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DB33∕T 2061-2017 港口及航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pdf

上传人:q****1 文档编号:123079 上传时间:2022-08-21 格式:PDF 页数:18 大小:445.3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33∕T 2061-2017 港口及航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DB33∕T 2061-2017 港口及航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DB33∕T 2061-2017 港口及航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DB33∕T 2061-2017 港口及航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DB33∕T 2061-2017 港口及航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ICS 93.140 P 67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20612017 港口及航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Technical criterion for port and channel video surveillance system construction 2017 - 12 - 01 发布 2018 - 01 - 01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3/T 20612017 I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与定义 . 1 4 缩略词. 2 5 建设原则. 2 6 系统技术要求 . 4 7 系统联网要求

2、. 9 8 监控中心. 11 9 检验 . 12 10 验收. 12 参 考 文 献 . 15 DB33/T 2061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港航管理局、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港航管理局、浙江圣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长兴、温志伟、何芊易、李新、钱利屏、陈鑫、贺韩冬、黄军、陈文献、章洪艇、郭威。 DB33/T 20612017 1 港口及航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1 范

3、围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及航道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建设原则、系统技术要求、系统联网要求、监控中心、检验、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港口及航道视频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87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1785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T 20271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B 50057

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JT/T 982 港口视频监控系统联网技术要求 GY/T 157 演播室高清晰度电视数字视频信号接口 ITU-T H.264 通用音视频服务的先进视频编码(Advanced video coding for generic audiovisual services) ITU-T H.265 高效率视频编码(High efficiency video c

5、oding) DB33/T 33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检验规范 DB33/T 629.1 跨区域视频监控联网共享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总则 DB33/T 629.4 跨区域视频监控联网共享技术规范 第 4 部分:用户及设备编码管理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限制性航道 restricted channel 因水面狭窄、断面系数小而对船舶航行有明显限制作用的航道。 DB33/T 20612017 2 3.2 危险品货运码头 dangerous cargo terminal 海、江河、湖泊边专供危险品货物装卸的建筑物。 3.3 货运码头 cargo termin

6、al 海、江河、湖泊边专供货物装卸的建筑物。本标准主要指除危险品货运码头以外的货运码头。 3.4 锚地 anchorage 船舶集中停靠、检查、运输货物的处所。 3.5 站点 site 港航管理部门负责港口、航道、船舶管理的现场监管点。 3.6 砂机 sanding machine 航道中用于采砂的船舶和设备。 3.7 视频监控联网平台 video surveillance networking platform 通过专网连接各监控中心,实现对港航视频监控信息共享的系统。 4 缩略词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DVI即数字视频接口(Digital Visual Interface) FTP文本

7、传输协议(File Transfer Protocol) IP互联网协议(Internet Protocol) MJPEG技术即运动静止图像(或逐帧)压缩技术(Motion Joint Photographic Experts Group) MSTP多生成树协议(Multiple Spanning Tree Protocol) NTP网络时间协议(Network Time Protocol) PAL逐行倒相(Phase Alternating Line) SDK软件开发工具包 (Software Development Kit) TCP传输控制协议(Transmission Control P

8、rotocol) TVL电视行(Transmission Line Pulsing) 5 建设原则 DB33/T 20612017 3 5.1 系统工程的建设,应纳入港口、航道工程建设的内容,并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专项验收。 5.2 系统应有保证系统信息安全的技术措施,采取的信息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 GB 17859 、GB/T 20271的相关规定。 5.3 港口包含危险品货运码头、客运码头、普通货运码头等,港口视频监控系统前端设备设置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港口视频监控前端设备设置要求 序号 区域 安装位置 监控要求 其它要求 1 危险品货运码头 船舶停靠位置 停靠位置 20 米

9、范围无盲区 2 装卸区 操作区无盲区 3 堆场及库场区 无盲区 4 客运码头 码头船舶停靠位置 停靠位置 20 米范围无盲区 5 进出码头的主要航道 进出码头 100 米航道无盲区、有船舶自动抓拍功能 宜设船舶自动核查系统 6 码头上下客通道 上下客通道无盲区 宜设人脸识别和流量统计功能 7 普通货运码头 船舶停靠码头 停靠位置 20 米范围无盲区 8 装卸区 操作区无盲区 5.4 航道包括管理站点、船闸、锚泊区及相关通航区域等,航道视频监控系统前端设备设置要求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2 航道视频监控前端设备设置要求 序号 区域 安装位置 监控要求 其它要求 1 管理站点 停靠码头 码头泊位

10、岸上及水上 10 米范围无盲区 2 收费、检查窗口 能清晰显示来客的接待过程、客户的面部特征和售票交易过程 宜设声音复核 3 站点沿线主要航道 站点沿线航道 100 米范围无盲区、有船舶自动抓拍功能 宜设船舶自动核查系统 4 船闸 口门区、连接段 无盲区 5 侯闸锚泊地 无盲区 6 上、下引航道 侯船区无盲区 7 闸室上、下向航道 航道无盲区 DB33/T 20612017 4 表 2 航道视频监控前端设备设置要求 (续) 序号 区域 安装位置 监控要求 其它要求 8 收费、检查窗口 能清晰显示来客的接待过程、客户的面部特征和售票交易过程 宜设声音复核 9 启闭机等重要设备处所 清晰监控设备状

11、态 10 锚泊区 停靠码头 码头岸上及水上 10 米范围无盲区 11 进出锚地的主要航道 进出锚地航道 100 米范围无盲区 12 最小弯曲半径不能达到通航标准设计要求的航道、限制性航道 航道岸堤 航道无盲区 13 其它区域 临跨过河设施(桥梁、跨河管道)、砂机作业区、急流险滩、分流口、汇流口、事故多发区域等 重点监管区域无盲区;桥梁监控覆盖通航孔上下向 20 米范围 桥梁宜设语音警告、 宜带视频智能避撞分析功能 6 系统技术要求 6.1 前端 6.1.1 勘察信息 系统建设前期应进行科学选点和前端点位勘察, 前端点位勘察信息应至少包括该点位地质情况、 点位编号、点位名称、监视区域、经纬度、立

12、杆规格、平面位置示意图、勘察照片、供电接入等内容, 宜采集该点位历史最高水位信息。 6.1.2 摄像机技术要求 应根据现场环境和要求选择摄像机,可采用枪型摄像机、球机或者一体化云台摄像机,对于夜间照度低、环境变化大的监控点,选择的摄像机宜采用低照度和宽动态技术,相关技术要求如下: a) 摄像机 分辨率1280 x720; 最低照度:彩色0.05lx、黑白0.005lx; 球机还应满足:光学变焦倍数20 倍、垂直转动范围-5-90 度、最大水平键控速度100 度/秒、预置点64 个、巡航扫描4 条; b) 抓拍摄像机 水平中心分辨力1000TVL,分辨率1920 x1080; 最低照度:彩色0.

13、01lx;支持 SD/SDHC、USB 存储设备;补光灯控制:闪光灯自动控制、时 控可选;支持独立闪、关联闪等多种补光方式;支持闪光灯同步控制; c) 一体化智能摄像机应具有报警输入接口和预置位功能,实现自动调用预置位功能; DB33/T 20612017 5 d) 安装于太阳能供电等特殊供电环境的摄像机应支持 DC24V 电源输入口, 电压波动范围在25内能正常工作; e) 宜安装具有转动和变焦放大功能的摄像机或多台固定摄像机, 通过监视屏应能看清监视范围内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船名牌号信息; f) 摄像机的最低照度应与环境相协调,在环境照度较低区域宜采用低照度摄像机或采用补光措施,环境照度变

14、化大的区域宜采用宽动态摄像机; g) 安装于重点监管码头、重点监管航道的摄像机,需具备全天候(包括雨、雪、夜间无灯光、多雾等)24 小时不间断的自动或手动看清过往船舶的船名,可应用透雾、激光补偿、热成像、自动跟踪等技术; h) 危险品锚地、24 小时管理站点等应采用低照度摄像系统; i) 监视水位的摄像机应能清晰辨别水位计指示刻度; j) 服务窗口的摄像机, 其监控图像应能清楚显示对来客的接待过程, 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客户与服务人员的面部特征和交接过程;宜配置声音复核装置,同步记录音视频信号,回放时能清楚辨别双方的对话内容; k) 重点监管桥梁通航孔处设置的监控点,宜配置语音、声光告警提示装

15、置; l) 航道户外摄像机防护罩防尘防水率不低于 IP66,摄像机其它性能指标应符合现场环境条件使用要求。 6.1.3 安装杆、电源、机箱 6.1.3.1 安装杆 安装于前端的安装杆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根据部位与要求选择摄像机安装方式。 在满足监视目标现场范围的情况下, 摄像机安装高度要求:室内离地不宜低于 2.5 米,室外离地不宜低于 3.5 米;高于 8 米的安装杆应设检修平台,安装杆爬梯底面离地高度不低于 2 米; 室外采用安装杆安装方式时, 摄像机离地面高度不低于5.0 米;安装杆壁厚、安装基础应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地质情况及抗风等级要求进行设计; b) 安装杆所有的钢制部件

16、应采用热浸镀锌或其它防腐工艺处理, 安装杆的强度和稳定度应满足摄像机的使用及安装场所设备所需的要求; c) 航道边机箱安装高度应充分考虑航道水位变化因素, 安装高度不应低于当地最高通航水位 1.2米; d) 安装杆应安全接地。 6.1.3.2 电源 前端的电源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电源应有过流过压保护装置; b) 重要监控点应配备备用电源,供电时间不低于 6 小时。 6.1.3.3 机箱 安装于前端的机箱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户外机箱中应能放置电源等设备, 应具备自动温控功能, 应设置门开报警装置并与就近摄像机实现门开视频联动自动报警功能,采取底部进线,机箱应安全接地; b) 安装的机箱、

17、安装杆、设备等应有明显的标识标志,标识标志应符合港航管理部门相关要求。 DB33/T 20612017 6 6.1.4 补光系统要求 6.1.4.1 视频监控系统补光 视频监控系统补光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监控补光目标区域离地(或水)面 50cm 高度的平均最低照度不低于 3lx,宜高于 10lx; b) 补光后的图像色彩还原性应保持原始场景特征,符合 5.4 图像质量相关要求。还应满足当监控目标距离监控摄像机 15 米之内距离时,能识别目标特征及真实颜色; c) 补光宜采用无极灯或 LED 灯,灯具应满足 IP65 的防护等级。 6.1.4.2 抓拍系统补光 抓拍系统补光应符合以下要求:

18、a) 补光区域离地(或水)面 50cm 高度的夜间单点照度不应超过 100lx; b) 补光宜采用无极灯或 LED 灯,灯具应满足 IP65 的防护等级。 6.1.5 气候、环境适应性 对气候、环境适应性应符合: a) 环境温度:-1060; b) 湿度:10%-90%; c) 前端设备应具有抗风、抗震、防雷、防雨、防尘、防盐雾、防锈蚀、防变形的功能,安装在海边的还应符合相应防腐等级要求,宜具有防盗功能; d) 电磁干扰126dB 时应能保持正常工作。 6.1.6 防雷与接地 前端防雷接地应符合: a) 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质线,接地端子应有接地标志。室内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 ;室外的视频监控点,

19、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0 ; b) 电源线、信号线经过不同防雷区的界面处宜安装电涌保护器;重要设备应安装电涌保护器; c) 前端防雷与接地应符合 GB 50057 的相关要求。 6.1.7 其它要求 其它要求还应符合: a) 安装在防爆区域的摄像机、配电箱及接线盒等,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爆措施,且应符合 GB 50058的相关规定; b) 户外设置的配电箱及接线盒等均应采取防锈、防腐措施,螺丝螺母、安装支架等附件应选用热镀锌或不锈钢材料; c) 各类安全标识应符合 GB 2894 的相关规定。 6.2 视频传输 6.2.1 传输网络 优先采用有线网络传输方式,临跨过河设施等无法用有线传输的监控点宜

20、采用符合IEEE 802.11的无线网络传输方式,宜采用5GHz工作频段,支持AES/WPA2/WPA等多种加密方式。 6.2.2 管线敷设 DB33/T 20612017 7 系统管线敷设应符合GB 50348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在户外场合敷设电(光)缆时均应采取穿金属套管的方式。防爆区域金属套管的连接应采取焊接方式,并保证连接处封闭性良好;金属套管应保证可靠且安全接地; b) 河底管线必须埋置在航道规划断面以下(实际河床深于规划断面的应埋在实际河床以下), 埋置深度从管线顶部起算,六级以上航道不小于 2 米,七级以下航道不小于 1.5 米,并在其上、下游各 30 米至

21、50 米处设置“禁止抛锚”标志; c) 跨越航道的架空线,其净空高度必须满足通航要求的高度,并应在其上、下游各 30 米至 50米处设置明显标志。 6.2.3 视频信号传输网络性能要求 视频信号传输网络的性能要求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a) 非压缩高清数字视频传输(HD-SDI)信号传输性能指标应符合 GY/T 157 规定的相关要求; b) 视频专网的网络性能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网络时延上限值为 150 毫秒,丢包率上限值为 ll0-3,时延抖动上限值为 50 毫秒,包误差率上限值为 ll0-4。 6.3 图像控制及处理设备 6.3.1 数字视频编码设备 数字图像编码设备应具有对视频信号的采集

22、、 压缩、 编码和实时传输功能, 并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 应能支持 H.264 编解码协议,宜支持 H.265、 MJPEG 等编解码协议; b) 采用嵌入式操作系统,满足 724 小时不间断稳定运行; c) 应能支持图像分辨率不低于 720576,应支持 D1、4CIF、2CIF、CIF 分辨率; d) 应支持不低于 1 路音频输入接口、1 路音频输出接口、1 路语音对讲接口; e) 应支持不低于 1 路告警输入接口和 1 路告警输出接口; f) 设备支持对告警接入的线路检测,并针对线路发生短路或者断路能产生告警信号; g) 采用 TCP/IP 网络传输协议,具有以太网接口; h) 图

23、像播放不小于 25 帧/秒,分辨率应达到 4CIF 格式以上; i) 具有弱密码登陆预警功能; j) 支持复合流和视频流编码,复合流编码时音频和视频同步; k) 支持双码流技术。 6.3.2 数字视频解码设备 数字图像解码设备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 支持至少 1 路的 HDMI、VGA 或 BNC 视频输出接口; b) 宜支持语音对讲功能; c) 宜支持报警输入和输出功能; d) 支持视音频同步解码; e) 支持 H.264、H.265 等主流的编码格式; f) 解码输出图像帧率应不小于 25 帧; g) 宜支持解码输出倍帧; h) 支持不同码率、不同分辨率、不同格式的自适应解码,切换无需

24、重启设备; i) 可供二次开发的计算机软件 SDK 包; 6.3.3 数字视频存储设备 DB33/T 20612017 8 6.3.3.1 基本要求 视频存储设备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 视频录像回放应支持快进、快退、单帧播放功能; b) 客户端应支持录像文件和图片文件下载功能; c) 应支持在规定录像时长内持续地进行录像,录像完整率应不低于 99%; d) 压缩码率可调,录像回放速度可调; e) 每路信号的录像及远端显示或回放均应25 帧/秒; f) 本地显示时延0.5 秒,远端浏览显示延时1 秒; g) 监控视频本地存储时间不小于 30 天,反恐重点目标的视频本地存储时间不小于 90 天

25、; h) 具有时间同步校正功能; i) 具有弱密码登陆预警功能; j) 应具有可供二次开发的计算机软件 SDK 包。 6.3.3.2 数字硬盘录像机 数字硬盘录像机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 应支持 CVBS 和 VGA 输出,分辨率不低于 704576; b) 硬盘接口应至少支持 SATA 接口; c) 支持录像计划管理及录像回放管理; d) 持死机后自动重启功能,掉电自动保护,来电自动恢复,恢复时间不大于 5 分钟; e) 宜具有报警输入输出接口; f) 支持按时间进行录像检索功能,应支持多用户远端访问; g) 应支持网络自动校时功能,宜支持 NTP 协议。 6.3.3.3 网络视频录像机

26、 网络视频录像机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 应支持 HDMI 和 VGA 输出,分辨率应不低于 1024768; b) 宜支持音频输出接口; c) 应支持 SATA 接口; d) 应支持不少于 8 路视频的同时存储能力; e) 应支持高清网络视频的录像、显示与回放; f) 应支持网络自动校时功能,宜支持 NTP 协议。 6.4 图像质量 图像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图像质量按五级损伤制评定,主观评价应不低于 4 分; b) 图像应有字符叠加功能, 叠加字符的格式、相对位置、颜色、透明度应一致, 内容应包括时间、位置等基本信息; c) 实时高清图像分辨率应达到每路 1280720,帧率不小于

27、 25 帧/秒,灰度不应低于 8 级; d) 本地和异地调用图像分辨率应不低于每路 4CIF 格式(704576); e) 回放图像分辨率应不低于每路 4CIF 格式(704576),帧率应达到每路 25 帧/秒。 6.5 抓拍取证系统 DB33/T 20612017 9 抓拍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图像取证设备应支持 NTP, 24 小时内计时误差不超过 1.0 秒, 并确保每月至少校准一次计时时钟; b) 图片应采用 JPEG 编码,以 JFIF 文件格式存贮,压缩因子低于 70; c) 图片分辨率不低于 16001200 像素; d) 图片应能满足人工对船舶类型、轮廓及装载情况认定的

28、要求; e) 所有捕获到的船舶均需记录 1 张图片,对于多张图片时,需能够提供将多张图片合成后的 1张合成图片,图片合成模式需经过港航管理部门认可; f) 图片上需叠加有船舶通过日期、时间、地点、方向、设备编号等信息; g) 违法船舶图片上需叠加有违法日期、时间、地点、方向、设备编号、防伪等信息; h) 叠加在图片上的时间应精确到 1 秒; i) 每幅船舶违法行为图片应包含管辖区域内的上一级管理部门认定的原始防伪信息, 防止原始图片在传输、存贮和校对过程中被人为篡改。 7 系统联网要求 7.1 联网结构 系统应能实现多层结构,应在地市港航管理部门、县市港航管理部门设置一级监控中心,其管辖区内的

29、港口、站点宜设置二级监控中心;能够实现三级管理,并能与省级港航管理部门实现视频数据互联互通,结构如图 1 所示: 图 1 联网结构图 7.2 接入方式 7.2.1 前端设备就近接入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应支持三种接入方式:IP 网络传输端口接入、模拟视频接口接入和高清数字视频接口接入。 7.2.2 抓拍系统接入 DB33/T 20612017 10 抓拍系统的实时视频接入方式应符合第7.2.1条的要求; 数据和图片信息应通过标准接口与港航视频监控联网平台对接, 图片上传可采用 FTP 协议, 图像文件应采用 JPEG 格式。 7.2.3 视频存储设备(系统)接入 视频存储设备(系统)通过I

30、P网络接口与港航视频监控联网平台对接,由平台统一管理。 7.2.4 平台接入 港航视频监控联网平台应采用符合DB33/T 629.1规定的协议与上级和同级平台对接。 7.2.5 社会面视频监控接入 社会面视频监控接入可采用平台接入或视频存储设备接入的方式,其中平台接入应符合第7.2.4条的相关要求,设备接入应采用模拟、镜像或专网方式接入,接入安全技术要求还应符合港航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7.3 基本要求 7.3.1 视频监控联网平台功能 视频监控联网平台的主要图像监控功能应符合 GB 50348、GB 50395 的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平台应具有图像手动切换或自动轮巡显示功能

31、,并能控制摄像机镜头、云台等功能; b) 平台应具有设备管理、用户管理、权限管理、操作日志、网络管理、字符叠加等功能; c) 平台应具有视频转发、数字视频流解码和集中存储等功能; d) 应具有完善和可靠的自检功能,能对相关视频设备、网络通道、存储设备、应用软件等进行巡检,发现故障及时报警,并生成报警日志; e) 支持全屏浏览和多画面浏览(四画面或以上),可同时进行画面监视、录像回放等功能。可进行多画面分割显示,并实现监控画面的定时录像、录像回放、下载播放(支持跨网段); f) 能调整摄像机的光圈、变倍、聚焦、画面效果(亮度、对比度、色度、饱和度); g) 不少于二个开关量输出,能操控雨刮器、补

32、光灯或其他特殊功能(如透雾); h) 能设置预置点,能在多个预置点中设定基本位置点,当系统在无人操作的情况下,图像能自动回归到设定的基本位置点; i) 支持点击放大功能,能通过鼠标控制摄像机的变焦等操作, 能轮巡播放图像,框选,轮巡间隔时间可自由设置; j) 具有电子地图功能,可设多级电子地图,同一节点可设置多个图层,电子地图可进行漫游和缩放操作; k) 具有报警联动功能,可以对正在发生报警的区域进行多画面实时监控; l) 有报警时,摄像头可以自动转到相应的预置点,可设置报警画面直接跳出,可以方便、直观地看到当前正在报警的画面,并能播放报警声音,方便用户监视; m) 支持用户对硬件设备进行控制

33、 (如硬盘的格式化、 校时、 远程关机、 重新启动) 和远程设置 (如服务器参数、通道参数和报警参数); n) 具备系统数据的备份和恢复能力, 系统数据能通过不同的备份策略手动备份、 自动按计划定时备份,备份数据具备快速恢复能力; o) 支持即时回放功能,出现紧急情况时,能从当前时间后退查看录像; DB33/T 20612017 11 p) 具有对主机设备等网络校时功能; q) 宜具有自愈能力,当意外掉电、网络故障等问题修复后,能自动回复到故障发生前的状态继续运行。 7.3.2 视频转发性能 视频转发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实时视频转发数不少于 100 个; b) 支持多码流功能,可以通过

34、流媒体二级转发来提高带宽利用率。 7.3.3 联网接口 监控联网平台联网接口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系统应预留视频联网接口,联网接口应符合 JT/T 982、DB33/T 629 的相关要求; b) 联网协议联网单元之间在进行视音频传输、信令控制、网管控制时应建立三种传输通道:信令/控制通道、视音频流通道和网管控制通道。视音频传输协议、信令控制协议、音视频协议、网管控制协议应符合 JT/T 982、DB33/T 629 的相关要求; c) IPC、DVR、编码器、解码器等前端设备的“注册注销、目录查询、设备信息查询、设备状态上报、实况查看、设备控制、报警事件通知和分发、拉框放大缩小、网络校时”

35、应符合 JT/T 982、DB33/T 629 的相关要求。 7.3.4 视频监控联网平台级联技术要求 港口的视频监控联网平台级联应符合JT/T 982相关规定 ,航道的视频监控联网平台级联应符合DB33/T 629相关规定。 7.3.5 用户及设备编码管理 用户及设备编码采用统一规则,并应符合 DB33/T 629.4 的相关规定。 7.4 应用功能 监控平台宜具有以下智能化应用功能: a) 宜具有移动船舶自动跟踪、行为识别、船名号识别、流量统计、水位信息实时显示、图像抓拍等功能。 b) 宜能通过视频图像分析船舶的上行、下行,自动记录航道船舶的流量,并能根据多个检测点判断航道的拥堵情况; c

36、) 宜能对监控画面内航道上的移动船舶进行实时自动跟踪, 记录其通行和作业情况, 跟踪完毕自动恢复其初始监控状态; d) 宜能根据视频分析能对禁行航段驶入、违章停泊的船舶自动发送报警信息到指挥中心; e) 宜能实现船舶船名、超载(或吃水)识别等功能; f) 宜能显示气象、水位等检测信息; g) 宜能与卫星定位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进行视频数据共享。 8 监控中心 8.1 监控中心应独立供电,宜采用双路独立电源供电。 DB33/T 20612017 12 8.2 具备不间断供电功能,视频监控系统的备用电源供电时间应满足摄像机和录像设备正常工作 6 小时的需要。 8.3 监控中心应对室外 220V 进行供

37、电的线路和室内设备分别配备漏电保护装置或报警式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设备接地中心线对地良好接地,联合接地电阻1 ,安全保护接地电阻4 ;防雷接地电阻4 。 8.4 监控中心内应有良好的照明,照度标准值300lx,灯光不应直射到电视墙及操作台。 8.5 机房的面积、空调容量、供配电容量等应充分考虑今后系统扩展要求,机房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管理应包括动力、空调、环境、消防、安防等设备,机房的建设还应符合 GB/T 2887 的相关要求。 8.6 监控中心设计还应符合 GB 50348、GB 50198 及国家消防规范的有关要求。 9 检验 9.1 系统的检验应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实施。 9.2 检

38、验前,系统至少应试运行一个月。 9.3 对系统中主要设备的检验,应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法进行抽样;抽样率不应低于 20且不应少于 3台;设备少于 3 台时应 100检验。 9.4 检验中有不合格项时,允许改正后进行复测。复测时抽样数量应加倍,复测仍不合格则判该项不合格。 9.5 系统检验内容应覆盖工程合同、设计文件的主要内容,应符合 GB 50348、DB33/T 334 和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10 验收 10.1 一般要求 系统竣工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部门共同进行,相关港航管理部门应参与。 10.2 技术要求 系统验收除应满足 GB 50348、GA 3

39、08 相关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验收资料应齐全,应包括工程合同、正式设计文件与相关图纸资料(包括竣工图、材料进场报验资料、设备检验合格证书)、招投标文件、系统竣工报告、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系统试运行报告、系统自检报告、系统使用说明书、工程变更联系单、决算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等; b) 对工程工艺性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应满足 DB33/T 334 的规定; c) 对系统进行技术审查,审查内容分为功能性、图像质量以及安全措施等,应满足设计要求; d) 验收应形成完整记录,验收报告结论应明确,施工单位应根据验收提出的建议和要求,提出书面整改措施。 10.3 验收检查要求 DB33/T 2

40、0612017 13 10.3.1 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检查要求 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检查项目、检查要求应符合表 3 的要求。 表 3 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检查项目、检查要求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求 系统控 编程功能检查 通过控制设备键盘或平台可手动或自动编程,实现对所有的视频图像在指定的显示器上进行固定或时序显示、切换,编程功能应符合本规范第7.3.1条的相关要求。 1 制功能 检查 遥控功能检查 控制设备对云台、镜头、防护罩等所有前端受控部件的控制应平稳、准确,控制功能应符合本规范第7.3.1条相关要求。 2 监视功能检查 l监视区域应符合本规范表1、表2相关要求; 2按照本规范表1、表2对前

41、端设备设置要求,检查摄像机监控覆盖面是否实现实时监视、无盲区; 3.摄像机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6.1.2条相关要求。 3 显示功能检查 1单画面或多画面显示的图像应清晰、稳定; 2监视画面上应显示日期、时间及所监视画面前端摄像机的编号或地址码; 3应具有画面定格、切换显示、多路报警显示、任意设定视频警戒区域等功能; 4图像显示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6.4节相关要求,并按国家现行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对图像质量进行5级评分。 4 记录功能检查 1对前端摄像机所摄图像应能均应进行记录,记录的图像应连续、稳定; 2 记录画面上应有记录日期、 时间及所监视画面前端摄像机的编号

42、或地址码; 3应具有存储功能,监控图像存储时间应符合本规范第6.3.3.1条g)款的要求; 4.在停电或关机时,掉电自动保护,来电自动恢复,恢复时间等应符合本规范第6.3.3.2条d)款的要求。 5 回放功能检查 1回放图像应清晰,分辨率应符合本规范第5.4节e款的相关要求; 2回放图像画面应有日期、时间及所监视画面前端摄像机的编号或地址码,应清晰、准确; 3当记录图像为报警联动所记录图像时,回放图像应保证报警现场摄像机的覆盖范围,使回放图像能再现报警现场; 4回放图像与监视图像比较应无明显劣化,移动目标图像的回放效果应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6 报警联动功能检查 1.前端机箱报警装置应符合本规

43、范第6.1.3.3条a)款的相关要求; 2当入侵报警系统有报警发生时,联动装置应将相应设备自动开启。报警现场画面应能显示到指定监视器上,应能显示出摄像机的地址码及时间,应能单画面记录报警画面; 3当与人侵探测系统、出人口控制系统联动时,应能准确触发所联动设备; 4其他系统的报警联动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7 图像丢失报警功能检查 当视频输入信号丢失时,应能发出报警。 8 抓拍系统功能检查 l抓拍摄像机、补光灯功能应符合本规范第6.1.2条相关要求; 2计时误差、图片质量、图片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6.5节相关要求。 9 其他功能项目检查 具体工程中具有的而以上功能中未涉及到的项目,其检验要求应符合

44、相应标准、工程合同及正式设计文件的要求。 DB33/T 20612017 14 10.3.2 设备安装检查要求 设备安装检查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检查系统前端设备的数量、型号、生产厂家、安装位置,应与工程合同、设计文件、设备清单相符合。设备清单及安装位置变更后应有更改审核单。检查系统前端设备的安装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 6.1.3 条、6.1.5 条的要求; b) 检查监控中心设备的数量、型号、生产厂家、安装位置,应与工程合同、设计文件、设备清单相符合。设备清单变更后应有更改审核单。 10.3.3 线缆敷设检查要求 线缆敷设检查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检查系统所用线缆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工

45、程合同、设计文件、工程材料清单的要求;变更时,应有更改审核单; b) 检查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时,应做到内容完整、准确; c) 检查线缆敷设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 6.2.2 条的要求。 10.3.4 电源检查要求 5. 电源检查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系统电源的供电方式、供电质量、备用电源容量等应符合本规范第 6.1.3 条 c)款、第 6.6.1条及正式设计文件的要求; b) 电源电压适应范围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当主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 85110范围内变化时,不调整系统(或设备),应仍能正常工作。 10.3.5 防雷与接地检查要求 防雷与接地检查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检查系统防雷设计和防雷设备

46、的安装、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 6.1.3 条、第 6.1.6 条的规定; b) 检查防雷保护器数量、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c) 检查接地电阻时,相关单位应提供接地电阻检测报告。当无报告时,应进行接地电阻测试,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 6.1.6 条 a)款、第 8.3 节的规定。若测试不合格,应进行整改,直至测试合格。 10.4 验收结果处理要求 验收结论不通过的工程不得正式交付使用。设计、施工单位应根据验收提出的问题,抓紧落实整改后再进行验收。 系统验收通过并有整改落实措施后,才能正式移交投入使用。 DB33/T 20612017 15 参 考 文 献 1GB 50139-2004 内河通航标准 2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GB 50339-2013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4GB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5GA/T 497-2016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6GA/T 1202-2014 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7DB33/T 768-201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_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系统集成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