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贵州国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织金县化起镇永安煤矿
2016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编制:永安矿技术科
2016年1月25日
目 录
前 言 3
第一章 矿井基本情况 4
一、矿井概况 4
二、2016年矿井生产布局情况 4
三、各种自然灾害事故发生条件、预兆 5
第二章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措施 8
一、顶板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8
二、机电运输事故预防及处理措施 11
三、井下爆破事故预防及处理措施 24
四、水害事故预防及处理措施 31
五、火灾事故预防及处理措施 34
六、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预防及处理措施 38
七、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预防及处理措施 56
第三章 矿井灾害应变措施 55
一、事故现场人员初期救灾的行动原则 55
二、安全撤退的一般原则 55
三、发生顶板事故时 55
四、发生水灾事故时 56
五、发生火灾事故时 57
六、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58
七、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 59
八、可能造成重大灾害的隐性事故 60
九、矿井救灾组织 61
第四章 矿井避灾路线(见附图说明) 68
第五章 事故汇报程序 68
一、事故发生后汇报制度 68
二、灾变事故处理指挥系统组成 68
三、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 68
四、附则: 70
附表1:永安煤矿事故应急组织体系表 83
附表2:永安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表 84
附表3:发生事故后矿专家组名单 85
附表4:井下灭火器配备表 86
附表5:井下消防材料库统计一览表 87
附表6: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及水灾后的避灾路线 87
69
前 言
为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以及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遇险人员,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结合永安煤矿2016年生产情况,为确保矿井的正常生产,完成2016年度的各项指标,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公司有关规定,特编制《永安煤矿2016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
第一章 矿井基本情况
一、矿井概况
永安煤矿位于织金县城东,隶属织金县化起镇所辖。矿区西南有县乡公路经过,工业场地至织金县县城40km,至贵阳市126km,至天龙77km,经贵黄公路至贵阳市139km,至安顺市107km,至黄桶电厂117km,至株六复线铁路的天龙站78km。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2004年5月颁发的织金县永安煤矿《采矿许可证》(正、副本),证号为5200000410138,永安煤矿井田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1.7825km2,开采深度为+1475~+1100m。永安煤矿可采煤层为M14、M16煤层,见表1-4-2。
表1-4-2 地质资源/储量汇总表
资源量
煤 层
(331)
(332)
(333)
(334)?
合计
备注
M14
48
123
97
268
M16
282
155
437
合 计
48
123
379
155
705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6年5月提供的《织金县永安煤矿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永安煤矿M14号、M16号煤层均无煤尘爆炸性。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2009年2月提供的《贵州省织金县永安煤矿M14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永安煤矿M14煤层在+1352m标高及以上、埋深在103m以浅区域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二、2016年矿井生产安排情况
2016年计划原煤产量15.2万吨,掘进进尺2180米。
三、各种自然灾害事故发生条件、预兆
(一)顶板冒落前的预兆
永安煤矿可采煤层顶、底板岩性为粉砂岩、粘土岩等,岩性、厚度及其组合关系具有复杂多变性,且同一岩性的力学强度变化颇大,稳定性也具有复杂多变性。,给顶板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忽视顶板管理,极容易造成顶板事故,特别是揭煤层地点和地质构造复杂地段,所以必须加强顶板管理工作,防止因漏顶造成大面积冒顶事故,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施工过程中要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规程措施施工。
通常情况下,顶板冒落前有如下预兆:
(1)发生响声;(2)掉渣;(3)片帮;(4)顶板裂缝;(5)顶板出现脱落;(6)漏顶;(7)有淋头水等。
(二) 机电事故隐患分析
矿井机电事故是煤矿生产、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它不仅造成人员及设备的伤害, 还可能成为煤矿煤尘、瓦斯爆炸的一个诱因, 使采区乃至整个矿井受到严重破坏。煤矿生产中发生机电事故的原因:
1、设备陈旧老化,使用淘汰设备容易发生机电事故。
2、设备选型不合理,设备选型上的缺陷以及与矿地质条件、运输能力等方面不相匹配, 容易发生机电事故。
3、设备检修不到位,长时间运行和在运行当中职工操作的失误都会引起设备的损坏, 这就要求对设备检修必须做到认真、细致、全面。现在我矿机电设备分布的点多面广, 再加上设备陈旧, 本身维护工作量很大, 若对设备的检查维修只能是哪坏修哪,易发生机电事故。
4、配件规格和质量不过关,随着机械化程度的提高, 对各种设备配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配件的尺寸、规格、材料、性能没有统一标准,配件在细节上存在差异, 这也给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带来了一定影响,容易发生机电事故。
(三)矿井水灾
永安煤矿矿井水文地质简单,但必须严格执行“逢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矿井透水前的预兆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挂汗;(2)挂红;(3)水的气味和颜色有变化;(4)空气变冷;(5)发生雾气;(6)水叫;(7)顶板滴水或淋水;(8)压力明显增大等。
(四)矿井火灾
经地勘时期鉴定,井田内各主要煤层自燃倾向性为容易自燃至不易自燃之间,但必须加强外因火灾的管理,同时对所揭露的煤层及时进行鉴定,确保万无一失。
(五)煤与瓦斯突出预兆
永安煤矿M14煤层在1352水平以上煤层埋深103米以下经过鉴定无突出危险性,在1352水平以下掘进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采用钻探技术手段掌握煤层与掘进巷道之间的法线距离,做好揭煤设计方案和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防止突出事故的发生。
煤与瓦斯突出是指在煤矿井下采煤掘进过程中,在地应力及瓦斯压力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和瓦斯在极短的时间内突然从煤体或岩体内向采掘空间喷出现象,煤与瓦斯突出预兆可分为有声预兆和无声预兆。
(1)有声预兆:地压活动剧烈、顶板来压、发生掉渣和支架断裂、煤层中产生震动、手扶煤壁感到震动和冲击、听到煤炮声或闷雷声等。
(2)无声预兆:工作面遇到地质变化,煤层厚度不一,尤其是煤层中的软分层变化,瓦斯涌出量增大或忽大忽小,工作面气温变冷、煤层层理紊乱,光泽暗淡,煤体碎片从煤壁上弹出,打钻时严重顶钻、夹钻、喷孔等。
(六)瓦斯燃烧及爆炸预兆
瓦斯燃烧和爆炸是指在高温作用下,一定浓度的瓦斯与空气中的氧气会发生激烈复杂的氧化反应,生成CO2和水,并释放出大量的热量,这些热量能够使反应过程中生成的CO2和水蒸气迅速膨胀,形成高温高压,并以极高的速度向外冲击,产生巨大的冲击波和声响,这就叫瓦斯爆炸。瓦斯燃烧与瓦斯爆炸就其基本性质来说没有多大区别,只不过是爆炸比燃烧时的反应更为强烈,产生的冲击波更高,更强大。
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5%--16%
(2)高温热源。大于6500C---7500C
(3)氧气浓度大于12%
(七)煤尘爆炸
根据地质报告,煤层均无爆炸危险性,但由于矿井瓦斯含量高,增加了煤尘参与瓦斯爆炸的可能性,同时根据揭露的煤层,及时采样送有资质的相关科研单位进行进一步的鉴定,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安全生产。
煤尘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下面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
2、浮游煤尘具有一定的浓度;
3、引爆火源。
第二章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措施
一、顶板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一)顶板事故的预防措施
1.工程开工前,必须经过工程的优化设计,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经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贯彻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并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过程中因地质条件变化或遇到其它特殊情况必须及时编报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所有的措施必须严格执行,杜绝无措施施工,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其它相关煤矿安全知识,做到应知应会,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对因病或其它原因造成不具备相应井下生产所需的身体素质、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职工,由劳资部门调换其工作岗位。
3.搞好设计工作,保证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施工,并做到一次成巷。
4.工程开工前、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复工前、因地质条件变化或矿井发生火灾、水灾、瓦斯等灾害造成停工的工程复工前,都要认真进行施工条件和安全设施准备,并经安全检查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开工或复工。
5.做好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根据构造及围岩稳定性变化情况,及时更改相应的支护形式,调整作业方式。
6.所有掘进工作面迎头都必须采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下作业,无临时支护不准掘进施工。架金属棚巷道必须采用金属前探梁作为临时支护。临时支护距迎头的距离、方式、规格、数量都必须在作业规程或措施中明确规定。过断层及过旧巷时必须短掘短支,必要时加强支护,最大限度地减小空顶距。
7.巷道揭露煤层,过断层、钻孔、旧巷等,过受水、瓦斯威胁区或巷道贯通前,必须编制相应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8.所有作业地点都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9.架棚巷道的炮掘工作面,其迎头10m范围的支架在放炮前必须加固。放炮崩坏的支架,必须先修复后方可作业。修复时应先加固支架,确认安全后由外向内逐架进行。
10.采金属支架支护的巷道使用金属拉杆,并使用扭矩扳手拧紧卡缆。支架和帮顶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塞牢。
11.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锚杆必须按其安装程序的要求进行安装,托盘要紧贴岩面,螺母的拧紧力矩必须保证打开阻尼,顶部锚杆施工必须实现钻锚一体化,保证锚杆的预应力顶部达到70KN、两帮达到50KN以上。
12.煤巷采用锚网和锚索联合支护时,锚杆支护距工作面迎头的距离、帮部锚杆滞后迎头的距离、锚索支护距迎头的距离、锚杆的规格、间排距、安装角度、锚固力,锚索的间排距、张拉预紧力以及锚杆、锚固剂和钻头的直径匹配等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迎头遇顶板破碎时,必须短掘短支,锚索必须紧跟迎头或及时更改支护形式。
13.锚杆、锚网和锚索联合支护巷道,对顶板破碎、断层及地质构造带等,要及时调整锚杆、锚索间排距,并根据构造和岩层情况适当加长锚索。
14. 巷道喷浆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出混凝土的强度要求、材料要求、配合比、水灰比、速凝剂掺量等参数,规定出喷射厚度、质量标准、成巷距工作面迎头的相对位置等具体要求。
15.掘进工作面的外部巷道压力大,巷道变形严重时,必须及时撤出人员,制定专项措施,并按专项措施由外向内逐段加强支护。
16.对矿井压力异常的巷道、破碎严重的特殊地点要通过顶板观测、安设顶板离层仪进行监测等方法,探明顶板离层破碎的程度。制定专项措施,采取适当的加强支护的方式进行主动支护,及时有效地控制住巷道围岩的继续破坏。
17.矿定期组织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要把消除顶板的安全隐患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防止发生顶板事故。
(二) 顶板事故处理措施
1.发生顶板事故时,现场施工人员在立即撤出危险区域,及时准确的向调度汇报详细情况,并立即按规定组织自救和互救。
2.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时,要问清地点、性质及有无人员伤亡等情况,并立即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程序迅速通知有关矿领导和单位组织抢救。
3.处理冒顶事故要由外向里加固支护,清理障碍物,保证后路畅通。如有堵人,应尽快接近堵人位置,设法抢救遇险人员。如堵人处风量不足,必须及时利用局扇、压风管路等向事故区域供风。设专职瓦检员检测该处有害气体浓度情况,以防止发生其他事故。
4.在处理冒顶事故时,必须要有防止再次冒顶事故发生的措施。首先要加强工作地点和后方的支护,清理好安全退路。设专人员观察周围顶板变化,发现有再次冒顶危险时,立即撤人。
5.处理冒顶事故时,必须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必须打好牢固的临时支护,人员必须在可靠的支护下作业,防止发生新的事故。
6.发生冒顶事故时,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措施,进行处理。
7.处理重大冒顶事故,要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专项安全技术处理措施。
8.处理冒顶事故,必须加强高顶瓦斯的防治工作。处理冒顶过程中,必须首先吹散高顶瓦斯,防止局部瓦斯积聚。冒顶事故处理完后,必须做到用导风板引导风流吹散瓦斯或严密封闭高顶瓦斯,消除安全隐患。
二、机电运输事故预防及处理措施
(一)机电事故预防措施
(1)电气设备严禁带病运行,确保防爆性能良好。设备设施的安装拆除,必须严格按停送电制度执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规定,并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牌,有专人看护。
(2)井下供电要严格“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
“两齐”:电缆吊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两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瓦斯和风电闭锁。
(3)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和电缆,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浓度,在其巷道中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用与电源电压相等的验电笔进行验电、放电检修。
(4)电缆不应与风水管同侧悬挂,电缆和电器设备不得遭受淋水或滴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高低压电缆同侧悬挂时,间距不小于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间距不小于50mm。同时电缆的吊挂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468、469、470、471条之规定执行。
(5)电缆敷设检查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①掘进工作面移动机械的橡套电缆,必须加以保护,避免水淋、撞击、挤压和炮崩,每班必须进行检查,发现损伤及时处理。
②水平或倾斜巷道中敷设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钩悬挂并有适当的驰度,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坠落时不落在轨道上。
6、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护罩予以保护,并保证距轨道的安全距离≮500mm。
(二)机电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现场工作电工有第一时间处置权,切断电源、控制电器火灾火情,立即关停运行现场的相关机电设备;必须先停电再用干粉式灭火器进行灭火。
(2)电气事故,立即切断其供电电源;
(3)事故地点如有人员伤亡,跟班队干、班长负责组织人员就地进行急救,要注意给被救出的遇险人员保暖,要迅速转运至安全地点进行创伤检查。要及时在现场开展输氧和人工呼吸、至血、包扎等急救处理,危重伤员要尽快根据现场情况抬运伤病人员立即升井并送到医院急救。
(4)事故现场在对人员进行急救的同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现场情况。
(5)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安排车辆接受伤人员升井、组织地面急救人员井口待命。同时通知机电科、区队相关人员。
(6)事故现场跟班队干、班长负责组织现场人员现场处理,待支援人员到来后配合支援人员共同处理。
(7)如机电运输事故扩大引发火灾,停风等事故时,按照处理火灾,停风等相应预案、以及相应现场处理措施处理。
(三)主要运输事故预防及处理措施
1、主运输事故隐患分析
(1)运输系统进入铁器类尖锐物件在转载部位卡住,托辊掉出形成尖锐棱角等情况将皮带纵向撕裂;
(2)带面张力不够或过负荷运行等因素导致驱动滚筒与带面打滑产生相对摩擦,导致摩擦部位发热冒烟,最后皮带着火损坏、滚筒胶面摩光损坏;
(3)主斜井、主运大巷胶带运输机硫化接头质量不过关,在运行期间胶带接头处横向断裂,由于涨紧及运行速度原因将大面积带倒皮带架,给恢复带来困难导致长时间不能正常生产;
(4)皮带跑偏与皮带架摩擦起火,导致着火及瓦斯事故;
(5)相关保护包括速度、跑偏、纵撕、烟雾保护超温洒水装置、闭锁机构被甩或不完好,导致系统不能自动停车使事故扩大和蔓延。
2、主运输事故预防措施
(1)运输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严禁工种互换或其他人代替。
(2)胶带输送机过人处要安设过桥,供人员行走。禁止任何人跨越、钻皮带,以及在皮带上行走或站立,严禁乘坐皮带或溜子。
(3)严禁胶带输送机运送材料和设备。
(4)主井及胶运大巷的皮带需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在机头与机尾及电器运转裸露部位加设防护栏,防止人员与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造成事故。大小皮带的各种保护要齐全。
(5)每个掘进进工作面一部皮带机头、主要胶运机头,必须设置除铁器,并定期清理。
(6)人员在倾斜巷道中作业时,作业地点上坡需设防护栏,防止煤块等滚落伤人。
(7)胶带入库前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发用。
(8)胶带入库后,应妥善保管,应按各种不同型号和厂家进行分类放置,对不合格的胶带有权拒绝发放和使用。防止带面变质,胶带包装不能损坏,不得敞开存放,更不允许露天堆放。
(9)新的胶带应按照计划进行领用,不能全部使用新的带面,要搭配旧的带面。
(10)在运行过程中,托辊不能有损坏和缺托辊现象,给皮带造成划伤。
(11)皮带机的各种保护要齐全完好,定期要进行检查,杜绝皮带打滑、跑偏等不正常现象。
(12)皮带机在延伸和缩短时带面的卡子要打好,不能脱扣和打不符合规定的卡子。
(13)设备运转期间,司机不得睡觉,不得脱离工作岗位。
(14)地锚必须牢固可靠。
(15)所有紧固件齐全可靠,且紧固到位。
(16)所有润滑点保证都在润滑周期内进行润滑,确保轴承等转动机构的良好运行。
(17)液力联轴器必须采用难燃液,防爆片、易熔塞必须合格齐全。
(18)运转部件必须转动灵活,清扫器完好。
(19)所有运行胶带接头卡子进行编号由保机人负责此头的完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补充,保证各接头牢固可靠。
(20)上下托辊必须完好、齐全,转动灵活,安装牢固。
(21)张紧装置必须完好。
(22)信号必须保持通畅,启动、停止按钮动作灵活可靠。
(23)纵撕、跑偏、堆煤、烟雾等各类保护齐全、完好。
(24)机头、机尾浮煤及时清理,皮带下无障碍物。
(25)检修时必须停机,按下闭锁,切断电源,在没有接到维修人员的通知前不得开机。
(26)主斜井胶带运输机设置皮带抓捕装置,保证在出现断带的情况下及时将皮带头抓住,防止大面积带倒皮带架。
3、主运输事故处理措施
(1)现场工作人员有第一时间处置权,当发现皮带上有人或人员卷进皮带立即按动闭锁紧急停车。
(2)皮带摩擦着火立即按动闭锁紧急停车
(3)事故地点如有人员伤亡,跟班队干、班长负责组织人员就地进行急救,同时根据现场情况抬运伤病人员立即升井。
(4)事故现场在对人员进行急救的同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现场情况。
(5)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安排车辆接受伤人员升井、组织地面急救人员井口待命。同时通知机电科、区队相关人员。
(6)事故现场跟班队干、班长负责组织现场人员现场处理,待支援人员到来后配合支援人员共同处理。
(7)如运输事故扩大引发火灾,停风等事故时,按照处理火灾,停风等相应预案、以及相应现场处理措施处理。
并定期试验,确保其动作灵敏、可靠。在提升过程中,如果发生串车与挡车器相撞或挡车器误动作的事故时,信号把钩工必须立即停车,并保护好现场,向相关部门汇报,等候处理。
(五)预防绞车提升运输事故措施
1、提升信号的设置,要求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要设置斜巷报警装置。
2、信号工操作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他人联系时)发出信号;必须精力集中,细心操作;发送信号必须清晰、准确、可靠。
(2)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同时可用电话或回点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出信号。
(3)发出信号后,发现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重新发出信号。
(4)在操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清楚准确。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信号工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5)操作信号后,不得离开信号机,以便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6)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以防混乱。
(7)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作业,信号工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按“措施”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8)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
(9)负责监督执行斜巷“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混合提升斜井,担负架空乘人装置运行监护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3、把钩工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熟悉斜井巷作业场所,负责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2)凡是倾斜井巷上部车场(或井口)的挡车器及斜巷跑车防护装置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3)必须等车停稳定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车未停稳摘挂钩。
(4)操作时站立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②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mm左右进行摘挂钩:运输大型设备时,应按特殊运输措施规定执行。
③在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时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④摘挂完毕需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过,严禁从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5)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时,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6)斜井提升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好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长、超宽、偏载或重心不稳时,都不得发开车信号。
(7) 特殊设备、材料及长、大物件,要严格按照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提升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
(8)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钢丝绳、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看是否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嘹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可打开挡车器或跑车防护装置,进入躲避峒、信号硐室或安全地带,然后发给信号工开车指令。
(9)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及时回报,待处理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准发给信号工重新开车指令。
(10)每次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带。上部车场(或井口)把钩工还应检查挡车器或跑车防护装置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以防发生意外。
(11)串车进出车场,把钩工必须做到目接目送,并与信号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随时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
(12)上岗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对于不符合提升规定要求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情况,严禁摘挂钩进行提升作业。
(13)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的有关安全规定。
(14)斜井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
(15)掘进使用的调车场,必须按要求标明停车区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线内。道岔处推车时,一股道上有车运行,另一股道上3m范围内严禁有任何车辆及障碍物。穿过轨道时,必须先和机车司机或推车人联系,经允许后方准通过,人员行走时严禁走道心。
(16)抬运装卸物料时,人员必须配合好,严防挤手砸脚;材料要轻拿轻放或一人喊号、同起同放并码放整齐,不得远投,严防弹起伤人。物料摆放距离轨道外沿不小于500mm。封车必须牢固、牢靠,严禁超高超宽偏心。
(17)绞车司机必须扎好袖口,系好纽扣。每次提升前,绞车司机、信把工必须对绞车性能、钢丝绳、钩头、保险绳、销子、链子、矿车碰头、信号、导向轮、回头轮、倒刹绳套、安全设施、封车等进行全面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不准打点开车;严禁绞车带病作业;严禁用手脚拨动运行中的钢丝绳和处理设备的运转部位。
(18)绞车司机严禁脱岗、串岗、睡岗,必须持证上岗,遵章作业,精力集中,动作灵活、迅速、准确、可靠;车速掌握要平稳,滚筒上至少留三圈余绳,严防抽绳;上车场严禁有余绳;严禁无电松车放飞车。严禁用提升钢丝绳强拉硬拽掉道的矿车复轨,严禁拖拉空钩头。
(19)钢丝绳在一个捻距断丝断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5%时必须更换;钢丝绳和钩头严禁有硬弯、硬伤、打结等;钩头必须插接,插接长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短于300mm,必须使用合格的绳皮,钩头必须安设机心环。
(20)箕斗或矿车掉道时,班长负责指挥,掩子必须掩牢垫实,所有抬车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点进行抬车,抓拿物料要抓牢拿稳,严防矿车歪倒、活动、坠物伤人。
(21)加强预防过卷措施。防止因绞车操作工精神不集中、操作失误或自动减速装置失灵,使串车或其他提升容器提升到上部终点停车位置以上,发生过卷。要留有足够的过卷距离,就是指串车或提升容器在正常运行速度情况下,触及过卷开关后继续上行可能到达的一段距离, 当发生过卷时,串车或提升容器能在过卷距离内平稳停车,避免发生事故。
(22)预防放飞车措施。严格按措施要求进行提放车,防止因放飞车而产生较大的冲击负荷,甚至制动不住,造成断绳(或带绳)跑车事故;同时为防止运行速度超过正常速度后,使绞车滚筒、齿轮、电动机转子都将产生很高转速,产生极大的离心力,因机械强度和偏重等原因,可能造成电动机扫膛或烧毁,加快齿轮、轴承等的损坏等;
(23)必须安装防跑车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防止跑车防护装置没有或失灵而发生跑车事故;
4、预防斜井跑车事故的措施有:
(1)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②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
③在上部平车场如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钩地点的阻车器;
④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⑤在变坡点下方罗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
⑥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够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兼作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倾斜井巷中的挡车装置和跑车装置必须是常开状态,并可靠的锁住。
(2)对钢丝绳和连接装置必须加强管理,设专人定期检查和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箕斗或矿车要设专人定期检查;
(4)箕斗或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装置;
(5)把钩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的安全功能,检查各矿车的连接情况、装载情况、牵引车数,如不符合要求不准发出开车信号。严禁先打开挡车装置后进行挂钩操作,严禁矿车在没有运行到安全停车位置就提前摘钩,严禁在松绳较多的情况下把矿车强行推过变坡点,严禁用不合格的物件代替有保险作用的插销;
(6)绞车司机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制动装置及其他安全装置,操作时要准、稳、快,特别注意防止松绳冲击现象;
(7)斜井轨道和道岔的质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53条规定;
(8)保持斜井完好的顶、帮支护,并保持运行轨道干净、无杂物。
(六)预防耙装机、喷浆机事故的措施
1、装岩前,必须检查顶、帮、机电设备、通风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块度大于500mm的矸石必须破碎。
2、开机前必须检查按钮、开关、润滑系统,使用中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机处理。
3、耙装机必须有良好照明,保证司机能看清装岩情况。司机工作时,必须注意前、后、左、右、耙装机上人员及自身安全;司机操作一侧距离巷道壁或支架间隙不小于700mm,高度不小于1.6m。
4、开车前检查:尾轮悬挂是否牢固,钢丝绳是否脱槽、是否在滚筒上乱绳,操作机构是否灵活、闸带是否松紧合适,固定是否合格,信号是否正常,运行范围内是否有人。
5、钢丝绳断丝严重、断股时要及时更换,绳头严重断裂时要截去,滚筒上余绳不少于三圈。主绳速度要均匀,避免互松互紧;矸石过大或不好扒时,应扒扒回回,严禁硬扒硬拽,严防断绳或烧电机。
6、弯道施工时回头轮要对向。正常操作时不得将两个手把同时拉紧,以防扒斗飞起。停机后,要使耙装机处于停止位置,切断电源,取出手把。
7、耙装调头或远距离移动时必须拆开。
8、迎头施工与装岩平行作业时,回头轮距迎头不小于8m,开耙装机前,司机必须向迎头人员发出信号,等回信号后方可送电开机。耙装机上边严禁存矸。
9、当耙装机出绳方向与耙装机的夹角过大时,司机应在出绳的对侧操作,以防扒斗窜出溜槽,扒斗运行区域严禁有任何人工作、行走或停留。
10、耙装机在平巷固定时,台车上的4个卡轨器、后腿、吊点必须紧固,不能支撑后支腿时要用滑子悬吊,滑子生根孔深不小于800mm;前后护栏保持完好。耙装机在斜巷固定时,除用好4个卡轨器、两个支腿、一个吊点外还必须在巷道两帮底角各打2个800-1000mm 深的锚杆,使用钢丝绳将耙装机拉紧。
11、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喷浆机的输料管、出料口是否畅通;发生堵管或突然停风时应立即停止上料,并立即关闭水阀将喷头向下放置,以防水倒流入输料管中。喷浆时应两人进行,一人抱喷头,一人照灯并协助移动喷浆管等。
12、喷浆机内有杂物或堵罐时,严禁用手伸入机体内处理,必须先切断电源,用专用工具处理,喷浆时,喷头严禁对准自己或他人。
三、井下爆破事故预防及处理措施
(一)爆破事故隐患分析
1、井下运输过程中,因颠簸碰撞、电气火花、违章操作等原因引发的燃烧爆炸事故。
2、井下使用过程中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遇有明火、电气设备的失爆等原因引起的燃烧或爆炸事故。
3、 在运输、使用过程中,雷管炸药被盗、被抢,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和重大社会影响。
(二)雷管炸药爆炸预防措施
1、雷管炸药领取、运输、退还
(1)严格执行爆炸材料发放、领退和电雷管编号制度,爆破材料发放领退见爆破材料管理流程。放炮员在井口领用雷管炸药时必须清点数量,雷管将脚线拧结形成短路,在三联单上签字。
(2)雷管领用运送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负责管理、与炸药必须分装、分运,运送爆破材料的车辆在升、入井时,其他人员不得同车上下,不得同时运送其他物品或工具,运送车辆行使速度不得超过25Km/h,车辆严禁中途逗留。
(3)雷管、炸药必须由爆破工亲自领用、押送,到达工作地点后,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携带,入井后放入雷管箱,上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搬运放入炸药大箱内。
(4)雷管、炸药必须装在耐压和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或装在衣袋内。
(5)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高峰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破材料。
(6)严禁用刮板运输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破材料。
(7)当班剩余的爆炸材料必须由当班班(组)长签字,升井后退回爆炸材料库,严禁交给下班使用和乱丢乱放,做到领取、消耗、退回三对口,防止爆炸材料丢失。
2、 井下爆破材料临时存放
(1)井下炸药箱、雷管箱必须上锁,存放在距离放炮撤人距离以外顶、帮支护完好、无淋水,远离带电体和导电体的安全地点。炸药箱和雷管箱应至少相距25米。
(2)炸药和雷管箱在工作面施工期间由本班放炮员负责看管,因本班其它原因工作面不能施工的,由跟班队长指定专人或本人看管,看管期间人员决不能离开,严防炸药和雷管丢失。停工时间超过一个班的工作面,必须将炸药、雷管运回地面退库。
3、井下爆破
(1)井下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上岗时必须将证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2)雷管必须当班领用,用不完的当班升井退库,不得转借他人。
(3)爆破母线为专用线,严禁有破口或明线头,母线长度必须大于撤人距离,严禁爆破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金属导体相接触。
(4)每放一次放炮,雷管炸药的消耗量由当班班(队)长、放炮员核实后在三联单上签字,做到领取、消耗、退回三对口。
(5)装配引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
2)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理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管体抽出。抽出后的单个电雷管的脚线末端要扭结。
3)装配引药过程中,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以及折断电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4)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用木制或竹制的炮针在药卷顶端中心扎出略大于雷管直径的孔眼,然后将电雷管全部插入药卷内,并将剩余的脚线全部缠绕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
5)严禁将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6)装药时,必须首先将炮眼中的煤(岩)粉清除干净,装药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相接然后装填炮泥。
7)装填炮泥时,先紧靠药卷填上 30-40 毫米的炮泥,然后装填水炮泥一至数个,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严禁放炮。
8)炮眼深度和封泥长度应该符合下列要求:
跑延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炮眼深度为0、6m—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9)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10)发爆器钥匙由瓦检员随身携带,爆破时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 “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禁使用反向起爆方式进行放炮,严禁炮泥充填不实、封泥不足爆破,严禁放糊炮,禁止使用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做封泥。
11)爆破必须严格执行撤人警戒制度,爆破撤人距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防突工作面放炮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及停电、撤人、设岗制度。
12)爆破前,人员全部撤到警戒线以外,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警戒线外必须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爆破工和瓦检员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起爆前班组长和瓦检员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经请示通防调度并接到指令后,方可下达放爆命令。
13)爆破后,待炮烟散尽安全防护时间到了以后,爆破工、瓦检员和班组长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残爆等情况,发现问题或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处理完毕后,接到通防调度指令方可解除警戒,恢复工作面生产。
14)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发爆器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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