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桥 隧 过 渡 施 工
作业指导书
桥隧过渡段作业指导书
1、 适用条件、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中铁五局武广客运专线XXTJIV标第一总队管段(DK1877+905~DK1889+131)内桥隧过渡段路基的施工。
2、施工工艺
2、1桥隧刚性过渡段结构型式
2.2施工方法及要求
2.1.1当桥台至土质、软质岩或强风化硬质岩隧道间距小于或等于60m时:
(1)、基床表层均采用级配碎石掺5%水泥填筑且满足表层的压实要求,表层以下及路堑段基床底层采用级配碎石掺5%的水泥填筑,压实度满足K30≥150Mpa /m,EV2≥80Mpa, EVd≥50Mpa,n<28%,路堑基床换填厚度满足相应要求,当路基直接与隧道斜切式洞门相联时,则与隧道相联段基床表层与底层均换填C25砼,长不小于7m,并满足隧路过渡段有关要求。
(2)、当台尾填方段很短或为挖方桥台,采用级配碎石填筑仍难以达到压实标准时,则台尾填方或桥台基坑填筑C25砼,路堑段基床表层及基床底层均换填级配碎石掺5%水泥,基床表层压实标准应满足表层的要求,基床底层的压实标准应满足K30≥150Mpa/m ,EV2≥80Mpa, EVd≥50Mpa,n<28%,基床底层换填厚度应满足相的换填要求。
(3)、当台尾填方段很短或为挖方桥台且未进行加固,横向为路堑挖方形式时,桥台基坑回填C25砼;当横向为半填半挖形式时,基床底层以下基坑采用C25砼填筑,基床底层采用级配碎石掺5%水泥填筑。当进行地基加固时,基床底层以基坑采用细粒土改良土填筑,以上采用级配碎石掺5%水泥。
(4)、隧道线间排水沟引入路堑侧沟应满足隧路过渡段的要求。
(5)、当桥隧间距很短,采用级配碎石掺5%水泥填筑难以压实达到标准时,则采用C25砼填筑。
(6)、当填方基底为土质地基时,必须加强工后沉降,尤其是不均匀沉降的控制与测量要满足无碴轨道的要求。当横向存在斜坡时,应满足不同岩土组合横向过渡,以及半填半挖横向过渡设置要求。
2.1.2当桥台至土质、软质岩或强风化硬质岩隧道间距大于60m,小于或等于150m时,应同时满足桥路过渡、隧路过渡、堤堑过渡段的要求:
(1)、基床表层一律采用级配碎石掺5%水泥填筑,满足基床表层压实度要求,两端台后路基表层以下顶宽3m的正梯形范围内采用级配碎石掺5%水泥填筑,靠隧侧底宽5m的倒梯形范围内换填级配碎石掺5%水泥,压实标准应满足K30≥150Mpa /m,EV≥80Mpa, EVd≥50Mpa,n<28%,其余如为填方则均采用A、B组填料填筑,满足基床底层的压实度要求。两者之间路堑段换填A、B组填料,换填厚度满足相应换填要求,路堤地段均换填A、B组填料,压实度满足相关要求。
(2)、当台尾填方段很短或为挖方桥台,采用级配碎石填筑仍难以达到压实标准时,则台尾填方或桥台基坑填筑C25砼,并满足挖方桥台过渡段的要求。
(3)、隧道线间排水沟引入路堑侧沟应满足隧路过渡段的要求。
(4)、当桥隧间距很短,采用级配碎石掺5%水泥填筑难以压实达到标准时,则采用C25砼填筑。
(5)、当填方基底为土质地基时,必须加强工后沉降,尤其是不均匀沉降的控制与测量要满足无碴轨道的要求。当横向存在斜坡时,应满足不同岩土组合横向过渡,以及半填半挖横向过渡设置要求。
2、3、桥隧刚性过渡段施工工艺流程图
桥隧过渡段施工工艺框图
检验签证
测量放线
施工准备
是
否
下道工序施工
是
否
过渡段地基处理
过渡段基床填筑
检验签证
3、 质量控制
3、1过渡段基底处理
3.1.1过渡段基底处理按设计要求与桥台、横向结构物、相邻路堤、相邻隧道的基底处理同时进行。路堤高度H<3.0m,原地面处理符合路基基床底层压实质量要求,H≥3.0m时,过渡段原地面平整后用振动碾压机碾压密实,地基系数K30≥60MPa/m。
检验数量:每个过渡段加固后抽样检验压实系数K(或孔隙率n)3点,其中:距路基边线1m处左、右各1点,路基中部1点;或抽样检验地基系数K302点,其中:距路基边线2m处1点,路基中间1点。
检验方法:按《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试验方法检测。
3.1.2路堤与路堑过渡段按设计顺原地面纵向开挖,开挖坡面的纵向坡度符合设计要求。开挖台阶的高度控制在0.6m以内。
检验数量:每个过渡段抽样检验3点。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3、2基坑回填
3.2.1基坑用混凝土回填时,回填材料和混凝土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每个基坑抽样检验2组
检验方法:在浇筑地点抽样成型混凝土试件进行标准养护,并进行28d抗压强度试验。
3.2.2采用碎石回填时,分层回填夯实,其压实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每个基坑抽样检验2点
检验方法:动力触探试验
3、3基床表层以下级配碎石填层
3.3.1填料粒径、级配及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碎石颗粒中针状,片状碎石含量不大于20%;软质、易破碎的碎石含量不超过10%;粘土团及有机物含量不超过2%,碎石的级配范围符合过渡段级配碎石的级配范围要求。如下表:
级配
编号
通过筛孔(mm)质量百分率(%)
50
40
30
25
20
10
5
2.5
0.5
0.075
1
100
95-100
60-90
30-65
20-50
10-30
2-10
2
100
95-100
60-90
30-65
20-50
10-30
2-10
3
100
95-100
50-80
30-65
20-50
10-30
2-10
检验数量:每2000m3抽样检验1次颗粒级配、颗粒密度、粘土团及其它杂质含量,大于16mm的粗颗粒中带有破碎面的颗粒含量;其他项目每一料场抽样检验2次。
检验方法:在料场抽样进行室内试验,并在每层填筑过程中目测检查级配有无明显变化。
3.3.2路桥过渡段级配碎石中掺入水泥的品种、规格及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同一产品、规格、批号的水泥,每200t为一批,每批抽样检验1组。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进行有关项目的试验。
3.3.3级配碎石填筑的压实标准、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符合设计要求及《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设计指南》、《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3、4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填土
3.4.1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填料符合设计要求及基床以下填料要求。
3.4.2基床以下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填筑压实质量符合基床以下路堤相关规定。基床底层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填筑压实质量符合基床底层压实质量标准要求。
3.4.3在填筑压实过程中,保证桥台,横向结构物稳定无损伤。
检验数量:全部检验。检验方法:观察。
3、5基床表层以下填料过渡段填层
3.5.1填料填筑过渡段A、B组填料符合基床表层以下填料的规定。
3.5.2填料填筑过渡段A、B组填料压实质量符合基床底层压实质量标准要求。
3.5.3填料填筑过渡段填层及填筑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基床以下级配碎石的有关规定。
3、6过渡段路基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3.6.1施工中把路基工程作为主体结构工程来对待,保证路基工程质量零缺陷,满足客运专线铺设无碴轨道基础高平顺性要求。
3.6.2施工前组织参加施工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熟悉工程内容、特点、施工方案及各项要求,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编制路基重点(控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路基各类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用于指导施工。
3.6.3在进行地基处理前,根据施工图设计提供的地质资料进行现场复核和补充地质勘探,并结合室内土工试验进行地基条件评价,确定地基处理措施。
3.6.4路基填筑施工前对设计取土场及利用的填料进行核对、确认,并在施工中对进场填料进行复查和试验,确保填料种类、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填料拌和、加工实行工厂化生产。
3.6.5填筑施工时选取有代表性的填料进行摊铺压实工艺试验,试验填料碾压含水量、摊铺厚度、碾压机械、碾压遍数等施工工艺参数,经检验地基系数K30、压实系数K(改良细粒土)、动态变形模量Evd(级配碎石)、孔隙率n均满足设计要求后,确定施工工艺参数,再进行大面积路基填筑。路基填筑施工严格按工艺试验确定的参数施工,严格过程监控和质量检验、记录。
3.6.6路基作为变形控制十分严格的土工构筑物,施工中根据设计要求对沉降变形进行动态监测,构筑纵横立体监测网络,对路基本体及地基沉降进行全面、系统的监测,并通过沉降预测、评估技术,达到优化设计、控制工后沉降,确定无碴轨道结构施工和铺轨时间。
3.6.7过渡段严格采用设计的填料类型与路基同步施工,保证刚度均匀过渡,使不均匀沉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3.6.8接触网支柱基础及声屏障基础在路基填筑至相应标高且沉降稳定后,采用螺旋钻机干式成孔,出碴直接装入自卸车远弃,旋挖钻机选用轮胎式或橡胶履带式,以此减少钻机对基床表面的磨损破坏。综合接地线、观测元器件、各类预埋管道与路基填筑同步施工,一次预埋合格,避免返工开挖,破坏路基稳定。运架梁车需通过的路基地段提前安排施工,保证在运架梁作业前1个月完成该段路基施工(包括堆载预压、卸载),并完成箱梁运架前“路基评估”规定程序。
3.6.9基床表面沥青砼采用小型摊铺机摊铺,小型振动压路机压实,保证沥青混凝土均匀密实,提高路基防水能力,满足客运专线耐久性要求。
4、 要机具配置
主要机械设备配置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用途
1
挖掘机
台
1
挖土、挖碎石
2
压路机
台
1
碾压路基填料
3
推土机
台
1
粗平路基填料
4
自卸汽车
台
4
运输A、B组填料
5、 劳动力组织
劳动力组织表
序号
工种
人数
工作内容
1
技术人员
2人
负责现场测量放样、质量控制
2
挖机机械操作人员
6人
按2个台班配备
3
自卸汽车司机
4人
运输A、B组填料
4
辅助人员
10人
找平清底、填料
6、 安全、环保措施
6.1安全措施
6.1.1施工应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施工具体实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定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6.1.2工地内应设有安全标志,夜间施工作业应有照明设施,并不得擅自拆除。
6.1.3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赤脚、酒后上岗作业。
6.1.4在施工区段的危险区域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围栏,高度不得低于1m,并在显眼位置处做好警示标识牌。
6.1.5每台机械必须有专人指挥。
6.2环保水保措施
6.2.1尽量少占或绕避林地、耕地,保护原有树木及地表植被,临时用地范围的耕地采取措施复耕。
6.2.2弃土场要先挡护后弃碴,防止泥沙冲刷污染农田、河流。
6.2.3施工场地内修建施工排水系统并确保畅通,工地废水排放前先经沉淀,并采取必要的净化措施处理后方可排放,有害物质要定点存放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2.4运输可能产生粉尘的车辆配备挡板及棚布,防止粉尘飞落,减少对生产人员和当地居民造成危害,必要时进行洒水。
6.2.5工程完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做到文明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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