村数字治理对乡村的数字条件提出了一101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 22 卷(第 6 期)2023 年定要求。其顺利实施有赖于互联网基础设施在乡村地区的全面覆盖,同时要求每个家庭乃至每个用户都拥有电子设备并能通过智能终端参与其中24。然而当前无论是乡村整体还是村民个人,都尚未满足这一条件。乡村数字治理建设起步较晚,数字建设的基础条件比较薄弱,造成数字基础设施在乡村地区铺设难度较大,运营成本较高,这对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数字治理形成了一定的阻碍。2.多元主体间存在数据梗阻。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乡村数字治理有赖于数据的广泛流通和共享。但

24、当前多元主体间存在“信息孤岛”现象,引发协同失衡。一是数据交换与共享不畅。目前各地区的乡村数字治理还处于自行摸索阶段,各类数字化项目虽然数量居多,但大都各自为营,缺乏统一的数据监管平台,导致横纵向数据之间呈现相互孤立、分离的状态,多元主体间信息开放和共享程度较低。二是政府部门间存在“数据壁垒”。由于乡村数字治理在建设初期阶段,缺乏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导致同一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政务信息系统相对独立、联通困难,使得基层报表总量多、频次高,给基层工作者的工作增添了许多负担。四、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乡村数字治理的优化路径 数字治理具有普惠性和广泛性等优势,推进乡村数字治理旨在通过数字技术与数字平台,发挥政

25、、村、民、企等多元主体的治理优势,建构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新模式。因此,应着力解决好现有实践中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所面临的现实困境,从而最大限度地助推乡村数字治理建设工作顺利、高质量地开展。(一一)提高多元主体数字参与能力提高多元主体数字参与能力1.提高基层干部数字治理能力。基层干部是加强和创新乡村数字治理最基础的力量。推动乡村数字治理向纵深发展,必然要求干部队伍具备高水平的数字素养。其一,强化基层干部数字治理意识。转变基层干部传统思维观念,将数字赋能、大数据思维等理念深度融入乡村治理中。其二,重视乡村数字内生人才培育。通过搭建线上线下学习交流平台,定期组织数字技能培训和教育活动,特别针对年轻的乡村

26、干部和网格员,提高他们在数字环境中的工作能力,打造一批专业知识扎实的数字化人才队伍。其三,优化数字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实施人才引进政策,选拔具备高数字素养的干部担任关键岗位,同时实施定期的数字素养考核,将数字素养作为选拔、晋升和奖励的重要考核指标。其四,营造良好的数字人才发展环境,为外部人才的嵌入创造有利条件。包括优化政策措施,提供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以吸纳乡村精英返乡创业、投入村庄建设发展,推动乡村数字治理内源式发展。2.突出村民治理主体地位。村民是乡村数字治理的“主力军”。其主体性力量的发挥,是探索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关键问题,关乎乡村数字治理的成败。为此,要加快培育数字村民,提升农民参

27、与乡村数字治理的意愿、能力和权利,重塑村民主体性。其一,数字下沉,为村民“技术赋能”。加强村民数字知识和数字技能的普及和培训,提高村民的数字素养。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普及村民数字知识,同时将数字技能培训纳入村民培训工作,培育一批具备互联网思维和信息化应用能力的数字村民。其二,渠道下沉,为村民“技术赋权”。借鉴北京“晓村务”、浙江衢州“龙游通”、象山县“村民说事”等成功的互动平台案例,探索构建以党建引导为核心,以微信等移动互联网应用为支撑的村民互动交流平台,拓宽村民参与乡村数字治理的渠道和途径,实现村民与村干部的有效互动。其三,动力下沉,从农村内在动力入手,以村民的情感作为切入点,以情感

28、化的治理模式来激发农民的参与,村民偏感性思维,乡村数字治理要注重融入村民实际生活和实际利益中去,提高村民对乡村数字治理的感知度。其四,服务下沉,推进契合村民需求的数字治理。一方面,充分发掘乡村数字治理平台的信息采集功能,通过数据分析及时获取村民动态化的需求,做到重心下移、服务下沉。另一方面,及时发现并解决乡村数字治理过程中出现的信息技能要求与村民自身素质不匹配的问题,建立和乡村人口结构相契合的乡村数字治理平台25。其五,注重对老龄人的数字关怀,弥合老龄人“数字鸿沟”。如在数字产品研发中开发长辈模式、关怀模式功能,对老龄人102吴爽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乡村数字治理的路径探索继续保留线下服务渠道,

29、改善人机界面设计,帮助老龄人避免由于信息处理能力减弱而导致的认知超载,提升老龄人在数字信息化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3.拓宽社会组织数字参与维度。社会组织是乡村数字治理的有益补充。加快社会组织融入数字治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其一,加强社会组织内部建设。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其二,加大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和制定优惠政策,激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数字治理。其三,提高社会组织在社会中的认可度,引导社会组织进入乡村数字治理领域。其四,拓宽社会组织参与的领域和方式,推动社会组织融入数字治理。除了提供数字化公共服务,社会组织还可以通过开展

30、调研、宣传推广、社区参与等方式参与乡村数字治理。例如,组织开展乡村数字化需求调研,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宣传推广活动,提高村民对数字乡村建设的认知和参与意愿;促进社区村民参与数字化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推动数字化治理的普及。(二二)凝聚多元主体数字治理合力凝聚多元主体数字治理合力1.协调多元主体间利益。马克思主义利益观认为“追求利益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动因”,从这个意义上讲,利益是推动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根本动力。凝聚多元主体数字治理合力,必须综合考虑、协调不同主体的利益26。其一,完善利益表达和对话机制。数字技术的嵌入导致传统的面对面参与和沟通机制的弱化。要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建立有

31、效的沟通渠道,让不同主体能够自由表达观点和利益诉求,鼓励各主体之间进行民主协商,寻求共识和解决方案。其二,通过构建多元主体间价值共识,引导多元主体形成共同利益。乡村数字治理要以村庄利益最大化为合作共治的根本价值导向。在此基础上,明确多元主体的行动目标,让各主体认识到彼此的相互依赖性和互补性,使各方愿意在一定程度上做出妥协和让步,形成利益的“最大公约数”。2.加强多元主体间信任建设。信任直接影响着多元主体在乡村数字治理中的合作程度。探索有效的信任建设路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乡村数字治理效能。其一,以党建引领乡村数字治理。党的领导为多元主体协同推进乡村数字治理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为信任建设提供了

32、核心动力。要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有效吸引多元主体力量参与乡村数字治理之中。其二,加强政府在乡村数字治理中的公信力,推动政府向服务型数字政府转变,以实实在在的服务效能赢得村民的认可。其三,培塑公民精神,强化人们对公民身份的心理认同。例如,通过开展富有传统文化内涵的主题实践活动,营造公共参与空间,提高公民的公共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三三)完善相关数字治理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数字治理制度建设1.厘清多元主体权责边界。明确治理主体间权责关系,是促成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前提条件。为此,要厘清多元主体间权责边界,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乡村数字治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其一,明确职责

33、分工。对村委会和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支部在乡村数字治理过程中的职能定位、任务、治理权限和治理方式以及合作空间与合作方式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各主体在乡村数字治理过程中各司其职,不缺位、越位、错位。其二,理顺主体间关系。坚持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数字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引领共建方向;发挥乡镇政府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务服务平台搭建方面的主导作用;赋予村级组织数字治理自主权,防止行政权力过多干预乡村自治;激发市场主体参与乡村公共服务平台、智慧社区建设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社会组织等在乡村数字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增强村民的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使其自觉参与到各类数字平台建设中,发挥主体性作用。2.完善数字治理

34、成果评估机制。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下所形成的乡村数字治理成果既是多元主体集体行动的生动表现,也是多元主体对行政权力进行约束的有力工具27。因此,应该通过搭建平台、倾听民意、完善程序等途径完善治理成果评估机制。其一,动员多元力量参与评估过程。通过开展问卷调查、举办公众听证会等方式,收集民众意见,并及时归纳、汇总,使民众真正参与到乡村数字治理成果评估过程中。其二,优化乡村数字治理考核内容体系。将政府服务效率、103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 22 卷(第 6 期)2023 年民众满意度、公众参与度等作为为考核评价的核心要素,使民众真正掌握乡村数字治理的评判权。其三,探索乡村数字治理新型考核方式。

35、借助高校、评估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和地区间交叉考核力量,提升考核评估的科学性与公信力。(四四)强化数字治理技术有效供给强化数字治理技术有效供给1.完善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乡村数字治理,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必不可少。其一,强化乡村数字治理经费保障。一方面,加大政府相关专项资金对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和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活化社会资本,激发社会资本投资乡村数字领域重大项目的活力,建立多元化的协同参与运营机制。其二,推动农村交通、水利工程、农业生产加工、农村电力、农村资源等领域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其三,推动农村宽带网络、数字电视网新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建设和服务

36、终端数字化改造。加快推进落后偏远地区乡村 4G网络的全覆盖,逐步实现 5G 网络在乡村的普及,提升乡村数字化网络设施水平。其四,建立乡村数字化服务的优惠机制。如,在乡村设立免费或低价联网的公共服务场所,提供教育培训、养老医疗等方面讯息。2.打通数据共享平台梗阻。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乡村数字治理效能的提升需以治理技术优化为支撑。优化治理技术,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其一,统一治理信息流通标准。制定统一的信息流通标准,包括数据格式、接口规范、安全性要求等方面,确保不同系统和平台之间的互操作性。其二,搭建统一开放的乡村数字治理平台,整合和连接不同层级和不同系统中的数字信息资源,解决“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

37、问题,真正实现多元主体平等参与,协同共治。其三,推行数字“一张表”改革,将以往分散数据统一建库管理,汇聚公安、人社、民政、农业农村、司法等多部门系统数据,保障数据的互通共享,打通部门间数据梗阻。五、结语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这种情形下,乡村数字治理必然需要政、村、民、企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其中,同时要求各方主体充分厘清自身的角色定位,以保证各主体可以有效发挥自身的优势、作用与力量,在此基础上,协同共治,以形成协同推进乡村数字治理的良好格局,为乡村数字治理提供助力。本研究以多主体协同为研究视角,以多方主体协同共治为分析框架,对乡村数字治理主体

38、角色定位、协同共治困境及实现路径等进行阐述和探究。然而,乡村数字治理是一项点多面广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在深入了解和分析本地实际需求和发展现状基础上,结合建设项目特点,探索相应的行动机制和运营模式,不断提升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展望未来的研究,需要结合实践的发展,依据乡村数字治理的具体应用场景,精准定位参与治理的众多主体及作用,作出更全面、适用的探讨。参考文献1 张佳慧.数字乡村治理推动高质量乡村振兴的实践逻辑与优化路径 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21(3):4251.2 赵星宇,王贵斌,杨鹏.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数字乡村建设 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

39、022,22(6):5258.3 武小龙.数字乡村治理何以可能:一个总体性的分析框架 J.电子政务,2022,234(6):3748.4 曹银山,刘义强.农村基层数字党建的运作机理与路径优化 J.理论月刊,2023,498(6):8088.5 沈费伟,诸靖文.乡村“技术治理”的运行逻辑与绩效提升研究 J.电子政务,2020(5):5868.6 赵早.乡村治理模式转型与数字乡村治理体系构建J 领导科学,2020(14):4548.7 方堃,李帆,金铭.基于整体性治理的数字乡村公共服务体系研究 J.电子政务,2019(11):7281.8 冯献,李瑾,崔凯.乡村治理数字化:现状、需求与对策研究 J

40、.电子政务,2020,210(6):7385.9 陈在天,赵秀凤.以系统思维推进乡村数字治理:重要 意 义、运 行 逻 辑 与 实 践 路 径J.改 革 与 战 略,2023,39(4):1523.10 文丰安.数字乡村建设:重要性、实践困境与治理路径 J.贵州社会学,2022(4):147153.11 江维国,胡敏,李立清.数字化技术促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研究 J.电子政务,2021(7):7279.12 张雅勤.乡村数字治理的技术主义迷误及其社会性调适 J.中国行政管理,2023,453(3):126133.104吴爽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乡村数字治理的路径探索13 张世勇.技术治理助推

41、乡村治理的有效路径探索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29(2):4047.14 谢瑜,谢熠.大数据时代技术治理的情感缺位与回归 J.自然辩证法研究,2022,38(1):124128.15 丁波.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逻辑、困境及路径 J.新疆社会科学,2023,244(3):132138,152.16 李全利,朱仁森.打造乡村数字治理接点平台:逻辑框架、案例审视与联动策略J.学习与实践,2022,457(3):8292.17 苏岚岚,赵雪梅,彭艳玲.农民数字治理参与对乡村治理效能的影响研究 J.电子政务,2023,247(7):5772.18 朱金涛,孙迎联.数字乡村建设的多

42、元主体赋能困境及行动机制研究 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22(6):7082.19 沈费伟,叶温馨.数字乡村建设:实现高质量乡村振兴的策略选择 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1(5):4153.20 许志中,武小龙,刘祖云.都市近郊乡村数字赋能的过程机理及实践逻辑基于南京市浦口区试点的个案考察 J.电子务,2023,245(5):215.21 刘天元,田北海.治理现代化视角下数字乡村建设的现实困境及优化路径 J.江汉论坛,2022,525(3):116123.22 刘方亮,刘雁成.乡村治理主体结构:内容构成、问题成因和优化路径 J.理论导刊,2021,(4):7380.23

43、董志勇,李大铭,李成明.数字乡村建设赋能乡村振兴:关键问题与优化路径J.行政管理改革,2022(6):3946.24 冯朝睿,徐宏宇.当前数字乡村建设的实践困境与突破路径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53(5):93102.25 李妮,陈敬敬.农民主体性视域下乡村数字治理如何从“云端”走向“基层”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23(5):92100,104.26 廖慧勤.建构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境遇与选择J.理论导刊,2022(1):7379.27 杜智民,康芳.乡村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路径构建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1(4):6370.Path ex

44、ploration for multiple subjects to participate in rural digital governanceWU Shuang1,LI Zhe2(1.College of Law,Bohai University,Jinzhou 121013,China;2.School of Marxism,Bohai University,Jinzhou 121013,China)Abstract:Rural digital governance is not only an urgent need to solve traditional rural govern

45、ance problems,but also an important task in the modernization process of national governance.Rural digital governance is essentially a process of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of multiple subjects relying on digital technology.Multi-subject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represented by grassroots party organiz

46、ations,township governments,village committees,villagers,market entities,and social organizations is a fundamental strategy for effective rural digital governance.At present,multi-subject collaborative participation in rural digital governance still faces difficulties such as insufficient digital pa

47、rticipation of multiple subjects,difficulty in forming digital governance synergy,imperfect digital governance system,and shortcomings in digital governance technology.In the future,it is necessary to focus on improving the digital participation capabilities of multiple subjects,condensing digital g

48、overnance synergy,improv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levant digital governance systems,strengthening the supply of digital governance technology,and promoting the collaborative participation of multiple subjects in rural digital governance,so as to improve rural governance performance and realize the m

49、odernization of Chinese-style rural governance.Keywords:Rural digital governance;Multiple subjects;Collaborative governance(编辑:牛晓霞)105王慧敏武小龙黄天柱吴爽1989年出生,江苏东台人,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访问学者(2017.09-2018.09)。现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苏省领导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学会社会发展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理事会理事,南京市雨花

50、台区城市治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主要从事城乡基层治理、社区工作与治理、数字治理与公共安全等领域的研究。近年来,共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面上资助)、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项目等各类课题20余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青年项目、面上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7项。在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农业经济问题学海电子政务社会发展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内蒙古社会科学等期刊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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