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音乐教室管理制度一、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保持室内安静。 二、保持室内环境卫生,不乱扔纸屑、杂物,禁止在教室内外墙壁、桌椅、地面乱涂乱画。 三、离开教室前切断室内所有电器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四、学生进音乐室上课,应提前排好队,有序进入教室.下课时依次离开教室,不得拥挤。 五、使用音乐教室,应爱护教室内的公物,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音乐室一切设备、教具,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七、保持音乐室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室内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音乐教室,不乱丢果皮纸屑。 八、使用音乐教室者,使用后应切断室内所有电器电源,
2、关好门窗,方可离开。九、每次使用后,使用人应在使用情况登记簿上认真登记。十、其他师生需要使用音乐教室的,须经本室管理教师同意。使用前应由双方验收器材,设备等。使用时应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舞蹈房管理制度 1、舞蹈房是学校音乐教学和培养学生艺术素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的场所,非教学和训练时间,学生或他人不得随意入内。2、音乐教学和舞蹈训练期间,负责教师必须对学生加强严格组织,要求学生爱护公物,严禁在地板、把手、镜面及墙面上涂、刻、划,禁止穿鞋底过硬或鞋底带钉、金属的鞋上地板。3、专职教师必须加强对舞蹈房内器材的管理,教学训练结束,教师应及时关锁门窗。4、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器材摆放整齐,地板坚持拖洗、镜面应经常用干净抹布擦尘,非训练期,镜面应及时用帘布遮掩。5、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学生舞蹈练功和训练中,教师应注重科学指导,加强保护措施,防止学生扭伤、摔伤。6、学生进入室内,更应加强文明守纪,服从教师组织安排,不喧哗、不吵闹,禁止追逐奔跑,翻越把杆等不规则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