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第一部分 安全监理概述一、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概况一、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概况1、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产品生产的固定性;露天作业条件恶劣性;结构庞大施工高空性;施工队伍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实施安全管理的困难性;手工操作多、体力消耗大、强度高,造成劳动保护的艰巨性;产品品种多样性、施工工艺多变性,导致施工安全管理的复杂性;施工场地窄小,带来多工种作业的立体交叉性。2、安全事故的特点严重性、复杂性、可变性、多发性3、安全生产及其管理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2)安全生产管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目标管理;预防为主;动态安全观其管理;安
2、全具有否决权;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因不清不放过,没受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责任领导不处理不放过。3)安全生产的五种关系安全与危险的并存;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安全与质量的同步;安全与速度的互促;安全与效益的兼顾。二、法律法规与相关制度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2、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验收登记制度;三类人员考核任职
3、制度(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工艺、设备、材料的淘汰制度三、现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法律责任概念是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引起不利于行为人的法律后果,即违法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受到法律的相应制裁。1)法律责任的特征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只能有国家专门机关或者国家授权的机构,在法律规定的全线范围内对违法人实施,通过国家强制力迫使违法行为人接受不利于自已的法律后果,保证法律的执行。法律责任以法律制裁为必然后果。2)法律责任的分类民事责任,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承
4、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修理、重做、更换;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行政责任,指由国家行政机关认定的,行为人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个人呢日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类。行政处分,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根据法律或者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照隶属关系,对其所属的工作人员犯有轻微违法失职行为尚不够刑事处分的或者违反内部纪律的一种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于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的形式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指特定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
5、规章的规定,对违反行政法律行为尚不构成犯罪或者已构成犯罪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主要有警戒罚、财产罚、行为罚、人身罚、法律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刑事责任,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了刑事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刑事处罚主要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物种主刑和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我国刑法第134、135、136、137、139条明确了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违法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安全生产责任2004年开始施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参与各方及相关方的安全责任有了明确的规定
6、。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建立、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人负责制。1)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1)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合同的约定,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规定的工期。(3)提供安全生产费用,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4)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要报送有关安全施工的资
7、料。且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它相关部门备案。(5)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产品、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措施和器材。(6)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堆放及清除废弃物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2)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1)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8、进行勘察,重视地质环境对安全的影响,提交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公路水运安全生产的需要。(2)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重点或关键岗位要落实安全责任负责人,要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3)设计单位应当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中等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
9、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4)设计单位应当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3)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安全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距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
10、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监理单位应建立以下五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安全隐患处理制度;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按照法律、法规与强制性标准设施监理制度。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应把握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违法行为(1)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就构成违法行为。(2)工程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就构成一种不作为的违法行为。(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未及时向有关主
11、管部门报告便构成违法行为。(4)工程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就构成违法。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对于监理单位的上述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2)刑事责任:刑法第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尤其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民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的违法行为往往也是违纪行为,如果因此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尽量单
12、位应当对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监理单位应当在以下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1)建立健全监理安全责任的规章制度,确定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分管领导和归口管理的部门,在单位各级岗位职责中落实监理安全责任。(2)起草编制企业内部的落实尽量安全责任的工作导则,确定企业内部各项目监理机构,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考核检查标准,定期、全面检查和评估所有工地的安全状况、各监理机构所采取的安全工作措施。(3)全面清理在监工程的监理合同约定内容及人员调配情况,积极与建设单位协商调整有关增加与监理安全责任向适应的义务与费用条款,经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4)定期开展监理企业内部的安全教育工程。(5)监理总监理工
13、程师上岗前的考核工作,强化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责任心、企业荣誉感,把项目的监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4)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1)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资质条件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2)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订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
14、产安全事故。(3)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本保障措施A)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办法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设置办法明确规定,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C)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D)安全施工技术交底E)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F)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设置要求G)环境污染防护措施H)消防安全保障措施I)劳动安全管理J)安全昂好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4)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安全责任
15、的划分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A)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上岗B)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C)作业人员进入新岗位、新工地或采用新技术时的上岗教育培训。5)其它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1)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的安全责任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2
16、)出租单位的安全责任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前应对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对出具检测合格证明。(3)拆装单位的安全责任(4)检验检测单位的安全责任(5)来访人员3、对违法行为的处罚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条款与刑法衔接。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增加了民事责任。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大行政处罚力度。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注册执业人员资格的处罚。工程参与各方主体安全责任条数法律责任条数法律责任建设单位62第54条、第55条勘察单位11第56条设计单位11第50条工程监理单位11第57条注册人员11第58条提供
17、设备、配件单位11第59条出租设备单位11第60条拆装单位21第61条检测单位11第68条施工单位197第62条第68条四、安全监理的概念、范围及工作内容1、工程安全监理的概念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或业主)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合同文件,对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的监督检查。2、工程安全监理的行为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3、工程安全监理的依据1)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2)建设工程批准文件。3)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4、工程安全监理的范围1)审查
18、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3)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4)施工单位拒不整改者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5)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5、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内容1)工程开工前,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开工。2)应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3)在巡视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
19、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性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5)监理施工安全监理台帐。6、工程安全监理的作业1)有利于防止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2)有利于实现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3)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4)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7、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以人为本3)在“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中落实生产安全第二篇 安全监理程序和主要内容一、招标阶段1、审查施工(投标)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1)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核查
20、招标文件中相关安全生产的条款(1)根据工程性质、规模和施工工艺特点,核查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资质和诚信记录的设定条件。(2)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单位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书。(3)招标文件应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单独列出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的清单子目,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相应的报价,安全生产费用的报价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支付条件、使用要求和调整方式等。(4)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要求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承诺的安全生产目标、安全职责、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现场配备专职
21、安全管理人员的条件和数量、安全奖惩措施、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求、安全文明施工技术费用使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等专用条款,并提供合同签订时需要的安全生产协议书的格式文本。(5)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要求投标单位在提供投标文件时要在安全专用条款中明确承诺所配套的文件、计划、协议书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名单,以及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投入大中型设备、安全设施、特殊公主的清单。(6)在招标文件中可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相关的安全生产奖惩记录和行政主管部门评价记录,并作为评标加减分的依据。2)协助建设单位对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以及对投标文件符合性的核查(1)资格预审审查投标单位的资
22、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诚信记录、资信等级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是否为有效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年)。(2)投标文件符合性的审查A)安全生产管理机构B)安全生产管理网络C)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D)大、中型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特殊工种清单E)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安全费用的报价清单和使用计划F)安全生产方面奖惩情况2、协助建设单位拟定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1)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1)首先保证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投入。(2)核查施工单位和指定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3)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
23、,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加以保护。(4)向施工单位提出安全生产要求和注意事项,技术向施工单位传达贯彻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并掌握执行情况。(5)检查、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6)督促施工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7)如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机具、电器设施时,应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并办理书面租赁和验收手续,不得向无合法操作资格的单位提供设备、设施。(8)建设单位有权不定期地对施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并按合同约定条款对承包(分)单位实施奖罚,对事故隐患督促限期整改。(9)按规定技术向交通主管部门
24、报告事故、并根据交通主管部门的意见,组织或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督促施工单位向有关单位报告事故。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1)按规定主动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检查、审核。(2)按照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提出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并将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名单报建设单位备案。(3)及时传达、贯彻交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4)根据合同要求,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按时施工方案应报监理单位审查。(5)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要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以备建设
25、单位组织核查。(6)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7)定期(每月至少两次)进行安全检查和每日安全巡查,并对重大危险源的部位进行监护。(8)向建设单位借用机电设备、设施,必须办理租赁、验收的书面手续。(9)按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标准组织检查,接受建设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10)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及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告外,还应按规定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二、施工准备阶段1、安全监理的工作准备1)组织监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确定工作内容(1)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派出能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的相关监理人员进驻现场。(2)监理工程师应
26、组织项目监理人员数学设计文件和施工周边环境,学习施工、监理合同文件,熟悉掌握合同文件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并按照尽量计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和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中的内容,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进入工地现场的自身安全教育。(3)监理人员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了解设计对结构安全的技术要求和施工过程的安全主要事项。(4)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计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并根据特点和高危作业的施工,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5)监理和完善安全监理组织网络,确定各项安全监理管理工作内容,制订安全监理责任制及各级尽量岗位安全职责,将安全机那里责任分解到各监理岗位,纳入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并进行定期检
27、查考核。(6)审核专项安全施工方案(7)审查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资质(8)核查进场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9)审查工程开工申请报告(10)制定安全监理程序、记录方法和表格。2)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及其实施细则(1)编制安全监理方案A)安全监理工作依据B)安全监理工作目标C)安全监理工作内容D)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工作任务E)安全监理工作制度F)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G)初步认定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H)初步确定须编制的专项安全尽量细则一览表I)初步选定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特殊就更防治安全事故的监督控制措施J)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2)
28、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的依据:A)已批准的包含安全监理方案的监理计划B)相关的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C)施工组织设计D)其它规范性文件等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应包括内容:A)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环境状况B)安全监理人员安排与分工C)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D)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检查、控制要点E)相关过程的检查记录(表)和资料目录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管理机构,总、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员数量配备情况。(2)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
29、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以及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运行维护保养、自检验收管理子都等是否健全和完善。(3)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6)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监控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方案的实施。(7)对有关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检查项目,有项目监理机构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书面向施工单位告知。(8)明确本项目工程安全事故上报与处理程序,要求事
30、故单位在第一时间内,按预定程序上报建设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鉴定管理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相关部门,不得隐瞒和拖延上报。3、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的报验手续1)安全设施的审查(1)施工单位应提供当地或外购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家以及出厂合格证书,供监理工程师审查。(2)监理工程师可在施工初期,根据需要对这些厂家的生产工艺等进行调查了解。(3)必要时,可要求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取样试验,确保安全设施满足要求。2)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审查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包括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人员、爆破作业、电工、预应力张
31、拉、水上作业、大(中)型几下操作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册、岗位证书的相符性和有效性。4、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1)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放风、防爆、防震的要求。(2)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3)生产生活房屋应按规定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板房不小于5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的间距不小于15m。(4)易燃易爆的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地的小型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
32、。(5)工地上较高的建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变)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6)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空旷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7)场内道路应保持通畅。弯道半径、宽度、交通标志等。(8)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地、悬崖、陡坡、泥石流、雪崩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5、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1、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1)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2)地面、深坑、隧道施工作业的防护(3)水上、高处及立体交叉施工作业的防护(4)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5)机械、机具使用过程中的安
33、全防护及夜间施工安全防护(6)为确保安全,对于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制定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7)预防自然灾害的措施2、专项安全施工方案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程序须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并签字后实施,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4)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6)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7)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筑、爆破工程等(8)爆
34、破工程(9)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10)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2)专家论证审查工作的要求和程序(1)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2)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意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完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3)专家组书面论证意见应作为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专项安全方案组织施工。3)监理工程师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审查(1)施工单位应当分别编写各危险性较大的分布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在施工前办理监理报审(2)监理工程师应
35、按下列方法主持审查程序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按规定需经专家论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不符合程序的应退回。符合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附有安全验算的结果。需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有紧急救护措施等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针对本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管理模式,具有可操作性。(3)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后,应在报审表上填写监理意见,并由监理工程师签认。(4)特别负责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报请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审查。6、对施工单位事故应
36、急救援预案的审查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根据各自项目施工现场和周边单位、社区的安全重大危险源类别、周边重要基础设施以及本项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人员素质、物质资源评估等情况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施工的现场应急救援体系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1)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监理工程师对应急救援体系的管理充分体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管理思想。三、施工阶段1、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的工作与程序1)日常安全监理(1)加强监督A)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
37、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作业。B)监督施工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报送项目监理部。C)监督施工单位分阶段进行自查自评。工程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安全实况和自查自评情况,认真、公正地进行审查评价,填写有关报表,并报送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2)巡视检查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巡视检查。(3)监理会议A)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会议上,将安全生产列入会议主要内容之一,评述现场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制定预防措施,使按时生产工作落到实处。B)发现施工单位违反安全施工有关要求时,应在监理例会上提出或签
38、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C)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汇报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情况。2)日常安全监理实施程序(1)发出口头通知,开具整改通知单(2)召开专题监理例会(3)签发“工程暂停令”(4)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2、监督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1)监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备(3)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4)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6)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器材的准备(7)施工安全技术交底2)监督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3)及时制止违规行为(1)发现严重冒险作业和严重安全施工隐患的
39、,应责令其暂时停工进行整改;(2)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隐患,并复查整改结果情况;(3)向建设单位报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4)向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情况3、巡视检查监理工程师应每天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未按施工方案施工或违规作业行为应及时制止。4、核查现场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1)施工机械、机具的采购和租赁2)起重机械和设施的现场安装与拆卸3)起重机械和设施的检测与验收4)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监督5、检查现查安全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1)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的提供及使
40、用情况(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2)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2)安全标志3)安全防护设施(1)高处作业防护A)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其所需料具,应列入施工组织设计。B)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冻措施。C)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立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D)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2)临边作业防护A)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拦板的结构平台、料台、挑平台周边等,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B)井架与施工用电梯、架桥机等施工机械、脚手架与建筑物等通道的两侧边及端头,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C)各种垂直运输接
41、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3)洞口作业防护A)进入洞口作业以及因工程和工序需要在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它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应设置防护设施。B)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沟槽。以及入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C)施工现场通道附近是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D)洞口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护栏杆、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门等防护措施。E)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的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车辆的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F)邻近的有人与
42、物坠落危险性的其它竖向洞口、孔,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防护。(4)攀登作业防护A)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得大于100k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力炒更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B)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的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C)梯子若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连接后梯子的强度,不得地域单梯梯子的强度。D)固定式直爬梯应采取金属材料制成。E)架梁作业若需在梁面或盖梁上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自然下垂度不应
43、大于L/2,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5)悬空作业防护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它安全防护措施。(6)移动式操作平台A)操作平台应由专业人员按现行的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B)轮式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不得超过80mm。C)操作平台可用钢管以扣件连接,或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D)操作平台的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梯。(7)交叉作业防护A)上方施工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通道B)上下立体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C)临时堆放处离临边
44、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四口五临边等边缘处,严禁堆放任何物件。D)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4)临时用电防护(1)接地(2)电缆线路A)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B)穿越建筑物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C)接头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拉力。D)应沿墙壁或电杆架空敷设,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应小于2.5m。E)室外直接埋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6m,并应在其上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硬质保护层。F)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
45、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G)地面上应有埋设电缆的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将物料堆放在电缆埋设的上方。5)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监理工程师应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签认,费用不得挪作他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安全设施建设;(2)增设安全设备以及这些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3)按国家标准为职工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4)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5)其它预防事故方式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6、督促施工单位安全自检、进场抽查及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1)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
46、日前后的检查、不定期检查。2)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评价和考核。(2)抽查一般内容A)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设备、材料、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及施工环境条件是否符合保证施工安全的要求;B)重要的和对工程施工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工程部位、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专项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C)施工单位自查记录资料整理情况,自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D)施工工艺、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E)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用电安全及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等。3)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四、公路工程交工阶段安全管理1、
47、建设项目“三同时”指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老宋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1)“三同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2)“三同时”的内容和要求“三同时”制度的实施要求是从建设项目的论证到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都应按“三同时”规定进行审查验收,具体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及试运营。2、公路工程交工阶段安全管理1)路面修复安全作业(1)作业人员必须穿着有反
48、光标志的橘红色工作装,管理人员必须穿着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背心。(2)按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并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3)在高速和一级公路上修复作业必须应用车辆接送,不得在控制区外活动或堆放物体。(4)在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作业必须有专人观察险情。(5)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作业时,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并注意防止危岩、浮石滚落。(6)坑槽必须当天完成,若不能完成必须布置作业控制区。(7)夜间作业,应设置照明设施。(8)修复作业,应顺着交通流方向设置安全设施,应逆着交通流方向撤除设置安全设施。2)桥梁修复安全作业(1)专门设置交通标志。(2)首先了解桥面上下
49、的管线,并注意保护。(3)在栏杆外进行作业必须设置悬挂式吊篮等防护设施,作业人员须系安全带。(4)桥墩、桥台修复时,应在上、下游航道两段设置安全设施,夜间须设置警示标志信号。3)隧道修复安全作业(1)及时清除山体边坡或洞顶危石。(2)登高堵漏或修复照明时,设施的周围应设醒目的安全设施。(3)衬砌局部坍塌修复时,要采取措施保证人员安全。(4)隧道内CO或烟尘浓度超过容许浓度时,应及时撤离,并开启通风设备进行通风。(5)隧道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或取暖。(6)作业宜选择在交通量较小时段进行。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A)检测隧道内CO、烟雾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和能见度;B)检测结构状况是
50、否会影响作业安全;C)施工信道信号灯是否准确、明显,施工标志设置是否规范;D)对机械进行检查,机械上设置明显的反光标志,在台架周围设置防眩灯,以反映作业现场的轮廓。(7)隧道内作业时,应遵守:A)控制区经划定不得随意变更;B)不得在工作也外活动或放置任何物品;C)照明应满足要求。(8)电力设施等有特别要求的维护,应按有关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9)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配合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到现场处理。(10)事故发生后,应尽快清理现场,排除路障,恢复隧道正常行车,并登记相关损失,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恢复或改善隧道的防灾能力。4)雨季安全作业(1)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2)暴