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成县中医医院
手术病人术前传染病筛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和《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评价标准》,为有效控制传染病,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患者有义务接受医院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传染病筛查应采取自愿原则,履行告知义务,由病人或其家属自愿决定。如不同意检验的,应充分说明因此可能带来的后果,由医患双方签字备案。
(三)择期手术病人术前传染病筛查应尽早进行。
(四)医护人员不得擅自泄露涉及患者隐私的有关传染病筛查信息、资料。
(五)进行传染病相关项目筛查前应查阅患者病历资料,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
二、筛查办法
(一)需要输血的择期手术病人,应常规进行输血前九项检验,包括HBsAg、Anti-HCV、Anti-HIV1/2、梅毒、ALT等。
(二)不需要输血的择期手术病人,应加强医患沟通,尽可能说服病人进行HBsAg、Anti-HCV、Anti-HIV1/2、梅毒等检验。
三、术前通知单传染病筛查注明要求
(一)科室送手术通知单时,患者传染病筛查已有结果或患者不同意进行传染病筛查者,均应在手术通知单上如实注明。
(二)科室送手术通知单时,患者传染病筛查未有结果者,手术当日手术医生口头告知手术室医护人员,由手术室医护人员在手术通知单上补充注明。
四、手术室消毒、隔离和防护措施
(一)手术室对所有病人均应当采取标准预防措施。
(二)手术通知单上注明有血源性疾病者,医护人员应做好血源性疾病防护措施,谨防锐器伤的发生,可能有血液、体液等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防水隔离衣或防水围裙。
(三)手术结束后,应对手术室进行终末消毒,未进行传染病筛查的患者按传染病进行终末消毒。
五、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医务科
2014-5-9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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