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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五章 关税法,关税法,我这可是进口的产品!,一、教学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应对关税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并且会确定关税完税价格,会适用税率,能够计算关税的应纳税额。,二、本章重点,应纳税额的计算,(包括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完税价格的确定,和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三、本章难点,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特别是进口关税完税价格的调整,。,由于关税由海关负责征收,所以在征收管理方面有不同于其他税收的地方,应特别注意这些差别。,海关除负责征收关税外,还要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所以还应注意三税一并出题。,第一节关税基本原理,一、关税的概念:,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解释1】,:海关在征收进口货物、物品关税的同时,还代征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要明确两个问题:,第一、关税法律规范,海关法,(法律),;进出口关税条例、进出口税则和进口税办法,(基本法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章),。,第二、关境与国境的关系,【解释】所谓“境”指关境,又称“海关境域”或“关税领域”,是国家海关法全面实施的领域。,关境 =国境(通常情况下,二者是一致的),关境与国境有时不一致:,关境 国境(在国境内设立自由港、自由贸易区时,如我国香港、澳门),关境 国境(当几个国家结成关税同盟时,如欧洲联盟),二、纳税义务人,关税的纳税人分两大类,:,(1)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即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货人、发货人,(2)非贸易性物品的纳税人,具体界定:,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是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并进口或出口货物的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思考】,下列各项中,属于关税法定纳税义务人的有()。(,2002年),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B.进口货物的代理人,C.出口货物的发货人,D.出口货物的代理人,【答案】AC,2、,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包括:,(1)一般情况下,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2)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3)对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4)对以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思考】,关税的课税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关税的纳税人包括()。,A.随身携带行李、物品入境的旅客,B.进口货物的收货人,C.进口个人邮件的收件人,D.出口货物的发货人,答案:ABCD,解析:关税的纳税人包括: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人。进境物品的纳税人包括:携带物品进境的入境人员;进口个人邮件的收件人;其他方式入境物品的收件人。,三、征税范围,所有进口货物和少数出口货物属于关税的征税范围。,第三节进出口税则,一、进出口税则,1、进出口税则的概念,是国家以法律形式对不同种类的进出口商品分别制订税率而形成的,税目税率表,。,进出口税则,以,税率表,为主体,包括,商品分类目录,和,税率,两项主要内容。,商品分类目录,是把成千上万种不同商品加以综合,按照其不同特征分门别类,顺序排列而形成的商品名目。,除此之外,通常还包括实施细则的法令、使用税则的有关说明和附录等。,2、我国现行税则包括的内容,目前我国进出口税则的商品分类采用了,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的大多数国家海关通用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HS),。,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的,关税,政策依不同商品名目分别制定不同的税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必须,按所列税率,计征税款。,因此,,进出口税则,是我国征收关税的一项,主要法律依据。,3、HS及税则商品分类目录P159,(1),商品名称与编码协调制度,(以下简称HS)。,HS是HS公约的附件,由,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协调制度是国际上多个商品分类目录协调的产物。它的最大特点就是,通过协调,,适合于与国际贸易有关的各个方面需要,成为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的一种,“标准语言”,。它是一部完整、系统、通用、准确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采用世界海关组织制定的商品名称与编码协调制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以2007年版协调制度为基础,结合我国贸易和其他政策,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07年版)。,因此,,我国的海关税则是以协调制度为基础的。,(2)商品分类目录,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第二类,植物产品,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第五类,矿产品,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第七类,塑料及其制品;像胶及其制品,第八类,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第九类,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第十类,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第十一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第十二类,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第十三类,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第十四类,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装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第十五类,贱金属及其制品,第十六类,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视、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第十七类,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第十八类,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第十九类,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第二十类,杂项制品,第二十一,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二、税率,关税税率分为,进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和,行李、邮递物品进口税,税率。,关税税率的形式包括,比例税率、从量关税和复合关税,等。,(一)进口关税税率 P159,1、税率种类:,自2002.1.1起,税则设,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五种税率形式。,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根据有关法律和贸易实施情况,可以实行,特别关税,税率和,报复性关税,税率。,不同税率的运用以,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为标准。,具体规定如下:,(1)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WTO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2)协定税率。,适用原产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收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3)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4)普通税率。,原产于上述(1)、(2)、(3)款所列以外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地不明的进口货物,适用普通税率。,(,5,)暂定税率。,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国家对部分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农药原药和中间体、乐器及生产设备实行暂定税率。它是,临时性关税税率(一般按照年度制定)。,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规定的商品制定的。包括,进口商品,暂定税率和,出口商品,暂定税率2个部分。,适用原则:,暂定税率,优先,适用,于,优惠税率,和,最惠国税率,按普通税率征税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6)关税配额税率。,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进口货物。关税配额是一种进口国限制进口货物数量的措施。在规定数量内的进口征收较低关税,对超过规定数量部分的进口则征收较高关税才允许进口,这就是,关税配额,。,关税配额税率:,包括,配额内税率,和,配额外税率,两种。,关税配额内的,适用关税配额税率;关税配额外的,其税率的适用,按上述(1)至(5)款的执行。,即,进口国对进口货物数量制定一数量限制,对于凡在某一限额内进口的货物可以适用较低的税率或免税,但对于超过限额后所进口的货物则适用较高或一般的税率。,使用“关税配额”管理办法的世贸组织成员,需承诺对有关产品每年的关税配额准入量,配额准入量内的进口缴纳低税率(称为,配额内税率,),超过配额准入量的进口则需缴纳较高的税率(称为,配额外税率,),我国,现行税则对小麦、豆油、,食糖,等10种农产品和尿素等3种化肥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配额内外税率均已在进出口税则中公布。,2、税率水平与结构,进口商品的税率结构主要体现为:,产品加工程度越深,关税税率越高,即在不可再生性资源、一般资源性产品及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中,不可再生性资源税率较低,制成品税率较高。,目前,我国的关税总水平将进一步下降。,3、计征办法:P160,进口商品多数实行,从价税,,,从1997年7月1日起,,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从量税,:,以商品的重量、长度、容量、体积、面积和数量等为计税标准。,其特点是:税额计算简便,通关手续快捷,并能起到抑制质次价廉商品或故意低瞒价格商品的进口。,目前我国对原油、部分鸡产品、啤酒、胶卷进口分别以重量、容量、面积计征从量税,复合税:,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关税,我国目前对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数字相机、摄录一体机实行复合税。,其特点是:既可以发挥从量税抑制低价商品进口的特点,又可以发挥从价税税负合理、稳定的特点。,滑准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至高计征关税的方法,可以使进口商品的价格越高,其进口关税税率越低,进口商品的价格越低,其进口关税税率越高。,其特点是:可保持滑准税商品的国内市场价格的相对稳定,尽可能减少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例题】我国对少数进口商品计征关税时所采用的滑准税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从价税。()(,2002年)【答案】,(二)出口关税税率,(20%-40%),出口关税税率,没有普通和优惠之分,,是一种差别比例税率。,只一栏税率。,适用出口税率的出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未定有出口税率的货物,不征出口关税。,国家仅对少数资源稀缺性产品及易于竟相杀价的半制成品征收出口关税。,征收出口税的产品基本是不可再生的资源类产品。,对36种商品计征出口关税,其中16种商品为,零关税,,所以真正征出口关税的商品只有20种,税率也较低。,(三)特别关税税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进口货物采取反倾销、反倒贴、保障措施的,其关税税率的适用,按照中国反倾销条例、反倒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海关总署负责实施。,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例题】我国特别关税的种类包括()。(,2004年),A.报复性关税,B.保障性关税,C.进口附加税,D.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答案】ABD,报复性关税,:是指为报复他国对本国出口货物的关税歧视,面对相关国家的进口货物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对违反与中国签订或共同参加的贸易协定或相关协定,对中国在贸易方面采取禁止、限制、加征关税或其他影响正常贸易的措施的国家或地区,对其原产于该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报复性关税,适用报复性关税税率。征收报复性关税的货物,适用国别、税率、期限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制委员会决定并公布。,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对其进口的原产于我国的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的,我国对原产于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征收报复性关税。,反倾销关税、反补贴关税:,是指进口国海关对外国的,倾销商品,,在,征收关税的同时征收的一种特别关税。,其目的在于抵消他国补贴。,注意需要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规定,经初裁确定,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临时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实施期限为自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例:捷安特自行车出口到法国,但法国政府认为自行车的售价比他们同类产品的生产成本低很多,就说这是一种倾销,所以就征了很高的反倾销关税,例:按我国有关规定,出口企业只要出口1美元的出口额,国家就要给这个出口企业几美分的补贴,但进口国就认为这样不合理,就要征反补贴关税,把这部分由于补贴降下来的成本再提上去,以保护本国利益。,保障性关税 P160,当某类商品进口量剧增,对我国相关产业带来巨大威胁或损害时,按照WTO有关规则,可以启动一般保障措施。,在与有实质利益的国家和地区进行磋商后,在一定时期内提高该项商品的进口关税或采取数量限制措施,以保护国内相关产业不受损害。(对外贸易合作部建议和公布,税则委决定),(四)税率的运用:,静下心来,慢慢地轻读3遍即可。P160,(1)进出口货物,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2)进口货物到达前,先行申报的,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3)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适用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但下列情况除外:,详见161页,第四节,关税完税价格与,原产地规定,一、原产地规定(了解),我国采用的原产地标准有两个: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实质性加工标准。,原产地规定(熟悉),轻读3遍 能做选择题。,1、,全部产地生产标准 P168,2、,实质性加工标准 P168,3、其他,二、,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重点掌握,),关税完税价格,就是进出口货物应当缴纳关税的价值,也有称为海关价格。,对于关税完税价格的审定,由海关以该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对于,实际成交价格,是一般贸易项下进口或出口货物的买方为购买该项货物向卖方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完税价格,是,关税的计税依据,。,关税的完税价格又分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和,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CIF价格)的确定,:,进口货物以海关确认的,正常成交价格,为基准的,CIF价格,作为完税价格。,1、以成交价为基础的完税价格,正常成交价格,:,是指成交双方不具有特殊经济关系,且该项货物在公开市场上可以来购到的正常价格。,(1),CIF价格,:,即,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并按有关规定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格,即,所称的,CIF价格,包括货价以及加上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包装、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等费用。其中,,C,是完整的货价,包含支付的佣金(,卖方佣金),。,(,注意:,向支付给自己采购代理人的,购货佣金,即买方佣金,除外,),I,是保险费,包含在出口国和进口途中的保险费,F,是运费和其他费用,包含在出口国和进口途中的运费和其他费用。,计算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CIF三项缺一不可。,按照海关法的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以下几项:,1)货物的货价;,2)运抵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3)保险费。完税价格计算公式为:,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货物的货价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注意:,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是指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即,,完税价格,(,进口货物到岸价格,即CIF)货价采购费用(,包括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包装、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等费用,),2、对实付或应付价格,(即成交价格),进行调整的有关规定,P162,(1)对下列内容应当,计入完税价格,纳税调增项目,(重点),:,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即买方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购货佣金,(即,买方佣金,),”,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不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若进口人(即买方)在成交价格外,另外支付给,卖方的佣金,,应计入成交价格,,卖方付给进口人的正常回扣,应从成交价格中扣除。,“经纪费”,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代表买卖双方利益的经纪人支付的劳务费用;,即,关税完税价格=成交价,运费保险费专利费等,买方佣金,卖方佣金经纪费,总结:,对于卖方付给我方的正常回扣、佣金,在合同内订明的,应从,成交价格内扣除,。在成交价格外,买方另行付给卖方一部分佣金,,应加入成交价格,。,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可以按比例分摊的,由,买方,以免费或以低于成本价方式销售给,卖方,的货物或劳务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卖方,向我国销售该货物,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思考:,某公司从美国进口的一批货物,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该公司发生的下列费用中,应计入到岸价格的有()。2002多选,A.支付结卖方的佣金,B.支付给采购代理人的买方佣金,C.进口货物起卸前的保险费,D.支付进口货物的专利费,答案:ACD,解析: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例:,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一批化工原料共500吨,货物以境外口岸离岸价格成交,单价折合人民币20000元,买方承担的包装费每吨500元,另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佣金5000元人民币(不包括向卖方支付的佣金每吨1000元人民币),已知该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费为每吨2000元人民币,关税税率为10%,计算该批化工原料应纳关税为多少?,解:应纳关税=货价+,采购费用(,包装等劳务费),买方佣金,卖方佣金,),关税税率,=(20000+500+2000+1000)500吨 10%=117.5(万元),(,2)下列费用,如能与该货物实付或者应付价格区分,,不得计入完税价格,纳税调减项目:,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两项都是入境起卸以后发生的,不应计入),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例:,上海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应征消费税货物一批,货物以,离岸价,格成交,成交价折合人民币为1410万元(包括单独计价并经海关审查属实的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民支付的,买方佣金,10万元,但不包括因使用该货物而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50万元、向,卖方支付的佣金,15万元),支付货物运抵我国上海港的,运费,、,保险费,等35万元。进口后另发生,的运费、装卸费300元,人民币,假设该货物适用的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10%。,要求:请分别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回顾:,进口货物的关税、进口消费税、进口增值税的计算方法:,1.不交消费税的,(1)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2)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2.交消费税的,(1)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2)进口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3)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或者: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解,:(1)计算应纳关税,关税完税价格,=离岸价+运保费+软件费+卖方佣金-买方佣金=1410+35+50+15-10=1500(万元),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150020%=300(万元),(2),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1500300)(110)2000(万,(3),计算应纳消费税,消费税,=200010%=200(万元),(4)计算应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1500+300+200=2000(万元),增值税,=200017%=340(万元),注:计算顺序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计算增值税,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所包含的因素可用下图表示:,出口国,途中,进口国,离岸价格FOB,到岸价格CIF,货价,出口税和,离岸前相,关费用,+,+,运费、保险费,及到岸前的,相关费用,=,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到岸价格,),总结:,进出口货物关税从价计算公式:,进口货物应纳关税税额=进口货物完税价格适用的进口关税税率,进口货物完税价格,=CIF价格,=FOB价格+运费/1-保险费率,3、双方有特殊关系的规定,:163页(自己看一看),如果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但成交价格与下列任一价格相近,不影响成交价格的公允性:(同时还要考虑商业水平和进口数量等的影响)该成交价海关应接受。,向境内无特殊关系的买方出售的成交价格。,按倒扣法确定的完税价格。按计算价格法确定的完税价格。,(二)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方法,(按顺序计算,,掌握前3种,)P163,1、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指同时或大约同时(前后45天以内)的货物价格),如果有多个成交价格,应当以最低价为基础,估计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2、倒扣价格法,完税价格境内售价销售利润经营费用境内运费等进口关税及其他进口税,3、计算价格法,完税价格生产成本等进口前的销售利润进口前的经营费用入境前的运费,4、其它合理方法,(三),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1、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需征税或内销补税的,海关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规定,审定完税价格。其中:,(1)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2)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估定。,(3)内销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料件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4),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视同进口),(5),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分别以料件或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如果内销的制成品中含有从境内采购的料件,则以所含从境外购入的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估定,。(视同进口),(6)加工贸易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2、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货物,:,视同进出口处理,发生的仓储及运输费应当计入完税价格。,P164,3、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完税价格境外修理费境外料件费,注:,(1)被修理的货物不作为完税价格的组成(2)境内以及境外发生的运保佣不作为完税价格的组成,【例】某公司将一台设备运往境外修理,出境时向海关报明价值8万美元,当期汇率8.27。支付出境运费2000美元和保险费500美元;支付境外修理费3000美元,料件费1000美元;支付复运进境的运输费2000美元和保险费500美元,当期汇率8.28。关税税率8,则该公司应缴纳进口关税为()元。,(30001000)8.288%2649.6(元),4、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即:,完税价格境外加工费境外料件费复运进境的运保费,注,:(1)作为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完税价格有三部分组成(2)作为运往境外被加工的货物不纳入完税价格计税(3)对出境的运保费不纳入完税价格计税,但复运进境的运保费应纳入完税价格,【例】,某公司将一台设备运往境外加工,出境时向海关报明价值8万美元,当期汇率8.27。支付出境运费2000美元和保险费500美元;支付境外加工费3000美元,料件费1000美元;支付复运进境的运输费2000美元和保险费500美元,当期汇率8.28。关税税率8,则该公司应缴纳进口关税为()元。,(300010002000500)8.288%4305.6,5、暂时进境货物,:,经海关批准的暂时进境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估定完税价格。,另外,暂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需予补税时,应按其申报正式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例】,某公司经批准暂时进口施工机械一台海关估定其完税价格为100万美元,该设备2004年9月1日进入我国,当期关税税率为14,汇率8.278,作为海关批准暂时进口货物给予免税,2005年1月该公司申请将该货物转为正式进口,当期该货物关税税率为7,汇率8.276,则该公司应补缴关税()元。,100万美元8.2767%579320(元),6、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1)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2)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3)承租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同意,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7、留购的进口货样等对于境内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8、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做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申请补税时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例】2006,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2008,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缴关税多少?,解:(,1)以该项货物原进口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扣除按使用年限折算的折旧额确定完税价格。,公式,(2)应补交关税:,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申请补税时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3001(212)(512)10%,18(万元),9、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以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以上进口部分为需要掌握的重点,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不包括:(1)出口关税税额;(2)支付给国外的佣金,如与货物的离岸价格分列,应予扣除;未分列则不予扣除。售价中含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费、保险费的,该运费、保险费可以扣除。,(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指该货物出口销售时,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向买方直接收取或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出口完税价格成交价境内运费其他费用保险费,或,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出口关税,=FOB价格-出口税,离岸价格出口货物完税价格(1出口关税税率),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价格/1+出口关税税率,2、不计入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税收、费用,(1)出口关税(2)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费及相关费用、保险费(3),支付给国外的佣金,如与货物的离岸价格分列,应予扣除;未分列则不予扣除。售价中含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费、保险费的,该运费、保险费可以扣除。,例:,某外贸企业从摩托车厂购进摩托车500辆,直接报关离境出口。摩托车出厂价每辆5000元,离岸价每辆720美元(汇率1:7.4)。假设出口关税税率为30%,请计算该批摩托车应缴出口关税额是多少?,解:(,1)完税价格=,720,5007.4,(1+30%),(2)出口关税税额=(1)30%,3、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了解),看,看就行了,注意一点:没有倒扣价格法!,五、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费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P165(掌握),(一)实际发生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二)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按如下方法确定:,1、以一般海、陆、空运方式进口的货物的运费和保险费:,运费应计算至卸货口岸(海运),目的地口岸(空运、陆运)。,如果进口的货物的运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该货物进口同期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额)计算运费;,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计算公式:,运费货价运费率 保险费(货价运费)3,2、以其他方式进口货物,邮运的进口货物,应当以邮费作为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即:,运保费邮费,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按照,货价的1,计算运保费,及其相关费用,等。即:,运保费货价1,作为进口货物的自驾进口的运输工具,海关在审定完税价格时,可以不另行计入运费。(如汽车),3、出口货物:,销售价格如果包括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输、保险费的,该运输、保险费应当扣除。,【例题计算题】某公司从境外进口小轿车30辆,每辆小轿车货价1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无法确定,经海关查实其他运输公司相同业务的运输费用占货价的比例为2%。关税税率60%,消费税税率8%。,(,2002年考题分析),要求:计算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进口小轿车的货价,=1530=450(万元),进口小轿车的运输费,=4502%=9(万元),进口小轿车的保险费,=(450+9)3=1.38(万元),进口小轿车应缴纳的关税:关税的完税价格,=450+9+1.38=460.38(万元),应缴纳关税,460.3860%=276.23(万元),进口环节小轿车应缴纳的消费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460.38276.23)(1-9%)809.46(万元)应缴纳消费税809.469%72.85(万元)进口环节小轿车应缴纳增值税:应缴纳增值税809.4617%137.61(万元),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税:,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2、从量税:,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3、复合应纳税额:,是先计征从量税,再计征从价税,关税税额=应税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4、滑准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滑准税率:关税税率超额累退。,例1、月初将上月购进的库存材料价款,40万元,经海关核准委托境外公司加工一批货物,月末该批加工货物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供销售,支付给境外公司的加工费20万元;进境前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共3万元。向海关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了完税凭证。,(提示:小轿车关税税率,60%、货物关税税率20%、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8%。),要求:(,2)计算加工货物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答案】加工货物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加工货物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境外加工费境外料件费复运进境的运保费,=20+0+3,=23(万元),加工货物应缴纳的关税,=2320%=4.6(万元),加工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17%,=,(,23+4.6)17%=4.69(万元),例2、某市大型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商品加工、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2003年12月相关经营业务如下:,进口化妆品一批,支付国外的买价220万元、国外的采购代理人佣金6万元、国外的经纪费4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地前的运输费用20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11万元;支付海关地再运往商贸公司的运输费用8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3万元;,要求:分别计算该公司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关税税率为,20%),(,2004年考题,本题9分),【答案】,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进口环节应缴纳关税,=(220+4+20+11)20%=51(万元),(注:根据税法规定,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所有佣金和经纪费应计入完税价格;但本题所述的,国外采购代理人佣金6万元,实质上就是买方自己的采购代理人佣金,即购货佣金,因此不应计入完税价格),进口环节应缴纳消费税,=(220+4+20+11+51)(1-30%)30%=131.14(万元),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220+4+20+11+51+131.14)17%=74.31(万元),思考1:,某进出口公司进口摩托车1000辆,经海关审定的货价为180万美元。另外,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10万美元,运输费8万美元,保险费2万美元。当天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价为1美元=83元人民币。(2000年中级)已知:摩托车关税税率为80,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要求:(l)计算进口该摩托车应缴纳的关税。(2)计算该批进口摩托车应缴纳的消费税。(3)计算该批进口摩托车应缴纳的增值税。,(1)应缴关税税额=(1801082)8380=1328万元,或:到岸价格=180+10+8+2=200万美元,关税完税价格=200*83=1660万人民币,应缴关税税额=1660*80%=1328万人民币(2)应缴消费税税额=(1660+1328)/(1-10%)10=332万元(3)应纳增值税额=(16601328332)l7=5644万元 或:组成计税价格=1660+1328+332=3320万元人民币,应纳增值税额=3320*17%=5644万元,思考2:,某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机器设备,经海关审定的成交价为200万美元。另外,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10万美元,保险费20万美元,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5万美元、包装劳务费3万美元。已知:市场汇率为1美元=8.3人民币元,该机器设备适用关税税率为30%(2005年中级),要求(1)计算进口该批机器设备应缴纳的关税税额(2)说明进出口公司进口该批机器设备申报缴纳关税的期限。,(1)关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200+10+20+3)8.330580.17万元,(2)进出口公司应当自运输该批机器设备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货物进境地海关申报。,第六节税收优惠,关税减免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临时减免,三种类型,法定减免:,税法中明确列出的减税和免税。,特定减免:,也称政策性减免。在法定减免以外,国家按国际惯例和中国国情制定的减免。,临时减免:,国务院专案审批的减,一、法定减免(1-10需要掌握),P168,1、关税税额在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税,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免税,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不含企业)无偿赠送的物资,免税,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饮食用品,免税(目的不是进出口),5、暂时进境或出境,并在6个月内复出境或进境的物品,暂免,6、来料加工、分两情况:A、直接免。B、进口时先征,出口时再退,7、退还的出口货物,免进口税,但不退已征的出口关税。,8、退还的进口货物,免出口税,但不退已征的进口关税。,9、进口货物的酌情减或免情形:,在境外运输途中或在起卸时损坏或损失的。,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国不可抗力损坏或损失的,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腐烂的,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10、,无代价抵偿货物,,同国外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免。但未将问题货物退还国外的,照章纳税。(视作重新进口),二、特定减免 P168,(,要仔细看看书),1、科教用品:对科研机构和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教用品,直接用于科研或教学的,免进口关税、进口环节VAT、消费税。,2、残疾人专用品:个人专用品,免关税、VAT、消费税;规定明确的,免关税和增值税。,3、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4、加工贸易产品,5、边境贸易进出口物资: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每人每日价值在3000元以下的,免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第七节关税征收管理(掌握),一、关税缴纳,1、申报: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报,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关税纳税义务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审核批准将纳税义务人的全部或部分应纳税款的缴纳期限予以延长。,2、缴款期:,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如关税缴纳期限的最后1日是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关税缴纳期限顺延至周末或法定节假日过后的第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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