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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领域行刑链接工作情况汇报集合3篇
药品监管领域行刑链接工作情况汇报1
2022年7月7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要制度建设研讨会,会省公安厅、司法厅、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讨论审定《广东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类型及标准》。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玲出席并主持研讨。
会议介绍《实施办法》的修订背景、修订必要性、修订过程及主要内容,与会同志针对《实施办法》和移送标准的具体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深入研讨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022年以来,省药品监管局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大行刑衔接工作力度,联合省公安厅公开向社会征集制售假劣药等11类重点药品违法犯罪线索;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10宗大案要案并取得实质性进展;统筹全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资源,建立涉案检验快速通道,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涉案产品检验认定;指导全省12个地市结合实际,成立“两法衔接”执法联合办公室、建立执法协作工作制度等。经过一系列具体工作实践,有效畅通行刑衔接,形成执法合力。
《实施办法》和移送标准的制定,是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践和成果进一步固化为长效机制的具体行动。完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证据转换、检验认定、信息共享、联合督办、信息发布等方面的行刑衔接机制,理顺以往行政处罚涉刑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更好指导全省案件查办,切实提升全省“两法衔接”工作效能。
药品监管领域行刑链接工作情况汇报2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工作规则,密切与当地司法机关的联系,全力保障涉刑药品检验检测绿色通道高效运行,探索建立“行刑衔接联合办案室”“行刑衔接工作站”等部门协作办案长效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和联合督查机制。
通知指出,各地要准确理解“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加强假劣药品和妨害药品管理违法犯罪方面有关认定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研究《安徽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则》,准确理解把握涉刑案件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涉案物品处置、案件会商、信息发布、结果通报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通知要求各市药品监管部门要保持药品涉刑案件检验检测绿色通道的畅通,确保为公安机关办理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争取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将涉嫌违法行为的证据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要配合公安机关追根溯源,努力从行政执法的表象中深度挖掘刑事犯罪的幕后“黑手”,实现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打击。
药品监管领域行刑链接工作情况汇报3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做好药品领域行刑衔接工作,4月27日上午,许昌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召开4月份执法业务培训会,专题学习国家药监局等五部门联合制定的《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次培训由该支队法制科科长杨献宾主讲,以理论和案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新旧《办法》的对比、解析,与参培人员探讨了药品监管领域行刑衔接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并结合典型案例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法律条文的适用。
通过此次培训,执法人员对行刑衔接工作,特别是药品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为为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推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迈向新阶段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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