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办法。*培训学校于2014年9月1日期,实施*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收费制度一、报名流程填写报名表-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入学登记表-正式入学二、收费办法1.新生入学按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具体费用明细请参照附件1.2.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教材费、资料费;3.学费应在学生受到缴费单后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学生顾问、培训学校负责人和常务总监签字同意,如果
2、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1% 2)延迟两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学生顾问、培训学校负责人、常务总监以及百事威总经理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2%3)延迟超过两周以上缴费的,一并处以按照学费5%的金额进行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5%4. 学生缴纳清学费后,学校须按照国家财务规定的流程和方式,签发收据作为缴费证明;5.学生一旦缴费办理入学,必须按照*培训学校的学生管理办法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学习,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产生要求退学或退费的问题,将按照百事威退学、退
3、费管理办法执行。若学生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要求退学、退费,学校扣除手续费、管理费和服务费予以退还;如若学生因个人主观问题要求退学退费,学校将合理地收取违约金;具体实行办法,参照退学、退费管理办法。第二章、退学、退费管理办法一、学校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使用相关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该票据作为学校收费和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二、学校入学后因故要求退费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阐明理由并出具书面的材料和凭证。三、学校办理退费,按以下标准执行:1.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4、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费用=剩余学费.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学生出具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而向学校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学费-学生所缴纳费用*5%=学生所得退款。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1)学生出具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申请退费的时间区间扣除的条款明细退款金额计算公
5、式手续费管理费服务费开课后7天内(含7天)5%5%5%剩余学费-15%*所缴纳学费=退款金额开课后8-15天5%10%5%剩余学费-20%*所缴纳学费=退款金额开课后16-30天内5%15%5%剩余学费-25%*所缴纳学费=退款金额开课超过一个月5%25%5%剩余学费-35%*所缴纳学费=退款金额2)学生因为自身主观的原因或者其他非生理原因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申请退费的时间区间扣除的条款明细退款金额计算公式手续费管理费服务费违约开课后7天内(含7天)5%5%5%5%剩余学费-20%*所缴纳学费=退款金额开课后8-15天5%10%5%5%剩余学费-25%*所缴纳学费=退款金额开课后16-30天内5%15%5%5%剩余学费-30%*所缴纳学费=退款金额开课超过一个月5%25%5%5%剩余学费-40%*所缴纳学费=退款金额 4.学生在校期间因个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原因而无法继续上课,申请退费的情况,则一律不予以退还。四、培训学校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的具体收、退费制度,在招生简章或招生资讯时向家长(学生)公示,并在学生缴费时以一式两份的形式,要求学生(年满18周岁)或家长签字,自签字之日起具备法律效力。五、学校的收、退费工作均纳入学校财政统一管理,具体的退费流程以财务部门的规章制度为准;六、本办法由云南省昆明市教委制定,本校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